韩长赋就《关于完善农村土地所有权承包权经营权分置办法的意见》答记者问(二)
2017-04-06农华
韩长赋就《关于完善农村土地所有权承包权经营权分置办法的意见》答记者问(二)
“平等保护经营主体以流转合同取得的经营权”
经济日报记者:采访时会听到一些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对自己权益保障的担忧,并因此不敢放手投入。请问今后我们会采取什么措施消除他们的顾虑,并加快放活土地经营权呢?
韩长赋:确实一些经营主体有这样的顾虑。我们要引导土地规范流转,没有流转谈不上经营权,没有相对独立的土地经营权也就没有“三权分置”。所以说加快放活土地经营权,优化土地资源配置,是实施“三权分置”的重要目标之一。通过“农地农民有,农地农业用”的制度安排,可以更好地促进规模经营和现代农业发展。截至2016年6月底,全国承包耕地流转面积达到了0.3亿公顷,超过承包地的1/3。在一些沿海地区这一比例已经达到1/2。现在经营耕地面积3.3公顷以上的规模经营农户超过350万户。
《三权分置意见》围绕放活经营权做出了相应规定:一是明确了经营权内涵。明确土地经营权人对流转土地依法享有一定期限内的占有、耕作并取得相应收益的权利。强调在保护集体所有权、农户承包权的基础上,平等保护经营主体以流转合同取得土地经营权。二是明确了经营权的权能,经营主体有权使用流转土地自主从事农业生产经营并获得相应收益,有权在流转合同到期后按照同等条件优先续租承包土地,经过承包农户同意,经营主体可以依法依规改善土壤、提升地力、建设农业生产附属配套设施。还可以经承包农户同意,向农民集体备案后再流转给其他主体,或者依法依规设定抵押。流转土地被征收时,可以按照合同获得地上的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三是鼓励创新方式,鼓励采用土地入股、土地托管、代耕代种,通过多种方式来发展适度规模经营,探索更有效的放活经营权的途径。
最近因为农产品价格方面的变化和劳动力成本的上升,确实有少数经营主体的经营状况出现了亏损,也有个别出现了退地现象。农业部门已组织开展了调研,一方面要引导经营主体更好地应对风险,一方面通过指导合同履行减少纠纷。总的来说,土地经营权流转,发展适度规模经营的大趋势不会变。
“土地流转绝不搞行政命令、不下指标、不一刀切”
凤凰卫视记者:韩部长您刚才说一些省份流转比例超过30%,在《三权分置意见》出台后预计在全国范围内流转比例会达到多少?达到多少才有助于适度规模经营,提高农业现代化水平?
韩长赋:土地经营权流转户数和面积逐步增加,这是大趋势。发挥适度规模经营在建设现代农业中的引领作用是大方向。现在全国土地流转面积占承包地面积的比例是1/3左右,沿海发达地区有的达到1/2左右。近期,局部地方增速可能会有所放缓。原因主要是一些农产品价格有所下行。至于具体比例,这要从实际出发,不同地区不可能一样。有的地方城市化很快,二、三产业就业渠道多可能就快一点。有的地方不够发达,可能就慢一点。总体来说,土地流转和适度规模经营发展程度要与城镇化进程和农村劳动力转移规模相适应,与农业科技进步和生产手段改进程度相适应,与农业社会化服务水平提高相适应。要从实际出发,顺其自然,因势利导,绝不搞行政命令、不下指标、不搞一刀切。
“农业补贴将稳定增长,存量要优化,增量会倾斜”
中央电视台七套农业节目记者:“三权分置”实施后,广大农户和新型经营主体都非常关心在农业补贴政策上会有哪些倾向,如何引导二者形成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
张红宇:通过培育新型经营主体,发展适度规模经营是大趋势,“三权分置”对农业政策,包括补贴政策都会产生深刻的影响。总的趋势是新增的农业补贴向适度规模经营的家庭农场、合作社等新型主体适度倾斜,比如建立担保体系或提供购置农机具补贴等。在东北地区,耕地比较多,新型主体经营面积大,购置农机具动辄需要几十万元,甚至上百万元,只靠一个家庭农场甚至一个合作社,一次性支付恐怕比较困难,就需要政府对他们进行支持。在这种情况下,适当地提高相关的补贴比例,也是必需的。
农业补贴下一步的趋势是增量向新型主体倾斜。主要应当补贴在支持新型经营主体开展基础设施建设,特别是农业生产条件改善等方面。我们创造条件,促进新型经营主体和适度规模经营健康持续地发展,对建设现代农业、增加农民收入都会产生一系列的积极影响。
韩长赋:我再补充两点。第一,农业是基础产业。因为农业要为全国人民搞饭,要为农民搞钱,要为城里人搞绿,所以必须保护和支持。国家还会继续稳定和增加对农业的补贴,包括各种农业生产建设的投入。这也是国际通行的标准,很多发达国家都对农业进行补贴,有的国家农民收入的50%、60%是来自政府补贴。所以农业补贴不会因为“三权分置”而减少,只会增加不会减少。
第二,现在在进行农业补贴改革,目的不是改少了,而是更合理、更有针对性、提高有效性。基本原则是存量调整、增量倾斜。存量,已经给农民装到口袋里的钱,政府不会再掏出来。但是要优化,使它能够用得更好。同时,增量要向新的生产经营主体倾斜。引导土地流转、适度规模经营、发展现代农业,提高农业的质量、效益和竞争力,这是政策导向。
(农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