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民个体角度下透析我国公民生态素质培育中存在的问题
2017-04-06靳利华
摘 要:现阶段,公民生态安全意识、生态责任意识、生态保护意识、生态消费意识、生态价值观、生态参与意识和生态合作意识的缺乏与不足等问题严重影响和制约了我国的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文明社会的构建,需要国家和社会高度重视。
关键词:我国公民;个体角度下;生态素质培育
中图分类号:D648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673-291X(2016)32-0058-02
我国党和政府已经把生态文明建设提升到国家社会经济发展的长远战略规划的高度。要科学合理地推进生态文明建设不但需要政府大量的财政支持和相关法律法规保障,更需要生态文明建设的利益直接相关者和实施者——公民自身的实际践行,这就需要公民提升自身生态素质。目前,我国生态文明建设过程中,公民生态素质的低劣和严重不足制约了生态文明建设的活力、动力、效力和持久力,需要引起国家和社会的高度重视。
一、公民生态安全意识淡薄,引发生态恶性循环
长期以来,经济利益至上和经济效益第一的发展观念在国民心中根植下来,追求经济增长的短期利益,不了解、不重视生态系统的内在规律和关联特性,意识不到生态安全的重要性等,导致非生态行为在国内的诸多行业、领域中频繁发生。土壤污染、空气质量超标、水体严重失衡等已经严重危及到人类的生存与发展。众所周知,人类生存的地球圈是一个循环系统,在这个系统中,各个部分之间是相互制约、相互影响的。一旦生态系统的某一部分失去安全,处于风险状态,它将带来一系列的风险威胁反应。森林的破坏不仅仅造成鸟类的消失,也使土地和森林财产的价值下降;水域的污染不仅仅造成鱼类的死亡和水质的恶化,也使渔业的价值受损;土壤的污染不仅仅带来农业无法有效持续发展,也使土地的资源价值下降……被污染和破坏的土壤、森林、河流等不仅使本身系统的生态安全面临风险,由于土壤、河流、森林等彼此之间的不可分割和相互关联,土壤的污染会因为雨水的冲刷致使污染进入河流,污染的土壤破坏森林的正常生长;污染的河流会破坏周围的土壤环境,破坏森林的生长环境;森林的破坏导致土壤的外部环境恶化,破坏河流的孕育环境,致使河流干枯,土壤沙化。人们不重视生态安全的关联性,不关注生态安全的互构性,缺乏对森林、河流、土壤的生态安全意识的认知,结果将引发整个生态系统的恶性循环,整个生态系统的失衡。
二、公民生态责任意识淡漠,引发生态风险社会
公民生态责任意识意味着人对自然的道德意识,意味着人对自然进行索取与补偿的关怀,意味着对自我和对他人以及自然的高度负责。但现实生产、生活中,人们的生态责任意识还是淡漠的。从污染的海洋、河流中打捞的鱼不仅威胁吃它的人,而且也威胁所有依赖打渔为生的人;从被污染的土地上收获粮食不仅威胁吃它的人,而且也威胁所有以农业为生的人。打捞被污染的鱼给人吃它仅是为了自己获利而不考虑吃了污染鱼的人的生命和健康,污染河流的人只为自己获利而不考虑被污染的水给打捞鱼的人带来的损失,而污染河流的人有可能去吃被自己污染了的鱼,吃了被污染鱼的人可能去污染河流。在这个污染链条中,每个人都是立足在本我利益的立场上,仅考虑自己的所需和获利而不念及他人、不关心环境,结果造成环境越来越糟糕,人的生存质量越来越差,“毒物和污染与工业世界的自然基础和基本生活过程纠缠在一起。”[1] 生态责任意识淡漠导致生态风险的存在,社会中到处充满着生态破坏的各种不同现象与后果,公民处在自己编织的生态风险社会网络中。
三、公民生态保護意识较差,导致生态环境破坏
尽管我国政府大力提倡保护环境,并采取一些措施治理环境,但是公民生态保护意识的不足所造成的生态环境破坏还是很严重的。根据国家委员会对我国100个省级以上的自然保护区的问卷调查表明,开展生态旅游的自然保护区中,44%的自然保护区存在垃圾公害,这与旅游者生态意识不高有直接关系;59%的自然保护区用汽车接送游客,这是产生噪音和空气污染的重要原因[2];现实社会中,一些公民只知道从自然界索取不懂得补偿;只会任意破坏环境而不保护环境;只关心自己的方便好处而不考虑对他人和自然带来的损害。垃圾随便扔随便倒、污染物和污水任意排放、噪音随时播放、花草随意采摘践踏、树木山石乱砍乱伐……公民对生态保护意识的浅薄引发生态的直接环境破坏甚至是二次破坏已经严重威胁到人们的正常生产生活。生态保护意识的不足所造成生态污染、环境破坏是长期的、动态的。在人们的日常行为中类似“公地悲剧”生活方式、消费方式和行为方式等对生态环境进行着日积月累的腐蚀。谁都不否认保护环境的重要性,可是谁都不把保护环境当作与自己直接相关的事,结果就是生态环境的状况越来越糟。
四、公民生态消费意识不足,引发生态剥夺和资源浪费
消费是人类整个生存和发展过程的重要一环。生产的目的是为了消费,消费又促进生产的进一步发展。公民消费的是否科学合理将直接影响社会发展和文明程度。公民生态意识的消费是将生态理念融入到日常消费活动中,它既符合现代社会生态经济发展的要求,又能满足公民的消费需求。但是,公民生态消费观念和消费意识的缺乏与不足将导致对自然资源的严重浪费,对自然环境的破坏甚至生态的掠夺。一次性消费、过度包装、对森林的过度砍伐、对鱼的过度捕捞、对动物的过度猎杀,对河流的过度饮用,对山体的过度开发……这一系列违反生态限域的消费行为就是缺乏生态消费观念的行为,严重浪费了资源,破坏生态环境,最终导致生产的不可持续。随着生活水平的提高,普通民众的消费观念开始由节俭型转向享受型,奢侈和高档消费品要消耗更多的资源来生产,甚至会伤害到自然界生物物种的生存,危及自然生态平衡。“人们日益增加的物质消费还将大规模增加废弃物的数量,从而使生态与环境问题更加突出。” [3]因此,现代社会公民生态消费意识的缺乏与不足已经严重影响到社会的可持续发展,影响到生态文明社会的建设。
五、公民生态价值观念淡薄,制约生态文明行为的养成
公民生态价值观,就是公民具有的珍惜和爱护自然、修复和保护生态环境、重建人与自然和谐关系的基本理念。该理念是将现代的文化价值观与生态思维方式融合在一起,即体现了传统价值观的现代发展,又反映了当代生态主题。公民生态价值观将公民这一生命体与自然界的关系连接在一起,不仅关注公民本身的生存发展需要,还关爱自然界的生态平衡系统,将人类的生存质量提高到与自然系统高度统一的层面。珍惜、爱护、修复、保护、重建等作为生态价值观的基本价值理念,关系到公民生态文明行为的养成。人类作为高智商的动物,已经意识到自然界是人类生存发展的根基,离开这些,人类将难以生存。当代社会,公民淡薄的生态价值观给自然界带来了让人心痛的破坏与伤害。令人汗颜的是全国乃至世界的生态不文明行为比比皆是。游客在天山私自采摘雪莲,居民露天烧烤,农民焚烧秸秆,企业不经处理就排放污染液体和气体,牲畜养殖户和企业将养殖基地建立在居民居住区等生态不文明行为。公民的这些不文明的生态行为,根源在于其缺乏生态价值观的指导,这将制约生态文明建设的推进。
六、公民生态参与意识不足,制约生态文明建设的成效
在现代社会中,每个公民都是生态文明建设的主体,角色的普遍性决定了任何一个公民都是当今社会生活中爱护自然、尊重自然的义务主体。生态参与主体由于年龄、性别、受教育程度以及居住环境等不同而分为若干层次,社会分层和价值观念的冲突导致参与者对生态的目标和意义等的认知程度不同,在生态参与过程中就会出现不同的表现。生态参与是一项自主性很强的活动,它对行为者的综合素质尤其是生态素质要求较高。我国公民无意識参与和被动参与较多,自觉参与和主动参与较少。即使参与的公民也有相当数量不是出自公民的社会责任感和对生态环境的保护,而是单纯受到宣传鼓动、组织号召的影响。不可否认,我国部分公民的生态参与动机已从单纯关心本我利益上升到为他利益,甚至是全社会层面。但是,有相当一部分公民参与生态活动的出发点是来自本身的健康和安全,属于“自我保护型”层面,还没有上升到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为他服务型”层面。整体上看,现阶段我国公民的生态参与意识总体上还处于自发状态,参与意识薄弱,动员性参与依然是一种普遍的现象。公民生态参与自主性不足导致的后果是公民生态参与行为理性相对不足,严重制约了生态文明建设的进展与成效。
七、公民生态合作意识不足,影响生态治理效果
生态环境一旦遭到破坏所带来的生态问题与危害是难以估量的。生态问题具有关联性、持续性、渗透性、全面性、长期性和不可逆转性等特性。一旦一个地区或领域发生生态污染或环境破坏,其他地区或领域也会受到不同程度的影响和危害,没有人能躲避生态问题的威胁,因此,对该区域或领域的生态治理需要不同主体在不同层面进行协调与合作。“生态治理是人与自然之间和谐相处的动态过程,它要求人类的经济活动必须限定在生态可承载的能力范围之内;生态治理是人与社会之间良性互动的过程,它主要通过合作、协商、伙伴关系、共同的目标等方式实施对公共事务的管理。”[4]生态治理贵在协调与合作。生态治理的主体素质与能力,以及生态治理主体之间协调与合作的意识和能力直接影响着生态治理的效果。
参考文献:
[1] 乌尔里希·贝克:风险社会[M].何博闻,译.南京:译林出版社,2008:45.
[2] 佟敏,王红姝,黄颖利.生态旅游与生态保护教育[J].绿色中国,2005,(2):61-63.
[3] 中科院生态与环境领域战略研究组.中国至2050年生态与环境科技发展路线图[M].北京:科学出版社,2009:51.
[4] 靳利华.生态与当代国际政治[M].天津:南开大学出版社,2014:272.
[责任编辑 柯 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