动物产地检疫痕迹化管理模式的必要性及意义
2017-04-05张永平山东省莒南县十字路防疫检疫所276600
张永平 (山东省莒南县十字路防疫检疫所 276600)
动物产地检疫痕迹化管理模式的必要性及意义
张永平 (山东省莒南县十字路防疫检疫所 276600)
动物产地检疫是动物疫情防控及畜产品由产地进入市场的重要环节,近年来,畜产品安全事件频发,因存在监管职责不明,责任不清的问题,担责的往往是基层检疫员,导致检疫员不愿出证、不敢出证。为提高检疫员的积极性和检疫质量,莒南县畜牧局积极探索,结合本地实际情况,创新实施了动物产地检疫痕迹化管理模式。检疫痕迹化管理模式的实施转变了养殖场(户)重治轻防的观念,引导贩运户更加重视畜产品的质量,从源头上确保畜产品质量安全。
1 当前动物疫情防控形势和畜产品安全形势
(1)当前国内外动物疫情十分复杂,防控形势依然严峻,任务艰巨。我国虽然是畜禽饲养大国,有庞大的食品动物饲养群体,但是整体的养殖防疫条件和养殖技术水平不高,养殖户法制意识淡薄,养殖和屠宰企业主体责任意识仍未完全落实到位;加上活畜禽交易量大,频繁远距离长途调运畜禽,增加了动物疫情发生传播的风险。(2)尽管我国对包括畜产品在内的食品安全问题已十分重视,但畜产品质量安全问题仍然存在,畜产品质量安全事件时有发生,2008年三聚氰胺奶粉事件,2011年双汇“瘦肉精”事件,2012年“速成鸡”事件,以及2014年金锣集团猪口蹄疫事件等,极大地损害了人们利益和消费信心,畜产品质量安全形势不容乐观,已经成为社会关注的焦点和敏感话题,它与人们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密切相关。
2 基层动物产地检疫员在畜产品安全监管工作中的责任地位及现状
(1)动物产地检疫是指对动物、动物产品在出售或调离产地前的检疫,即检疫员到场、到户、到指定报检点检疫。产地检疫是防止患病动物进入流通环节的关键,是从源头控制动物疫病的重要手段,是关系到畜牧业生产安全和消费者健康的一项重要工作。(2)养殖户对动物产地检疫的政策和重要性认识不足,不了解或不懂得动物防检疫有关法律法规,没有认识动物检疫的重要性和必要性;有的养殖户不愿意加挂标识,也有的养殖户认为畜禽健康无病,不必检疫。因此,相当部分的养殖户对产地检疫工作,不配合,不主动报检,被发现后又阻碍检疫,导致动物产地检疫工作无法顺利进行。而畜产品安全一出事就追查来源、检疫证明、检疫规范、监管情况。担责最重的往往是基层产地检疫人员。所以基层动物产地检疫工作成了高危工种,检疫员每次出证总是心有顾虑,有的检疫人员因怕担责而不愿出证,不敢出证甚至拒绝出证。
3 建设检疫监督硬件设施、实施动物产地痕迹化管理模式
3.1 建设检疫申报大厅,全面实施检疫电子出证 2014年以来,莒南县畜牧局开展了检疫申报大厅的建设,目前全县已建成并投入使用检疫申报大厅六处,检疫申报大厅设立检疫申报,检疫出证等服务窗口,配备了相对完善的办公设施,大厅内设置了公示版面,公布简易程序、申报依据、申报时限、官方兽医、申报电话、监督电话等信息,方便群众查询,接受群众监督。
3.2 建设动物疫病防控大厅,为动物产地检疫提供技术支撑和信息管理 动物疫病防空大厅承担了动物疫病诊断、流行病学调查、技术指导、实验室检测、畜禽标识收发与管理,为产地检疫提供技术支持和养殖源头信息。
3.3 建设远程监控大厅,实现全天侯影像监管 监控范围覆盖检疫申报大厅、动物检疫现场、大型养殖场、畜禽屠宰加工厂等,偏远地区配备照相器材,实时拍照记录产地检疫过程和信息,这些影像资料是动物产地检疫痕迹化管理的具体体现。
4 产地检痕迹化管理模式的主要内容
实施产地检疫痕迹化管理模式的主要内容就是按照“一二三四五六”的检疫工作过程:即遵守一套检疫程序、落实两项承诺、严格三项确认、开展四项检查、做到五个严禁、整理六种资料。
4.1 遵循一套程序 实行到场或指定地点检疫,严格按照检疫申报→到点检疫→查阅相关资料→临床检查→瘦肉精检测→大厅电子出证→完善现场检疫记录→检疫资料整理归档等基本程序。 整个检疫操作过程进行拍照或录像,纳入监控平台,通过网络传输可在大厅实时监看并存储。
4.2 落实两项承诺 一是规模养殖场(户)养殖承诺: 严格执行《动物防疫法》等法律法规规定,认真落实程序化免疫,严格执行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不在饲料和饮水中添加国家命令禁止的违禁药物和添加剂,确保出栏动物健康安全,签订《畜禽养殖场户安全生产责任书》。二是畜禽贩运户收购运输承诺:严格执行《动物防疫法》等法律法规,不收购染疫、饲喂“瘦肉精”等违禁药物的畜产品,确保调运动物健康安全。签订《动物健康安全承诺责任书》。
4.3 严格三项确认 一是确认调运(申报)动物来源信息:是否来自本辖区饲养场户、提供养殖场(户)信息及联系方式备查,详细填写申报检疫动物信息确认表;二是确认调运(申报)动物免疫情况:六个月内未发生相关动物疫病,并经强制免疫且在免疫保护期内,提供动物免疫证明或饲养场养殖档案;三是确认畜禽标识;畜禽是否佩戴规定的标识,是否齐全,核对申报动物信息确认表是否证物相符。
4.4 开展四项检查 一是查验动物饲养场养殖档案:到规模饲养场现场检疫时必须查验养殖档案:全面了解并掌握养殖场生产情况;二是临床检查:按照动物检疫规程实施临床检查,是否有异常情况;三是按规定查验实验室疫病监测报告。特别是对跨省调运的动物。尤其种用、乳用动物,羊、活禽以及临床检查有异常情况的动物必须经实验室监测;四是“瘦肉精”监测:调运的生猪、牛羊等必须经过盐酸克仑特罗、莱克多巴胺、沙丁醇快速试纸尿样检测。
4.5 做到五个严禁 一是严禁对来源不清的“拼车动物”实施检疫出证;二是严禁未见动物或未实施检疫“隔山开证”;三是严禁对按规定实施强制免疫的动物检疫出证;四是严禁对经临床检查发现异常、未佩戴畜禽标识的动物检疫出证;五是严禁对应进行实验室检测而未实施检测、未进行“瘦肉精”尿样检测的动物检疫出证。
4.6 整理六种资料 完善现场检疫记录单(有畜主、货主和官方兽医双方签字确认),连同检疫申报单、报检动物来源信息确认表、动物免疫证(免疫档案)、相关实验室检测报告、养殖场户或畜禽贩运户承诺书等一起整理归档。动物检疫票证使用完毕后,由官方兽医按照检疫对象类别,进行分类统计,填写在检疫证封面并签字确认,经单位负责人审核加盖单位公章,上报县动物卫生监督所,核实无误后换发新证,这样就形成了动物检疫全过程记录链,有效实现了痕迹化管理。
5 产地检疫痕迹化管理模式作用
产地检疫过程痕迹化管理的实施,提高了工作效率,保证了检疫质量,提升了部门形象,掌握了养殖情况,实现了信息追溯。(1)通过动物产地检疫全过程痕迹化管理,确保了检疫程序完全达到检疫规程要求,规范了检疫人员行为,避免了检疫不到位、隔山开证现象,也避免了基层检疫人员无辜担责的情况发生。在规范检疫人员的同时也落实了申报人的主体责任,申报人要对提供资料的真实性负责,为责任追究提供了直接明确的证据。(2)在乡镇设立动物检疫申报大厅,养殖场(户)就近申报、就近检疫、就近出证,便民利民。养殖户不再认为检疫就是收费开证,认识到检疫是严肃的行政许可过程,从申报到出证有着严格的流程,感受到了动物卫生监督机构代表国家行使权力的权威性,提升了畜牧部门的整体形象。(3)检疫申报大厅实现了对养殖场户养殖信息的动态监管。提高了养殖场户自觉依法实施强制免疫和程序免疫、佩戴耳标、健全完善档案的意识。同时在产地检疫过程中实行全程痕迹化管理实现了产地检疫合格证明可追溯化,即通过产地检疫合格证明可以完全追溯到具体的养殖场户并查看到相关饲养信息。
总之,落实动物产地检疫痕迹化管理,是保障畜产品质量安全的必然要求,其实质就是把动物产地检疫工作规范化、程序化、精细化,通过落实文中所述的“一二三四五六”的工作模式,理清畜产品从产地到市场环节中检疫员、养殖户、贩运户各负的责任,促使检疫员提高思想意识,严格按法律规定检疫执法,认真落实监管责任,提高了检疫质量。出证前的各种工作记录既是对检疫人员履职情况的直接体现,也是对饲养者、屠宰户、贩运户落实“主体责任人”的具体体现,畜产品进入市场后的可追溯性,推动了养殖场(户)重视重大动物疫病的免疫和程序化免疫的落实,转变了养殖户重治轻防的观念。由于担心被追责。屠宰户、贩运户收购畜产品时更加注重畜产品质量,从源头上确保了畜产品的质量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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