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与教育目的
2017-04-05谢桂新
谢桂新
摘要:教育的终极目的是学生的幸福,这既具有应然性,又具有可能性;爱是人的生理需要、心理需要、精神需要,因此爱也是学生的基本需要;爱是学生的基本需要,实现学生的幸福需要爱,因此爱对实现教育目的不可或缺。
关键词:教育目的;学生幸福;爱
中图分类号:G40.0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1-1580(2017)01-0055-04
教育目的是人们在进行教育活动之前,在头脑中存在着的对教育活动结果的预期,是教育活动的起点和归宿,是对整个教育活动的基本定向。从古至今,不同的时代形成了不同的教育目的。并且由于主体不同,视角不同,对教育目的的认识和表述也各有不同的侧重和偏向。由于教育目的的多层次和多维度,我们有必要追问教育的终极目的,用教育的终极目的来引领教育,并探讨爱之于教育终极目的的意义。
一、教育的终极目的是学生的幸福
无论是学者从学理角度提出的教育目的,还是国家从国家利益的角度提出的教育目的,亦或是不同的教育机构、不同的教育层次和不同个人不成文的教育目的,都要以培养“人”为出发点和最终归宿,区别只在于培养具有什么社会属性和质量规格的人。无论是培养“劳动者”“人才”“建设者和接班人”“公民”,还是培养“功利人”“工具人”“理性人”“有智能有完善道德的人”“走向世界历史的人”,都不是教育的终极目的,只有把教育的终极目的置于“学生的幸福”之中,才是教育的真正意义所在。
(一)教育以学生的幸福为终极目的,具有应然性
亚里士多德曾指出:“既然目的是多样的,而其中有一些我们为了其他目的而选择,例如钱财、长笛,总而言之是工具,那么显然,并非所有目的都是最后的目的。只有最高的善才是某种最后的东西……看起来,只有幸福才有资格作绝对最后的,我们永远只是为了它本身而选取它,而绝不是因为其他别的什么。”从亚氏所言可以看出,幸福是人类所有活动的终极目的,是人类永恒的追求,因此也是教育活动的最终目的。
教育事业的公益性决定了教育不是一个人的事业,也不是某个组织群体的事业,而是全人类的事业。虽然在教育目的价值取向上有“个人本位论”和“社会本位论”之争,可随着人们对教育认识的加深,个人和社会之争已无所谓对错与胜负,二者可以统一于学生的幸福。由于社会是由个人构成的,个人一切方面的发展都与社会发展有着密切的联系,个人的幸福不仅使个人的生活质量提高,精神世界充实,而且会作为更具活力和创造力的力量促进社会的发展。同时,个人的幸福也是社会幸福的重要组成部分,个人的幸福指数是社会幸福指数的参照系。“尽管教育应该既为着个人发展又为着社会进步,但从根本上看,最终还是落脚到人本身的发展与幸福,因为教育是对‘人教育,所以必须符合‘人的本质”。由此可以发现,无论是从何方利益出发,站在什么视角上,教育都应该是为了所有人幸福的事业,教育活动的终极目的也应该是促进所有学生的幸福。
幸福不是快乐、欲望的满足,也不是利益的获得,幸福“会以纯粹意义的方式被保存积累,会永远成为一个人生活世界中抹不掉的一层意义”,因此人们对幸福的追寻也即是对人生意义与价值的追寻。同时,教育也是“人与人精神相契合,文化得以传递的活动”,更是“人对人的主体间灵肉交流的活动”。教育的精神性正与人的幸福的意义性相契合,这就决定了教育不是“实利的下贱侍女”,也不是“人类幸福的屠宰场”,而是要始终关注学生的精神充实与幸福,教育过程要成为使学生幸福的过程,教育结果也要让所有学生成为幸福的人。
无视学生幸福的教育目的是危险的。如果我们把教育目的停留在“学而优则仕”上,“仕”的追求便会使学生徒增许多对教材、作业、分数、升学的关注,从而失去享受学习过程的幸福。如果我们把教育目的停留在“五花马,千金裘”上,物欲满足的同时失去了生活的意义,结果也只能是“钟鼓馔玉不足贵,但愿长醉不复醒”!因此,无视人的幸福的教育导致的结果不仅仅是教育的异化,还有教育中人的异化与疏离。
(二)教育以學生的幸福为终极目的,具有可能性
教育是为人的活动,也是人为的活动,无论是宏观的教育设计还是微观的教育实施,都是人对教育思考和行动的结果。虽然有许多人为了电冰箱、汽车、房子而奔波、追逐、竞争,但也还有不少人,他们不追求物质的东西,他们追求理想和真理,得到了内心的自由和安静。人的超越性和人对理想、真理的追求,决定了教育以学生的幸福为终极目的的可能。
中外教育史上不乏有把幸福作为终极追求者,并且产生了广泛影响。如阿奎那提出“教育的目的是通过培养道德和理智美德来获得幸福”。艾德勒亦提出“通过道德和理智美德的实践去追求幸福是教育的主要目的”。乌申斯基则认为“教育的主要目的在于使学生获得幸福,不能为任何不相干的利益而牺牲这种幸福”。桑戴克说:“假如我们通过教育,能够消除称霸和欺压他人的欲望,使世人不再感到受压迫,而代之以为他人谋幸福的欲望,世界就会日益富裕起来。”从以上教育家的论断可以看出,以幸福为终极目的是教育的永恒追求。教育史上的思想光芒,照亮了教育追求人之幸福的道路,也为教育以学生的幸福为终极目的提供了历史的依据。
实际上,教育本身的构成就具有实现学生幸福的内在可能,关键在于人们是否把这种可能变为现实,以及在变可能为现实的过程中是否偏离了最美好的初衷。如德育在满足个人道德生活和完善个体道德自我的同时,也能够满足人的某种精神上的需要和愿望,从而在其中体验到快乐、满足和幸福的感觉,并获得一种“赠人玫瑰,手有余香”的精神上的享受和满足。智育可以满足人的好奇心,激发人的求知欲,使人在创造性的探索中体验收获的喜悦,享受精神上的快感所带来的幸福。体育不仅可以满足人的健康的需要,也可以实现人的健美的需求,身体的健康和健美是幸福的基础。至于美育的过程,是人对美的追求和向往的过程,更是获得精神洗礼和幸福感受的过程。
二、爱是人的基本需要
人是爱的动物,爱是人的基本需要。人要想幸福地生活,必须要奉献爱和接受爱,这都是极其自然的。
(一)爱是人的生物需要
首先从类的角度看,人类这一物种之所以能够在地球上生存并成为整个生物界的主宰,一个非常重要的原因即在于人類存在着爱。正因为爱这一关键的生物机制,人类才得以生存并创造出卓而不凡的成绩。爱使人在生存环境非常恶劣的情况下,能够相互合作,携手并进,同甘共苦,一起战胜自然灾害和一切不良因素的干扰。“要是原始人类没有和同类合作的基本欲望,人类这一物种是绝无可能生存下来的。要是我们以狩猎为生的祖先真有‘原罪,真是些野蛮、嗜血的暴徒,那么人类不会成功地生存下来,早就结束其历史了。”即使是在物质生活极为丰富的当代社会,爱依然是人类生存发展所必需的,如重建家园的汶川和震后逐渐恢复的玉树需要爱,缩小城乡差距、贫富差距、实现共同富裕依然需要爱。达尔文也许正是从这个意义上才说:“人类更强烈的推动力可以是——并且一般是——对别人的态度和爱。”
另外,从个体的角度看,爱是人的自然生命健康成长的重要促进因素。研究发现,在父母对孩子各种爱的行为中,孩子的催产素荷尔蒙和垂体后叶荷尔蒙会发生作用,产生缓和压力效应,这对于促进孩子身体的健康成长具有重要作用。还有对于0~1岁的婴儿,父母充满爱的抚摸对孩子的身体发育起到积极的促进作用,这已在众多孩子的家长中达成共识并应用于养育孩子的实践。其实,人作为一个生物体在其身体发育的过程中,无时不需要爱的呵护和关注。只有爱,才能使人的发育和成长呈现健康、理性、科学的趋势。
(二)爱是人的心理需要
美国著名心理学家亚伯拉罕·马斯洛(Maslow)在其著作《人性能达的境界》中提出的人类动机理论认为,驱使人类的是需要,并提出著名的需要层次论,揭示了个体需要的种类与层次。他认为当生理和安全的需要得到满足时,就出现了对爱和归属的需要。“临床医生一次又一次发现婴儿不能缺少爱,心理学家也认为人的心理失调的主因即在于爱的需要没有得到满足”。这就是说,爱是人的心理需要,人需要爱就像需要碘和维生素C一样。
从个体成长的现实我们也可以发现,从小享受到正常父爱和母爱的人,大多心理健康,具有平和、开朗、积极向上的个性品质。而从小缺乏正常父母之爱的人,则大多孤僻、脆弱、冷漠。在现实生活中,很多人也是由于爱的疏离而产生情绪不佳、自信心不足、空虚寂寞等心理问题,甚至有些人由于长时间爱的缺乏而导致心理疾病,或发生越轨、犯罪等不良行为。有爱的人不会孤独,只有缺乏爱的人才找不到一个可以倾诉衷肠的知心人,品尝孤独的滋味,才会心灵颤动、热泪盈眶。可见,爱是人的心理需要,爱对人的心理健康和心理幸福至关重要。
(三)爱是人的精神生活的需要
精神生活是在人与人的交往过程中,个人得到精神的升华和满足,同时也改变社会,促使社会沿着自由和公正的向度发展。精神生活的满足是在人与人之间交往的过程中实现的,只有相互之间爱的奉献和接受,才能冲破人与人之间的隔离和提防,实现人与人的交往和结合。人们对精神生活的需求,也是对交往的需求,更是对交往中爱与被爱的需求。“每个体验过关心别人的人肯定知道,对他人的积极情感确实是美好经验,当我们去帮助别人时,心中便是蓝天白云,海洋草原”。由此可以看出,充满爱的关心可以给人以美好的精神体验。
特别是在现代社会,随着社会生产力和科学技术的迅猛发展,人们的物质生活水平有了极大提高,人们在享受物质生活所带来的满足的同时,对精神生活也有了更高的追求。这种追求表现在人们渴望得到家庭的温暖、朋友的关心、同事的爱护、团队的尊重、领导的赏识,渴望作为一份子公平公正地参与到更多的集体生活等。在现代社会虽然人类加强了对世界的统治,但在大机器的轰鸣声中和在大城市的人山人海中,每个人都难免感受到自己的渺小。因此,为了摆脱这种心理不平衡,人们需要展示自我、确证自我,需要别人承认自我,需要别人的理解、尊重和支持,而爱能实现这一切。爱能通过实现人与人的交往满足精神生活的需求,爱也能使人在交往中发现个人存在的意义和价值,从而成长为一个具有更高精神追求的人。“爱是我们对世上每一个人的美好理想与愿望。当我们沐浴着爱的雨露,我们的内心便被幸福充满了;而一旦缺少了爱,我们的内心就显得空荡荡的。”
三、实现学生的幸福需要爱
当我们阐明了教育的终极目的是促进人的幸福,人是需要爱的动物,那么实现教育的终极目的——人(学生)的幸福需要爱就是不辩自明的道理。但是,学生是处于教育中的群体,学生的幸福追求和幸福需要与其他人既有共性,又有其独特性,我们需要从教育哲学的视角来分析学生的幸福以及学生的幸福对于爱的需求。
首先,实现所有学生的幸福需要爱。无论是古代社会还是现代社会,无论是中国还是外国,教育对所有学生幸福的关注都是一种理想和希冀,在不同历史时期和不同国度都没有完全实现。实现所有学生的幸福,客观上需要教育资源的极大丰富,主观上需要教育观念的全面变革。实际上,无论是对教育资源的分配还是对教育观念的变革,都必须贯穿着爱。美国教育家爱默生曾有一句名言:“教育的秘密是尊重学生。”而尊重与爱同源。尊重学生就是尊重每个学生的不同需求。尊重学生之间的差异,能够因材施教,关注每一个孩子的需要、兴趣和能力的发展,给每一个孩子适合的教育。只有爱所有的学生,才能把学生都作为同等重要的人来看待,才能关注和关心所有学生的差异性需求,才能把所有学生的幸福当作自身的责任,克服各种客观障碍和主观偏见,为所有学生的幸福着想。所以,实现所有学生的幸福需要法律、制度、道德,更需要爱,冲破现实的羁绊和思想的枷锁,实现挑战和超越。
其次,实现学生的全面幸福需要爱。正如爱是人的生物需要、心理需要,也是人的精神生活的需要,对于学生来说,实现身体、心理、情感、精神生活等各方面的幸福也需要爱。一方面,只有爱学生,才能把学生的全面幸福作为教育的终极追求。另一方面,只有爱学生,才能在教育过程中始终把学生的身体与心理、人格与修养、认知与情感、物质与精神统一起来,而不偏废于任何一隅。正像苏格拉底说的一样,“所谓真正的教育应该是把青少年内在的精神的可能性引导出来。对此,我们可以借助柏拉图的话,这叫‘精神的孕育。”在爱的驱使下,教育者所关注的是学生的品质、身体、精神等方面是否全面发展,而不仅仅是学习成绩的提高。更重要的是,教师充满爱的关注促使了学生的整体发展,推进了学生的社会化进程,使学生从单一幸福走向全面幸福。特别是在当代,知识成了谋生赚钱的手段,考试成了割裂学生的刀斧,纪律成了禁锢人性的锁链,学生对幸福的理解和追求也随着时代的这一流俗而单一化,学生的幸福状况更是无从谈起,毫无保障,甚至是被摧残。要治愈这一“教育病”,要实现学生的全面幸福,唯有爱,唯有让爱这一教育的动力因素发挥原始的生命力,才能还教育以本真,还学生以全面的幸福。
再次,实现学生幸福过程与幸福结果的统一需要爱。教育过程中的幸福主要取决于学生在教育过程中的身心愉悦状况,精神充实程度和成就感、荣誉感的获得等。要实现学生在教育过程中的幸福,当务之急是要重视学生的主体地位,实现师生之间平等的交流和对话。“教师应该是教育过程中的权威,但权威如何不滑向权力主义,不至于借权威之名,对学生进行控制,其出路就在于使教育充满爱的关怀和沐浴,只有爱,控制才能变成师生‘我与‘你的平等交流和对话,教师的要求才能为学生乐于接受,化为学生的内在需要,只有爱,教师的知识和他所代表的制度,才能变成实质的权威,得到学生的认可,从学生那里‘赢得权威。只有爱,才能平等地对待每个学生,公平地分配教育资源,不至于使优生更多地享用自由,而限制和否定所谓的‘差生的自由;只有爱,才能使教师的管理走向民主,使师生走向平等。”所以,爱使师生走向平等成为可能,爱也是学生在教育过程中体验幸福的基本保证。另外,幸福的教育结果,通常被理解为通过教育,学生能有一个幸福的归宿,或者说有一个美好幸福的生活,而这也需要爱。因为爱指向的是学生的身心全面和谐发展,关注的是学生人生意义与价值的实现。一方面,身心全面和谐发展本身就是一种幸福的体验;另一方面,对人生意义与价值的追求,使学生对幸福的追求和理解也上升到更高的精神境界,而不是“成为只关心生产物质财富的世界中的一颗光滑耐用的齿轮牙”,也不是沉溺于动物式的“幸福”和“满足”之中,成为“单向度的人”。因此,学生的幸福教育过程及幸福教育结果的获得,都需要爱的滋养和哺育,爱使学生在幸福的教育过程与结果中成为幸福的人。
总之,爱不仅是教育模式、教育手段、教育道德,爱更是最美的教育精神。教育的终极目的是学生的幸福,爱是人的基本需要,因此,爱在实现教育的终极目的中不可或缺。
[责任编辑:周海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