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读排污许可证改革
2017-04-05钟奇振屈云鹏
钟奇振++屈云鹏
2017年上半年完成火电、造纸行业排污许可证核发
近日,全省环保局长会议在广州召开。完善污染源环境监管制度,落实国务院《控制污染物排放许可制实施方案》,按照国家部署推进以排污许可证为核心的固定污染源环境管理制度改革作为重要任务之一并纳入2017年重点工作。会议要求,2017年上半年要完成火电、造纸行业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年底前要完成《大气十条》、《水十条》重点行业及产能过剩行业排污许可证核发。
全面实施控制污染物排放许可制,是党中央、国务院从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全局出发,全面深化环境治理基础制度改革的一项重要部署。企事业单位依法申领排污许可证,按证排污,自证守法。环境保护部门基于企事业单位守法承诺,依法发放排污许可证,依证强化事中事后监管,对违法排污行为实施严厉打击。排污许可制改革的核心内容和要求是什么?企事业单位和环境保护部门在排污许可制中的责任和义务是什么?未来企业日常运行管理和环境监管将有一些什么变化?……带着这些问题,《环境》杂志记者专访了省环境保护厅总量处副处长王彦刚。
哪些排污单位将纳入排污许可管理?
答:《实施方案》明确,环境保护部依法制订并公布排污许可分类管理名录,确定实行排污许可的行业类别,进行分类管理,在名录范围内的企事业单位及其他生产经营者将纳入排污许可管理。
根据《实施方案》,环保部门将以排污许可管理名录为基础,按行业分步推进排污许可证的核发。根据部署,广东将在今年上半年完成火电、造纸行业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2017年年底前完成《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和《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重点行业及产能过剩行业企业排污许可证核发,重点包括石化、化工、钢铁、有色、水泥、印染、制革、焦化、农副食品加工、农药、电镀等;2020年基本完成名录规定行业企业的排污许可证核发。
排污许可证的核发权限是如何规定的?
答:排污许可证按排污许可分类管理名录实行分类分级管理。按照污染物产生量、排放量以及环境危害程度等因素分为一般管理、简化管理两类,县级环境保护主管部门负责简化管理的排污许可证核发工作,其余的排污许可证原则上由地(市)级环境保护主管部门负责核发。
企业怎样申请排污许可证?
答:环境保护部组织编制了《排污许可证管理暂行规定》,对排污许可证申请、审核、发放、管理等程序进行规范。与此同时,出台相应的行业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指导排污单位的申请和核发机关的审核。企事业单位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在国家排污许可证管理信息平台上提交申请,同时向有核发权限的环境保护主管部门提交通过平台印制的书面申请材料,并在申请前将有关信息向社会公开(简化管理单位可不进行信息公开)。申请材料包括排污许可证申请表、承诺书、排污口和监测孔规范化设置說明、环评批复文件等。环境保护部门对符合要求的企事业单位核发排污许可证,对存在疑问的开展现场核查。首次发放的排污许可证有效期三年,延续换发的排污许可证有效期五年。
排污许可证包括什么内容?
答:排污许可证由正本和副本构成,正本载明基本信息,副本载明基本信息、许可事项和管理要求等。
第一,基本信息主要包括:排污单位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社会统一信用代码、排污许可证有效期限、发证机关、证书编号、二维码以及排污单位的主要生产装置、产品产能、污染防治设施和措施、与确定许可事项有关的其他信息等。
第二,许可事项主要包括:(一)排污口位置和数量、排放方式、排放去向;(二)排放污染物种类、许可排放浓度、许可排放量;(三)重污染天气或枯水期等特殊时期许可排放浓度和许可排放量。
第三,管理要求主要包括:(一)自行监测方案、台账记录、执行报告等要求;(二)排污许可证执行情况报告等的信息公开要求;(三)企业应承担的其他法律责任。
上述事项中,许可事项和管理要求是企业持证排污必须严格遵守的。确有必要改变的,应办理排污许可证变更手续。基本信息中有关规模、地点及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措施,如果发生重大变动,应当按照环境影响评价制度的相关规定履行法律义务。
企业依证排污的主体责任和应尽的义务包括哪些?
答:排污许可制度改革的目的之一就是要进一步厘清政府、企业之间的责任。
《实施方案》结合环境治理体系和监管执法改革理念,提出排污许可制实施后,企业环境保护的主体责任应包括以下几个方面:(一)企业自行申领排污许可证并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二)依证自主管理排污行为的责任;(三)通过自行或委托开展监测、建立排污台账、按期报告持证排污情况等自证守法的责任;(四)依法依证进行信息公开的责任;(五)当产排污情况等发生变更时或排污许可证到期应自行申请变更或延期的责任。
企业作为排污者要承诺:依法承担防止、减少环境污染的责任;持证排污、按证排污,不得无证排污;落实污染物排放控制措施和其他环境管理要求;说明污染物排放情况并接受社会监督;明确单位责任人和相关人员的环境保护责任。
排污许可制实施后,环保部门如何实施环境监管?
答:依法监管是排污许可制实施的关键。按照“谁核发、谁监管”的原则定期开展监管执法。重点检查许可事项和管理要求的落实情况,通过执法监测、核查台账等手段,核实排放数据和报告的真实性,判定是否达标排放并核定排放量。根据违法情节轻重,依法采取按日连续处罚,限制生产、停产整治、停业、关闭等措施,严厉处罚无证和不按证排污行为,对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排污许可制实施后,地方现有排污许可证如何管理?
答:《实施方案》明确,各地区现有排污许可证及其管理要求要按国家统一要求及时进行规范。排污许可证申领、核发、监管执法等工作流程及信息均纳入全国排污许可证管理信息平台,各地现有的排污许可证管理信息平台逐步接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