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让法治成为底线

2017-04-05成言

环境 2017年3期
关键词:个人利益垃圾处理设施

成言

城市化进程中的中国社会正遭遇一个尴尬的环境治理难题:一方面,“垃圾围城”现象愈演愈烈;另一方面,垃圾处理设施建设却因“邻避效应”频频受阻。不仅垃圾处理场,垃圾中转站、污水处理厂等环境基础设施选址建设,也大多遭此厄运。

“谁都知道环境基础设施要建,但谁都不希望建在自家附近!”这是“邻避心理”的核心思维。这种“邻避心理”在一定程度反映了市民环境意识增强,体现着社会进步,也有利于维护公众合法的环境权益。但不管三七二十一,不论青红皂白,只要是环境基础设施就一律反对和抵制,则另当别论。其中部分人的思维角度和行为方式,不得不让人审而视之。

出尔反尔者。事实上,不少设施建设早有規划并公诸于众,这些人也心知肚明。但是,到了项目正式建设时,又起而反之。究其原因,还是个人利益最大化的观念在作祟。比如,当初选择购买设施附近的楼盘,可能就有价格低的考虑。如今,为了追求个人利益最大化,这些人又罔顾设施规划在先的事实,出尔反尔,率先反对。

漫天要价者。不是这里,就是那里,一个城市总要找到自身垃圾的处理之地。实践中,经过科学论证、多番比较,一处选址相对理想的设施,要落地也是困难重重。即使安全防护距离甚远的居民也会反对。其中原因,生态补偿标准是核心。在当前缺乏统一的、法定的生态补偿标准情况下,部分漫天要价的行为导致了环境基础设施迟迟难以落地。

恶意闹事者。这些人抱着“法不责众”的思维,不顾法律程序行事,导致不少地区环境基础设施陷入“一建就闹,一闹就停”的困境。其中,不乏别有用心、恶意闹事者。

以上种种,已超出了正常的、合法的维护权益范围,在实践中当仔细甄别、坚决制止。否则,让社会成本无端消耗,不仅造成巨大的浪费,而且最终损害的是绝大多数的根本利益。当然,制止的途径还是要以法律为准绳和底线,通过科学规划、确定标准、公开信息、依法办事,走出“邻避困境”,妥善处理局部利益和整体利益的矛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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