移民跨国创业的形成与困境
2017-04-04林胜赵姮高哲
林 胜 赵 姮 高 哲
(福州大学人文社会科学学院, 福建福州 350116)
移民跨国创业的形成与困境
林 胜 赵 姮 高 哲
(福州大学人文社会科学学院, 福建福州 350116)
前人对移民跨国创业的研究多以欧美等发达国家和墨西哥、中美洲之间移民的跨国创业为主,对华人移民跨国创业的研究相对较少。在对新西兰华人G教授跨国创业的个案研究中可以发现,移民跨国创业的跨国性主要表现在其经营者、资金、生产、雇员和销售等方面。移民跨国创业形成的成功因素包括科技通讯和现代交通因素、跨国社会网络、政策因素、移民企业家个人素质等方面。同时,移民企业家在创业过程中易受“水土不服”和企业自身等问题的困扰。
移民跨国创业; 移民企业家; 海外华人
在20世纪90年代,跨国主义理论(Transnationalism )的兴起打破了之前少数族裔经济研究中以单个国家为分析框架的界限,强调国际移民会利用母国和侨居国两国之间的频繁接触来寻求利润。国际移民研究的著名学者Portes认为,跨国移民企业家(Transnational Entrepreneurs, TEs)是不同于劳工移民的自我雇佣的移民,他们为了生意频繁地旅行于国外,其经营成功的关键在于同他国(特别是母国)进行接触和联系。[1]跨国移民企业家作为循环流动的一种形式,得到了学者的关注。[2]然而前人对跨国移民企业家的研究多以欧美为首的发达国家和墨西哥、中美洲之间的移民研究为主,对华人移民跨国创业的研究相对较少。[3]
在为数不多的华人移民跨国企业家的研究中,前人对跨国移民企业家如何在侨居国进行跨国创业的研究较为丰富。比如,陈翊在对华人在欧洲的商业行为研究中,探讨移民如何利用社会网络实现成本最小化以及利益最大化;[4]林小华等学者对在加拿大的中国新移民创业模式进行研究的时候,提出四种移民创业经营模式:即族裔经济、一般企业、海归企业和跨国创业。[5]其中,跨国企业则是运用两国资源优势进行公司的基本运营,关注侨居国和母国两个市场。Lloyd在对台湾跨国企业的运行模式进行分类时,划分出以下三类:(1)亚洲生产—北美销售模式;(2)零售模式,即北美地区有店面,并且将产品销往亚洲;(3)进出口模式,即跨国企业家在亚洲供应商和北美潜在的客户之间担任中间人的角色,从中赚取佣金。[6]无论哪种模式,跨国企业家都要利用母国和侨居国的资源,整合两个国家的优势进行盈利。
这些研究丰富和发展了华人移民跨国创业的研究。然而,前人对于跨国移民企业家如何在母国进行跨国创业的研究相对不足。因此,本文以新西兰华人G教授的跨国创业为例,通过个案分析的方法,来探讨移民跨国创业的形成与困境。不过,由于个案研究的局限性,本文不能囊括华人跨国创业的所有现象特征。
一、移民跨国创业的具体表现
跨国化被认为是国际移民经济适应的一种独特模式,它有别于族裔经济、一般企业和海归企业。[7]就G教授的跨国创业来说,其跨国性表现为以下几个方面:
1. 经营者的跨国性
跨国移民企业家需要频繁往返于母国和侨居国之间,有时还包括母国和侨居国之外的多个国家之间,依靠整合各个国家的资源优势以盈利。以G教授为例,他是新西兰籍华人,其所经营的生物公司总部设于新西兰,但是为了寻求更大的市场以及进行技术上的交流,常年往返于中国和新西兰两地。[8]其侨居国新西兰具有技术优势,中国具有自然资源和销售市场的优势。近几年来,在保证中国市场的前提下,G教授还将生产和销售市场拓展到东南亚地区。这些因素导致了跨国移民企业家需要频繁往返于多国之间。
2. 资金的跨国性
跨国公司在中国的投资方式一般可以分为三种:一是以技术转让为代表的企业合作形式;二是以共同出资为代表的合资企业;三是外资独资企业。[9]目前,移民跨国企业家回母国的投资,很大一部分是以合资企业为主,如此便于资金周转以及规避外资不能购买土地等政策性问题。G教授在福建N市投资创办A生物公司,其新西兰的投资占65%,中国投资占35%,是典型的合资企业。
3. 生产的跨国性
在企业生产方面,一般是利用侨居国的技术优势以及母国的自然资源进行生产活动,以便促成两地资源的杠杆化利用。[10]特别是涉及高新技术产业,侨居国(西方发达国家)的技术优势往往高于母国。中国等发展中国家则提供丰富的自然资源和广泛的销售市场等,进行产品的生产和销售。因此,两国的优势可以被合理分配和综合利用,以达到经营的最优化。A生物公司依靠新西兰方面的核心技术,以及中国特有的药材资源,在中国进行药物的粗加工,后托运到新西兰进行精加工,成品销回中国以及其他国家。
4. 雇员的跨国性
雇员的跨国性体现在管理人员以及技术人员两个方面。在发展初期,跨国企业的管理人员以及技术人才多来自于侨居国新西兰。公司发展稳定之后,人才需求量扩大,逐渐开始在中国本地培养人才,这些人才有些还被定期组织去侨居国新西兰学习。A公司的高层管理人员基本上是新西兰公司的派出者;而技术方面,只能依托于中国的员工。G教授十分重视对中国本土人才的培养,比如与国内某知名高等学府合作,建立研究基地,培养高技术人才。通过与海外高校和科研机构的合作,来提升A生物公司的成长绩效。
5. 销售的跨国性
移民跨国创业可以分为两类:只为本族群服务的跨国创业和不限定服务(消费)对象的跨国创业,一般认为不限定市场对象的经营会比限定本族群为市场对象的经营融入度高。[11]目前,学术界关注的跨国企业家主要是为移民族群自身服务的,对于不限定服务(消费)对象的跨国创业展开的研究相对较少。本研究的个案属于后者,即其经营对象并没有只限定于华人族裔,而是面向全球的消费者。
A生物公司则利用侨居国在国际的口碑与形象,攻占世界消费市场。作为英联邦国家,新西兰可以很容易得到西方为首的发达国家市场的认同,以避免中国生产的产品无法快速进入发达国家市场的尴尬。此外,中国地区生产的产品不仅针对中国市场,还能兼而辐射东南亚地区。所以,A生物公司不是仅以一个国家为销售对象的企业,其销售市场具有很强的跨国性。
二、移民跨国创业的成功因素
移民跨国创业之所以能获得成功,背后存在着一定的有利因素。根据跨国创业活动的演进顺序,移民跨国创业成功的因素大致可以分为:科技通讯以及现代交通、跨国创业社会网络、政策因素、移民企业家的个人素质等。
1. 科技通讯以及现代交通的发展为跨国创业提供了很好的条件
科技通讯的作用主要体现在及时的信息沟通交流上,而现代交通和通勤也为跨国经营打下了夯实的基础。人们不用太担心由于距离所产生的时效性问题,便捷的信息技术使得人们的消息更加灵通、交流更加便捷。移民跨国企业家也可以通过互联网等同家人进行沟通交流,不用担心因为频繁往返于多国之间而缺少同家人的沟通。便捷的交通设施和通勤手段也方便了移民企业家在多国之间行走,其生产要素(比如劳动力、原材料和设备等)也得益于现代交通和通勤可以在多国之间顺畅流通。G教授大约1个月就会往返于新西兰和中国一回,以处理公司和家庭的事务,同时频繁飞往美国、多伦多、台湾、新加坡、马来西亚、印度尼西亚等地,处理其经营和研究的工作。
2. 跨国创业社会网络
跨国创业离不开社会网络的支持,所谓的跨国创业社会网络实质上是跨国企业通过社会关系网络嵌入获得丰富的社会资源,从而实现自身成长的一种重要方式。[12]不同于一般的跨国创业者,移民跨国企业家的社会网络主要来自于其国际移民的身份,即经营者华侨华人的身份。跨国移民企业家们热衷于参加社团组织,这样便于他们在母国建立关系网络。例如,G教授是新西兰侨领、新西兰促进会会长、新西兰永久商会会长。可见华人虽然长期在国外,但仍保留着与中国家庭和迁出地社区的密切联系。凭借着与母国的血缘和地缘关系,这些移民企业家可以拥有丰富的社会资源,这些资源可以帮助他们解决在跨国移民创业过程中出现的许多问题。比如,在创业初期的资金短缺问题,对于侨乡移民而言,他们回国创业可以依托侨乡特有的关系网络筹集资金。他们还可以通过亲戚朋友筹集创业基金,其“资本背后的人的关系”十分重要。[13]
3. 政策因素
从跨国创业的动因上看,目前跨国创业主要有两种研究取向:需求型和机遇导向型。需求型是指不满现状而被“推向”创办小企业或自我雇佣;[14]而机遇导向型则是指被国与国之间的商业前景而“拉动”的企业家。[15]G教授的创业经历属于后者。中国改革开放的大环境以及有利于外商投资的政策已经成为跨国移民企业家创业成功的客观因素。以G教授所处的高新科技行业为例,中国政府十分重视新兴科技的发展,对于高科技企业有专门的鼓励政策,力争做到“引进来,走出去”的战略规划。从2004年开始,中国政府就有意识地开展“海外智力为国服务行动计划”(以下简称“海智计划”),于当年的2月份开始正式实施。中科协和35个海外科技团体为实施团体,为各地主动推荐海外高层次人才,发挥中国科协的桥梁和纽带作用。生物科技专家G教授就是由“海智计划”引进的。当地政府也对A生物企业有一定的政策倾斜,从而保证企业能够成功地运转。例如,在征地上给企业以优惠,税收方面予以适当的调整,以及完善地方公共基础建设给企业以便利。使得企业创办初期面临的公司门前无公路以及周围有“水渠”等问题很快便得到解决。
4. 移民企业家的个人素质
以前有研究指出,一个典型的移民跨国企业家的特征是45岁以上受教育程度高的已婚男性。[16]中国的国际移民中男性较多,而且跨国移民企业家必须面对频繁的出差以及家庭的分离等问题,男性会比女性更易获得成功。而且,45岁以上年龄的人士比年轻人更能够利用海内外关系网络,网罗各类人才为其所用。他们阅历较为丰富,往往在国外有工作经验,并且能够熟悉管理经营知识。G教授的自身特质印证了前人对此的研究。G教授1949年出生,1998年在新西兰创办第一家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在积累丰富经验以及学术资源以后,56岁回中国内地创办A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最终获得成功。
跨国移民企业家还具有较强的冒险性。在创业生存阶段,跨国创业企业要与市场战略、行业环境进行互动,从而对市场机会进行感知、搜寻、评估,这些环节都需要对市场做出前瞻性的预判,若能在风险中寻得机遇,才能最终获得成功。[17]笔者在调查中了解到,早在创业的10年前,G教授便先于常人提出“生物经济将创造兆亿商机”的理念,之后他选择在生物工程方面进行跨国创业,对于当时的市场来说也具有很大的风险性。G教授在访谈中表示虽然具有风险,但并不会仅仅凭着一腔热血就可以盲目投资,这些也是他结合前期调研对市场、队伍、人力、财力、政府政策支持度等方面进行的综合考量。2008年爆发经济危机,G教授在中国公司困难时期,毅然进入泰国以及缅甸市场,开办子公司,也并不是完全赌博性质的冒险,而是基于进一步拓展东南亚市场的考量。可见,跨国移民企业家的冒险性更多体现在他们对市场有敏锐嗅觉,其决策往往先于常人,虽面对风险但却占尽先机。
三、遇到的困境
(一) 跨国移民企业家回国投资产生“水土不服”
1. 不适应中国复杂的人情网络
虽然学者Wong and Ng认为中国企业家比白人企业家在中国创业的明显优势在于:他们能够更好地了解中国的商业文化以及清楚亚洲政府的行事法则。[18]但是,这对于刚刚回国创业的移民企业家而言,复杂的人情网络仍旧是他们要克服的重要难点。特别是早年移民到侨居国的华人,他们已然适应国外的游戏规则,对于中国复杂的人情往来有些许不适应。因此,若是跨国移民企业家个体不能够及时调整、灵活应对的话,很容易陷入被动的局面。以G教授为例,他的企业在发展壮大之后,社会上特别是地方政府对企业捐赠索求变多,还有诸多应酬接踵而至。他认为,企业的责任更重要的是创造更多就业岗位,授人以鱼不如授人以渔,对于繁多的社会捐赠疲于应付。再加上G教授本人科学家的特质多于企业家,更多时候专注于产品的开发研究,并不善于处理复杂的人情应酬。曾有地方政府某部门希望A公司赞助他们的年鉴发行,作为回报,可以在年鉴封面上帮助A公司宣传公司形象。但是G教授就很不理解为什么年鉴的封面要做广告,最终拒绝了地方年鉴的邀请,也因此得罪了该地政府某部门。据说该部门后来在很多地方为难A公司,可能跟该事件有关。从上述例子可见,诸多早期侨居国外的华人回国进行创业仍要进行文化再适应。海外华侨华人回到中国后,经常会面临许多“不适应”,包括物质层面的不适应和社会文化层面的不适应。[19]因此,适应中国复杂的人际交往规则,是跨国移民企业家融入中国市场的关键之一。
2. 不适应中国“特色”的办事效率以及繁杂的审批制度
虽然从宏观上看,中国政府出台一系列政策和开放的市场环境,吸引诸多海外移民归国投资,但是当政策在基层具体实施的时候,企业可能会面临诸多具有中国“特色”的办事困境。举个例子,虽然政府对新兴科技型企业很是重视,但是当某些政策传达到基层地方政府时,执行者往往秉着多一事不如少一事的态度,对企业的一些政策上的支持流于口头承诺,没有具体落实。有时会导致企业的建设无法顺利地进行。A公司D主任对此无奈地说:“我们办事真的是受挫,就为了办理一个手续,我们就要跑2-3个月……很多问题,政府也下了很大的力气去解决,但执行时却遇到各种难题。比如水渠这么简单的问题,书记批了,但水利局执行不了。”诸如土地申请的审批、落地条件等诸多审批往往需要很长时间才能落实,给企业运行带来很多负面的影响。
繁杂的审批制度间接还降低了企业的竞争力。比如按中国的医药审批程序规定,不论企业拥有的国外技术多成熟,若想在国内进行药品的生产,必须重新实验并进行临床上的验证。这个规定对于A公司来说就十分不利。据访谈对象谈到,如果在中国进行整套程序,全程至少需要10年时间。对于企业而言,担负不起其中所要付出的时间和资金的代价。即便等到研发程序顺利完成,其技术相对于国外而言已经落后,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很难脱颖而出。受这个规定的限制,A公司的诸多产品只能以保健品的形式进行申请和销售。因此,在保障产品品质的前提下,简化繁琐的审批程序,缩短批复时间,无疑可以大大增加高新科技类跨国企业的竞争力。
(二)企业自身的问题
海外华人回国投资创业,不仅难以适应中国的人情世故以及繁杂的审批程序,其自身存在的一些问题也制约着企业的发展。
1. 企业资金筹集困难
资金对于创业来说是一个非常重要的环节,它担负着企业组织和再生产的重要责任。资金的缺乏制约着创业公司的发展,甚至就此一蹶不振的案例也屡见不鲜。A公司在创业初期,也因抵押物少、房贷风险大等原因,并没有银行或者风投公司愿意贷大笔资金给他们。同时,由新西兰总公司提供的666万美元的注册资本也受到外汇管制等制约,无法解决燃眉之急。不过幸运的是,在2010年前后,A公司共计得到省农行1.2亿元的贷款,从而解决资金匮乏问题,公司的发展才渐渐走上正轨。而A公司最终获得银行大额贷款的原因跟其在2010年得到的“海智计划”的授牌密不可分。公司获得授牌之后,得到省市领导的重视,更是将其作为紧缺产业进行重点扶持。借由这层原因,A公司向银行申请的大额贷款得以顺利批复。不过,资金筹集问题仍旧困扰普通中小规模的投资企业,影响其健康发展。
2. 人才分布不平衡导致人才流失现象严重
由于中国大多人才集中于北上广等经济发达地区,而处在经济不发达地区的企业很难留住人才。对于高新科技公司而言,高尖技术人才是高新科技公司能够正常生产的保证。相对于劳动密集型产业,高尖技术产业对普通工人的需求量并不大。从整体上看,从事高尖技术工种的人员远少于普通工人。高尖技术人才多集中在经济发达地区,因此在经济发展相对落后地区的企业的人才流失更加严重。A公司同样遇到用工难的问题,甚至由于缺少一名生产负责人,使得产品在很长时间内不能正常生产。Z主任在采访时表示,企业为了留住人才,甚至为前来面试的人包办了往返机票以及食宿等费用,而且入职后福利待遇均高于当地水平。不过,由于公司所处地区为非发达地区,员工不愿意吃苦或者不看好发展前景等原因,最终高技术人才的离职率还是居高不下。
3. 技术、设备进口困难
在一些高科技技术领域,中国的技术水平同发达国家的技术水平差距较大。因此,更多企业纷纷把目标转向国外,引进国外先进技术服务于公司的产品研发。不过,由于国外对中国在某些技术上实行封锁或者技术壁垒政策,使得引进先进技术变得更加困难。同时,海关方面对于设备的引进申报程序复杂,涉及人员以及环节较多。特别是高精尖仪器的专业性很强,代理商、海关以及其他的相关工作人员并不清楚其用途,因此在处理相关手续时变得极为麻烦与困难,影响了企业的研发周期、资金运转以及利润周期等等。
4. 移民跨国创业过程中的家族式管理问题
华人企业家创办公司的特征就是倾向于家族式的管理模式。即便企业创建之初是以股东入股的形式成立,但是其合伙人以及公司的高层人员往往是创业者的亲朋好友。这不同于西方的经理人管理制度,虽然家族式管理利于企业决策,但是随着企业的逐渐发展,家族式管理的弊病也逐渐显现,管理者职责的界线往往很模糊。同时,当企业面对人才短缺问题时,如果缺乏有效的应对机制,则对企业的发展产生较为重大的影响。A公司就是较为典型的家族式企业的管理模式。由于兼任科研教学任务以及企业经营管理,G教授必须常年往返于中国与新西兰。为了经营A公司,他先后叫妻子、儿子回国帮忙打理公司,但是这并不能够将G教授从忙碌的事务中解放出来。甚至当高技术人才资源缺乏时,很多事情必须G教授亲力亲为。小到指导生产机器的操作,大到整个企业的管理决策,再加之G教授还有科学研究任务在身,企业的运营并不如设想的那么顺利。
四、小结
本文对于移民跨国创业的研究的贡献在于,进一步探讨了移民回母国进行跨国创业成功的因素以及其面临的困境。笔者从移民创业的跨国性以及创业的成功因素入手,分析跨国创业形成的关键因素。跨国企业不同于其他企业,移民企业家利用频繁往返于两国或者多国之间,利用资金、生产、人才以及市场的跨国性,优化多方资源配置,从而达到盈利的空间。除了“跨国性”这一特质,移民跨国创业若是要获得成功,科技通讯以及现代交通、跨国社会网络、政策、个人素质以及产品技术创新等因素均不可忽略。
同时,海外华人回国创业遇到诸多困境。特别是对于早年侨居国外的华人来说,他们在创业初期的“移民优势”并没有很好地体现。虽然他们归国后并不存在语言障碍等问题,但是由于长期旅居国外,适应国外游戏规则之后,回国初期并不适应国内的人情世故。为了避免陷入被动的境地,海外华人应该尽快适应中国的“游戏规则”,这样才能让公司更快地适应环境从而得到更好的发展。
笔者认为应当从企业和政府两个方面着手,为企业提供更好的发展条件。对于资金筹集困难问题,可以适当地降低对中小型企业的贷款门槛,加大对中小型企业的政策扶持力度等。对于人才分布不平衡,偏远地方难以留住人才的问题,企业可以同各大高校进行合作,定点培养高科技技术人才。与此同时,地方政府可以配套更加完善的服务设施,以及发展当地经济,加强地方基础设施建设,吸引人才。这样,不仅可以解决企业人才短缺问题,同时也可以促进当地经济发展。对于技术设备引进难问题,政府方面可以适当加快对于该类精密仪器设备的审批速度。
另外,华人移民创办企业的通病就是偏向于家族型的管理模式。由于创业者长期扮演“空中飞人”的角色,更会下意识地寻求与自己有亲缘关系的家人或者朋友帮忙,借此分担繁重的任务。由于血缘或者亲缘联系,对于企业的管理更加放心。但是长远来看,家族式管理模式不利于企业的长期发展。笔者认为企业可以参考外国经理人管理模式,同时结合中国的管理模式,以寻求更适合公司长久发展的管理模式。
注释:
[1] Portes, A., W. J. Haller and L. E. Guarnizo, “Transnational Entrepreneurs: An Alternative From of Immigrant Economic Adaptation”,AmericanSociologicalReview, vol.67, no.2(2002), pp.278-298.
[2] 林 胜:《循环流动理论及在中国侨乡海外移民的适用》,《世界民族》2016年第3期。
[3] Alejandro Portes, William Haller and Luis E. Guarnizo, “Transnational Entrepreneurs: An Alternative Form of Immigrant Economic Adaptation”,AmericanSociologicalReview, vol.67, no.2(2002), pp.278-298.
[4] 陈 翊:《移民行动对跨国空间社会网络的依赖——对浙南移民在欧洲族裔聚集区的考察》,《华侨华人历史研究》2015年第3期。
[5] 林小华、李佳明:《加拿大中国移民创业模式新探》,《华侨华人历史研究》2014年第4期。
[6] Lloyd L. Wong, “Taiwanese Immigrant Entrepreneurs in Canada and Transnational Social Space”,InternationalMigration, vol.42, no.2(2002), pp.113-152.
[7] I.Light and S.Gold,EthnicEconomies, CA: San Diego Academic Press, 2000.
[8] 文中所涉及人物以及公司名称均已匿名。
[9] 樊增强、李 捷:《跨国公司在华投资的新趋势和新特点》,《经济问题》2013第10期。
[10] Clydesdale G., “Business Immigrants and the Entrepreneurial Nexus”,JournalofInternationalEntrepreneurship, vol.30,no.6( Jul 2008), pp.123-142.
[11] Jan Brzozowski, Marco Cucculelli and Aleksander Surdej, “Transnational ties and performance of immigrant entrepreneurs: the role of home-country conditions”,Entrepreneurship&RegionalDevelopment, vol,26, no.(7-8)(Aug 2014), pp.546-573.
[12][14][19]丁良超:《海外网络对跨国企业绩效影响的实证研究——基于创业阶段差异视角》,《科技进步与对策》2015年第23期。
[13] 林心淦:《试析华侨华人资本之侨乡社会“根植性”及其培育》,《福建论坛》(人文社会科学版)2011年第1期。
[14] R.Harding,GlobalEntrepreneurshipMonitorBusinessStart-upActivit, London :London Business School Press, 2003.
[15] Minnint M., Bygrave W. and Autio E. ,GlodbalEntrepreneurshipMonitor:2005ExecutiveReport, London:London Business School, 2006.
[16] 林小华、陶小勇:《加拿大中国移民创业研究》,周敏主编:《国际移民与社会发展》,广州:中山大学出版社,2012年,第386页。
[17] 王玉帅、黄 娟、尹继东:《创业政策理论框架构建及其完善措施——创业过程的视角》,《科技进步与对策》2009第19期。
[18] Wong, L. and M. Ng , “Chinese Immigrant Entrepreneurs in Vancouver: A Case Study of Ethnic Business Development”,CanadianEthnicStudies, vol.30, no.1(1998), pp.64-85.
[19] 庄怡川:《国外有关归国人员文化再适应研究综述》,《华侨华人历史研究》2005年第4期。
[责任编辑:石雪梅]
2016-09-21
国家社科规划项目(15BSH096); 国家社科规划项目(13CSH066); 福州大学智库系列成果。
林 胜, 男, 福建古田人, 福州大学人文社会科学学院社会学系副教授、 硕士生导师; 赵 姮, 女, 福建福州人, 福州大学人文社会科学学院社会学系硕士研究生; 高 哲, 男, 河南商城人, 浙江工贸职业技术学院讲师。
C922
A
1002-3321(2017)02-0088-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