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析海门市病死动物无害化收集处理体系建设
2017-04-04江赵兴
江赵兴 施 静 陈 杰
(江苏省海门市动物卫生监督所 226100)
浅析海门市病死动物无害化收集处理体系建设
江赵兴 施 静 陈 杰
(江苏省海门市动物卫生监督所 226100)
近年来,随着人们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食品安全问题已成为全社会共同关注的焦点。根据农业部、省政府相关文件精神,海门市被确定为第一批病死动物无害化处理体系建设示范县市之一,为进一步推进海门市的病死动物无害化处理工作,保障我市动物源性食品安全、生态环境安全和畜牧业可持续健康发展,结合海门市实际情况,市政府办公室2014年出台了《海门市病死动物无害化收集处理体系建设管理办法》的文件,以文件形式推动无害化处理体系建设。通过近2年的建设,海门市病死动物无害化收集处理体系初步形成并于2016年7月1日投入运行,有效遏制了病死动物的随意丢弃和一些不法商贩将病死动物进行加工交易的违法行为,为全市畜禽产品质量安全又构筑了一道坚实的防线。
1 领导重视、分工明确
为了有序推进此项工作,海门市按照农业部和省里的统一要求,成立了海门市病死动物无害化处理体系建设领导组,由市政府分管农业的副市长任组长,市纪检委、财政局、审计局、农办、农业局、环保局、国土局、建设局等部门相关负责人和区镇政府分管农业的负责人为领导组成员,领导组统筹协调全市病死动物无害化处理体系建设工作中的重大事项。领导组下设办公室,由市农业局主要负责人任办公室主任,协调处理建设过程中的日常事务。
2 财政资金给予大力支持
海门市无害化收集处理体系于2014年初立项筹建,该项目总投资777.83万元,历时两年多时间的建设,于2016年6月完成病死动物无害化收集处理体系建设。该项目建设由无害化处理中心和区镇收集点两个部分组成,无害化处理中心由江苏京海禽业集团公司负责筹建,总投资614.19万元,省、市两级财政补助450万元;无害化处理收集点由各区(镇)负责筹建,总投资163.64万元,现全市已建成13个收集点,每个收集点采取以奖代补封顶10万元做法,市财政给予区(镇)收集点共补助123.53万元,在资金上给予了该项目的大力支持。
3 收集点建设全面铺开
根据“场户交送、镇设站点、流动收集、集中处理”的病死动物无害化处理模式。我市12个区镇,共已建立了13个无害化处理收集点,其中海永乡暂不纳入无害化处理收集点体系中(由于地理位置的原因),其病死动物仍采取原有的无害化处理办法。全市初步形成了病死动物无害化处理长效机制框架。
4 病死动物补贴全覆盖
为鼓励养殖户参与病死动物无害化收集处理的积极性,海门市将无害化处理对象从猪扩大到牛、羊、禽,除了给养殖环节死亡的猪参与无害化处理的农户予以政策性补助外,海门市级财政专门增加一块预算,给参加农业政策性保险的牛、羊、禽参与无害化处理的农户给予补助,确保病死动物无害化处理不留死角。无害化处理补助标准为:猪40元/头,牛200kg以下500元/头,牛200kg以上1000元/头,羊25kg以下30元/头,羊25kg以上50元/头,禽1元/kg。
5 运行费用财政定补
该项目正常运行后,农户应享有的政策性补贴都按规定给予农户,海门市级财政给病死动物无害化处理中心定额补贴260万元,收集点的运行由区镇政府负责管理,市财政给予一定的运行经费,不足部分实行区镇包干。区镇收集点补贴40.4万元(区镇每个收集点给予定补2万元,作为消毒、水电、设施维护等工作经费,每个区镇配备1名村级防疫员负责现场勘验和集尸袋发放工作,每人给予1.2万元的工作补贴)。按照病死动物无害化处理与保险联动机制,由市财政和保险公司共同出资,采取购买服务的模式,由各区镇政府牵头落实病死动物从农户运输到区镇收集点工作。具体为:从农户每收集运输1头病死猪、牛、羊等动物给予收集运输人员补贴20元(其中死胎、死禽按1元1只补贴,胎衣胎胞不予补贴)。全年户到点的收集运输劳务补贴按实结算,其中本市人保财险公司每年拿出分成保险费的1%作为从农户运输到区镇收集点的劳务补贴,不足部分由市财政按实贴补,具体由各区镇政府发放。收集点到无害化处理中心由无害化处理中心统一采用密封车收集运输,所需费用从无害化处理中心年度运行费用中支出。
6 处理中心建设由诚信企业负责管理
海门市级病死动物无害化处理中心建设由江苏京海禽业集团有限公司负责,该企业为国家级龙头企业,信誉和企业实力在全国同行中都是屈指可数的。病死动物无害化处理中心对参与运输的三辆运输车辆都装置了行车记录仪和GPS定位,确保运输车辆时时刻刻在我们的监管之下。
7 运行模式
(1)畜主发现病死动物后立即向负责该辖区内村级兽医防疫人员与辖区内收集小分队报告,村级防疫员到现场对死亡动物作出初步诊断,对非重大动物疫病引起死亡的动物其处理程序按无害化收集处理体系要求处理;对患疑似重大动物疫病的动物其处理程序按应急预案处理。(2)村级防疫员到达现场后负责对病死动物进行现场诊断同时填写病死动物无害化处理交接单和集尸袋的发放工作,畜主负责将病死动物尸体装入集尸袋,病死动物无害化处理交接单经村级防疫员、畜主、收集小分队三方现场签字确认后交由收集小分队与病死动物一同运送至辖区内收集点。(3)区镇官方兽医在收集点根据收集小分队的病死动物无害化处理交接单进行核对、检查、认定,并汇总填写收集点日病死动物无害化处理记录本,同时填写病死动物无害化处理跟车单和日常台帐整理工作。(4)病死动物无害化处理中心购置了三辆密封运输车辆,分三条线路在规定时间段到全市的各个区镇收集点收集病死动物。中心运输驾驶员根据收集点提供的病死动物无害化处理跟车单收集病死动物,收集点官方兽医与驾驶员签字认可后无害化处理中心运输车辆将病死动物携病死动物无害化处理跟车单运往市无害化处理中心。(5)市无害化处理中心官方兽医、无害化处理中心负责人根据病死动物无害化处理跟车单进行查单验物,确认无误后由中心官方兽医填写病死动物入库记录本,经中心官方兽医、无害化处理中心负责人、驾驶员三方签字后进入冷库待处理。(6)无害化处理中心对病死动物进行无害化处理时必须在中心官方兽医现场监督下进行,中心对处理过程必须全程录像,中心官方兽医对进行无害化处理数量进行核实记录做好台帐由中心负责人和官方兽医签字。(7)鼓励有条件的大型畜牧加工或养殖企业积极参与到病死动物无害化处理过程中来,添置相关运输工具,负责收集系统内病死动物并将其运输至处理中心。
8 存在问题
(1)因土地性质制约病死动物无害化收集处理处理体系的推进,农业部门提出病死动物无害化处理体系所涉及的土地性质可按《国土资源部农业部关于进一步支持设施农业健康发展的通知》(国土资发〔2014〕127号)文件精神进行操作。文件中提到合理确定附属设施用地。第二条明确提到设施农业生产中必需配套的畜禽养殖粪便、污水等废弃物收集、存储、处理等环保设施用地,生物质(有机)肥料生产设施用地。现无害化处理中心将分散的进行集中处理,减轻了养殖户的负担同时还提高了土地的利用率。但执行文件不力。(2)国内无害化处理设施设备还没有一个较成熟的生产厂家,都在不断的摸索完善中。在生产过程中出现的异味不能很好的解决。
S851.2+3
C
1007-1733(2017)06-0044-02
2017–02–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