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升大学生规则意识的新思路
2017-03-31宋谷萍
摘 要:规则就是社会相关机构为了保障全社会各部门有序运行而制定出来供社会成员共同执行与遵守的制度或规范。大学的规则是为了维护大学有序运行而制定的章程和行为规范。在现实生活中,大学生的规则意识普遍缺乏。因此需要探索一条适合大学生规则意识培养的新方法新思路,让他们树立起一种规则意识,勇于承担起社会赋予他们的责任。
关键词:思路 规则意识 大学生
中图分类号:G64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4-4914(2016)09-225-03
2016年春节期间,发生在中国留学生身上的一件事,引起全社会普遍关注。期间就读于美国爱荷华大学的杭州留学生,因其在社交网络上张贴持枪照,并暗示教授如果考试挂科,将让其体会下当年“卢刚的恐惧”。因此被校方认为是危险人物,并被没收枪支后立即取消签证,遣返回中国。此时此刻,这名同学一直坚称自己说的只是一句“玩笑话”,没想到被校方当真,酿成这么严重的后果。这和之前发生的几名中国留学生围殴虐待一名女同学还自以为是在玩“恶作剧”,却被美国法院判处重刑一样,令国人为之一震。因为假如这样的行为发生在中国的一些地方不会当成多大的事,包括近来频频曝出的校园围殴施虐事件,有的可能连起码的校内行政处分都没有,更别提法律责任了。也正是由于这种太过于随意的处置,说明当前的教育体制中普遍缺乏对学生规则意识的教育,不懂规则而造成一系列恶果,我们需要进行深刻反思。{1}
规则面前人人平等。任何人的社会活动,都应遵守一定的规则,不能因其身份、学历、地位等等的不同而不同。对于培育贤才的现代大学来说,培养遵规守纪的大学生更为重要。只有人人具备一定的规则意识,并且严格遵守社会规则,才能承担起一定的社会责任,最终拥有一个和谐健康向上的美好社會。合格的大学生都应该成为社会规则的践行者和受益者。
一、要想生活得自由自在,离不开对规则的遵守与执行
法国著名思想家卢梭说过:“人人生而自由的,但却无往而不在枷锁之中”。{2}这里的“枷锁”就是规则,同时也说明了自由和规则的并存关系。人们要想生活得自由自在,离不开对规则的遵守与执行。
在《辞海》中,规则的释义是“整齐”,“合乎一定方式”。在《现代汉语词典》中,规则解释为规范。总而言之,在字面上理解,规则就是人们在日常生活、工作、学习中必须遵守的科学、合理、合法的行为规范。通过一定规则指引人们的行为,使之达到规范,并符合事物客观规律。具体来说,规则就是规定出来供大家共同遵守的制度或章程,是全社会健康有序运行的基石。事实上,衡量一个社会的文明程度、法治的成熟度,其重要的标志,就是全社会公民对规则的执行程度,即公民的法律意识,规则意识。
所谓规则意识,就是对规则的认知,评价,尊重,并自觉遵守规则的有机统一体。其主要包括对规则的认同意识,评价意识和责任意识等。{3}即接受力、执行力的培养过程。通过了解规则、认识规则,让规则成为人的一种内在需求,上升为情感需要,尤其满足精神需求,进而转化成为一种生活习惯,从而达到个人修养的最高境界,即责任意识的形成。这里的关键环节,在于受众者在多大程度上愿意遵守规则,敬重规则,实现个体差异性在行为层面上与规则的和谐统一,最终成为一个有规则意识的人,成为一个高素质的人。
规则为社会发展提供动力源泉。规则的存在有两种基本形式:明规则与潜规则。明规则是有明文规定的规则,它是为了保证国家利益,集体利益、公民个人的人身财产利益,社会的稳定以及政治经济文化有序发展而制定的,属于制度规则、法律规则,是任何人都要遵守的法定的规则。潜规则是无明文规定的规则,它是指在一定时间段,不同的社会主体根据不同需要在不同情境下制定的规则。主要涉及到社会公共道德、职业规则、安全规则等。某种意义上是作为明规则的补充形式。不论是明规则,还是潜规则, 都是用于维护现代社会运行的根本方式,大家都要遵守它,敬重它。
二、当前对大学生的规则教育面临着诸多问题
在中国的传统文化中历来比较重视规则的制定与执行,像“国有国法,家有家规”,“没有规矩不成方圆”之说等等。在大学,规则主要以章程和行为规范的形式出现。一方面用以维护学校正常的教学秩序、生活秩序;另一方面为培养高素质的大学生,促进其人格健康发展,成为社会发展的有用人才。但在现实生活中,大学生规则意识的理念还是比较缺乏,执行力度不够。规则意识的缺失,直接造成有规不守,有纪不遵、违规现象时有发生。
当前对大学生的规则教育面临诸多问题。具体表现在:
第一,规则制定与维护的机制不完善。环境机制对大学生规则意识的养成不容忽视。一方面,作为教育主管行政部门,热衷于各种形象化利益化的评比,甚至个别学校从维护自身利益出发,功利化倾向比较严重。只顾眼前现实效益,考虑到学校的名声和学生所谓的前途,对于违规违纪学生的处理只是轻描淡写,大事化小,小事化了。殊不知,如此教育出来的学生何谈规则的存在对他们的影响力。另一方面,作为学生家长由于缺乏对学校事务的有效监督和评价,家校矛盾冲突近年来愈演愈烈。学校老师在校内对违规学生的指责批评,也会被有的家长认为是体罚。再加上各种不良媒体的恶意炒作,让事情不是向积极方向发展,而是进一步扩大事端,加剧学校与家长关系恶化,师生关系也不再和谐。最终导致有的学校老师已经不愿意不敢批评违规学生,任意为之,只求过得去。当尊师重道的大环境已不复存在的时候,学生也便失去对规则的敬畏意识,行为举止更加肆无忌惮。就像近来发生在校园的殴师案、弑师案等,教师的处罚权一旦失落,悲哀的将是中国的教育,关系到的是中国未来发展走向。
第二,大学生个体规则意识淡漠,表现在无视社会规则,无视校规校纪,无视法律等等方面。
首先,轻视公共规则。社会公共规则是全体社会成员在公共生活中应该普遍遵守的行为规范。然而在大学生身上无视规则的现象普遍存在。由于长期以来在思想上形成了个人利益至上的错误观念,自私自利,对于国家、集体和他人的利益视若罔闻,影响了大学生对社会公共规则的认同与遵守。比如上课接打电话,旁若无人;有的学生对遵守法律、遵守社会规则等观念不以为然,听之任之;忽视自己的公共形象,不注意公共卫生,乱扔废物;在公共场所大声喧哗、吸烟,随意闯红灯;不珍惜公共财物甚至破坏公共财物现象也随处可见等等。
其次,藐视生活规则。高等院校为了适应国家培养人才的需要,制定《大学生日常行为规范》,以保障正常的教学和生活秩序。然而现实中违反校规校纪的现象却层出不穷。比如不懂得上课规矩,上课时间做与本课无关的事。在阅览室、自习室、教室强行占座。对于阅览室里的书刊,一人同时占用几本杂志,妨碍其他同学借阅。情侣在图书馆、教室、食堂等公共空间做出一些不雅的动作。在集会会场,不遵守会场纪律,不尊重讲话人、报告人的劳动,做与会议无关的事情。就餐时不自觉排队,插队和拥挤。在自习或别人休息时,动作过大,在宿舍区喧哗、打闹。这些虽是生活细节,却反映了大学生规则意识的缺乏,不讲规则,随意性强,我行我素。
最后,漠视法律制度。从上个世纪90年代开始,在校大学生凶杀案件大幅度上升。这其中轰动全国的是“马加爵杀人案”、“付成励杀人案”,以及近来发生在四川师范大学舞蹈学院大一新生卢海清被杀案,昆明理工大学津桥学院马玉清因舍友唱歌影响他杀人案,广东财经大学研二学生王某因言语冲突动刀夺命案。这些血案的发生决不是偶然事件,反映了当下学校在法制教育方面的深层失败。虽然是个别现象,反映的却是在校大学生对法律知识一知半解,甚至全然不知。当自己的合法权利受到侵害时,无法通过正当合法途径解决。对权利义务观念比较模糊,违法后果更是一无所知,这是导致大学生走上犯罪道路的重要因素。
归根结底,规则教育是培养合格公民的基础教育。对于当代大学生来讲,只注重书本知识的学习和专业技能的掌握,而忽略规则对自身发展的重要性,并不能成为社会有用之人。没有人天生就能获得人类的文明,每个个体进入文明的捷径就是教育。而规则教育就是大学生步入社会所必需的基础教育。
三、重新审视大学生的行为表现,提升大学生的规则意识已是刻不容缓
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转型的复杂环境下,各种社会思潮与文化纷涌而至,同时也影响着大学生的思想行为。作为思想教育工作者,重新审视大学生的行为表现,提升大学生的规则意识已是刻不容缓。
第一,制订科学、合理的社会规则,明确规则教育的实体目标,体现规则教育的目的性。
从宏观方面,规则必须顺乎民意、符合时代特征。规则在一定程度上反映社会物质、精神、制度发展总体水平。有任何逾越,规则将不能发挥应有的作用。因此,规则的制定必须符合社会发展的规律,不能脱离社会实际。任何背离实事求是原则制定出来的规则,都将会有损社会的良性运行。一般来说,人们更愿意接受能够遵守的规则,而不是难以遵守或执行的“高大上”。这就要求规则设计者制定行之有效的规则,减少冲突,避免不文明现象横行。
从微观方面,根据在校大学生的思想行为特点,因地制宜,制定切实可行的规则教育的内容。一定意义上,多以鼓励、奖励层面的规则为主。对于遵规遵纪行为,要有明确奖励措施,物质与精神相结合。对于违规行为,不能有任何随意性表示,处罚规定要具体明确,让违规者感受到违规的代价,体现规则的严肃性。同时,每一条规则在制定时要有明确的标准。要明确告诉学生什么能做、什么不能做,如果做错事将由自己承担具体的后果。同时要教给学生的不是华而不实的空洞的东西,而是要教给他们如何才能做到。这样的话,规则教育才具有实际效用。
大学的规则教育首先教给学生的是明确个体在学校生活中的权利与义务,了解大学生活中能做什么、不能做什么。当个人的利益需求与学校及社会规则产生矛盾的时候,应该学会适度地控制和调适自己的行为。这些规则主要体现在学生在校的具体行为方面,包括学习、交往、纪律以及遇到问题处理方式等方面。其次要明确怎样做合乎规则并受规则保护,怎样做违背规则要受到规则的制裁等等。同时要让大学生明确只有遵守共同的行为准则才能愉快地相处。并将“举止优雅,行为得体,文明大方”等礼仪规范和平时生活联系在一起,使之成为一种常态。
为了完善高校的各种规章制度,切实加强大学生行为管理,教育部颁布了《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教育部21号令),进一步明確大学生的权利和义务,并且规范学生违纪认定及处理程序。这一制度的建立,使得大学生的行为习惯有了明确要求,有据可依。同时进一步建立健全班规校规,让每一个大学生将规则作为立身立言立行的根本,更好地贯彻执行。
第二,强化大学生规则意识,体现规则教育的主体能动性。
规则意识是一个人对于社会行为规范的自我认知和体验,而规则习惯的培养则是规则意识树立的最高要求。只有具备一定的规则意识,个体才容易融入集体生活,并促进大学生人格完善,健康成长。规则意识不会凭空产生,它需要通过价值观与行为规范的沉淀,行规、准则甚至法律的完善才能形成。也就是说,它需要长期呵护和培育,所以,规则意识的形成是一个变被动为主动的过程,由外而内,由强制到自觉,最终形成习惯。
规则意识的塑造要注重对遵守和执行规则能力的培养。社会规则的精髓是公平正义,保证每个个体权利和义务公平。敬重规则,就是敬重人权和人格。在实现自己权利同时,不妨碍他人,群体的权利实施,自己始终与他人处于平等地位。当然,规则也并非是一成不变的。以明规则为例,对它的局限性可予以不断完善,但问题是这种改善可能牵涉到局部利益,此时,就需要高度负责的精神,及时调整规则。当有些规则已经不适应社会需要时,应该及时指出其弊端,并努力推动社会作出相应变革。任何人的行为切不可超越于规则,凌驾于规则之上,甚至践踏规则,将个人意志强加于它。要尊重规则,努力维护其权威性。
规则习惯的养成不是一朝一夕。朱熹说,“圣贤千言万语,教人且从近处做去。”规则制定的出发点就是帮助学生养成良好的行为习惯,从而为培养更高层次的道德行为和体验打下基础。对规则达成认同后,规则的遵守成为大学生规则意识形成的关键问题。其核心在于具体的生活情境中帮助大学生逐渐具备规则意识,使他们的个性发展和社会需求融为一体,和谐发展。
规则习惯的养成也是个人道德修养的一部分。著名的教育学家叶圣陶曾经说过:“教育是什么?就是培养良好的习惯。”大学的“习惯”不仅指学习习惯,还可以细化为遵守家规、遵守课堂纪律、遵守班级纪律、遵守校规、遵守交通秩序等等。要让学生把规则意识变成习惯,形成观念,就得持之以恒。
大学生活丰富多彩,可以通过开展形形色色的校园活动,培养良好的规则习惯。比如进行“做文明大学生”的评比,包括上课,就餐,自习,阅览,社交,乘车,参与学校活动等细节展开。开展“自觉培养文明习惯,告别不文明陋习,争做合格大学生”的演讲活动,营造文明和谐大学校园。同时利用大学新生入学教育之际,根据新生思想行为特点,进行入情入理的规则教育。用身边人身边事教育新生,更具体形象。既可有效预防极端事件的发生,又可进行校规校纪宣传教育以及法制教育,达到事半功倍的效果。
第三,建立健全规则奖惩评价体系,体现规则教育的实效性。
规则的养成最终通过人们的行为体现出来。所以我们的规则评价体系主要着重于对大学生言行方面的考查。如果我们要建立一个良好的社会规则的评价体系,就要通过科学合理的评价手段来影响同学们的行为,从而促进其养成遵规守纪的良好习惯。
评价体系包含奖励与惩罚指标。一方面,对遵守规则的人们进行表彰,并且借助媒体做大力宣传,尽可能在全校营造遵守规则的氛围,让学生在凡事讲规则的学校和社会环境中成长。尤其对执行校规校纪来说,这是每个同学义不容辞的责任。同时要进一步提高落实能力、执行能力,让“法之必行”,让所有不遵守规则者付出代价。另一方面,适度的惩罚体现了对学生的尊重与爱。教育的本质是培养人。学生时期的放纵意味着对社会不负责,学校不能给社会培养出不知惩戒为何物的无法无天者。对于一般违规行为不能敷衍了事,特别是对于同一行为的惩处不可因人而异,标准必须统一,校规校纪面前一律平等。学校决不允许任何个人可以凌驾于校规校纪之上,否则在大学生中会出现轻视规则,不讲规则的现象。对于触犯法律制度的行为,一定要依法办事,切不可心慈手软。法律是保护每个公民的合法权益的武器,只不过以惩罚为手段。严惩的虽是个别人,目的是讓更多人遵纪守法。
实践早已证明,讲规则的社会是高效的社会。纪律与规则贯穿于我们日常的生活和学习中。只有遵守纪律和规则的人,才会更懂得珍惜自己和他人的权利,才会在成长的道路上少走弯路;人生才会变得更顺畅、更有序、更易成功。因此,为了自己,为了他人,为了社会,我们理应多点规则意识,多点法律意识。
注释:
{1}熊丙奇.留美学生恐吓老师折射国内规则.中国青年网, 2016.2.16
{2}卢梭著.施新洲编译.社会契约论.北京出版社,2007年10月,34页
{3}饶世权.当代大学生规则意识的现状及教育对策.青年探索.2007(2)
(作者单位:太原理工大学 山西太原 030024)
[作者简介:宋谷萍(1968—),女,山西太谷人,太原理工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讲师,讲师,硕士,研究方向:思想政治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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