义利之辩
2017-03-30
由于金融对于经济发展具有重要作用,故一直被认为是现代经济的核心。事实上,尽管金融本身并不会产生财富,但因为其具有动员和配置社会资金等基础功能,其对于人类社会财富的加速创造提供了不可替代的强大驱动力。家庭及个人的理财活动,无非是依托于金融媒介,將自身的财富转化为金融资本,经过金融体系的分配,实现资金比自己持有时更有效地运用,达到保值增值的目的。金融理财的目标是实现财务自由,也就是投资收益可以完全覆盖自身的消费支出,成为彻底的“食利阶层”。金融,是我们赖以食利的重要依托。
如果将价值观因素考虑进来,是依靠工薪收入(劳动收入)支付消费来得体面还是依靠投资收入(资本利得收入)支付消费来得体面,本就是人们争论不休的问题。一些“富二代”若依靠传承上辈的财富游手好闲而挥霍度日,确实不值得推荐,但依靠自身工作时期的财富积累,通过投资理财行为弥补退休后的消费,应该是大多数人的追求。这样的人,自己的消费既来源于自身劳动的实际创造,又来源于对自身所积累财富的科学分配所得,在道义上自然无可厚非。然而金融人士的形象好像并不那么光彩,特别是在2008年全球金融危机爆发后,大家总会不约而同地埋怨华尔街巨头的贪婪,甚至在美国引发了声势浩大的“占领华尔街”大游行。那么,金融到底怎样才能符合人们对良好道德的期许呢?
确实有人将金融区分为好金融与坏金融。央行副行长陈雨露曾在其编著的《大金融论纲》中指出:“良好的金融模式必须以遵循规律为基本前提,任何偏离金融发展一般规律的做法不仅难以持续,而且对经济的长期增长极为有害”。简单点理解,符合规律就是好金融,偏离规律就是坏金融。这里的好与坏的判断标准其实是看金融对实体经济可持续增长的贡献。那么,推及而言,对于投资理财,如果投资标的在于有能力的企业家或项目,助推其通过创新的技术或者有效率的管理增加社会财富,这种理财行为就是有道德的。我们不妨把它称为“生产性金融”,这样的金融活动是在为社会做增量财富。如挑选一个好的企业做长期投资,买它的股票、债券或其他金融证券产品。相反,如果投资标的是炒作一样东西,如房产或曾经的葱、姜、蒜等,其目的是通过囤货居奇,在存量财富的价格变动中获取投机收益,这种投资不会为社会增加任何财富,一个人的财富增加就意味着另一个人的财富减少。这种金融我们不妨称其为“掠夺性金融”,自然应归为坏金融的行列。
如何从道义层面判断金融的两面性,无非如此。投资理财,获取收益是目的,但辨别收益的来源恐怕是区分是否符合道义的重要尺度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