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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视节目网络传播的版权问题解决

2017-03-29

传播与版权 2017年10期
关键词:电视节目内容

鞠 冉

电视节目网络传播的版权问题解决

鞠 冉

在时代的发展当中,电视在人们的生活中占有重要地位。而当代的电视节目在播出时经常会涉及一定的网络传播版权问题,对此必然要采取一些较为合理的措施加以切实的解决,进而使得电视节目的播出得到有效的保障。

电视节目;网络传播;版权

现阶段,我国的版权产业正处于全新的发展时期,而这一时期的版权已然涉及多方面的内容,不仅有基础的书刊版权,还有着深层次的电视节目版权。在很多人的意识里,电视节目仅仅是一个拍摄录制播放的过程,怎么会涉及一定的版权问题呢?究其原因,主要是因为这些年的电视节目发展速度相当快,越来越多的趣味节目出现在大众的生活中,并给人们带来了较多的欢笑,而这时也有一部分节目开始跟随这些有创意的新节目,完全抄袭别人的作品,进而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原有节目的传播,也就形成了一定的版权问题。如今我国十分支持版权产业的发展,对于电视节目而言,版权不仅仅是智力成果的最主要体现,能够切实保护节目的知识产权,而且也是新时代我国经济水平提升的主要内容之一,能够切实体现国家对个人智力成果的重视程度。在这样的状况下,国家近些年加大了对版权的保护力度,并且这一保护力度现如今已涉及电视节目的网络传播,产生了相当大的效用。对于现阶段的电视节目创作而言,每个导演都会想尽办法保护自己节目的独立性,不被其他节目抄袭,因而电视节目的版权维护力度不断加大。为了更好地解决电视节目网络传播的版权问题,本文提出了一些切实可行的解决方法和策略,以整体提高版权保护力度。

一、电视节目版权以及保护的相关内容

近些年,我国的整体经济水平不断上升,人们的精神文化水平也有了显著提高,越来越多的人渴望欣赏到新颖有趣的电视节目,促使大量电视节目产生。但与此同时,很多电视节目的制作商却十分头疼,因为其在进行网络传播的过程中,很多网络平台未经许可就擅自播放。更有甚者,还对节目进行了一定的篡改,使得节目的完整性被严重削减,从而影响了节目的正常播放和口碑。电视节目未经许可私自播放和篡是侵犯版权的一种行为。在当前电视节目种类越来越多的状况下,抄袭和网络传播的侵权问题时有发生,它们的存在,不仅给电视节目的制造商造成了相当大的影响,还使人民群众对节目产生一些负面观点。

二、电视节目网络传播存在的主要版权问题

在当代人的生活中,电视节目是人们生活消遣的主要内容之一。在这样的状况下,电视节目得到了前所未有的发展契机,整个市场展现出了相当繁荣的状态。电视节目不仅是精神产品,还涉及制作者的经济利益。因此,为追求最大效益,电视节目的制作过程中出现了很多模仿、抄袭等侵权行为。网络传播是电视节目侵权最为常见的渠道之一,互联网的信息鱼龙混杂,经常会出现一些盗播的行为,严重干扰了电视节目的正常发展。

(一)网络平台上的电视节目侵权现象普遍

在我们日常生活当中,可以通过计算机网络,顺利从多个网页以及平台观看电视节目内容,但实际上很多网络平台并无此节目的播放权,我们的观看行为实际上已然对电视节目的版权造成了一定的伤害。这些网络平台为了获得流量,擅自提供免费的电视节目,给电视节目的制作商带来了相当大的伤害。在现如今的网络传播过程当中,除了平台对电视节目内容的直接侵权以外,还存在着另外一种状况,而这种侵权行为的发生主体是互联网的每个用户。例如,很多人使用互联网上传功能,在节目制作的过程中便进行了一定的拍摄,并上传到了网上,将这些电视节目资源提前播放给其他的人观看,并且认为自己做了一件好事。但是,对于电视节目的正常发行而言,这样的侵权反而是最可怕的,会给后期的经济效益带来不利的影响。同时,由于互联网的便捷性,人们可以互相分享资源,其中就包括了电视节目视频,给电视节目的正常版权播放造成了相当大的麻烦,严重伤害了电视节目的正规版权。

(二)网络节目成为电视节目的主要盈利点

伴随着信息互联网时代的到来,电视节目的花样不断增多,但是电视节目的受众又如何呢?调查显示,现如今观看电视的人群已然越来越少,那么是否标志着他们对于电视节目的兴趣也迅速降低了呢?事实上并没有,他们只是更换了自己的观看方式,转换为一种更加便利的方式,也就是网络上的各种信息交流传播平台。由于网络传播所带来的实效性相当高,因而人们十分愿意在上面寻找自己想要观看的节目内容,而在这样的状况下,人们的观看变得十分简单,仅仅需要在互联网通过点播的方式就可以找到完整的节目内容,而且不会像电视上一样有着相当长的时间阻碍和广告内容。但是,在网络传播盛行的状况下,电视节目在网络上的传播所带来的并不完全是观看的便捷性,同时还伴随着各种各样的不良信息,如一些不正规网站会在给人们提供节目内容的时候,携带着一定的广告或者诈骗信息,必然会给节目的观看质量造成相当大的影响。伴随着网络传播的迅速发展,很多的平台并没有通过合法渠道去取得播放版权而是直接进行播放,以获得更高的经济利益,进而使得整个网络电视节目市场出现了相当混乱的状况,如果合法经营的电视节目制造商在这种环境下无法获得合法的利益,将会导致整个电视产业的畸形发展。

三、电视节目网络传播的版权问题解决策略

(一)规定一定的网络版权赔偿金额

在网络传播过于活跃的状态下,很多合法经营的电视节目制作商受到了相当大的伤害,而这种伤害如果不加以合理地遏制,将会对整个电视节目市场的发展形成严重的影响。为了确保合法经营人员能够得到一定的侵权补偿,政府应当为他们构建一定的网络版权赔偿金额,即当发现某些网站或者平台没有经过允许私自进行电视节目的转载或上传时候,需要对电视节目的合法经营者支付相应的版权赔偿金额。同时,对于这部分赔偿金额的收取,也可以选择在传输的媒介上进行收取,确保每个渠道都成为较为正式的播放渠道,而不是非法的经营者。而要想有效实现这一制度,必然需要具备切实的监管制度。电视行业内可以专门成立电视节目版权管理组织,并由这个组织专门调查电视节目的侵权行为,如果确实发生了这样的行为,需要向不法渠道或者媒介收取相应的版权赔偿金。值得注意的是,这样的模式需要服从当前的经济管理制度,要以法律作为基本的依据。

(二)加大对网络传播的监管力度

一直以来,网络传播都是一个令人头疼的问题,尤其是在今天,每个人都可能成为网络资源的上传者,并且所上传的内容经常会涉及版权问题,而且越来越多的平台为了谋取更多的经济利益开始对电视节目的播放版权进行一定的剽窃。面对这样的网络传播环境,要想切实维护电视节目制作商的基础版权利益,必然需要加大对整个网络传播的监管力度,对于一些不合法而且剽窃现象十分严重的平台,需要加以及时的遏制,并给予一定的处罚和警告。如果侵权行为过于严重,已经上升到了经济利益的侵犯上,需要向节目制作方赔偿一定的资金,以弥补对方的损失。在网络传播的监管上,我国已然有了专门的网警组织,但是对于版权的监督力度还不大,为了改善这样的现状,需要进行深层次的优化。

四、结语

总而言之,电视节目的版权问题在当前的电视产业发展中已然成为一个关键性的问题,需要采取一些合理的措施加以切实的解决,进而保障电视节目制作商的合法权益。

[1]张艳.网络版权:电视剧版权收益的蓝海?[J].视听界,2011(1).

[2]成晓娜,郝文江.网络版权保护现状与几点建议[J].信息网络安全,2009(2).

[3]王虎.媒介融合背景下传统电视与新媒体的整合营销策略[J].视听界,2009(1).

[4]王素玉.网络版权保护的经济分析[J].当代法学,2006(6).

[5]罗自文,陆智舫.当前我国电视节目经营的问题与对策[J].中国广播电视学刊,2006(8).

[作 者]鞠冉,硕士,西华师范大学新闻传播学院播音系助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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