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互联网+”时代高校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管理
2017-03-28宁永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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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互联网+”时代高校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管理
宁永球
互联网把我们带入信息时代,但对社会管理也提出了相应的挑战,尤其是高校突发公共事件,与互联网相结合会产生巨大的作用。以互联网为载体的高校突发公共事件与传统的突发公共事件相比,传播速度更快、范围更广,影响更加恶劣,危害更加强大。亟需各高校进一步转变应急管理理念,完善应急管理体系,提高应急保障能力,认真落实责任制度,积极做好善后处理工作。
互联网+;高校突发公共事件;应急管理
荷兰学者简·梵·迪克在《网络社会——新媒体的社会层面》一文中指出:“不夸张地说,我们可以把21世纪称作网络时代。网络成为了社会系统的神经,可以预见,这一基础会给我们的社会以及个人生活带来巨大影响。”[1]确实如此,现今互联网已经渗透于我们生活的方方面面,仅对高校这一领域来说,脱离互联网,教师的教学无法正常进行,学校的管理工作无法正常展开,学生也会失去很多乐趣。但是“在一个过度互联的社会里,由互联网催生的相互依赖也会让各种社会问题膨胀和传播,使社会系统内固有的政府控制、制约与平衡力难敌问题的广度。互联性越强,对问题的放大效应就越大。”[2]过度依赖互联网也会产生一系列问题,尤其是目前高校各种突发公共事件,很可能导致一些不良后果。针对于高校的突发公共事件,如何保护价值观尚未真正形成的学生,建立健全相关应急管理对策势在必行。
1 “互联网+”时代高校突发公共事件的新特点
对于“突发公共事件”的定义,主要着眼于“突发”和“公共”两个词语,一般有两种解释,第一种从字面上解释为突然发生的紧急事件,超出该事件本身的可承受范围,需要采取紧急措施来应对;第二种是指会产生公共性影响的突发事件,可能会对社会造成一定危害,危及公共安全以及整体社会价值观。[3]而高校突发公共事件是指对教学或学校展开工作产生影响的突发紧急事件,大学生为主要的参与者,由高校内部孕育的突发公共事件或者外界等因素诱因形成的突发公共事件,对学生和学校的安全产生严重影响,严重干扰学校教学的正常展开。
高校突发公共事件既具有公共突发事件的紧急突发性、迅速扩散性、高度不确定性、严重威胁性等一般特点,但同时又具有其特殊性:
1.1 参与群体的冲动性
高校突发公共事件的参与主体主要是高校学生,由于都是青少年,价值观还未完全形成,很容易被互联网上的信息煽动,情绪高涨,喜欢在网上发表自己的言论;但是因为信息具有煽动性,而学生长期处在学校中,相比较外界环境较单纯,不能做出精准的判断,很容易言论会受他人价值观的引导,从而冲动的做出结论。
1.2 学校的控制力与动员力
突发事件一旦发生,犹如洪水猛兽,会迅速的扩散开来,尤其是在现今的互联网时代,但是如果突发事件是发生在高校领域,在学校的强有力的组织带动下,突发事件的影响范围和程度会得到有效的控制。因为学校是一个有组织的机构,学校、院系、班级再到个人,都有明显的分层,学校也具有强大的动员力和控制力,有较强的执行能力。
1.3 高校突发公共事件的敏感性
高校突发公共事件在今天的互联网时代,往往传播速度很快,而且容易引起别人的关注,因为高校本来就是一个特殊的群体,是社会后备力量的储备军,学生的基本能力素养直接关系到就业等问题。比如风靡全国大部分高校“裸照”借贷问题,如果这类突发事件学校没有处理好,既对学生的未来产生直接影响,也会对学校的形象和名誉造成不良影响,
2 高校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管理中的主要问题及原因分析
2.1 高校突发公共事件发生概率增加
突发公共事件由于其不可预测性等特点,让人防不胜防。在如今的互联网时代,互联网上依然存在很多不良信息,互联网安全仍然是今天的一个难题,互联网也为高校突发公共事件提供了可“繁殖”的场所,导致高校突发公共事件频发。如“勒索病毒”“蓝鲸自杀游戏”。还有让很多女大学生深陷其中的“裸照”借贷风波,相当一部分数量的女大学生因为急需用钱,而通过拍裸照等方式来借款,又因为没有资金来源,欠款还不上导致裸照弥漫于整个网络,给学生、家长、学校都带来很多困扰。还有之前日益猖狂的“蓝鲸自杀游戏”,利用青少年的好奇心理,通过拉伙入群的方式,用一系列规则来挑战学生的胆量,最后诱导学生走向自杀的道路;这二者在高校范围内广发传播的突发性公共事件都是依靠互联网来进行传播,面向的主体都是价值观尚未真正形成的在校学生,由于比较单纯,涉世未深,没有社会经验难以分辨,再者,现在是一个互联网社会,诸如此类的信息无孔不入。所以以互联网为载体的突发公共事件比传统的突发公共事件相比,传播范围更广,影响更加恶劣,危害更加强大,同时,对应急管理也提出了更难的要求。
2.2 缺乏专门的应急处理机构和人员
由于如今互联网的快速发展,学校保护学生的责任更加艰巨。其中,不仅仅指身体健康,还要包括良好的心理健康发展。但是,每一个学校毕竟不可能能给每个人提供尽善尽美的个性化服务体验,不可能照顾到每一个学生个体。互联网时代,网络舆论往往传播非常迅速,而学生因为正值青春年少,血气方刚,往往更加容易冲动行事,容易被心怀不轨的人煽动,从而引发学生群体性事件。如“钓鱼岛事件”引发的一系列烧杀抢掠的活动,还有网上激烈的言论等等,都是高校突发公共事件的表现。而相反这时学校由于掌握学生情况不及时,导致消息有滞后的状况出现。学校的宣传部、网络信息办、保卫处、辅导员等由于分工不明确或是缺乏这方面的专业人才,往往不能很好的处理高校突发公共事件,对高校在网络突发事件信息收集、分析评估都有一定的影响,能以有效遏制这类的事件所带来的影响。
2.3 网络舆情监管不到位
虽然我们已经进入信息化时代,可是在这网络安全维护这一块,我国总体来说还处于相对薄弱的状态。而且我国高校对于自身高校的网络维护更是不给予重视。另外我国高校对于突发公共事件的处理方法主要是事后处理模式,对于发生在互联网的网络突发公共事件主要表现为媒体曝光——校方着手进行调查——惩处责任人——总结经验的模式,带有一种滞后性,往往不能防患于未然。网络管理者可以通过收集信息资料,及时掌握网络舆情动态,通过管理学校论坛,官方微博等对某些不良信息进行辟谣处理,以保证学校网络环境的干净情节,创造一个良好的网络舆论环境。利用网络技术来降低高校突发公共事件的概率,减小此类事件所带来的伤害。
3 高校突发公共事件应急管理的对策
在互联网时代,高校主要面临以下几个问题,一是现在高校学生人人都会使用网络,为学生接触外界的信息链接了一个桥梁,也让学生的言论自主权力得到充分发挥。二是在网络舆情兴起的时代,学校该如何应对互联网的传播速度等问题,能否有效的解决突发公共事件的能力。目前,我国高校对于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管理预案尚未统一,也并没有相关的法律法规的支撑,对于高校突发公共事件应急管理的对策研究,我认为主要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研究:
3.1 高校领导要转变相关应急管理理念
在我国,一般高校突发公共事件通常都会在网络上引起一阵讨论的热潮,由小范围的摩拳擦掌到全社会的口诛笔伐,引起全国网民的关注。我国高校目前应对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管理都是采用危机公关处理研究,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过失,总结经验,吸取教训的主要思维模式,但是这种处理办法往往是在事情已经发生后才给予解决,只能起到一定的善后作用。而且,在突发公共事件已经发生时,高校领导不能采取封锁消息,内部处理等落后方法,认为传播出去会损害自己学校的名声,相反,学校领导应该积极配合相关媒体,公开事件信息,积极回答网民的相关问题。如2004年北京航空航天大学勒索事件,该校招生联络人勒索学生交10万,否则就领不到通知书。此事一出,在网络上也是闹得沸沸扬扬,受到教育部的高度重视。而北京航空航天大学在第一时间内查明真相,表明学校并没有派庞宏冰等前往招生,并追究惩处相关老师的责任。北京航空航天大学在收到消息的同时,并没有采取规避的态度,而是第一时间直接承认老师却有其人,认识到自己用人不当,主动承认错误,保证了学生的利益和学校的名声。
此外,除了学校的领导需要改变应急管理理念,学生也应该同时转变理念。学校可以安排相关的网络信息知识的课程,普及关于突发公共事件的相关知识,了解突发公共事件的危害,以及如何有效采取相应的应急管理措施,尽到自己应尽的责任。
3.2 完善应急管理体系,提高应急保障能力
1.建立完善的突发事件处理机制
在学校相应的信息化设施基础上,搭建相关的应急信息平台,制定科学合理的应急程序,并构建出一套针对不同程度、不同性质、不同危害、不同类型的标准应急程序,区别对待,以便取得良好的应急效果。同时,学校网络监管要如同《心理犯罪》中一样,通过收集相关资料,深入分析,并发出相应的预警信息,以此来减低突发事件所带来的危害。最后,网络信息部要善于借助学校相关平台,进一步向学生发布正确信息,切勿造成恐慌。
其实,在高校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管理方面一直存在一个误区。[4]当高校发生此类事件时,应急管理并不仅仅是高校一人之事,还需要政府相关部门、社区、社会组织的相关配合,当发生严重的事件已经超出高校的能力范围,此时就应该寻求当地警方、政府的帮助,如2004年云南大学发生的“马加爵事件”。这就已经不是高校一己之责,而需要社会多方面的配合和支持。
2.建立新闻发言人制度
在互联网发达的今天,一件小事被有心人添油加醋,就可能导致原有信息被放大或扭曲,对社会产生不良影响。而在高校突发公共事件中,学生和外界因不知事情的来龙去脉而不断妄意揣测,常常夸大事实,造成子虚乌有的事情发生。此时,高校可以采取借鉴政府的办法——召开新闻发布会,借助一定的新闻媒体力量,第一时间还原事件的本来面目,杜绝谣言的再次产生。“通过建立新闻发言人制度,在一定程度上保障了公众的知情权,也承担了沟通媒体和社会公众的重要桥梁。”[5]
3.3 做好善后处理工作,认真落实责任制度
突发公共事件产生后,除了要及时的采取相关的应急管理措施来减小事件所带来的伤害,还要通过善后处理,杜绝此类事情的再度发生,避免类似的情况再次引发新的突发事件。不管高校突发公共事件的大小,总是会给高校带来一定程度的有形或无形的伤害,也可能因为某次突发事件而给高校贴上不良“标签”。所以,为更好的完善高校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管理,学校应该着重成立专门的善后处理工作部门,组织专业人员对突发公共事件的人员、财产等损失进行合理评估,并积极争取政府、社会慈善相关组织和福利组织的资助与帮助,积极开导受害人员的心理,关注他们的动向,让他们早日摆脱此类事件的阴影;[6]同时,学校也要吸取教训,把此类事件产生的原因、经过、处理方法、经验教训等详细记载下来,为以后的突发公共事件的解决办法和从业人员的工作能力提供参考。
对于突发公共事件,并不能只解决表面上的问题,要切中要害,彻底斩断病毒的来源。对于前段时间席卷全球的“勒索病毒”事件,全球150个国家沦陷,20多万家机构电脑中毒,对于我们生活的影响是大到不能就医看病,小到学生的论文被勒索不能答辩毕业,这一次的事件让每一个使用互联网的人都心生恐惧,让人们真正感受到原来“危险就在身边”。对于高校统一使用校园网的冲击更大,对于已经“中招”的学生来说,不可能让他们真的去向黑客交赎金,这时,学校应该站在学生的角度去思考问题,平息学生的恐慌心理,并督促学校网络部尽快找到解决办法,同时也要加大对网络安全领域的投入,避免病毒的再次变异产生。
在互联网时代,高校突发公共事件也许并不能完全杜绝发生,但是“凡事预则立,不预则废”,通过事先搜集信息,高度预防能够降低事件发生的概率,缓解事件带来的不良影响。但同时,有且仅有尽快建立完善的应急管理机制,才能在高校突发公共事件发生后,最大程度的减少各方面损失,维护高校生命财产安全,保障高校工作的正常展开。[7]
[1] 简·梵·迪克著,蔡静译.网络社会——新媒体的社会层面[M].北京:清华大学出版社.2010:9-10.
[2] W·戴维德著,李利军译.过度互联:互联网的奇迹与威胁[M].北京:中信出版社,2012:35-26
[3] 卫睿博.应对突发公共事件的法律思考[J].中国律师.2009(4):81-83.
[4] 刘祁.高校突发公共事件应急管理的问题及对策分析[J].湖南第一师范学院学报.2010(2):55.
[5] 汪早容.完善新闻发言人制度推进社会主义政治文明建设[M].辽宁教育行政学院学报.2006(9):3-4.
[6] 欧阳杰.我国高等院校突发公共事件应对机制研究[D].中南民族大学硕士论文.2013:38.
[7] 刘斌.高校危机管理及其应急机制研究[D].山东理工大学硕士论文.2012:3.
G647
A
1673-1794(2017)05-0097-03
宁永球,安徽工业大学校友处副处长,助理研究员(安徽 马鞍山 243002)。
2016年度安徽高校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重点项目(SK2016A017)
2016-07-18
责任编辑:刘海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