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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伦斯小说《虹》和《羽蛇》中基督教文化的立场归属与界定

2017-03-28丁礼明

昌吉学院学报 2017年5期
关键词:劳伦斯尼采基督教

丁礼明

(三明学院外国语学院 福建 三明 365004)

劳伦斯小说《虹》和《羽蛇》中基督教文化的立场归属与界定

丁礼明

(三明学院外国语学院 福建 三明 365004)

英国现代主义作家劳伦斯身处世纪之交新旧力量对比的特殊时期,他对旧时代基督教教义束缚现代人自然人性的行为深感不满,同时他深切关注传统社会的伦理道德对人类非理性追求的干预和控制,因此在劳伦斯的文学作品中很容易找到作家本人反传统伦理道德和反对宗教文化信仰的痕迹。尤其在小说《虹》和《羽蛇》中他的基督教文化立场和归属尤为明显,本文基于此对劳伦斯的宗教观进行梳理和界定。

基督教文化;非理性;反宗教;立场和归属

英国作家劳伦斯处在新旧世纪之交,对旧时代的宗教信仰和传统道德理念的过时性深有感悟,尤其对基督教宗教教义束缚现代人的自然人性以及伦理道德对人类非理性追求的控制和干预深感不安和痛恨,因此在他的作品中很容易找到反传统伦理道德和反对宗教文化信仰的痕迹。除此之外,他在思想上追随德国哲学家尼采(Friedrich Wilhelm Nietzsche,1844-1900)的权力意志论和非理性主义思想。英国学者科林·弥尔顿(Colin Milton)在专著《尼采与劳伦斯》(Law⁃rence and Nietzsche:A Study in Influence,1987)一书中指出:“劳伦斯与尼采对环境与性格的关系,对人类精神的结构和动力,对于人类发展的基本节奏,以及人类持续成长所面对的冒险与挑战,在本质上持相同的观点。”[1]首先,劳伦斯对尼采的肉体欲望和生命价值评判的观点非常认同。劳伦斯受尼采哲学影响在作品中大力弘扬“生命是一道快乐之泉”和“正因为肉体的存在,人的生命才具有可感”两种鲜明的人生观。在尼采眼里,“信仰肉体比信仰精神具有根本意义。”[2]尤其在著作《道德的谱系》(Genealogy,1887)中尼采从心理学和历史观视角对构成西方基督教道德基础的善恶观念进行了系统清理。尼采的如此观念都对作家劳伦斯的文学创作产生或多或少的影响,而这些影响显然在作家的作品中有所体现。

随着中世纪基督教统治在欧洲的确立,传统的贵族价值观念被打破,基督教的善恶道德观取代了传统道德观。中世纪基督教文化最显著的特点就是以灵魂和肉体对立为核心的二元对立,而基督教的精神实质则是灵魂战胜肉体并最终超越肉体的唯灵主义。在中世纪的欧洲社会,从王公贵族到平民百姓都把基督教的信仰当作至高无上的真理加以维护,基督教的基本精神——唯灵主义深入人心,灵肉二元论的世界观成为一种普遍性的观念。人们虽然在实践上不一定奉行严格的禁欲主义生活态度,但是在内心深处对于上帝创世、亚当堕落、基督救赎等基本信条却是深信不疑的。[3]与基督教颇为严格的教义相比,传统道德观在某种意义上保护了普世间生命力弱者的利益。于是乎,尼采基于对生命价值的尊重,转而向支配欧洲两千年的基督教道德观发起强有力的挑战和反驳。他尤其反对基督教道德观把肉体欲望视为罪恶之源的论点,更加痛恨基督教教义中认为人必须控制自己欲望,追求神性生活,才能到达幸福天堂的荒谬论调。尼采不但揭露了基督教道德观的本质,还对建立在基督教道德观基础上的近代西方人道主义思想、社会契约论、理性主义思想,以及西方文明本身都做了彻底的否定和颠覆。[4]正是基于此,尼采甚至发出“上帝死了”的著名论断表明他与前世传统彻底分离的决心。

作家劳伦斯生活的英国和西方世界的其他国家一样是一个被基督教新教思想完全占据和控制的国家,基督教信仰的影响可谓无处不在。基督教堂遍布英国社会各个角落,人们通过参加教会组织的所有活动在思想和行动上完全受基督教思想的控制,人的肉体和思想都属于上帝,人们由此失去了自由意志和行动权力。从作家本身而言,他的母亲是公理会教徒,劳伦斯在公理会主日学校就读,他也和母亲一起经常参加教会团体组织的各类活动,耳濡目染的影响很明显。长大之后的劳伦斯逐渐意识到基督教教义的危害,断然与之决裂,并成为基督教新教道德观的激烈抨击者。他在文章《为〈查泰莱夫人的情人〉一辩》(A Propos of Lady Chatterley’s Lover,1930)中控诉了清教里排除异教的仪式,因为它排除了早期基督教保存下来的人与自然节奏和谐同步的思想,不仅如此,基督教扼杀人类的性爱自由思想,间接地摧毁了人类追求理想的爱情和婚姻的意志,破坏了社会间存在的正常两性关系。

小说《虹》(The Rainbow,1915)中的主人公安娜和厄秀拉是作家笔下有意塑造的现代女性新形象的代表,她们也是作家劳伦斯的化身和代言人。安娜的个性倔强、高傲。她怀有远大理想,她梦想成为一位拥有自由与自尊的人格,摆脱卑微地位和脱离平庸身份的淑女。作为布朗文家族的第二代女性,安娜不安心享受马溪农场的寂静和在小家庭中过着与世隔绝和默默无闻的生活。在追求婚姻家庭控制权上她最终战胜了代表宗教势力的丈夫威尔,这场胜利深刻表明作家劳伦斯对待基督教的态度和观点。小说第六章“安娜胜利了”集中展示劳伦斯对待基督教的原则与立场。书中描写威尔如何整日构思他的木雕夏娃,希望把她雕刻得既温柔又浑身放射光彩,他甚至幻想如同上帝创造夏娃那样沉浸在信仰崇拜的激情中,这些细节刻画表明威尔的宗教立场和对神性的崇拜。显然,威尔的世界是教堂艺术的世界。在幽暗和神秘的教堂里威尔才能找到自己的精神归属,他的灵魂才能复活,他才可以漫无目的地和自由自在奔跑。作为妻子的安娜感觉到威尔的心灵不属于她而属于教堂,于是两个人之间的战争不可避免。他们为肉体欢愉而缠绵悱恻,但是肉体的欢乐和欲望的满足无法抹平两个人心理的距离,因为他们属于截然不同的两个世界:安娜一心追求物质享受和家庭温暖;威尔则希望沉浸在上帝的怀抱中享受俗世人间之外的安宁和祥和气氛。

与他虔诚信仰相反,安娜表现出截然不同的宗教观和人生态度。书中如此描述:“她岂止是对教堂不满,在丈夫被教堂的思想唤起热情时,她简直要敌视起教堂来了。她讨厌这虚伪的教堂,恨它不能满足自己的任何愿望。教会嘱咐她去行善,不错,她并不反对这样做。教会讨论她的灵魂,论及人类的幸福,好像能拯救她的灵魂是取决于她是否做对人类幸福有益的事。”[5]对宗教的厌恶不仅表现在安娜的心里,还展示在她的行动中。当安娜看到那副圣母玛丽亚抱着基督死尸的画像时她表现出强烈的厌恶感,书中的一句“难看死了”传达出她内心的真实心理和排斥宗教的坚定态度。不仅如此,安娜不仅在心理上讨厌《圣经》,在行动上她甚至生起火来在屋里的造物主面前裸体跳舞,她用跳舞表达内心对丈夫虔心信仰基督教的不满,更是表明她希冀肉体彻底摆脱宗教束缚的早日实现。

如果说安娜和威尔的生活中随处可见象征基督教传统的教堂、祭坛、圣像和宗教典故,他们的生活是在中世纪传统与现代之间博弈的话,布朗文家族第三代女性代表的厄秀拉则传承了母亲安娜的宗教观和处世态度,甚至在某些方面比安娜有更加强烈的反基督教的世界观。厄秀拉的态度转变并不是一蹴而就的。她从开始亲近父亲,对基督抱有好感,甚至感到温馨,发展到后来当她首次接触到基督教福音教义时很反感。联系到她自己的情况,她觉得那套基督救世的办法令人不寒而栗。她尤其对“基督为我而死,他为我受苦”的说教感到愤怒。书中说她是“那些坚持强调基督有人性的人们的敌人。”后来她干脆不去教堂礼拜,也不愿意唱圣歌,总之她不愿意做一个循规蹈矩的现代人。与安东相恋相处过程中她对安分守己和一心报国的安东表达出的不理解和厌恶之情充分说明,她希望摆脱俗世陈规陋习的束缚和控制。安东是现行制度和传统观念忠实的执行者;厄秀拉则是对传统意义下的基督教教义和伦理道德思想坚定的怀疑者和挑战者。在安东的灵魂深处有着死一般的自我,而厄秀拉则艰难和执着地追求灵魂的独立和自我人格的完善,厄秀拉的行为和思想是作家劳伦斯的真实体现。劳伦斯曾经在信中表达出自己坚定的信仰和态度:“旧世界已经走到了尽头,它会倒下来,倒在我们的头上。”[6]实际上,作家正是借助现代女性形象的塑造来表达自己鲜明的宗教立场和处世观点。他希望建构新社会状态下的崭新的自我形象。小说中女主人公厄秀拉一直在寻找着自己的归属:不管是尝试与伦敦来的女老师之间发生的同性相恋,抑或与报国心切的安东相处,厄秀拉都是在实践作家的人生态度,她是在用行动诠释着自我对生命的理解。只不过她和作家劳伦斯一样直到小说结尾处也没有找寻到解决困惑的答案。劳伦斯在文论作品《精神分析与无意识》(Psychoanalysis and the Uncon⁃scious,1921)中明确地表达如下观点:“个人绝不是纯粹自在之物。他若是不处于同外部宇宙之间的两极化关系中便无法存在,这种关系既是功能性的,也是精神动力性的。”“每个男人和女人的成长与发展,乃是本能的自我与某个或某些其他的自我之间两极化熔铸的结果。”[7]劳伦斯意在表明,自我的发展必须与他者产生一定的关系,离开他者的自我是不完美的,也是实现不了的。由此看来,作家劳伦斯也是处在犹豫不决的人生态度中徘徊,他一方面坚持追寻个性化自我的现代人物的完美形象;而与此同时,他又在宣扬现代人之间的相互联系。他始终在思考人世间的两性关系,但是他始终没有找到完美的解决方案。正如他对基督教的态度和立场一样,他既痛恨基督教对人性自然本能行为的控制,又无奈于宗教势力的强大。他笔下刻意塑造的典型化男人与女人在他矛盾思想的阴影里徘徊和困惑始终无法走出自我的怪圈,寻觅不到挂在天空远方的彩虹。

劳伦斯从1917年到1918年间完成了文学评论集《美国经典文学研究》(Studies in Classic American Literature,1923),他在一系列论述美国作家作品时唯独对早期浪漫主义小说家霍桑的作品情有独钟。国内外学者普遍认为劳伦斯论述霍桑的小说《红字》的文章是最精辟和最生动的。原因在于,霍桑在小说中表达了与劳伦斯同样的宗教观。代表宗教身份的牧师丁梅斯代尔和女教徒海斯特·白兰出于男女间肉体欲望本能毅然决然地相互爱恋。但是,迫于宗教信仰的压力和桎梏,牧师丁梅斯代尔没有享受到人间真性之爱,他在宗教信仰和情感愿望之间的冲突中被折磨而死,而白兰身上戴着象征通奸的红色“A”字活在人间。基于此情节,劳伦斯意在表明,人对生命本能的渴求是自然的和健康的,正是由于宗教信条的干涉和文明制度的介入才使人视其为罪恶。他引用《旧约》伊甸园典故说,人类的始祖亚当与夏娃原本是依靠“生命与血液”的本能感知相伴相随地生活在一起的,他们认为自己是纯洁无邪的,更不知道罪恶为何物。但是,吃了上帝的智慧果实之后,他们却产生了“人的自窥与自我意识”,这才是真正意义上罪恶的开始:“人吃了禁果,从而为自己感到羞耻。”[8]劳伦斯显然把人类罪恶的源头怪罪在基督教的教义上了,他更加谴责理智意识毁灭了人的血液意识。不仅如此,到了生命的后期劳伦斯甚至产生了借用墨西哥印第安人原始宗教取代欧洲处于腐烂和变质中的基督教教义的想法。

小说《羽蛇》(The Plumed Serpent,1926)正是作家如此态度的诠释。劳伦斯在小说中详细地介绍了墨西哥印第安人的灿烂文化,印第安原始文明包括玛雅文明、托尔特克文明和阿兹台克文明。史料记载阿兹台克文明在墨西哥的文化长河中持续近2个世纪之久,它的历史地位和作用尤为突出,尤其在经济、政治、建筑、医学、文字、天文等领域都取得了举世瞩目的成就,但是阿兹台克文明结束后不久中美洲文明就终结了。[9]劳伦斯眼中的墨西哥在阿兹台克语中是战神指定的地方,而墨西哥国徽上鹰啄食蛇的图案也源于此的事实表明,阿兹台克文化是墨西哥最主要的土著文化。实际上,劳伦斯在小说《羽蛇》中之所以大力颂扬古老的印第安文明是为了表达自己对两种文化的取舍态度:欧洲文明在经历黑暗的中世纪后迎来了短暂的文艺复兴运动,打破了长期以来基督教势力的垄断和控制,由此古老的欧洲文明焕发了新春,但是到了近代之后的欧洲由于连续的战乱破坏了欧洲既有的优秀传统文化,工业文明抑制了现代人的自然人性,导致了现代人的异化,欧洲至此陷入了道德沦丧和传统缺失的境地。所以劳伦斯选择拥有古老印第安文明的墨西哥作为拯救人类的理想之地,他的做法充分表明了作家本人对欧洲文明的沦丧和精神幻灭的绝望之情。

小说《羽蛇》中劳伦斯刻画的女主人公凯特显然是工业化欧洲中信仰缺失的代表和精神失落的化身。在日常生活中凯特所展示出来的行为与表达的思想足以表明她对西方现代文明世界的憎恶和不满,她由此希望到美洲的墨西哥去寻觅新的生活,却不幸被迫卷入到当地推翻天主教、恢复羽蛇神古代宗教的运动漩涡中不能脱身,最后她回归了印第安人的原始文明,希冀在原始文明和现代宗教的平衡中找到一处安身立命的地方。国内学者刘洪涛曾经撰文认为,“来自欧洲现代文明社会的凯特被墨西哥印第安文化中的这条黑暗、阴郁的蛇给缠住了。她的自我本能过去一直被理智压抑着,但在墨西哥这块充满原始荒蛮的土地上,她这本能的自我渐渐地开始苏醒了。”[10]小说意在表明,给凯特思想带来深刻变化的正是墨西哥古老土地上的羽蛇神话。文学创作晚期的作家劳伦斯在游历过许多国家之后一直苦于寻找救赎欧洲破败文明和腐朽宗教的良方,他先后辗转南欧的意大利,远赴澳洲的原始部落,甚至最远到达了北美洲的美国和南美洲的墨西哥,唯有墨西哥古老土地上的羽蛇神话和原始气息浓厚的宗教可艾兹让劳伦斯感觉满意。前苏联学者梅列金在《神话的诗学》(2004)中指出,劳伦斯把小说中的原始性表述为“神话化”,认为劳伦斯是“诉诸古代神话,即是遁入直觉、本能、自由发泄和健康的本性。”[11]劳伦斯开始接触印第安文化时感受也很复杂,更多的持怀疑态度,但是后来他在印第安人身上发掘出阐释他自己教义的材料。印第安文明极度地震撼了他,流入了他的热血奔涌的血脉。他后来如此写道:“在新墨西哥的经历是外部世界所曾给予我的最大震撼,它永远地改变了我。”劳伦斯历经坎坷遍布各大洲,锡兰的佛教没有触动他灵魂深处的物质观和宗教观;意大利西西里古老的希腊异教文明也没有动摇他性格中基督教精神的基础;澳洲的经历如同梦游,醒来时发现一切依然如故。看来只有墨西哥这片神奇的印第安文化滋养的土地蕴含着作家终生追求的目标。他甚至认为,羽蛇神可艾兹是一种古老而深远的宗教,比我们所知的任何其他信仰都更伟大、更彻底、更完全。这里没有上帝,没有“唯一的神”的概念,一切都是神。[12]

总之,通过分析小说《虹》和《羽蛇》我们可以发现劳伦斯厌恶欧洲已经腐朽和堕落的基督教传统,他希望借助美洲古老的印第安文化中宗教的原始性恢复现代人的自然性,他更希冀借助古老印第安神话所传达出的呼唤人的直觉、本能、自由发泄和健康的本性,来弥补现代文明背景下欧洲人的信仰缺失、精神失落和肉体退化。

[1]Colin Milton.1987.Lawrence and Nietzsche:A Study in Influence,Aberdeen:Aberdeen University Press:2.

[2]D.H.Lawrence.1960.Psychoanalysis and Unconsciousness,New York:Viking Compass Edition:46.

[3]冯季庆.劳伦斯评传[M].上海:上海文艺出版社,1995:179-182.

[4]刘洪涛.原始主义在西方现代主义文学中的应用:以劳伦斯小说为中心[J].南开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14,(3):16-17.

[5]刘洪涛.荒原与拯救:现代主义语境中的劳伦斯小说[M].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07:43.

[6]李静.细节的力量:浅谈劳伦斯的羽蛇[J].考试周刊,2009,(4):25.

[7]劳伦斯.虹[M].黑马,译.北京:中央编译出版社,2011:137.

[8]劳伦斯.劳伦斯论美国名著[M].上海:上海三联书店,2006:85.

[9]尼采.查拉斯图拉如是说[M].尹溟,译.北京:文化艺术出版社,1987:114.

[10]赵妍妍.一个执着的探寻者:劳伦斯后期小说研究[J].现代语文,2008,(12):120.

[11]赵林.基督教思想文化的演进[M].北京:人民出版社,2007:86,113.

[12]伍厚恺.劳伦斯:寻找彩虹的人[M].成都:四川人民出版社,2000:174.

I106.4

A

1671-6469(2017)-05-0047-05

2017-06-10

丁礼明(1967-),男,安徽淮北人,三明学院外国语学院教授、副院长、博士,研究方向:劳伦斯文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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