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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谐音祈福”的民俗文化探源

2017-03-28王少良

重庆社会科学 2017年6期
关键词:祈福谐音事物

王少良

“谐音祈福”的民俗文化探源

王少良

“谐音”是语音与语义发生转用的一种现象,在各民族语言中均有运用,其源头可以追溯到原始先民的语言崇拜和巫术祝语。我国传统的民俗文化中有丰富的“谐音祈福”事象,其表现载体有实物象征、吉祥数字、意象显现、行为表徵等方式。 “谐音”不仅是一种语言现象,更是一种民俗文化现象,具有历史性、民族性和地域性的特点,它在不同的民族生活中与民间礼仪相互同化,由此促成了人们交往活动的行为规约。

谐音祈福 原始巫术 语言崇拜 礼仪规约

作者单位重庆师范大学文学院 重庆 401331

“谐音祈福”是人类一种最原始的精神活动,它以语音相谐为手段来表达某种吉祥的愿望,这在各民族文化中都具有久远的历史。现今人们常把“谐音”看作是一种有趣的语言现象,并没有注意挖掘孕育它的历史文化渊源,也没能充分揭示它在原始宗教发展中所浸染的民俗文化意义。事实上,语言的谐音现象并非为汉语所独有,世界上大多数语言都有这种表达功能,但是在汉语中谐音的运用最为普遍,利用汉字的谐音来表达吉祥寓意,这在我国民俗艺术中最为常见,它不仅体现为语言运用的技巧,而且还作为一种观念意识深入到人们的内心思想中左右人的行事,成为人们社会交往中的一种心理定势和礼仪规约。

一、“谐音祈福”的民俗文化载体

“谐音祈福”在民俗文化中的表现手法广泛多样,不仅仅通过语音的组合形成口彩,而且还大量地利用实物、图案、服饰以及行为礼俗等形式寓托某种象征意义。谐音与事物的联系十分宽泛,它的表意性并不关涉事理逻辑,即不论事物之间的属性和特征具有多大的悬隔,只要在语音上能够建立指代关系,就可以依托物象来取象比拟,其所体现的物化方式主要有四种类型:

1.实物象征。在人们的普通生活中,围绕人自身设置的物品常常都会带有心理暗示的功能,人们常取自然物形态或器物的造型来表达吉祥的含意,借自然物的生态属性形成某种图式化的实体模式,然后再将其放到民俗语境中生成特定的含义。例如人们居家的屋室中大多都有葫芦,它是一种聚气的风水道具,也是最原始的吉祥物。葫芦谐音“福禄”,在古代社会代表仕途的进路,同时因葫芦是草本植物,其枝茎称为“蔓”,“蔓”与“万”谐音,“蔓带”与“万代”谐音,由这些属性联系在一起,就能表意家族人丁兴旺、后世昌盛。古人在住宅及院落的设计上,也刻意营求一种谐音借喻关系。古时大家族常在聚族而居的门楼上雕刻“十鹿”,鹿与“禄”同音,“十鹿”暗寓“食禄”,希望家族后人能够考取功名,登上官位。在一般情况下,民间具有象征意义的吉祥物,并不是事物本身名称、属性所显现出来的音义关系,而是在特殊场合,由不同事物组合在一起构成的暗示和象征关系,因此,对它的意蕴应该放到特定的文化语境中去加以解读。比如古人宅院守门的石狮通常是雄狮居左,雌狮居右。雄狮的右爪下雕石球,这象征对权力的掌控;雌狮左爪下雕幼狮,这被唤作“太师少师”,表达子孙昌盛、世居高官的意愿。古人的居室常在厅堂案几之间摆放有特定含义的物件,有的设计为左侧置放瓷器大花瓶,右侧摆放带座的明镜,两相对应即形成所谓的“东平西静”,隐喻家中平安和静。

2.数字接合。我国民间向来有以数字定吉凶的心理俗规,具体看待一个数目总是以喜象作解释,赋予数字以吉瑞的征兆,把数运节律与人的运气接连到一起。在现实生活中,人们都认为“八”是吉利的数字,因为它代表着“发财,发福”等吉祥意蕴,而数字“四”的谐音是“死”,由此带来了人们对它的恐惧和避忌,甚至有的地方每逢初四、十四日都不能行船和出车。诸如此类的俗规实际上并不取决于数字本身,而取决于特定的历史文化背景和文化心理。在中国古人的观念里,奇数为阳,偶数为阴,人们在生活中多排除奇数的偏独感,喜欢运用偶数来表达事不孤立的理念,但是这种观念在不同的文化背景下也会被突破。比如在奇数里“三”是成数,“九”为极数,这都是被视为天地自然的“大数”,因此在实际的运用中往往与人生的重要节数相接合。《史记·律书》称,“数始于一,终于十,成于三”。许慎《说文解字》释“三”:“天地人之道也”;“于文一耦二为三,成数也。”从文字构形上面理解,“二”象示天地,“耦二为三”就是天、地、人“三才”,故此“三”为成数,也为大数,表述事物之全,数量之多。古人对“九”这个数字更为重视,在传统文化中,“十”是满盈之数,物极必反,极盛必衰,然而“九”则呈上升趋势,不显衰败迹象。“九”还与“久”相谐,有久远、长寿的含义,所以民间在老人寿诞的时候都要举酒祝贺。《易经》以六为阴,以九为阳,九月九日,两九相重,故称重阳,寓有生命长久的意思,所以重阳节这一天要饮酒,这正与“九九”的音义相合。

3.意象寓托。中国的民间艺术具有普及性、实用性、审美性等特点,用意象比附联想去关涉某种祈福的意愿,这是民俗艺术常用的手法,它的表现特点往往追求含蓄,避免浅白直露,最能切进民众的接受心理。在我国民间剪纸、年画、雕刻、刺绣等艺术形式中,一般总能看到与谐音有关的图案,画面的构成常以鱼、羊、猴、马、蝙蝠等为意象,于是有了 “金玉满堂”、“三阳开泰”、“蝠从天降”、“马上封侯”等吉祥含义,借助谐音的关系暗含福寿、富贵、康宁等寓意。比如,传统年画中有《五福和合》的构图,图上五只蝙蝠一齐飞进一个带盖的圆盒内,“盒”与 “和”“合”同音双关,这幅图表达了五福(蝠)齐到、家庭和(盒)谐幸福的寓意。民俗艺术中有很多与莲花谐音的意象,如鱼戏莲、鱼穿莲、莲花娃娃等,表现原始图腾对于莲花以及女性生殖能力的崇拜,运用这个古老的意象表达对男女婚姻幸福吉祥的祈愿。这是一种意象思维的创造方式,原本与主题毫不相干的事物,根据谐音进行巧妙的组合,就把一种事物所体现的意义转移到另一事物之上,谐音在两个不相干的事物之间架起了沟通的桥梁,建立起象征和被象征、符号形式和意义内涵相互转换并相互说明的关系。[1]

4.行为表徵。自古传承的民俗中,有很多是在民间礼仪行为中显现的谐音含义,它在人们的生活中不断演绎,形成了人们生活活动的惯例。这类的谐音现象,一般在岁时节令及重要的节日或喜庆场合下体现得最为完备。民俗学者钟敬文先生指出,“民间的许多节日,是包括着社会的多种活动事项在内的。从社会文化的门类来说,它包括着经济、宗教、伦理、艺术、技艺等活动。它是许多文化活动的集合体,是民族文化的一种展览会。”它们贯穿人们生活中的细节,“尽着社会的各种功能,是民族文化的综合应用。”[2]例如在民间的年俗里面,人们过年要在粮仓、大瓮、柜子上面贴“福”字,同时也有“腊月二十九贴倒酉”的说法,在门庭间直接贴“酉”字。“酉”在地支中属金,酉字倒贴,意在祈求新年里发来财运。有的地区流传新年正月初一或初二从外面挑水进门的习俗,同时讲究节日间不能从室内往外倒水,这是因为“水”在这一带方言中与“福”同音,因此,挑水进门就代表这一年有福入门,自己家中的福水也不能外流。古人在“立春”节令有吃“五辛盘”的习俗。南朝梁代宗檩《荆楚岁时记》载:“元日,进屠苏酒,下五辛盘。”五辛盘又称春盘,由五种口味辛辣的食品构成。明代李时珍《本草纲目·菜部》记载说:“五辛菜,乃元旦、立春以葱、蒜、韭、蓼蒿、芥辛嫩之菜杂和食之,取迎新之意。”在黄河流域流传着一种“转九曲”的民俗活动,即在正月十五夜,人们用高粱秆栽成一个九曲形的图阵,上面放上360盏油灯。“九曲”构成一个城廓,又似一座迷宫,其回廓没有重复路径。夜幕降临,油灯点亮,锣鼓唢呐齐奏,人们进入九曲连环阵游走,此间寓意“转九曲,人活九十九”。民间历来对房屋家院的建设十分重视,其中对相地、开基、上梁等环节尤其重视。每当在建房正梁入榫安装时,必须用一对八角木槌敲打,取的是“八”与“发”谐音。上梁毕,一人站在高高的屋架上向下面的人群抛撒馒头,这种行为谐音“高发”,寓意房舍的主人能够发家致富。

我国各民族的生活习俗各有不同,他们表达自己心灵祈愿的方式也各具色彩,其中显现出一个共同的特点,那就是在各类生活事象的基础上,采用谐音象征的方式生成特定的符号意指。民俗象征符号与所表现的事物之间是一种比拟或象示的关系,象征符号与实质性的信号、代号是有区别的,它本身不具有直接的指向性,因此,在民间艺术或民间礼俗文化的背景下,“要正确理解象征主题,就必须详细研究该象征的文化场合即文化背景”,只有通过人的想象,才会把“属于不同文化场合的象征物和它所传达的意义结合在一起”。[3]

二、“谐音祈福”的宗教文化渊源

民俗文化研究者认为,“谐音文化对于中国人来说决不仅仅具有一种修辞价值,它作为我们民族的传统习惯,早已渗透到中国人的血液之中,并镌铸着中国人深层的心理积淀。”[4]就我国民间流传的文化题材来看,祈福文化的来源大多都取材于神话传说,这说明它与原始先民的宇宙意识及世界观相联系。“谐音”属于原始先民认知世界的心理方式,属于早期人类把握世界的基本途径。早期人类相信语言的力量,把语言视为自己的崇拜对象,氏族社会成员会真诚的 “以为语言本身能够给人类带来幸福或灾难,竟以为语言是福祸的根源。谁要是得罪这个源头,谁就得到加倍的惩罚;反之,谁要是讨得这个根源,谁就得到庇护和保佑。”[5]在这样的认识之下,人们并不把语言看作是人类自身的创造物,而视其为天赐的神物,总是把语言与其所指代的客观事物混同为一,由此使语言符号超越了它的对象物,获得了某种外在于人类自身的神秘力量。

从原始人类思维方式上来讲,语言是沟通人和自然灵力的中介,谐音祈福暗合古老的“同声相应”的巫术原理。原始先民对于外部世界的观察持有二元对立的思维模式,人们运用由此及彼的联想把握客观物质,寻找两种事物间的关联,因此,当对一个事物称名的时候,它的属性也就因其所蕴有的本质而呈现出来了。巫术法则认为,自然灵力有一种预设的灵力,它以某种观念符号或语言密码相联锁,凡是接通能够与此相关的信息,都可以解开这个密码,从而也就可以获得相同的灵力。由此可以认定,“声音”包括事物名称、俗称或其他命名,只要相同或相似就具有互谐的关系,因而就能发生相互的作用与影响。[6]这种思维方式与艺术思维有某些共通性,原始宗教艺术无不具有象征性,原始人的艺术创造也是撷取客体的形象暗示某种超自然、超客体的精神或观念,这构成了人类早期象征性艺术的心灵指向,它在文化生成的关系上直接体现早期人类以事物名号与自然灵力相接通的心理根据。汉代学者董仲舒在《春秋繁露·深察名号》中就曾揭示人与事物称名之间的联系:“名号之声,取之天地,天地为名,号之大义也。古之圣人,謞而效天地谓之号,鸣而命施谓之名,名之为言鸣与命也。”人们对事物的命名是从它的本质而来的,作为称名概念的语词,它既然是人或事物存在的寄名方式,那么也就自然有权利全方位地指涉它。许慎《说文解字》称:“名,自命也,从口从夕。夕者,冥也,冥不相見,故以口自名。”这里是说事物的名称属于人对它的“自命”,命名的方式是“以口自名”,基于这样的联系,事物的名称与它的存在状态就能直接挂联起来,事物的名称与它的实体功能是联系在一起的。原始人类“把巫术语言符号看作是神的代码,具有神的属性,承担着人与神对话的中介符号。”[7]《淮南子·本经训》记载:“昔者仓颉作书,而天雨粟、鬼夜哭。”唐代张彦远《历代名画记》认为,出现这种怪异现象的原因,是因为有了文字以后,“造化不能藏其密,故天雨粟;灵怪不能遁其形,故鬼夜哭。”古人认为语言是能通神的,这是因为它对天地造化具有全方位的显现功能,它“一经产生就被赋予一种抽象性和神秘性”[8],当巫术活动赋予语言以“超自然力”时,语言的形式力随之也得到了扩张,语言和事物的实体是可以相互借代的,这时候的语言就不仅仅是信息交流的载体,它已经物化为超自然力,变成一种可以调动或引导某种自然力量的神秘指令。

使用巫祝语言来驱使外物,这在古代文献中早有记载。我国古代最早出现的“祝”就是一种巫术咒语,它是用语言的作用来祛邪祈福的。《路史·后纪》载黄帝巡狩东海,得白泽神兽而知天下鬼神之事,“帝乃作祝邪之文,以祝之。”《山海经·大荒北经》记述黄帝与蚩尤作战时,有神女旱魃助战,这位神女破除了蚩尤“纵大风雨”的法术,但是她身上有巨大的能量,旱魃所居之地赤旱不雨,人们不能正常生产和生活,于是发出咒语:“神,北行!”旱魃最终被移到赤水之北。这里所说的“神”有其特指的含义,是指自然界的“百神”之灵,如水有河神、山有岳神、家有灶神等,它们居位不在人类之上,在最高的宇宙法则之下,它们要听从人类语音的指令。在汉代以后,我国道教的咒祝是其行法术的根本途径之一。《太平经》卷五十《神祝文诀》称:“天上有常神圣要语,时下授人以言,用使神吏应气而往来也。人众得之,谓为神祝也,祝也,祝百中百,祝十中十,祝是天上神本经传辞也。”[9]道教认为咒语是上天神灵的语言,这种辞令是具有强大的威慑力,具有沟通神灵的秘密功能,因此驾驭咒语就能禳灾致福。

谐音“祈福”与“语言禁忌”是联系在一起的,语言禁忌是由谐音联想滋生的,只不过它是根据某种习俗暗示所产生的消极防御心理。无论谐音祈福还是谐音禁忌,其中都潜藏着一个固定的规则,那就是在语言之 “名”与语言之“实”的关系中确认超自然的力量,这是早期巫术语言共守的规则。当某种事物或行为需要规避时,首先需要在语言的音义联系上避忌它,建立在语言称名的指涉功能上,根据谐音的法则进行巧妙组合,就能把一种意义从一种不相干的事物转移到另一事物或现象之上,谐音在两个不相干的事物之间架起了沟通的桥梁,建立起象征和被象征、符号形式和意义内涵之间相互转换并相互说明的关系。古人认为人的名字并非一般的语言符号,它被视为人的身体的一部分,人的灵魂就附在本身的名字之上,如果名字被人侵占,就会有某种力量加害其身。这种的比附关系固然不能直接表述人与自然外物的对应关系,但是通过谐音所产生的双关语义或象征隐喻,则会将语词的功能放大,将语义延伸到语词之外所指涉的范围。在这种联系中,某种神秘力量会潜藏其中并发挥不可思议的功能。弗洛伊德在《图腾与禁忌》中曾指出:“在原始氏族的观念里,人名是一个人最重要的部分之一,所以当一个人获知某一个人或某一个灵魂的名字时,他同时也将得到他的一部分力量。”[10]在巫术思维下面,人们持以“有形即有灵”的信条,人或事物的名称能够代表人和事物的本身,当人们把语言之“名”完全等同于事物之“实”时,那么作用于语言上的力量,也就完全等同于作用于实际事物上的力量。《周易·乾卦》称:“同声相应,同气相求。水流湿,火就燥,云从龙,风从虎。圣人作而万物睹。”这里说明宇宙间存在着同类事物相互感应的气息,只有圣人秉承上天意志,把握宇宙自然的奥秘,才能够将其运用到人间的社会关系上。只有在这个意义上认清语言谐音现象的本原力量和它的巫术原理,我们才能够理解自古以来人们为什么会确信利用谐音能够给自身带来吉祥。

三、“祈福”文化与民间的礼俗规约

谐音的隐喻和象征,这是民俗文化生成的一种基本方式,通过长期形成的规约而潜移默化地进入人们的日常语言。我国传统民俗文化的一个突出特征在于借助谐音生发语言意象,经由符号的过渡,达致物化的象征,这种情形十分普及地渗透到我们的日常生活中。我国各地的民间“祈福”文化,一般都采用语音借代的方式,其所体现的谐音转义关系是在特定历史文化语境中实现的,具有约定俗成的性质。《礼记·曲礼上》:“入境而问禁,入国而问俗,入门而问讳。”古人每到一个地方,首先都要考虑如何适应当地的风俗,避免触及当地人的心理禁忌。“禁忌”是人类社会普遍存在的文化现象,这一概念源自于南太平洋汤加岛人的“塔布”一词,意思是神圣不可触及的。在我国古代也有相同的认识。《左传·桓公六年》有“周人以讳事神”的说法,这表明上古就有对祖先之名及行事加以避讳的规范。“禁忌”心理是人类在自己民族生活范围内逐渐形成的一种信仰习俗,具有地域性、普泛性和传承性的特点。禁忌的对象是对某种外在力量持以敬拜和畏惧的心理,力图控制或限制自己的行为以免干犯神圣物,使之不为己害。这种心理表现形式是消极的、防范性的,然而在主观目的上同样是为了避免有害于己的结果发生,它与“祈福”是同一种文化心理在两个不同层面上的展现。

一种语言中的谐音成分固然和它的语言结构有着直接关系,然而更重要的还在于它与一定的文化传统和民族心理相联系。从语言修辞上看,“谐音祈福”具有隐蔽性和委婉性的特点,它不以外在的力量而是通过潜在的心理暗示作用于人,将其内化为心理意识。美国学者费迪南德·莱森说:“中国人的象征语言,以一种语言的第二种形式,贯穿于中国人的信息交流之中;由于它是第二层的交流,所以它比一般语言有更深入的效果,表达意义的细微差别以及隐含的东西更加丰富。”[11]这个特点正适合于中华传统礼仪讲求含蓄内敛的品格要求,这种语言融入到民俗生活中,能够体现人在实际交往中的礼仪传统和内在素质。古时八月中秋,楚地有“摸秋”一俗,“楚俗中秋送瓜,祝人有子”。清末徐珂《清稗类钞》有“食瓜求子”条,其中记载“中秋之夕,徽州有送瓜之俗,凡娶妇而数年不育者,则亲友必有送瓜之举。”所送之瓜是在地里偷来的南瓜,他们将瓜崽穿上小孩衣服,然后吹吹打打地送到尚无子嗣的人家。南瓜多籽,“南”又谐音“男”,所以南瓜成为实施祈子巫术的载体。象征寓意的运用是中国传统文化的一大特色,中国的语言文化及各种艺术形式中常常采用隐喻、象形、谐音等手法,表达某种特定的象征或寓意。

语言谐音富有语义的内指性,它在人们的交往活动中能够显出人民群众深邃的心灵智慧。比如在重要的节庆日或特殊的场合,人们遇到不吉祥的兆象不能明言,因此需要巧借谐音来讨回吉利,谐音使用到这样的场合会显得特别得体。古俗在过年的时候忌说死、鬼、杀、散等不吉利的字眼,倘有特殊需要非说到不可,则须另择文词来代替。如有死鱼、死鸭,则改称“文鱼”“文鸭”。“文”者斯文,状其不动。杀鸡、杀猪改称“伏鸡”“伏猪”。“伏”者降伏,代替宰杀。伞与“散”谐音,以为不吉,故而改称为“竖笠”。猪舌头的“舌”与“蚀本”的“蚀”在某些方言中谐音,因而改称为“猪赚头”“猪得利”。[12]我国北方民间建造房屋的木料一般不用桑木、桃木和椴木,这是因为“桑”谐“丧”“桃”谐“逃”“椴”谐“断”,人们认为这些字音对居住的主人会有冲犯。诸如此类的现象会因不同地区方言的发音而有所变化,但是用委婉的说法来替代某些不适当的文词,这种手法古今以来都是一样的。明代陆容《菽园杂记》卷一有评论说:“民间俗讳,各处有之,而吴中为甚。如舟行讳住讳翻,以箸为快儿,幡布为抹布;讳离散,以梨为圆果,伞为竖笠。 ”[13]渔民和船夫忌讳“陈”“帆”“箸”等字眼,“陈”与“沉”,“帆”与“翻”,“箸”与“住”字音相谐,这些字音对行船都是不吉利的,于是想办法利用谐音对这些用语加以改造。改造的方法是在音义的关联上改变原有的联系,消除负面的含义,使之变成吉祥的祝语。

谐音在民间习俗中的运用极为广泛,主要施用于节令时俗、婚丧嫁娶、起房盖屋、迎来送往等礼仪活动中,与各种礼俗关联在一起。例如传统礼仪中馈送别人礼品,要从谐音的角度考虑礼物的寓意。倘若是给赴考的书生送上糕点和粽子,就有“金榜高中”的祝福。民间通行给新婚的青年人馈送石榴,由于石榴多籽,谐音“多子”,表达了“多子多福”的祝福。我国各地民间婚俗都有本地的历史文化来源,但无论婚礼仪式如何新颖独特,其中普遍都有安排一些物件暗含谐音的寓意。在民间的婚礼上,新娘离开娘家时要行“过炉”仪式,由家人背着从家中锡炉烧着艾叶的香气中跨过再到祠堂上轿。这里由“艾”“锡”谐音“爱媳”,祝福未来的女婿能够善待女儿,夫妻生活幸福和睦。新娘进婆家门的时候,要踩着斧头进门,此谓“过福”;婚床上要放把斧头,这叫“坐福”,都是缘于“斧”与“福”音声相谐。古人的饮食风俗中也赋予很多祈福的内涵。比如在过年的时候,每个家庭都要准备好各种应和吉祥字样的食品。如“豆腐”是“头福”的谐音,“年糕”代表一年比一年高;“鲢鱼”象征连年有余等等。这些礼节在民间世代相传,已经成为一种相沿不易的俗规。在中国古代社会,民间的各种谐音忌讳经久成俗,形成了相对稳固的群体意识,其所体现的行为规约十分丰富,各种文化事象都汇聚在这里凝结成一种生活惯例,深刻影响着人们的文化心理,形成特定的行为礼俗。这些礼俗既能历代相传又能与时俱进,在历史的发展过程中,随时把当代的生活格调和语言艺术融汇进去,使这种带有原始宗教因素的祈福活动保持着继承和创新的演化趋向,不断用多彩的语言来表达人们对生活的美好愿望。

[1]王铭铭 潘忠党:《象征与社会·中国民间文化的探讨》,天津人民出版社,1997年,第4页

[2]钟敬文:《民俗文化学:梗概与兴起》,中华书局,1996年,第258页

[3]龙晓添 焦玉良:《筷子的民俗象征意义》,《大连民族学院学报》2005年第2期,第18~21页

[4]孟昭泉:《汉文化的语音精灵——谐音》,《台州学院学报》2003年第1期,第21~25页

[5]陈原:《社会语言学》,学林出版社,1983年,第337页

[6]王苹:《谐音禁忌的文化心理透视》,《修辞学习》2006年第 3期,第 62~64页

[7]史灿方:《试论巫术语言的形式力》,《重庆教育学院学报》2006年第2期,34~36页

[8]沈刚:《谐音禁忌与崇拜的文化学解释》,《绍兴文理学院学报》1996年第2期,第61~65页

[9]王明:《太平经合校》,中华书局,1979 年,第181页

[10](奥)弗洛伊德:《图腾与禁忌》,中国民间文艺出版社,1986年,第104页

[11](美)爱伯哈德:《中国文化象征词典》(序言),陈建宪译,湖南文艺出版社,1990年,第1页

[12]郑传寅:《节日民俗与古代戏曲文化的传播》,《东南大学学报》2004 年第 1 期,第 88~95 页

[13](明)陆容:《菽园杂记》(卷一),黑龙江人民出版社,1981年,第268页

(责任编辑:王立坦)

The Cultural Origin of “Homophonic Blessing”

Wang Shaoliang

“Homophony” is a phenomenon of speech and semantic transformation,which exists in various national languages,and its origin can be traced back to the original sorcery.The traditional folk custom of China has a large number of“consonant blessing” phenomena,which manifests itself as object,number,image and behavior.“Homophony”is not only a linguistic phenomenon,but also a kind of folk customs,it has the characteristics of history,nationality and regionality,it has to do with people’s etiquette fusion,which led to the people’s behaviour.

homophonic blessing,witchcraft,language worship,etiquette rule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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