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语文课程三维目标新解

2017-03-28郑春

小学教学参考(语文) 2017年3期
关键词:三维目标行为主体语文课程

郑春

[摘 要]新课程标准以三维目标来反映学生学习行为的变化及其结果。教师在具体化为课时教学目标时,常常采用固化的、模糊的形式进行表述,导致学生学习目标不清,教学评价缺乏依据。教学时,教师應将“知识与能力”转化为“增知与获能”,将“过程与方法”转化为“践行与明法”,将“情感态度与价值观”转化为“染情与悟理”,这样可以缩短三维目标与课时教学目标之间的落差,促使课时教学目标的方向更清晰、定位更准确、表述更规范、落实更有效。

[关键词]语文课程;三维目标;行为主体

[中图分类号] G623.2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007-9068(2017)07-0033-02

语文新课程标准是以知识与能力、过程与方法、情感态度与价值观来反映学生学习行为变化及其结果的,简称为三维目标。在教学中,教师应该用动词来对三维目标进行描述,通过表明行为变化、指明行为主体、摆明行为动词、说明行为条件、点明行为结果等,有效落实教学目标,提高教学效率。

一、表明教学目标的行为变化

一切教学都是为了积极影响学生的身心发展,其活动是动态的、富有生机的。与之相应的教学目标应指向学生的发展,应处于动态发展之中。而知识、能力,过程、方法,情感、态度、价值观都属于名词,给人静态之感,容易造成教学目标的固化。这就要求教师从动态发展的角度出发,将学生从“认知体”提升为“生命体”,尊重学生的心理特点与学习能力,预想学生可能发生的变化,拟定富有弹性的教学目标,促使名词性表述的三维目标真正融入动态的教学活动之中,增强预设目标与生成目标之间的呼应,突出教学目标的发展性。也就是说,名词性表述的三维目标与动态的课时教学目标之间存在巨大的落差,一线教师一下子难以转化。如果将名词性表述先转化为动词性表述,不仅可以缩小名词性表述的三维目标与动态发展的课时教学目标之间的落差,而且还可以彰显教学目标动态发展的本质属性,促使教师不断调适教学目标,提升教师转化三维目标的能力,有针对性地将静态的三维目标转化为学生感兴趣的学习活动。这不是简单地换个说法,而是力求将三维目标置于行为变化之中,使之呈现出不断发展的态势,促进教学目标随着教学活动的发展而不断变化。

二、指明教学目标的行为主体

教学目标从本质上说,是预设学生的学习结果。这就要求教师要从学生的学考虑,体现学生学习的主体地位。表述教学目标时行为主体可以省略,但教师必须从学生的角度陈述,指明学生通过学习会做什么、获得什么。可是,现在许多课时教学目标的主体不清。如,有位教师拟定苏教版五年级上册《莫高窟》的教学目标时,其中有这么一项:“引导学生理清课文,体会语言的生动;引导学生了解莫高窟艺术宝库在世界文化史上的地位,增强学生的民族自豪感和自信心。”显而易见,这里的行为主体既有学生又有教师。造成行为主体不清的原因是多方面的。由于既没有指明行为主体,又没有说明行为方式,因此教学时容易将达成目标的主体误认为是教师,致使教师将注意力集中在自己的行为上,而不去关注学生的学习行为,不去关注学生学习目标的达成。如果将三维目标向动词性表述转化,那么发生“增长”“获得”“践行”“理解”“感悟”这些行为的只能是学生,行为主体十分鲜明;而“组织”“引导”“增强”等行为主体是教师。以学生为主体,那“说出”“默读”“掌握”等是学生的行为导向,促使教师坚持以学定教、为学而教的原则。

三、摆明教学目标的行为动词

这里的行为动词是指学生通过教学产生的学习行为。三维目标的名词性表述,容易造成教学目标与教学行为没有互相照应,学习行为被模糊,甚至被忽略。即使教学目标中出现一些表达学生学习行为的动词,出现频率较高的也常常是“学习”“了解”“理解”等普适性动词。这些词是万能的,任何一堂课都用得上。基于这些动词的教学行为难以深化,学习行为难以深入,这就要求教师要增强教学目标行为动词的针对性,明确学生学什么、怎么学、学到什么程度。如果将三维目标向动词性表述转化,直接反映学生的学习行为,可以衍生出与教学内容相匹配的行为动词,进而扩大学习行为的张力,促使学习行为的外显化,生成“认读”“说出”“复述”“背诵”“默写”等可指导、可观察的学习行为。这样表述,比起“学习”“了解”“理解”要具体得多,可以提升课堂教学的达成度。如,教学苏教版五年级下册《我和祖父的园子》一文,可以拟定“通过文后的‘作家卡片,了解萧红,课余时间读一读她的《呼兰河传》”这样的学习目标。这样的目标行为动词具体、明确,可操作性强,便于学生转化为实实在在的学习行为。

四、说明教学目标的行为条件

这里的“行为条件”是指制约学生学习行为及其结果的条件,即具体说明学生在何种情境下才能实现行为结果。如,“运用文中的几个新词说一段完整的话”,其中的“运用文中的几个新词”就是“说一段完整的话”的行为条件。又如,“用几分钟浏览课文”,其中的“用几分钟”就是“浏览课文”的行为条件。可现行的课时教学目标很少有类似的行为条件。这难免令人怀疑教师是否真正考虑过学生学习行为的可行性。如,有位教师拟定苏教版六年级上册《鞋匠的儿子》的教学目标时,有这么一条:“理解课文内容,体会文章的思想感情。”其中的“理解”“体会”没有任何条件,行为表现比较内隐,相应的学习行为也就容易走向随意、肤浅。如果将三维目标向动词性表述转化,有关“在什么情况下”等行为条件会随学习行为的具体化而自然生成,会促使我们将上述的教学目标转化为:“联系上下文,进行默读和讨论交流,说出林肯是什么样的人。”这样充分考虑落实此教学目标的可行性和可操作性,揣摩内化此教学目标的学习过程和学习方法,说明“联系上下文,进行默读和讨论交流”是“说出林肯是什么样的人”的行为条件,为有效调控教学活动提供依据,进而促使该目标体现文本个性化的教学价值,尊重学生的认知实际,帮助学生展开与教学内容相适应的学习活动,找到学习方法,促进情感体验,提高学生的语文能力。

五、点明教学目标的行为结果

有的语文教师谈及三维目标头头是道,说起工具性与人文性有机统一侃侃而谈,可问及某一堂课应该完成哪些具体的教学任务时却十分茫然。他们习惯于宏观着眼,而不是微观着力,习惯于谈论抽象的教学目标,而不去考虑具体的学习结果。三维目标向动词性表述转化后,学习行为会处于不断发展的状态,自然会衍生出发展的程度和结果,促使教师思考本堂课学生应完成哪些学习任务、学到什么程度,学习结果如何观察、如何评价,学习结果如何表述得更加具体、更为清晰等。如,前面提到的“说一段完整的话”中的“完整”就是行为结果,有了“完整”的要求,就可以根据不同层次学生“说”的质态,判断这一教学目标的达成状况。一般情况下,“增知”的行为结果要比“获能” “明法”的行为结果可观察得多,“获能”“明法”的行为结果又比“染情”“悟理”的行为结果可观察得多。当然,即使是学生心理感受等内隐性的行为结果,也是可以通过相应的外显性行为来意会的。总之,三维目标向动词性表述转化,可以让学习行为的发展状态进一步清晰,帮助学生明白自己应该做什么、怎么做,甚至十分清楚自己应该做到什么程度等。

总之,落实三维教学目标,是课堂教学改革的主攻方向。因此,在课堂教学中,教师应该以动词来描述三维教学目标,促使课堂教学目标方向更清晰、定位更准确、落实更有效,不断提高课堂教学的效率。

(责编 韦 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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