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举措推进项目深入发展
——浙江省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实施概况
2017-03-27邱银伟浙江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文/邱银伟 浙江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多举措推进项目深入发展
——浙江省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实施概况
□文/邱银伟 浙江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浙江省是全国率先组织实施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的省份之一。2005年9月,为了推进卫生强省建设,浙江省制定下发了《关于加强农村公共卫生工作的实施意见》(浙政发〔2005〕50号),组织以县为单位,启动“农民健康工程”,为农村常住人口提供“三大类 12项农村公共卫生服务项目”;2007年6月,又制定出台了《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发展城乡社区卫生服务的意见》(浙政发〔2007〕35号),组织开展了城市社区公共卫生服务项目。2009年10月后,根据国家三部委《关于促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逐步均等化的意见》,原省卫生厅、省发改委、省财政厅等联合发文,将城市社区和农村公共卫生服务统一调整为浙江省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
秉持“符合国家规范、争创浙江特色、保持全国领先”的项目工作原则,分别于2010年、2011年、2013年以及2017年先后制定出台了《浙江省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试行)》《浙江省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2011年版)》《浙江省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2013年版)》《浙江省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第四版)》,全省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内容与服务内涵得到了不断的拓展与创新。截止目前,全省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内容包括居民健康档案管理服务、健康教育、预防接种、老年人健康管理、慢性病(高血压、糖尿病)患者健康管理服务等共14大类52项,在居民家庭健康档案管理、慢性病患者分级随访管理、结核病患者密切接触者追踪等方面继续保持着浙江的特色与发展。截止2016年底,全省城乡居民电子健康档案建档率达到88%,高血压、糖尿病和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管理人数分别比2011年增加41%、92%和364%,高血压、糖尿病和严重精神障碍患者有效控制人数达到 338万。2014年、2016年、2017年多次参加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财政部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现场绩效考核工作均取得的成绩均处于全国排名前列。
一是完善政策强化制度保障
浙江省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工作得到了省委、省政府的高度重视,实施以来制定下发了系列的配套政策,建立了完善的组织领导与管理制度。2005年以来,省政府及有关部门相继下发了《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农村公共卫生工作的实施意见》《关于加快发展城乡社区卫生服务的意见》《关于促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逐步均等化的实施意见》《浙江省农村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实施方案》《浙江省农民健康体检管理办法》《浙江省省级农村公共卫生服务专项补助资金管理办法》《浙江省城市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设置和编制标准实施意见》和《浙江省农村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机构设置和编制标准实施意见》《浙江省乡村卫技人员素质提升工程实施方案》等数十个文件,内容涵盖政策、资金、编制、人才培养、业务等,为加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队伍建设,提升基层项目服务能力与水平,持续深入推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的发展提供了政策支持与制度保障。
二是健全机构体系建设强化组织管理
2006年,省政府组织全省各级政府层面成立了公共卫生工作委员会及其管理办公室,由各级政府主要领导负责,各相关部门单位参与,对公共卫生工作承担全面责任;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也成立了公共卫生组织领导机构,农村和社区则建立了公共卫生联络员制度,每个行政村(社区居委会)确定专人负责。为了更好地推进全省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工作,2012年1月开始,原浙江省卫生厅又组织成立浙江省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办公室(简称“项目办”),各成员单位包括疾病控制、妇幼保健、卫生计生监督、中医药等17个部门单位;全省11个设区市及89个县(市、区)也都组织成立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管理办公室,具体负责各级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的业务技术指导与管理,为项目的发展提供了充分的技术与支持。
三是加强投入完善经费保障
近年来,全省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补助经费得到不了不断的投入与加强。相关财政统计数据显示:2005~2016年间,中央补助及全省各级财政投入资金总量达155.50亿元,全省人均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服务经费从2009提的20.50元增加到了 2016年的47.35元。仅2016年全省项目经费补助达26.6亿元,较2005年增长388.48%。全省各地“财政预算、分级承担、先行预拨、考核结算”的项目经费保障机制得到了进一步健全完善,并积极推进探索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购买服务机制,例如宁波市设立购买服务专项资金开展购买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试点,稳步推进义乌、海盐、嵊州、江山等4个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财政补偿机制改革试点等。
四是推进基层卫生信息化建设
浙江省于2008年开始推进电子健康档案信息化系统建设,2013年又启动了全省电子健康档案管理省级平台和决策支持系统项目。截止到2016年底,全省所有县(市、区)均已建立了电子健康档案系统,97%的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1450家)建立HIS系统,其中1228家机构(85%)实现了与电子健康档案系统互联互通,46个县(市、区)建立了集约化的区域HIS,形成了动态的电子健康档案。目前省、市、县(市、区)三级区域电子健康档案平台已基本建成,全省89个县(市、区)中54个县(市、区)向省级平台动态传输电子健康,健康档案系统与区域HIS、健康体检、妇幼保健等信息系统的互联共享进一步提高。
编辑/赖瑞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