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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档案记录看近代中国货币统一进程
——对民国时期诸城货币市场的个案考察

2017-03-25张志玉王增强

山东档案 2017年1期
关键词:法币诸城北海

文·张志玉 王增强

从档案记录看近代中国货币统一进程
——对民国时期诸城货币市场的个案考察

文·张志玉 王增强

货币的统一和稳定对一个国家和地区经济、政治、社会的发展有着举足轻重的作用,反之,一个国家和地区的货币市场也会受到外部局势的影响。自晚清至新中国成立,伴随国际、国内政治局势的变化,中国的货币市场经历了一个“混乱→相对统一 →混乱→统一”的过程。统一货币也成为中国解放事业的一个侧面。本文通过对民国时期诸城货币市场的个案考察,以展现和分析近代中国货币市场的统一进程及其历史意义。

民国前期货币市场

中国古代交易主要使用铜钱和银两,清朝建立之后,沿袭了这一制度。受到中国近代资本主义经济发展、西方国家入侵等因素影响,晚清政府被迫对国内币制进行了一定程度的改革,推行银两制度向银元制度、制钱制度向铜元制度的过渡。宣统二年(1910年),清政府颁布《币制则例》,明确银币为本位币,铜质制钱逐步废止。以银元为主币、铜元为辅币的货币系统基本建立起来。

清末虽然基本建立了银元、铜元的货币系统,但由于民间仍有银两、制钱流通,加上大量外国银元充斥国内市场,市面流通的货币有几十种之多,中国货币市场极为混乱。中华民国建立之后,革命果实被袁世凯窃取。1914年,北洋政府大量发行银元,但并未取缔其他银元。各种银元银两成色不一,交易时须经换算,币制实际上是“两”“元”并存。

1933年4月,国民政府发布命令“费两改元”,规定自4月6日起,全国范围内改用银币,不得再用银两。1934年美国国会通过《白银收购法案》,国际市场银价大幅上涨,导致中国国内白银大量外流,银根紧缩。为应对国际金融市场的剧烈变动,防止国内金融形势继续恶化,1935年11月,国民政府实行币制改革,禁止白银流通,实行白银国有,并规定以中央银行、中国银行、交通银行三行(后增加中国农业银行)所发行的钞票为法币,其他各银行所发钞票仍准流通,但不得增发新钞票,已经发行的钞票应逐渐收回,以法币兑换。国内币制基本统一。

(中央银行民国三十年发行的五元法币)

法币发行初期,其币值较为稳定。抗战之前和抗战初期,法币市场信誉一直较好,统治着全国的金融市场。但这种稳定的局面只维持了很短的时间。诸城货币市场很清晰地记录下了这一转变。

法币发行之前,诸城的货币市场异常紊乱,各种钞票充斥市场,发行地方钱帖的民间组织多达60家。法币发行之后,诸城的货币市场较之前大为改善,但不久又陷入混乱之中。诸城流通的辅币多为本县商号所发行之钱帖。这些商号数目众多,单是县城内就有正泰号、福康号、裕泰号等65家。辅币的发行最初由商会管理,且发行数额皆按商号所有资本而定。此时,货币市场尚可维持稳定。但到后来,辅币的发行既无定额准备金,也没有机构管理,甚至出现茶馆、差役、走卒也可书帖通行。面对这种局面,民国政府未采取积极措施应对,以致诸城的货币市场陷入更大的混乱。

诸城法币的变化,正是法币在全国范围内由盛转衰的一个缩影。1937年7月,日本发动全面侵华战争,太平洋战争爆发后,日本由吸收法币转变为排挤法币。同时,国民政府为应对财政危机,大量发行法币:自1935年至1938年底所发行法币总量为23.1亿元,而从1939年至1944年,每年发行的法币则分别为19.8亿元、35.8亿元、72.3亿元、193亿元、410亿元和1141亿元,到1945年,仅1月到9月就发行法币4847亿元。这种情况下,法币必然连年贬值,随之而来的则是严重的通货膨胀。在此期间,诸城货币市场也出现了相应的变化。

1938年2月,诸城沦陷。是年年底,法币、国民党山东省政府地方民生银行发行的民生票和由日本侵略者扶持的伪“中国联合准备银行”所发行的联银券在诸城混合流通。除这些钞票之外,诸城在抗战时期还出现过一些只在当地流通的土钞,比如,1942年,土杂部队头子李永平就曾在泊里一带发行“公合兴号”地方票,强购农民的粮食和物资。各种货币混合流通,相互掣肘,造成市场陷入极度的混乱,人民的生活苦不堪言。在这种混乱的局面下,一些利欲熏心的人借机操纵市场,制造假钞,进一步加剧了市场的混乱。1941年,林家村地痞孙方亭操纵民生票,开设酒厂,放高利贷,强购农民土地折合2200多亩。1944年秋,孙方亭又与张步云部下团长张天合用假的民生票,骗取了农民大量的土地和财物。百姓的生活雪上加霜。随着法币不断贬值,诸城的物价也不断上涨,人民群众的生活陷入水深火热之中。

北海币和法币之争

抗日战争时期,中国共产党领导的边区和抗日根据地所发行的货币称为抗币。北海币是抗币的一种,是由山东抗日根据地北海银行发行的。1937年7月,日本发动全面侵华战争,10 月,战火蔓延至山东。山东境内中资银行难以经营,有的被日本查封,有的被迫撤离,而民间法币亦流失或藏匿。1938 年 4 月后,日本又扶持汉奸政府大肆发行伪钞以吸纳法币,更加剧了法币出逃和藏匿的趋势。面对这种局面,1938年12月, 山东抗日根据在掖县(今莱州)建立北海银行,发行北海银行币,简称北海币或北币。当时,北海币依附于法币,在信用上依赖法币的支持。

抗日战争时期,国民党领导的国民政府和共产党领导的抗日根据地都是抗日救国的力量,后者发行的北海币起初只是作为法币的辅币,在部分地区流通。但法币才是国民政府认可的合法货币,因而北海币能否与法币并行流通,在很大程度上受制于国共两党的关系。另一方面,北海币与法币挂钩,其币值必然随着法币币值的变化而变化:法币币值稳定,北海币则稳定,反之亦然。

(民国三十三年发行的五十元北海币)

抗战前期,国共两党都表现出了团结抗战的诚意,双方政治上合作,军事上相互配合。此时,北海币和法币在总体上是相互支持的,北海币在发行过程中,山东抗日根据地竭力维护法币的地位,而法币则在事实上充当了北海币的准备金。北海币和法币保持了并行流通的局面。

自1938年秋天开始,国共矛盾逐渐暴露,并不时爆发军事冲突,尤其以1941年1月初发生的皖南事变最为惨烈。自此,国共两党的关系愈加激化,北海币与法币二者并行流通的局面也发生明显改变。皖南事变发生后不久,1941年1 月 20 日,国民政府下令山东省封存北海银行资产,并布告周边禁止收受行使北海币。此时,山东抗日根据地虽然没有在根本上改变北海币对法币的依附地位,但是也采取了有力的反制措施。5 月,山东省战时工作推行委员会在发行1元新钞票的通知中,不再强调保护法币,7月 1 日,中共山东分局要求各地“在一年内用各种方法收回其他地方纸币与流通券,做到在山东以北海币作为山东市面流通的本位币”。此前,山东抗日根据地发行的北海币俱为1元及以下小面额钞票,1941 至 1942 年则发行了大量5元和10元的北海币共计2614.1万元,而同期发行的1元及5角的北海币则仅为347.5万元。

伴随国共两党关系恶化以及货币市场日益混乱,北海币和法币之争愈加激化。1942 年 1 月,山东省战时工作推行委员会指示各区确定抗日根据地所发行的钞票为本位币,对法币折价使用。5月29日,中共山东分局财委会指示各区宣布北海币为山东各地之本位币,并规定自7月1日起,将法币折价使用,并逐渐取消法币。7月22日,北海银行总行决定彻底实行法币折价,同时停止兑换破法币,统制新法币。1942年8月15日,诸城所在的滨海区实行法币五折。1943 年 6 月,滨海专署发布《关于停止使用法币的决定》。1943年7月9日,中共山东分局严令全体党员不得使用、收授法币,政府财政机关和部队供给机关不得再下发法币,各党政军民团体不得储存法币。

由于诸城地方党组织和抗日民主政府成立较晚,1943年北海币才进入诸城市场。1943年7月,中共诸城县委和诸城县抗日民主政府成立。是年秋,五莲山、马耳山、孟疃、石埠子、夏庄等地建立抗日根据地,北海币投入市场流通,并在诸城县首次对敌展开货币战。

解放区还大力使用宣传手段推动使用北海币,限制法币流通。1943年11月,位于诸城的滨海区滨北工商管理分局印发了《为什么停用法币》的宣传文章和《停用法币宣传大纲》,历数法币弊端,大力宣传使用北海币。当时,工商管理局是统一领导工业生产、贸易统制、货币斗争、商业行政、税款征收、合作事业、缉私稽查等工作的机构。《为什么停用法币》一文,总结了停用法币的原因,并大力呼吁改用北海币。文章指出,之所以要停用法币,是因为法币大幅贬值,物价高涨。法币贬值的原因主要有两个:一是由于军费开支,贪污腐败等因素,国民政府财政入不敷出,为弥补亏空,国民政府大量发行法币,造成货币贬值;二是日本和汪精卫汉奸政府先是强征法币套取外汇,而后又排挤法币,破坏了法币的信用,这是造成法币贬值的最重要的原因。《停用法币宣传大纲》则不仅详细阐述了法币弊端和北海币的优势,还就停用法币后人民群众所关心的几个问题作出了解释:一、停用法币后,仍然可以到敌占区购买东西,可先持北海币到各地的工商管理机关兑换法币,然后去敌占区购物;二、停用法币后,禁止在根据地携带法币,如有急用,必须先到工商管理局领取携带证;三、法币停用后,要严厉打击法币黑市交易。滨北工商管理分局的文章虽有含混和重复之处,但却通俗易懂,很好地起到了宣传的作用,打消了人民群众心中的疑虑。

经过上级部门和诸城县委、县抗日民主政府的共同努力,北海币在诸城逐渐占据优势。1943年,联银券和民生票在解放区停止流通。1944年,北海银行干部深入五莲山、马耳山、马庄、孟疃、石埠子一带,进行“排法”活动,限制法币流入解放区购买物资。1945年9月,诸城县城解放,9月9日,县城召开各界群众大会,宣布联银券和除法币外所有私营票子停止流通。不久法币也停止使用。从此,在诸城流通的只有解放区发行的货币,其中北海币占流通总量的93%,其余为华中币、冀南币、晋察冀边币等抗币。

随着北海币逐渐占据市场,其信誉大幅提高,而其他货币则不断贬值。以法币为例,1943年春,法币与北海币兑换比率为1元兑1元,1944年春时只能兑2角,1944年秋变为1角,到1945年秋则只能兑换3分了。北海币的流通平抑了物价,诸城的市场逐渐稳定。

货币市场归于统一

伴随解放战争的进程,包括北海币在内的抗币逐渐占据了国内市场,但国内币制仍然是不统一的,这极大地限制了各解放区之间的交流,也不利于全国的统一。解放区面积不断扩大,统一币制变得越来越迫切。1948年12月北海银行与华北银行和西北农民银行合并为人民银行,同月人民币开始发行。1949年1月,人民币开始在诸城流通,同时收兑各种地方币。北海币逐渐退出历史舞台,诸城的货币市场实现统一。

诸城货币市场的统一进程,是全国货币统一的一个缩影。人民币发行之后,流通范围逐渐扩大,同时国民党政府发行的货币被彻底肃清,金银及外国货币禁止流通,各解放区发行的货币也逐渐收回。1951年10月,人民币成为西藏地区的本位货币,自此,人民币成为全国除台湾地区以外唯一的法定货币。人民币在全国的流通结束了自晚清开始的一百余年的混乱币制,全国的货币市场实现了统一。币制的统一有利于巩固新生的人民政权,有利于经济建设的开展,有利于改善人民群众的生活水平,对解放全中国和建设新中国起到了巨大的促进作用。

(作者单位:诸城市档案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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