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民主理论需要厘清的八个问题
2017-03-24许耀桐
许耀桐
【摘要】民主和集中的问题、民主与法治的问题、民主与选举的问题、民主如何推进的问题、民主形式选择的问题、民主发展次序的问题、党内民主与人民民主的问题、怎样认识西方民主的问题,是当前中国民主理论与实践所面临的八大重要命题,也是中国民主发展的重大历史任务。
【关键词】党的领导 民主政治 西方民主 【中图分类号】D262 【文献标识码】A
社会主义的发展,离不开民主的发展。党的十八大以来召开的会议、制定的“十三五”规划纲要,都强调了要加快推进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当前,要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必须从理论与实践上认真解决以下几个问题。
民主和集中的问题
民主集中制是当代中国发展民主政治的根本原则和核心制度。民主集中制既包含着民主,又包含着集中。怎样把握和处理好民主与集中的关系,这是发展民主的一道难题。当前,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既需要解决“议而不决、决而不行、行而不实”等在集中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也要解决民主不足的情况。以决策为例,现在要求凡是中央和地方的重大决策,都要实行“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等民主程序,但是,有的地方对什么是重大决策都还没有建立清单制度,更谈不上让群众参与其中了。这样通过的决策,自然就离开了民主、缺少了民主的集中。
民主与法治的问题
民主离不开法治,社会主义法治是社会主义民主的保障,只有实施宪法和各项法律制度,才能保证人民享有广泛的真实的民主权利。当前,我国在民主和法治这两个方面都有不足之处,都应该予以进一步的加强。从民主的方面讲,要使民主制度化、法律化,自觉地、系统地建立起保障人民民主权利的各项制度,用国家法律的制度形式予以确认固定。要完善各项具体民主制度,从制度上保证党和国家政治生活、社会生活的民主化,并且使这样的法律制度不因为执政党政策的改变而改变。执政党也必须在宪法和法律范围内活动,没有超越于宪法和法律之上的权力。
从法治的方面讲,要发展民主就要加强法治建设。没有广泛的民主是不行的,没有健全的法治也不行。要坚持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实现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要遵循法治原则解决政治问题、社会问题,树立法治的权威,实现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在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法治健全了,才能保证民主在法治的轨道上有序运行。
民主与选举的问题
民主选举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政治不可或缺的制度要求,是人民群众当家作主的政治权利。《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对我国选民和候选人的资格,以及选区的划分、选民的登记、候选人的提出和产生、选举的基本程序等,都作了详尽的规定。然而,当前我国选举的民主化还需要在已有成绩的基础上,进一步地改进。例如,在候选人产生方面,可以考虑和贤能政治结合起来,采取荐举、察举、推举等方法。荐举候选人,指由相关的组织提名推荐,也可自荐;察举候选人,指由领导或熟悉的人通过平常的考察、观察后予以提名;推举候选人,即由一定数量的公民联署提名。候选人参选人员提名后,交由选举工作委员会,对其资历、操守、业绩、民意等方面进行全面的考察,确定综合得分高的参选人员为正式候选人。
民主如何推进的问题
在中国这样一个超大型国家究竟如何发展民主,是采取激进方式还是渐进方式,需要作出正确的回答。在上世纪八九十年代的改革中,我国采取了制度创新、循序渐进、逐步深入的策略,保持了国家和社会的稳定,避免了动荡,这是最佳的路径选择。那么当前是否还应该继续采取这样的渐进策略呢?不可否认,我国的改革涉及面广、情况错综复杂,但也应从小范围、小区域开始解决,尔后逐渐地扩展到大范围、大区域。全面深化改革仍然需要试验摸索,在先搞试验、取得经验后再行推广。这样,一经发现问题,可以及时纠正,不会酿成大错。尤其是在推进民主发展方面,我国现有政治改革的合理资源就在于,必须以经济建设为中心,保持国家良好的经济状况和人民生活水平能够不断提高。如果因为剧烈的民主发展而加剧政治不稳态,则会导致经济社会发展难以为继。因此,一定要在保持经济社会发展的前提下,稳妥地推进民主政治发展。
民主形式选择的问题
民主形式主要表现为投票民主和协商民主。发展民主究竟是以投票民主为主,还是以协商民主为主呢?应该说,投票民主和协商民主,即人民通过行使投票权利作出决定和人民内部各方面在重大决策之前进行充分协商、尽可能就共同性问题取得一致意见,这是体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的两种重要形式。两种民主形式不是相互替代、相互否定的,而是相互补充、相得益彰的。但是,若对这两种形式进行比较的话,协商民主更为重要。协商民主是中国社会主义民主政治中独特的、独有的、独到的民主形式。只有通过协商民主,才能够把人民最广泛地、最大限度地涵盖进来、包容起来。
习近平总书记明确指出:“社会主义民主不仅需要完整的制度程序,而且需要完整的参与实践。人民当家作主必须具体地、现实地体现到中国共产党执政和国家治理上来,具体地、现实地体现到中国共产党和国家机关各个方面、各个层级的工作上来,具体地、现实地体现到人民对自身利益的实现和发展上来。”如果只讲公民的投票民主权利,而忽视公民广泛参与的协商民主权利,公民的民主权利便只有在投票时被唤醒、投票后就进入休眠期。而协商民主的实质在于,有事好商量,众人的事情由众人商量,找到全社会意愿和要求的最大公约数,体现了人民民主的真谛。
民主发展次序的问题
一个国家按其地理区域划分管辖区域,客观上形成中央和地方的若干行政层级,大体分为上层、中层和基层。因此,如何发展民主政治,是自上而下抑或从下至上,就有一个次序选择的问题。从欧美国家发展民主的情况看,走的是自上而下的进路。而中国则不同,应该更适合于走从下至上的进路。只有把基层民主搞好了,民主政治才会发展得稳健有序,才有可能持续向上延伸。首先发展基层民主,也是“尊重人民主体地位”的生动体现。在发展基层民主的進程中,特别要搞好城乡社区建设。要不断地扩大基层群众的自治范围,完善民主管理制度,让公民管理基层公共事务和公益事业,实行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教育、自我监督,把城乡社区建设成为管理有序、服务完善、文明祥和的基层民主的社会生活共同体。
党内民主与人民民主的问题
自近代国家产生政党以来,民主政治的内容大体分为人民民主(或称社会民主)和党内民主两大部分。在西方发达国家,往往侧重于社会民主。西方国家建立议会制度后,公民即享有社会民主,而早期西方国家的政党,则是“干部党”“精英党”,党内没有民主可言。直到20世纪下半叶,西方国家政党在社会民主的影响下,才实行了党内民主。中国作为社会主义国家,则从根本上不能忽视党内民主。一是马克思主义历来主张,无产阶级政党是人民的政党、群众的政党,党内必须实行民主。二是经济不发达的国家原本也缺乏社会民主。要通过党内民主先行,才能更好地带动人民民主,实行党内民主和人民民主的互动。这是一条切实可行、稳妥有序的民主发展之路。
正因为这样,中国共产党强调党内民主是党的生命。党员的民主权利包括参与权、建议权、批评权、检举权、表决权、选举权与被选举权、罢免权、撤换权、控告权、申辩权、保留意见权等。同时,还要实行“六制”:实行党的代表大会常任制;实行党的代表大会代表任期制;推行地方党委讨论决定重大问题和任用重要干部的票决制;建立健全中央政治局向中央全会、各级党委常委会向委员会全体会议定期报告工作的制度;改革党内选举、实行基层党组织领导班子直接选举制度;完善对干部的考核和巡视制度。党内民主发展好了,就会对人民民主形成重要的示范和带动作用。
怎样认识西方民主的问题
长期以来,由于西方国家率先通过资产阶级革命推翻了封建专制统治,形成了议会制、多党制和一人一票制的民主模式,人们由此产生了根深蒂固的观念和思维惯性,似乎民主只有一种,那就是西方民主,只有西方民主才称之为民主,其他的民主都不能算作民主。这就陷入了民主认识的误区。诚然,西方民主有着可资借鉴的地方,但对中国而言,绝不能照搬照套。例如,西方民主的議会制导致了恶性竞争,不同的政治势力出于私利,使决策久拖不决,效率十分低下;西方民主的两党制或多党制,导致了为争夺执政地位和各自的政治利益而彼此对立、互相倾轧的竞争选举,造成了社会的对立;西方民主的一人一票制,导致了民众纷争、社会分裂。西方民主的这些做法,在国家经济发展程度高、公民有优良民主素质的情况下还算勉强可行,而一旦移植到不发达国家来,就会造成血与火的灾难。
因此,中国一定要认清西方民主的劣势。中国不需要西方的议会制度,而要更好地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中国不搞两党制或多党制,而要实行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中国实行的是村级的直接选举,乡、县和不设区的市人民代表直接选举,县以上实行的是间接选举。而无论是直接选举还是间接选举,重要的是能够保证进入各级领导层的领导者有着从基层开始的历练,并经过层层筛选,达到具有相应的治国理政能力的目标。
(作者为国家行政学院一级教授)
【参考文献】
①习近平:《在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总结大会上的讲话》,《人民日报》,2014年10月9日。
责编/谭峰 美编/李祥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