条件成熟即提请常委会会议初审的法规案
2017-03-24
上海人大月刊 2017年3期
制定项目3件:张江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条例(暂定名)、会展业条例(暂定名)、单用途商业预付卡管理条例(暂定名);修改项目3件:历史文化风貌区和优秀历史建筑保护条例(修订)、消防条例(修订)、住宅物业管理规定(修订)。
以上6件项目的立法条件虽然相对成熟,但需要进一步加强调研论证,通过滚动推进的方式,待条件成熟后可以适时提交常委会会议初审。张江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条例(暂定名)是为本市科创中心建设提供法制保障的立法项目,会展业条例(暂定名)是为本市创新驱动、转型发展提供法制保障的立法项目,历史文化风貌区和优秀历史建筑保护条例(修订)是为本市城市建设与社会文化协调发展提供法制保障的立法项目,住宅物业管理规定(修订)和消防条例(修订)是为本市社会综合治理和城市安全建设提供法制保障的立法项目,單用途商业预付卡管理条例是为消费者权益保护等民生改善提供法制保障的立法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