义务教育学校管理标准宜都试点经验获教育部会议推介
2017-03-24徐世兵
2016年12月15日,全国义务教育学校管理标准实验总结研讨会在宜都市召开。会议总结了义务教育学校管理标准实验工作,为进一步研讨完善义务教育学校管理标准,为下一步在全国部署实施做好准备。
会议由教育部基础教育一司主办,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义务教育学校管理标准实验区、提升学校品质试点地区有关负责人参会。教育部基础教育一司司长吕玉刚、湖北省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副主任督学谢新松等领导出席会议并作了重要讲话。会议由教育部基础教育一司副司长杜柯伟主持。
《义务教育学校管理标准(试行)》于2014年8月颁布,从平等对待每位学生、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引领教师专业发展、提升教育教学质量、营造和谐安全环境、建设现代学校制度6个方面详细提出了义务教育学校的管理内容和管理要求。随后,在全国范围内遴选了湖北省宜都市、北京市海淀区、江苏省泰州市、江苏省淮安市、山西省孝义市、山东省威海市、四川省蒲江县和贵州省贵阳市等8个管理标准实验区,实验时间为2014年至2016年。
会议指出,制定实施义务教育学校管理标准是建立现代学校制度、完善教育治理体系的重要基础,是提升教育质量、实现内涵发展的重要举措,是规范办学行为、提高管理水平的现实需要。义务教育学校管理标准实验工作验证了标准的可推广性,为进一步完善管理标准提供了实践依据,为下一步全面部署实施标准积累了有益经验。会议要求,各地教育部门要出台配套政策、开展专题培训、加强专项督导,推动义务教育学校管理标准落到实处。
谢新松向与会代表介绍了近年来我省推进教育综合改革与发展所取得的主要成绩。
据介绍,宜都市作为湖北省唯一的实验区,对管理标准提出了22处修改建议,其中近20条被采纳;编制了“宜都市《义务教育学校管理标准》评价与操作手册”,针对92条标准提出了264个操作点;编制了宜都市《义务教育管理标准实施指南》,为湖北省推进管理标准的落实提供了样本。
吕玉刚高度肯定了宜都市作出的努力,认为宜都市开展实验工作扎实,标准落实到位,实验成效明显,在学校治理工作中显示了良好的导向作用。他表示,义务教育学校管理标准实验工作开展两年多来,各实验区坚持学习标准与对标研判相结合、顶层设计与基层落实相结合、行政推动与科研引领相结合、总体推进与分项目实施相结合、全员培训与典型示范相结合,多措并举、改革创新,顺利完成各项任务,学校办学理念更新、管理水平提高,区域义务教育整体面貌变化明显,顺利完成了教育部印证实验的任务,达到了实验方案设定的“印证标准、促进规范、改善治理、引领全国”实验目标。
从2015年8月至2016年1月,《湖北教育》开设专栏,持续半年推介宜都市各實验学校对照管理标准改进学校治理所付出的努力和取得的成绩。
(责任编辑 徐世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