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举制度对高考改革的启示
2017-03-23盛健宁
盛健宁
【摘要】科举制度是中国古代一项独创的选官制度,历来被史学家所重视,之所以称其为科举,是因为其采用分科取士的办法,这是中国古代用人选拔制度的巨大进步。到了明清时期,八股取士对人才的摧残尤劣,科举制度的弊端逐渐显现出来,作弊成风,客场风气大变。到了近代社会,因不能满足社会的需要而最终被废除。当前要改革考试制度,就要使考试回归其本质功能,真正成为促进学校教育发展、促进人才发展的制度,而不仅仅是一种选拔人才的工具。
【关键词】科举制度 高考改革 启示
【中图分类号】G63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2095-3089(2017)03-0030-02
一、关于古代科举考试的公平性
我国自科举制度以来,从隋朝到唐朝、再到清朝,科举制度逐渐发展到由国家举行,并且科考分为乡试、会试、殿试H级。另外还对不同身份的考生群体(如军籍、商籍等等)专设学额予优待。其实这时的不公平性己经显而易见,不同地区、不同出生的考生受教育的程度不同,竞争力也相差悬殊,最终导致这些地方录取的比例不同,根据当时的制度,通过科举考试就会获取功名,在这个具有强大诱惑力的制度下,就出现了冒籍跨考的现象,冒籍跨考现象出来的原因,归根到底还是因为朝廷政府对地域公平和不同地区科举录取要求的宽严考虑不一致导致的结果。随着清代选官制度的产生和发展,科举考试在社会中的关注度和重要性越来越高,这就更加助长了冒籍现象的发展。我国现在的分省划分录取分数线的制度导致的高考移民现象与这种科举冒籍考试的现象在本质上是类似的。
除此之外,在科技尚没有开始发展的古代,在科举考试考场上形形色色的作弊现象一直都是让人头疼的问题,在当时的社会,科举考试的竞争激烈程度是遠比今天的高考要高的多的,科举考试机遇极少、淘汰残酷,但是一旦得名就几乎拥有了荣华富贵,所以使得考生们为了考中的目的,不惜使用各种手段,作弊现象几乎与科考同时产生同时存在,并且陷入“上有政策下有对策”的恶性循环中,作弊手段更是形式多样。考试作弊的现象无疑降低了考试的公平性。
随着这些问题的出现,政府针对相应的问题采取了不同的措施。对于冒籍跨考的考生,政府予以严惩,比如建立严格的保人制度,对那些冒籍者进行严厉的惩罚,除了斥革功名以及停乡试一科外,还要交由刑部治罪等等。但是尽管如此,还是存在大量的冒籍人士,虽有政策管制,但问题并没有根治,比如现在,高考移民的情况难以根治,这种问题从根本上是因为地区之间经济和教育发展水平的差异,截至目前,我国仍采用的分省定额制度体现出的就是高考区域不公平的情况。
二、对高考公平性的理性分析
马克思说:公正是相对的、历史的,是不能离开社会经济结构抽象地谈论公正和权力问题的。在从理论上讨论教育入学机会怎样才能达到地域上的公正的时候,不仅要考虑到我国的国情现状,还要注意各个地区巨大的利益驱动。高考公平性的问题中最显著也是最重要的一个问题无非就是有关入学机会公平性的问题。有关入学机会差异性的问题,与我国的经济和社会发展结构息息相关,我国的高考录取制度从新中国成立初期的“统一考试、统一录取”制度到后来的“中央统一规划、大区负责实施”制度,最后演变到如今的分省定额录取制度,充分体现出了分区录取制度的演化趋势,同时也是录取制度公正性从理论走向实际的有效说明。从表面来看,高考采用分数制,貌似是公平的,因为分数作为一个客观的录取条件,变动性较小,但实质上分数并非大学录取的唯一依据,因为分数考试只有一次,仅仅依据分数定夺胜负,难免埋没了一些考试发挥失常的人才,这也就造就了现如今考试增加面试或者考试加试的原因。并且,单纯的“以分取人”已经不能适应当下这种多样化和多层次的人才选拔的需求。
但是,现实情况是,随着高考制度的改革,以分取人,分省划分数线的制定也正在被人们热议。就全国范围来说,如果实行了统一分数录取的政策,将会使得在西部地区的一些人接受高等教育的机会大大减少,因为“离开了特定的社会经济结构,政治结构和文化结构,权利的话语就会像一本只有单词和短语,但没有语法和句法的书。”在现实生活中,如果不适当的抑制一些人的权利,适当的照顾到那些偏远地区的弱势群体,那么这些社会中的弱势群体将会越来越落后,不公平的分配制度,权利就得不到有效的发挥和利用。区域公平论这一制度正是从保护弱势群体这个角度出发的,实行的就是分区录取的制度。但是,分省录取的制度在社会的迅速发展和高等教育体系不断的演化过程中,对中部人口大省(比如河南、山东)这些地方的考生的教育权力造成了一定的影响。
三、科举制度对高考改革公平性的启示
关于公平,一直都备受人们的关注,更是贯穿在了从古至今的考试制度中,但是,凡事都没有绝对的,关于考试制度,也没有绝对的公平性可言,只能相对公平或者尽量公平。不管是何种公平观都有其各自的道理和各自的合理性,关键是在于人们如何在权利发展与社会的稳定之间、价值观与文化差异之间,理想与现实之间,以求真务实的态度为基础,谋取一种恰当且有益的平衡。面对这些存在的公平性问题,我国的政府机关也相应的做出一些解决措施,比如说加大对西部地区教育的投入、提高对少数民族地区的教育发展的重视度等等,但是由于一些地域性的原因和其他的一些外在因素,我国政府对高考的改革并没有实质性的改进,而仅仅是停在了表面上。对于高考得改革本文提出了一点意见。
首先。对我国国家的教育发展进行科学的规划,力求形成一种结构清晰、布局合理,并且能够与国家经济社会的发展相适应的较完善的教育体系。
其次。建立一种教育权、学术权、行政权相分离的教育体系,并且加大对我国国家的教育投入,做到教育权与财政权相匹配。
再次。参考国外一年多考的高考招生制度,破除我国当下的这种一局定胜负的考试招生制度等等。
四、结语
诚然,要想真正解决高考制度中存在的问题,不是短时间内可以完成的,但是对于高考改革并不能仅仅只是停留在喊口号上,实践才能出真知,必须要切实建立良好的监督机制,努力使我国的高考招生制度向公平招生方向靠拢。
参考文献:
[1]黄帅.对我国高考制度改革发展趋势探析[J].才智, 2013(31) .
[2]王炳照,徐勇主编.中国科举制度研究[M]. 河北人民出版社, 20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