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校报请性公文区别性特征探析
2017-03-23朱芳毅
朱芳毅
【摘要】高校日常公文工作中,请示和报告混杂现象尤其突出。结合实例从源流演变、文本结构、语言运用等方面分析请示与报告的区别性特征,厘清请示与报告界限。
【关键词】报请性公文 区别性特征 探析
【中图分类号】G64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2095-3089(2017)04-0009-02
公文是高等学校积极内外协调沟通的重要工具。高等学校内外经常需就办学中各种问题报请,因此报请性公文是高校公文工作的重点。一般来说,高校的报请性公文只包含请示与报告两种上行文。
高校日常工作中,公文错用现象屡见不鲜,最突出问题就是请示和报告混杂。经常出现报告夹带请示,如报告结语中出现“以上报告妥否,请领导指示”;以及请示与报告文种使用状况不明的情况,如《关于申购新进人员固定资产的请示报告》。
《党政机关公文处理工作条例》(中办发〔2012〕14号)第十五条第四款中对请示的行文规则这样说明:“请示应当一文一事,不得在报告等非请示性公文中夹带请示事项”。但两者混用情况依然普遍。文种间的界限明晰是公文规范化、标准化发展的必然趋势,从源流演变、文本深层结构和语言运用特征的角度来厘清二者的区别,这不仅具有理论阐释价值,而且更有较强的实践指导意义。
历史上,上行性公文中汇报事项、请求指示并不严格区分,古代的“诰”“书”“奏疏”等,民国的“呈”都兼具有报告和请示的功能。1957年10月,国务院秘书厅在《关于对公文名称和体式问题的几点意见(稿)》中,明确分设“报告”与“请示”两个上行文种。请示与报告就逐渐承担不同功能了。请示专用于请求审批,报告以陈诉为主。
2000年8月24日,国务院颁布的《国家行政机关公文处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正式将“意见”作为国家行政机关公文,意见“适用于对重要问题提出见解和处理办法。”对“请示” “报告”产生明显影响。“报告”不再具有“提出意见或者建议” 的功用。以往建议性报告、呈转性报告采用“以上报告(意见、建议)若无不妥,请批转执行(指示)”之类的结语提出要求,带有明显的请求性,造成客观上“请示”“报告”混用情况。《办法》正式实施后, 建议性报告、呈转性报告全部换以“意见”行文。
同样“批转性请示”也全部换以“意见”行文。批转性请示中需要批转执行的内容实属建议性的,应当由“建议”行文,这也符合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实施<国家行政机关公文处理办法>涉及的几个具体问题的处理意见》(国办函〔2001)1号)中有关“意见”使用的规定:“意见作为上行文,应按请示性公文的程序和要求办理。……上级机关应当对下级机关报送的‘意见作出处理或给予答复。”
如此“请示”“报告”交叉地带厘清,使得“请示”“报告”适用范围更加明朗化。两者的语言要求也有明显区别,报告的语言具有陈述性,一般不加议论;请示的语言具有请求性,有理有据,有助于请示事项的批准。
公文在其发挥效用的过程中逐渐形成了比较固定的结构,这种结构也影响着公文效用。一般而言,请示与报告的标题有三部分构成,即发文机关、事由和文种,如《××学院关于增设思想政治教育等12个专业的请示》《××大学2015年毕业生就业质量年度报告》。
请示与报告的正文结构构成有三部分:依据、主旨、事项。请示与报告正文结构的区别主要集中在对这三方面内容的详略剪裁上。简单地说,报告的正文就是以简要的依据、概括的主旨和详实的事项所构成的“金字塔结构”,请示的正文是以充分的依据、精要的主旨和概括的事项所构成的“倒金字塔结构”。这是“请示”“报告”的功能所决定,报告需从客观出发,提供详尽的事实、翔实的数据对主旨事件细致记录、客观分析,能够在将来对上级决策提供客观依据,使得决策能更好贴近现实;请示重点在“依据”,要求有理有据,意义重大、亟待解决,突出了倾向性意义,极力劝说上级批准事项。
公文语言是传达公文思想、发挥实效的工具。剖析“请示”和“报告”的语言运用规律,能够很好地指导公文写作。这里所说的语言运用主要指公文中的词、句、语法、语体等的运用。本文挑选在宁高校10篇请示和10篇报告试图定量分析找出规律。
通过分析,我们发现,“请示”与“报告” 在关联词语、修辞手法运用上普遍较少,只有表目的的关联词和排比修辞方法出现频率略高,這是与公文语言庄重、节奏整齐以及这两种文种需写明依据的要求相关;“请示”与“报告”在模糊词语和短语运用频率方面较为普遍,这是符合公文语言概括简明的要求;句式方面“请示”与“报告”中判断句和存现句的频率明显高于能愿句、省略句,这是因为公文语言要求确定准确。
两者在语言运用的主要区别是:无论是词语、短语、句式还是修辞手法,“报告”的运用频率都比“请示”高,这是因为报告在形式种类、内容篇幅上比请示广泛,相应的表达方式的运用也更灵活多样。
总之, “请示”与“报告”从源流演变、文本结构、语言运用等方面具有明显的区别性特征,厘清请示与报告界限,深入探究它们的语言应用规律,对避免文种混用以及公文语言研究都大有裨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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