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考招生,关于“计划”的那些事
2017-03-23姜乃强
文 | 本刊记者 姜乃强
高考招生,关于“计划”的那些事
文 | 本刊记者 姜乃强
2017年高考招生大幕开启,如何确保考生有更加公平的接受高等教育的机会,受到人们广泛关注。日前,教育部印发了《关于做好2017年普通高等教育招生计划编制和管理工作的通知》,并对相关工作进行了部署。
普通高校招生计划如何确定?
据教育部相关负责人介绍,高等教育招生计划管理以《高等教育法》为依据,是由国务院授权设立的政府内部审批事项,是国家对高等教育发展进行宏观调控的重要手段,对促进高等教育入学机会公平具有重要作用。
每年的全国普通高校本专科招生计划总量,由国家发展改革委与教育部根据国家教育发展规划确定的五年、十年高等教育发展目标,并结合国家年度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实际情况,提出安排建议,经全国人大审议通过后执行。
国家安排分省普通高校本科招生计划总量时,重点考虑各省高考报名人数和入学机会、经济支撑能力和高校办学条件、区域公平和国家重大战略等一系列因素,每年各省高校招生计划会有动态调整。
高校招生计划包括哪些部分?
据介绍,全国普通高校招生计划分为中央部门所属高校招生计划和地方所属高校招生计划,前者包括常规计划和国家农村和贫困地区定向招生专项计划,后者包括省属高校招生计划(常规计划)和国家支援中西部地区招生协作计划、国家农村和贫困地区定向招生专项计划。
省属高校招生计划(常规计划)主要用于保障本地考生高考录取机会。在自主协商的前提下,省际之间可以跨省招生。
“国家支援中西部地区招生协作计划”是国家专门安排给录取率相对较高、高教资源相对充裕省份的招生计划增量,在不降低本省高考录取率前提下,面向高考录取率较低且办学条件不足的中西部省份招生,是为促进区域入学机会公平实施的专项计划。
“国家农村和贫困地区定向招生专项计划”由中央部委所属高校和地方所属重点高校承担,面向农村和贫困地区招生。该计划包括国家专项、地方专项和高校专项三个定向招生计划,目的是为促进城乡入学机会公平,增加农村和贫困地区学生上重点高校的人数。
今年招生计划安排有哪些特点?
据了解,2017年招生计划安排确立了“五个确保”的目标:确保各地高考录取率不降低,确保省际录取率差距进一步缩小,确保重点高校招收农村和贫困地区的学生人数进一步增加,确保中央部委所属高校本科招生总规模和投放到各省份的招生计划总量不降低,确保国家年度高等教育事业发展目标得到更好落实。
2017年,国家支援中西部地区招生协作计划共安排28.7万人,其中本科16.7万人、专科12万人,主要由公办高校承担。同时,教育部要求适度扩大重点高校招收农村和贫困地区学生的三个专项计划,其中国家专项计划招生规模安排6.3万人、地方专项计划招生规模原则上要比2016年增加10%以上、高校专项计划招生规模将不少于有关高校年度本科招生规模的2%。
为规范招生计划管理工作,教育部提出了如下要求:各地、各部门严格执行教育部核定的本科招生计划和报教育部备案的高职(专科)招生计划;对招生办学行为不规范和办学条件达不到规定要求的学校,要调减招生规模或暂停招生;未经教育部和军队有关部门批准,任何军事院校不得面向地方招收无军籍学生开展普通或成人高等教育;未经教育部批准,高校不得举办任何形式的预科班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