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之失严”自然“法不责众”
2017-03-23司马童
文 | 司马童
“查之失严”自然“法不责众”
文 | 司马童
据媒体报道,目前,不少地方由于公立幼儿园严重不足,民办合规幼儿园又僧多粥少,或是收费不菲,一些幼培机构纷纷挂羊头卖狗肉,办起了事实上的“全托”幼儿园,而且还将开展系统化的知识授课当成招生亮点。
以北京市为例,北京市明确要求,全日制幼儿园必须具备“独立园址”“开辟沙地、戏水池、种植园地”“户外活动场地安全、人均绿地面积2.5平方米”“光照充足”等条件。而记者暗访的五家幼培机构中,没有一家符合上述条件。北京如此,其他城市的现状也就可想而知。
如此的办学条件为什么招生还能门庭若市呢?其中症结就在于一些家长在所谓的“不输在起跑线”思维的驱使下,即使小学入学不搞测试,也愿意将竞争提前到幼儿园阶段。家长们对社会幼培机构的违规“全托”早教,非但不忧其“误人子弟”,而且还“趋之若鹜”。
面对大量幼儿涌入早教机构,作为教育管理审查机构,不能因为“法不责众”而放宽准入要求,降低门槛;教育主管部门的眼睛不能仅盯着正规幼儿园的教学管理,也应花大力气整治那些社会培训机构的“浑水摸鱼”。对此若是睁眼闭眼,不管不问,只会使孩子受罪遭殃,也不利于幼教质量的全面提升。因此,针对目前幼培机构的监管部门不明确,以致某些违规行为处于“性质难界定、监管存空白”的治理盲点与难点的问题,有关部门应通力合作,务实施治,绝不能让乱象变成“常态”。
幼儿教育应该培养孩子什么?一要养成好习惯,包括生活、卫生和学习方面的习惯;二要重视智力开发,重在探索和体验学习的过程;三是保持身心健康,学会管理自己的情绪,不断增强其适应能力。在幼儿阶段,注重了这三方面的收获,比学到多少汉字、强记多少英语都重要得多。从这个意义上说,全社会也应形成共识,不能因为不想输在起跑线上,不能因为正规幼儿园暂时存在的入园难,就稀里糊涂地认可了这种违规施教。
(作者系媒体评论员,本刊有删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