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析音乐欣赏教学中的多感官参与
2017-03-23高亚娟
高亚娟
中图分类号:G623.7 文献标识码:B 文章编号:1672-1578(2017)01-0308-02
所谓多感官欣赏教学就是充分利用人的听觉、视觉、歌唱、肢体动作来感受、表现所欣赏的作品。因为对于孩子来说,他们更容易理解具体形象的事物。现本人从下列几个方面来谈论音乐欣赏教学中的多感官参与。
1.听觉体验是音乐欣赏的根本
音乐是一门纯粹的听觉艺术,是用声音来表达听觉情感的。人们对任何一部音乐作品的欣赏都离不开听觉的直接感受,没有听觉对音乐音响结构的具体感知,就谈不上音乐的欣赏,欣赏音乐,离不开人的听觉。
1.1 听觉是培养孩子音乐感受的基础。如欣赏一首音乐作品最直接的方式就是"听",在听完后,你就会通过听觉对这部作品有一个最直观的感受。例如它的旋律好不好听、节奏是属于快的还是慢的,整个乐曲在哪个段是比较强的等等这些音乐的最基本元素。欣赏音乐一般有三个阶段:(1)官能的欣赏;(2)感情的欣赏;(3)理智的欣赏。听觉体验就是第一个阶段的欣赏,在这个阶段对任何一个有听觉的人来说,都是能达到的。尤其是对于孩子来说,他们欣赏音乐作品往往就是在这个阶段。在欣赏课上,教师让孩子感受作品的第一部就是聆听,听觉体验的接触一首音乐作品最直接的方式,最直观的感受。
1.2 听觉体验是理解音乐作品,把握音乐形象的先决条件。音乐欣赏不同于一般的认识活动,音乐欣赏的基本性质是感性的,因为在这项活动中,欣赏音乐的首要目的是通过听觉去获得体验而不是借助理性去求得认识,所以说要感受作品的情感首先要做的就是仔细聆听。
1.3 听觉体验是培养孩子学习兴趣和良好音乐欣赏习惯的基础。优美的音乐作品可以使孩子得到美的享受和愉悅,音乐的美能感染孩子,并激发他们的兴趣,在追求音乐美的欲望中成他们学习知识的动力和意志。教师在课堂上要引导孩子全身心地投入到聆听音乐的过程中去,良好的音乐欣赏习惯也是建立在听觉的基础上。所以音乐欣赏课的根本就是听觉的体验,引导孩子的听觉注意力,培养孩子认真倾听音乐的习惯,教会孩子聆听音乐的方法,发展孩子聆听音乐的能力。
2.视觉体验激发音乐欣赏的兴趣
在音乐欣赏课堂上,音乐不再是以听觉为唯一存在形式,随着科学技术和信息传播形式的不断发展,孩子也不再满足听"听音乐"这种方式,为了提高孩子的学习兴趣,在听觉的基础上配合视觉是一个有效途径。
2.1 视觉参与的音乐欣赏更容易引起人们观赏的兴趣,加深对作品的记忆。人们往往对自己亲眼所见的事物印象深刻,音乐欣赏也不例外。相信大家都有类似的经验,同样一首音乐作品,这个剧场演出的是交响乐的形式演出,而另一个剧场是以舞台剧的形式演出。我想大多数人会选择观赏后者,因为后者不仅可以听,还可以有视觉上的体验。
2.2 视觉的参与可以帮助孩子构筑想象的空间。如果说"听"是引导孩子对音乐形象的初步联想,那么"视"就是把这一联想进一步深化到具体和形象。当音乐欣赏不仅以听觉的刺激而且以具体的形象的视觉画面而同时出现时,生动形象的画面配合美妙动听的音乐容易引发孩子的联想,产生共鸣。
2.3 视觉参与的欣赏更容易于孩子对作品的理解。由于孩子心智和生理的发展原因,对外部世界的接受基本上以直观,感性的视觉具象为主,因此视觉在学习中更体现出一种迫切与必不可少的需要。在欣赏作品时,他们饶有兴致地盯着画面来欣赏,当音乐与其所表现的情绪、内容相关的具象的画面结合出现时,生动活泼的画面会使原来只是声音而较为虚化的音乐内容的生活气息更为具体化,使孩子对音乐所要表达的情绪、内容更易于接受而且感受更深、更直接,对音乐的兴趣会大大的提高,便很自然地会在形象化的视觉音乐中接受和理解音乐。
3.唱歌体验是音乐欣赏的基础
歌唱是音乐欣赏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也是符合孩子心理与爱好的活动,最易普及,因此是音乐教学的重要手段。在实际的音乐欣赏课堂教学中,歌唱教学也是必不可少的。
3.1 歌唱是孩子最容易掌握的音乐工具。在这里"歌唱"指的是演唱欣赏作品的主题旋律。在中小学音乐教材中,很多欣赏课的作品都是以儿歌、民歌、名曲为主题旋律的,主题旋律是一部音乐作品艺术风格的集中表现,是作品的核心,是乐曲形成和发展的基本要素。引导孩子听前唱主题,把带有儿歌、民歌或名曲为主题旋律的这部分抽出来,让孩子进行哼唱,当孩子听到自己比较熟悉的旋律时,就会情不自禁地跟着演唱。
3.2 歌唱是体会乐曲内容、情感的重要方法。孩子通过演唱歌词理解这首作品的意思,这样有利于孩子把握主题形象,使孩子在聆听音乐的过程中准确辨认主题的重复和变化,使孩子的音乐思维真正调动起来,更好地体会作品表达的情感。
通过以上所述,我们知道多感官参与音乐欣赏教学,可以发挥孩子主体作用,充分调动孩子学习积极性;可以加深对欣赏作品的理解,提高教学质量;可以培养孩子良好的音乐欣赏习惯,提高音乐鉴赏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