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PP下载

浅谈马关县兽药监管存在问题与对策

2017-03-23李德华

农民致富之友 2017年2期
关键词:马关县问题对策

李德华

[摘 要] 兽药是用来预防、治疗、诊断动物疾病或者有目的地调节动物生理机能的物质,其质量优劣严重影响着畜牧业生产发展和动物食品安全。本文笔者根据马关县兽药监管中存在的点多面广、监管工作难到位等诸多问题,提出加大监管和宣传力度,建立长效监管机制,从源头加强治理,提高监管质量等建议,与同行探讨。

[关键词] 马关县 兽药监管 问题 对策

[中图分类号] S859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003-1650 (2017)01-0266-01

1 兽药市场现状及监管情况

1.1 兽药经营办证情况

2012年,马关县根据上级业务部门要求对本辖区兽药市场进行了清理整顿,对兽药经营企业实施兽药GSP资格认证。全县目前共有39户通过兽药GSP资格认证并取得《兽药经营许可证》,主要分布在城区和各乡镇集贸市场,取缔兽药经营户 121户。

1.2 兽药监测情况

为全面掌握马关县经销兽药产品质量情况,县畜牧兽医行政管理部门根据《兽药管理条例》相关法律法规和上级业务部门要求,适时加强监管,严厉打击经营或使用过期、违禁、假劣兽药等不法行为。 2012—2014年,在全县13个乡镇通过兽药GSP资格认证的39户经营户中共抽检兽药60个批次,抽检合格率在85-95%之间。检测结果见下表:

2 存在问题

2.1 经营户点多面广,监管工作难到位

2014年,据日常监管结果,马关县除经过兽药GSP资格认证的39户经营户外,在饲料店、农村小杂货店和规模养殖场仍然有无证经营兽药的行为发生,为一些不法商贩把过期、假劣等兽药转向农村销售提供了便利。销售渠道多,抵制过期、违禁、假劣兽药进入市场难度较大。

2.2 管理相对人法律意识淡薄,违法现象时有发生

近年来,县畜牧兽医行政主管部门采用专题培训、以会代训、发放宣传单、明白纸等方式对《兽药管理条例》、《云南省兽药经营质量管理规范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进行广泛培训和宣传,仅2014年就组织培训5期200余人(次),印发宣传单、明白纸5000余份,但收效不大,多数经营者和使用者仍以“赚钱为主”,导致违法违规现象时有发生。

2.3 痕迹资料不完善,监管溯源难

2014年对全县通过GSP认证的39户经营户进行仓储条件、购销台账和相关制度等情况进行检查,仅有3户经营户建立兽药 “购销台账”和“验收、出入库管理和保管制度”,且不完善,有27户经营场所和仓储条件较为简陋,兽药质量难以得到保证。

2.4 监管力量薄弱,经费投入不足,监管乏力

目前马关县的兽药监管工作由县动物卫生监督所承担,该所编制数21人,在职在岗人员13人,多数人员一肩多职,兽药监管工作重在完成任务,日常监管相对较少。加之经费投入不足和检测手段落后,被抽检的兽药由经营者无偿提供,严重挫伤其受检积极性;检测样品多数是庆大、柴胡、安乃近、安痛定、卡那等在实际生产中运用较少的常规兽药,使用量大的复方兽药却是抽检空白,监管实效性不强。

2.5 立案查处困难,处罚力度不大

从近兩年查处的违法经营案件来看,对违法经营户的查处依据均以送检样品检验报告的结果进行处罚,样品送检到结果公布往往需近2个月的时间,查办案件时,被抽检兽药已销售一空或所剩无几。加之经营户未按要求建立购销台账,对抽检的不合格兽药的货值金额和违法所得无法查证核实。诸多因素的影响,导致对违法经营案件立案查处难、处罚不力等。

3 建议与对策

3.1 加强监督管理,规范经营行为,营造良好的市场经营秩序

一是实行兽药准入制度,凡进入本县经营的兽药,其生产厂家或供货商首先必须向当地畜牧兽医行政主管部门申报,提交生产许可证、兽药批准文号及每批次兽药的质量检验报告等相关证件材料,经主管部门审核后方可进入,否则,一律不准进入本县销售。二是加大兽药市场清理整顿,坚决取缔无证经营、搭摊经营等违法行为,做到依法经营。三是加强养殖场(户)安全用药监督检查力度,督促其完善养殖档案登记,杜绝过期、假劣、违禁兽药进入养殖环节。

3.2 加大管理相对人法律法规培训和宣传,提高其法律意识

一是将《兽药管理条例》、《云南省兽药经营质量管理规范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汇编成册印发给经营户,让其自学;二是对经营户每年开展不低于3次的集中培训学习并实行考试合格方可上岗制,督促其学习;三是利用电视、短信等媒体和发放明白纸等方式,向社会进行广泛宣传,提高全民意识,自觉抵制假劣兽药。

3.3 加大对经营户仓储环境、台账和制度建设督查力度

兽医行政主管部门应切实加强领导,组织相关单位人员深入经营户进行监督和指导,指导其建立健全验收、出入库管理、保管等相关制度。对不按规定建立制度、台账和仓储条件不规范的经营户,提出限期整改要求并发放整改通知书,在规定期限内不整改或整改不合格的经营户,予以取消其经营资格。

3.4 加大经费投入,建立长效监管机制,提高兽药监管质量

一是增加经费投入,组建专业队伍,加强业务培训,提高执法人员综合素质;二是省、州、县相关部门要相互协调,形成三级联动机制,对清查出的不合格、假劣等兽药逐级追查,查找源头,堵死生产和销售源头;三是设置专项补偿资金,对抽取的兽药实行有偿补助,提高经营户受检积极性;四是提高检测手段,改变抽检模式,由以前的指定品种改为随机抽检,对运用较多的兽药适时抽检,为群众提供质量安全的兽药产品。

3.5 加大执法力度,打击违法行为,保障动物产品质量安全

在兽药监管工作中,对无证经营的要坚决依法予以取缔,对违法案件严厉查处,打击销售和使用违禁药品的违法行为。在执法工作中做到有法可依,执法必严,不徇私情,才能彻底清除养殖投入品安全隐患,从根本上保障畜牧业健康发展和动物产品质量安全。

猜你喜欢

马关县问题对策
诊错因 知对策
对策
马关县香蕉枯萎病的发生与防治对策思考
面对新高考的选择、困惑及对策
防治“老慢支”有对策
演员出“问题”,电影怎么办(聊天室)
马关县农村体育发展现状调查研究
韩媒称中俄冷对朝鲜“问题”货船
“问题”干部“回炉”再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