别以为“葛优躺”侵权与己无关
2017-03-23
高中生学习·高二版 2017年3期
因艺龙旅行网在微博中使用了葛优肖像图片做配图,演员葛优将艺龙网信息技术(北京)有限公司诉至法院。不久前,北京海淀法院受理了此案。
這是一起简单的肖像权官司。有意思的是,很多人担心以后“葛优躺”表情包还能不能用了。这就要讲到法律的规定。我国民法通则第100条规定:公民享有肖像权,未经本人同意,不得以营利为目的使用公民的肖像。这一条款有一个前提,那就是“以营利为目的”。
然而,这并不代表“葛优躺”照片和表情包可以随意使用。在自媒体时代背景下,很多人都在运作自己的公号。虽然大多数公号只是自娱自乐,但同时也有很多人通过运营公号,实现了广告和打赏“双收益”。
现在新媒体风生水起,很多内容都采取“拿来主义”,很多时候连出处都未标明。如果只用于点对点的交流,只用于表现特定时候的情感,倒无伤大雅。然而,很多公号有十分明显的营利目的,而且在事实上也取得了丰厚收益。
现在,葛优以侵犯肖像权的名义把使用肖像图片的商家告上了法庭。既然走上了法律程序,那就只能静等法院裁决。作为一个公民,葛优勇于通过法律维护自身权益,应该得到支持,不应受到质疑。同时,值得我们思考的是,在自媒体时代,如何面对和解决相关权益受侵犯的问题。
(转自《法制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