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采购扶持中小企业发展的现状、问题与对策
2017-03-22谢枭鹏
谢枭鹏
政府采购扶持中小企业发展的现状、问题与对策
谢枭鹏
政府采购作为一种国家经济调控制度,为推动中小企业发展作出了突出贡献。新形势下,为促进中小企业健康快速发展,政府有必要多出台一系列扶持举措。根据目前政府采购扶持中小企业发展存在的问题,结合实际提出了通过完善法律法规、建立相关平台等措施推动中小企业健康发展的解决办法。
政府采购;扶持;中小企业
国家从2000年1月起施行了《招标投标法》,2003年1月又颁布了《政府采购法》和《中小企业促进法》,推行政府采购制度。实践证明,政府采购的规模逐年扩大,节约了大量采购资金,效果极好。与此同时,政府采购在扶持广大中小企业发展方面仍显不足,政府采购的扶持政策潜力巨大。2008年经济危机以来,我国中小企业发展困难重重,利用国家的政府采购政策,及时出台配套政策扶持中小企业,帮助中小企业脱离困境成为当前的重要课题。
一、政府采购政策扶持中小企业发展的现状
2003年1月实施的《政府采购法》第九条规定:政府采购应当有助于实现国家的经济和社会发展政策目标,包括保护环境,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等。2003年1月实施的《中小企业促进法》第三十四条规定:政府采购应当优先安排向中小企业采购商品或服务。由此可见,政府已经意识到政府采购活动可以大力支持和适当保护中小企业,促进中小企业长远健康发展。但是,在实际操作过程中,法律法规执行不到位的现象也很普遍,具体问题如下。
(一)措施较为齐全,但各地推广不一
各省市相继出台了相关政策和措施:一是与大型企业实现相同的待遇,保证平等竞争;二是信息公开,所有招标信息全在互联网上发布;三是中小企业优先原则,如在某些规模小,技术含量不高的项目上向中小企业倾斜;四是提供信用担保,便于企业向银行贷款;五是评标时倾斜中小企业,在制作标书时对中小企业给予一定的价格加价;六是免收标书费和中标服务费,降低投标成本。
(二)制度缺陷不利于中小企业发展
在协议供货方面,很多省市实行电子协议供货,20万元以下的很多办公用品或家具均可实现网上采购,这就限制了众多中小企业进入这个平台。由于电子协议供货往往要求参与商资金规模大、信誉高、售后服务及保障能力强。繁锁的招标程序导致中小企业参与难度大。所制作的标书也设置了很多限制性条款,如对定点供应商的资格,公司的投标价、生产能力、公司规模、技术人员、售后保障、服务承诺、技术能力、设备等要素设置较高的条件。对注册资金资格中特定条件设置过高,如要求投标商必须具备某一行业的较高资质(如二级及以上资质)也往往限制了中小企业的参与,即便要参与,往往得采用某些手段(如租用资质、付对方高额的管理费)来投标,导致增加投标成本。对投标保证金设置过高,也导致中小企业参与度低。
(三)招标人认识偏差导致对中小企业的信任度低
通常情况下,投标人只愿意采购到自己中意的产品,往往追求“高大上”“高精尖”,把眼光只盯在一些大企业上,不太认可中、小、微企业,因此在提出采购要求时设置人为障碍。这与政府采购扶持中小企业政策相违背,必须加以引导和重视[1]。
二、政府采购政策扶持中小企业存在问题的归因分析
(一)政府采购政策扶持中小企业的法律体系不完善
《政府采购法》《中小企业促进法》这2部法律缺乏具体实施细则,没有配套相关法律法规,未形成完善的体制,2部法律之间也存在协调问题。对中小企业认定的标准,扶持的标准和措施,也缺乏明确的条文规定。
(二)社会对政府采购认识不到位
社会对政府采购往往看重的是廉政、“三公”执行情况、节约资金的多少,对于其他方面则不太看重,如环境的保护、东西部地区发展、民族产业、促进中小企业发展与否等问题。同时,监管部门看重的是审批程序和规模,招标人看重的是结果,大多数招标代理机构则看重的是经济效益(手续费),往往难以发挥政府采购的扶持作用。
(三)中小企业有待提升自身素质
在政府采购过程中,往往也能发现中小企业自身存在的问题:一是运用现代信息技术的能力有待提升。很多企业信息渠道窄,不能较好运用现代信息技术,如行业内设立的QQ群,网络搜索引擎的使用率低,标书制作水平较低等。二是抗风险能力弱。由于中小企业自身资金设备、人员、工艺等落后于大型企业造成抗风险能力弱,不能提供稳定的售后服务和较好的保障。三是部分中小企业缺乏诚信,存在侥幸心理。标书中伪造资质,恶意压价,中标后不能按标书要求供货,导致违约等事件发生,影响了中小企业的声誉[2]。
三、政府采购扶持中小企业的对策
(一)完善扶持中小企业须遵循的原则
一是依法的原则。我国自2000年颁布《招标投标法》以来,先后出台了一系列相关法律和条例。我国出台了系列政策性文件,初步建成了系统的法律体系,但是在这些法律和法规之间也存在着矛盾及需要协调的内容,尚不能规范化全面推行。因此,政府立法部门迫切需要完善相关条例,制定具体管理的办法,明确政府采购扶持中小企业的原则标准及具体举措。
二是必须遵循公平的原则。我们所说的扶持,不是说就不要公平了,而是在“三公”的大背景下进行扶持。如果造成对大型企业的歧视,也就破坏了“三公”的原则,更谈不上竞争了,且可能造成大型企业分拆子公司来享受中小企业待遇,也会使中小企业安于现状、不谋进取。
(二)完善相关法律制度体系
在充分分析现行法律存在的问题后,我们意识到仍需不断完善政府采购相关制度,规范多项政策及措施,为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提供制度保障。一是制订《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明确采购范围都能吸引中小企业参加投标。在投标过程中,对于中小企业加分的比例,应有明确的说明。在标书资质规定方面,应修改或降低评分标准,如公司成立的年限要求和注册资金的设置要切合实际,降低保证金的收取标准等。二是制订《中小企业政府采购管理办法》。可以借鉴国外的成功经验,明确规定中小企业获得合同占政府采购总规模的比例;合理分包,将金额分成较小简单的包吸引中、小、微企参与;规定对某些项目(如办公文具、饮用水等)必须向中小企业采购。2013年6月,重庆市财政局专门出台文件《〈重庆市财政局关于补充政府采购协议供货商品及定点供应商(微型企业〉的通知》(渝财采购[2013]15 号)),大力扶持微型企业,鼓励其进入文具类商品电子协议采购。从实际交易情况来看,该项工作已取得了良好的效果。三是制订中小企业标准。2011年6月18日,国家经贸委、国家发改委、财政部、国家统计局四部委联合发布了《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各省市可以参照这个标准,分门别类、分行业和分地域科学地划分中、小、微企业[3]。
(三)政府成立专门机构,完善中小企业服务体系
我们可以借鉴国外成功经验,由政府成立专门机构为中小企业提供多元服务,如担保、培训、数据采集与共享、信息发布等,完成管理向服务的职能转变。要与财政部门建立良好的沟通协调机制。专门机构也可作为联合体投标,取得部分采购份额,再转包中小企业供货。
(四)大力推进政府电子采购
建立电子采购信息系统,在节约人力、物力、时间的同时,突破时空的限制,优化采购流程,提高采购效率,降低采购成本,充分体现“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实现阳光招标,从各环节加强监督,防止发生腐败现象。各地财政局推行的电子协议供货平台的运用,就是一个很好的佐证,许多中小企业和创新型企业获得了较大份额的政府采购项目。基于这些优点,中小企业可以很方便地查询招标信息,避免出现信息的不对称现象,从而使更多的中小企业有机会参与到招标工作中,有机会获得政府采购项目的中标。同时,这些招标管理信息系统的运用,使得数据的收集与挖掘变得更有意义,这也可以为我们的制订者、决策者提供详尽的基础数据,从而更加有说服力地制订完善相关扶持政策[4]。
(五)完善信用担保制度,构建中小企业融资平台
要充分扶持中小企业发展,必须扫除发展中的障碍。银行往往不乐意贷款给中小企业,导致中小企业发展受限,生产经营发展不畅。因此,政府应加快社会信用体系的建设,完善信用担保制度,设立中小企业扶持资金,建立完善中小企业金融支持的社会辅助体系。笔者所在重庆市为响应国家号召,支持中小微企发展,联合光大银行合作推出“政府采购中标供应商链式融资贷款”,旨在为中小企业提供更灵活、便捷的融资渠道,搭建更广阔、高效的业务平台,构建多途径、多渠道的融资体系。
四、结语
随着市场经济改革的深化,中小微企业的发展较好,促进了经济良性增长,解决了就业压力,推动了科技创新。但是,金融危机的摧残,政府制度自身存在的缺陷影响了中小企业发展,因此,理清政府扶持中小企业存在的问题,结合实际工作,提出可行的措施和办法,是目前解决这一矛盾的较好手段,通过政府通过制定政策、健全制度、完善扶持手段,才能进一步促进中小企业快速健康发展。
[1]何红锋,云艳敏.我国政府采购法律体系的构建和完善[J].中国政府采购,2010(3).
[2]褚作人.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支持中小企业发展[J].中国政府采购,2009(7).
[3]蔡根女,鲁德银.中小企业发展与政策扶持[M].北京:中国农业出版社,2005.
[4]林初宝.落实政府采购政策功能支持中小企业发展[J].经济,2009(12).
(编辑:唐龙)
F276.3
A
1673-1999(2017)11-0063-02
谢枭鹏(1975—),男,硕士,重庆科技学院招标办公室副教授,研究方向为政府采购、高等教育和思想政治教育。
2017-09-13
2016年重庆科技学院重点项目培育基金“社会转型期高校非经营性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改革与创新研究”(CK2016Z3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