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化龙头示范引领 打造产城融合新标杆
2017-03-21
一、企业基本情况
中鹤集团,全称是河南中鹤现代农业开发集团有限公司,目前注册资金18亿元,资产93.1亿元,拥有员工3500人。是国家财政参股企业、全国食品工业优秀龙头企业、农业产业化国家重点龙头企业、全国主食加工业示范企业、全国粮油优秀科技创新型企业、河南省开发性金融扶贫示范基地。2013年9月,承担着国家农业综合开发现代农业园区试点项目(河南浚县)和国家农业科技园区核心区(河南鹤壁)的建设任务。主营业务涉及农业开发、土地流转、集约化种养、粮食收储与粮油贸易、小麦加工产业、玉米加工产业、食品制造产业、零售业、新型城镇化建设、环保与能源等相关产业,并逐步形成了农业产业化全产业链经营发展格局。产业链条有小麦、玉米等,集群自建、联建规模化基地5个,规模为12万亩清洁粮源生产基地、10万头标准化肉羊养殖场,6000亩果蔬种植区、180万吨粮食加工区、100万吨粮食流通区,订单农户2万户,覆盖区域为安阳、新乡、开封、郑州、周口等县市,资源利用率70%,企业吸纳农民就业1万人,带动当地农户10万户。
二、推动一二三产融合发展的做法
一是以成熟的工業化模块为基础,解决新农村建设前期的资金问题。即发展农产品加工,拉长了产业链条,形成了产业聚集,农区工业化加速推进。从2008年起,该集团业务范围由玉米深加工拓展到小麦的精深加工。其集团规模,由原来的淇雪淀粉一家加工企业起步,相继建起六家加工企业,形成了年加工玉米45万吨、小麦30万吨的生产能力。其产品种类覆盖七大类200多个品种。同时,集团还成立了中鹤粮油贸易公司,形成了70万吨粮食仓储能力。
二是以土地流转置换和给付特定指标内的免费住宅或超低价住宅,解决农民土地的出让问题。引导农民承包的耕地有序流转,实现规模集约经营,农业现代化水平跨越式提升。中鹤集团在土地流转的具体操作上,不是直接从农民那里流转土地,而是农民首先将承包的耕地流转给王庄镇土地流转中心,再由镇土地流转中心将从农民手中流转来的耕地,转租给中鹤集团。这样做可以通过镇土地流转中心和村委会的对接,降低逐个谈判的交易成本,还可以通过镇土地流转中心的介入,使得合约具有稳定性,避免中鹤集团与农民之间发生直接的纠纷。在农民的进城方面,由中鹤集团融集资金,为农民建造住宅和商业化一体的新城镇,由镇政府交付给乔迁农民使用。由于农民在拆迁旧宅时,可以根据旧宅的材料和结构,获得镇政府给付的拆迁补贴,这种补贴的对价基本能够支付计划内指标的售价。通过上述的对价安排,农民只需要支付几万元,甚至不用出一分钱,就可以实现以旧换新,住上高档的住宅楼。目前,首批3万亩耕地流转已经完成,计划到2020年,土地流转面积将达到12万亩,建成良种繁育基地和规模化种养示范基地。为推进现代农业发展,中鹤集团联合企业所在地部分农户组建“鹤飞农机服务专业合作社”,基本实现了从种到收的机械化和统一耕作、统一供种、统一灌溉、统一施肥、统一植保、统一收割的“六统一”作业。同时,在3万亩粮食基地上综合运用现代农业技术,创建高产示范区,实现了用先进设施装备农业和现代科技武装农业同步推进。
三是以政府出资和多元化的商业资本为资金来源,建设住宅和商业一体的新城镇。顺应土地规模经营、工业化发展大势,新型社区应运而生。按照“以产兴城、以城促产、产城一体”的理念,紧靠粮食精深加工园区,兴建中鹤新城,将企业扩张与社区建设捆绑发展。计划在10年内分三批建成可容纳8万人集中居住的社会功能完备的新型城镇。
四是以发展全产业链的现代农业及其配套服务业为产业升级方向,构建“政府—农民—企业”三个主体。小城镇建设循序推进,破解农村民生难题的曙光显现。规划建设中的中鹤新城,城市功能完善。公共产品如学校、医院、文体设施、交通道路等由政府出资兴建;居民住宅、商业设施及水、电、暖、气、光纤等基础设施由公司承担。其中居民住宅按人均不低于30m2的标准与农民宅基地和现有住房置换。撤村进城完成之后,农民实现了由村民向城镇居民的自然转换,其生活质量、居住环境、服务保障等将发生质的跨越,农村民生问题可望得到根本解决。
五是以信息化为平台,以新型工业化为龙头,共享产业升级和经济效益增长成果。通过信息化的平台,实现了新型工业化、城镇化和农业现代化的有机融合,相互依存相互促进的格局初步形成。中鹤集团的城乡一体化模式,使得工业和农业变成了一个产业链上的不同环节,工农一体,产城联动,捆绑发展,互动共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