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PP下载

创新、政府行为与生产服务业发展

2017-03-18江波李非

关键词:政府行为创新

江波+李非

摘要: [HT5”SS〗本文结合地方政府行为,探讨创新因素在中国生产服务业内部自我强化机制中发挥的作用。研究发现:(1)国内创新活动对中国生产服务业的内部自我强化机制具有直接推动作用。但是,其直接推动作用对生产服务业不同行业具有差异性,即对传统生产服务业具有正效应,而对知识密集型生产服务业的推动效应不明显。(2)财政支出分权与创新程度的交互作用表明,中国财政支出分权总体上不利于生产服务业内部自我强化机制形成良性循环,尤其是知识密集型生产服务业更易受到地方政府财政支出行为的抑制。(3)地方政府产业偏好与创新程度的交互作用表明,地方政府对加工制作、组装为主的工业结构的偏好不利于整个经济的创新活动,阻碍了生产服务业内部自我强化机制的形成,这种阻碍作用在知识密集型生产服务业中表现得更为显著。

关键词: 创新;生产服务业;政府行为

中图分类号: F1203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009-055X(2017)01-0001-09

doi:1019366/jcnki1009-055X201701001

一、引言

发达国家经验表明,以研发、设计、金融、创意、信息等为主要业态的生产服务在三次产业的生产过程中充当日益重要的作用,“直接构成第一、二、三产业的生产要素”(李江帆,1990)。[1]421-423其中,知识-技术密集型生产服务业充当“知识提供者”,成为占领高端环节、控制全球产业价值链体系的“利器”(夏杰长,2013)[2],日益成为经济发展的创新源泉。技术进步尤其是信息与通信技术的飞速发展,不仅极大地提高了生产服务业尤其是知识-技术密集型生产服务业的生产效率,使得生产服务的提供者和购买者在没有“面对面交互合作(face-to-face interactions)”的情况下实现生产服务的跨区域交易(Macpherson,1997)[3],而且通过创新促使内部分工深化,发挥自我强化机制,丰富了生产服务业的内容,使得生产服务业进一步发展。

但是,相对于发达国家及新兴经济体,中国生产服务业存在总量不足、增长速度慢及技术水平不高等方面的相对滞后,尤其是相对于制造业发展的动态需求严重滞后,创新能力不足。一方面,新兴的知识-技术密集型生产服务业占比仍然很低,增长速度缓慢、徘徊甚至下滑。统计数据显示,2004—2014年,与信息传输、信息技术、电子商务支持等新兴服务相关的信息传输、计算机服务和软件业反而出现下降趋势,其增加值占生产服务业比重由2004年的1184%降至2014年的824%。与生产性租赁服务、商务服务、研发设计服务、检验检测服务、节能环保服务、生产性专业技术服务等新兴服务相关的租赁和商务服务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占比分别一直在75%、5%左右徘徊。另一方面,传统生产服务业在生产服务业中占主导地位,仍然是粗放式发展,通过技术改造、知识更新和服务模式创新等实现转型升级的进程相当缓慢。统计数据显示,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批发和零售业等传统服务业部门的增加值占生产服务业比重从2004年的6082%下降到2014年的5107%,但仍占生产服务业的一半以上。这意味着传统生产服务业通过传统服务模式和传统知识、技术获得产业报酬的边际收益递减,亟需实施转型升级以获得递增的边际收益。

为此,分析创新是否能促使生产服务业内部分工深化,进而能否不断培育新兴服务业态并促使传统生产服务业转型升级,从而能否形成生产服务业发展的自我强化机制,这将是一个不错的分析视角。同时,以往中国经济高速增長的奇迹,深刻体现了地方政府主导经济发展的客观现实,不论在微观企业层面还是产业层面均体现了政府行为对经济发展的统御能力。因此,本文分析创新对生产服务业发展的影响时,还需要进一步考虑政府行为对创新以及对生产服务业自我强化机制形成的影响。华 南 理 工 大 学 学 报(社 会 科 学 版)

第1期江波 等:创新、政府行为与生产服务业发展

二、理论分析

(一)财政分权下的地方政府行为

新中国成立后,逐步建立起了适合于计划经济的“统收统支”的财政管理体系,其最大特点是中央政府作为国家大公司的总管理处,不仅负责公共物品的提供,而且负责私用物品的提供。地方政府在这种高度集中的管理体系下,只是中央政府的分支机构,缺乏自主的收入决策权和支出决策权,高度依赖于中央政府。1980开始,中央全面推行“划分收支、分级包干”的以财政承包制为中心的财政改革措施(俗称“分灶吃饭”),允许地方政府上缴一定基数后将剩余留成。这在一定程度上调动了地方政府发展本地经济的积极性,但是也暴露了中央财政收入下降、地方保护主义抬头和市场加剧割据等缺点。譬如,在地方收入增量中,中央财政收入份额持续下降,到1993年中央预算内财政收入占国家财政收入比重降至22%,预算外资金持续攀升。1994年中央实行“分税制”改革,即以国家各级政府之间合理划分事权为基础,对应划分中央与地方之间的税收管理和财政支出的权限,其实质是市场经济国家通常采用的“财政联邦主义”体制。分税制财税体制的运行迅速扭转了中央财政收入持续下降的局面,转移支付力度大大加强,建立了相对清晰的费用分担、利益分享的财政归宿机制。

通过分税制改革,中央政府收回了大部分改革初期下放给地方政府的财政权力,成功改变了在财政再分配中的角色和地位。数据显示,1994年至今,中央财政收入占全国财政收入比重始终在50%以上。但是,中央与地方政府的财政收入分配与事权划分存在不匹配的问题。央地政府间的预算内财政支出基本是“三七开”,地方政府承担着许多全国性的公共服务领域责任,包括普及九年义务教育、公共卫生医疗、社会福利、社会保障等方面,承担着沉重的支出责任,却没有相应的收入来源。在转移支付制度和事权责任不能改变,并且地方政府无法获取征税权的情况下,央地政府的关系失衡日益严重,一方面导致地方政府在提供公共服务及建设相应的生产服务平台方面采取消极措施,另一方面地方政府有了“广开财源”扩大税基的冲动和理由。不少学者通过实证分析证明了中国不彻底的财政分权制度导致了地方政府行为的变化,使得公共服务(包括提供生产服务和生活服务)领域处于严重滞后状态。譬如,陈抗等(2002)通过构建一个中央与地方政府之间的博弈模型,研究发现1994年分税制改革使得地方政府从“援助之手”变为“攫取之手”。[4]在财政分权背景下,中国文教科卫等“软”公共物品不仅供给不足,而且效率低下,地区分化严重(乔宝云等,2005;邓可斌等,2009)。[5,6]

在中国目前的政治体制下,中央政府对地方官员采取以GDP增长率为主的政绩考核方式,这样,地方官员在任期内为追逐政治利益最大化,就会有强烈动机去追求GDP增长。周黎安(2007)研究发现地方官员晋升与GDP增长率之间存在明显的正相关关系。[7]在中央政府对行政和人事集权的情况下,地方官员的晋升不是由绝对政绩而是由相对政绩决定的。各个地方官员为了获得最大的晋升概率而竞相追求最大的GDP增长率这一政绩考核的核心指标,以获取比其他官员更好的相对位置,这就是所谓的晋升锦标赛(Lazear & Rosen,1981)。[8]这种政治晋升锦标赛机制将关心政治晋升的地方官员置于一种非常强有力的激励约束下,导致对地方官员的激励与职能的合理设计之间出现严重冲突和错位,使得地方政府的实际行为发生扭曲,产生了严重后果。

(二)创新、地方政府行为与生产服务业自我强化机制自熊彼特(Joseph Schumpeter)于1912年首次提出“创新”概念以来[9],创新已经成为经济发展乃至社会全面发展的动力源。内生增长理论也从技术知识的累积性、互补性以及人力资本积累等多个视角强调了创新和技术进步对于长期经济增长的根本性作用。从内涵来看,创新的实质就是“建立一种新的生产函数”,也就是“实现生产要素的重新组合”;从产业层面来看,创新应该是知识-技术密集型产业的固有属性。创新活动对经济发展的积极作用已经得到学术界的广泛认同,学者们也从国家或地区、产业、企业等不同层面对创新能力的影响因素进行了大量研究。Scherer(1965)对美国500强企业的研发投入进行研究,在控制企业规模、市场势力等关键变量后,发现企业研发投入对产业创新绩效具有明显的正向作用。[10]Pakes和Griliches(1980)考虑行业的技术知识存量,对美国1968—1975年121家企业的创新绩效进行实证分析后发现,技术知识存量能够显著提升研发投入对创新绩效的影响程度。[11]这意味着具有技术密集型或知识密集型特征的产业有着更强的创新能力。但是,大量对创新能力的理论分析和实证研究主要基于制造业进行论证,分析制造业技术创新能力的影响因素和效应,计量过程中也是选用研发投入、专利申请授权数、研究人员全时当量等基于制造业的指标。

Baumol(1967)在其经典论文《非均衡增长的宏观经济学:一个关于城市危机的解剖》中指出,服务业具有“停滞部门”的典型特征,相对于制造业难以提高劳动生产率,从而抑制整个经济劳动生产率的提高。这就是所谓的“鲍莫尔成本病”。[12]很多学者也将创新当作是“制造业的故事”,服务业只是阻碍制造业增长的“边缘活动”而已(Cohen & Zysman,1987)。[13]20世纪70年代开始,服务业的创新逐渐受到学术界的关注,到90年代时,涌现出了不少关于服务业创新的理论分析和实证研究成果。Gallouj(2002)对以往服务业创新领域的文献进行了较为详细的综述,将服务业创新研究的路径分为技术导向路径、服务导向路径以及综合导向路径三大类,还对金融业、咨询业等具体服务行业的创新模型进行了分析,认为服务业尤其是知识密集型服务业不仅仅是其他产业创新的被动接受者,而是具有很强的自我创新能力。[14]近年来,越来越多的国外学者在知识密集型服务业、商务服务业等不同的概念范畴对服务业的创新进行了大量研究,从技术创新、组织创新、流程创新等方面分析了创新对服务业发展的影響,也广泛探讨了生产服务业创新对其他产业增长以及区域创新能力的作用。较早对服务业创新研究的国内学者主要有蔺雷和吴贵生(2004)、魏江(2004)、杨广等(2009)、王涛和蔺雷(2010)等,他们陆续将国外服务业创新研究的理论成果引进到国内学术界,并逐渐在此基础上归纳和构建服务业创新和服务创新的理论模型,对国内服务业创新研究具有启蒙性质的作用。[15-18]但是,囿于服务业创新方面基础数据的严重缺失,至今鲜见服务业创新相关的实证研究成果。本文分析了生产服务业发展的内部自我强化机制,发现基于创新的分工深化以及知识密集型生产服务业发挥了关键作用。因此,检验创新通过自我强化对生产服务业发展的影响效应成为本文的主要目的。

但是,鉴于生产服务业的“信用密集型”产业属性,研究其发展机制需要补充考虑中国政府行为及其产业偏好。顾乃华(2008)通过数理模型分析发现,生产服务业发展不仅受市场范围限制,还受到政府扶持限制。在不完善的财政分权体制和地方官员政治晋升锦标赛的双重作用下,地方政府更倾向于推行能够在短期内带来最大GDP增长的经济发展举措。[19]最明显的就是地方政府热衷于上“短、平、快”的大型工业项目和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缺乏和忽视为产业长远发展提供高端生产要素和服务产品的基础平台建设与政策扶持,严重挤出了研发、设计、技术服务、商务服务等生产服务业发展的资源投入,不利于生产服务业的发展,使产业结构升级几乎处于停滞状态。生产服务业自我强化机制的源头无法构筑,其内部自我强化机制无法进入良性循环,就更不用说充当整个经济发展的创新源泉和战略推动器了。

地方政府致力于扩张劳动-资源密集型产业,生产服务业缺乏扶持,难以在短时期内形成规模经济,影响生产服务业人力资本要素的吸收。生产服务业人力资本报酬预期降低使得人力资本从生产服务业部门转移到劳动-资源密集型产业,或者其扩张导致生产服务业部门的人力资本投资回报预期降低而使得人力资本积累缓慢甚至停止,直接侵蚀了中国生产服务业发展的人力资本要素形成和积累。

在政治锦标赛机制下,地区间的竞争改变了地方政府对重要生产要素的态度。部分地方政府为了获取外资“竞争到底”,将财政支出重点放在基础设施的改善和土地、税收政策的优惠上,有些地区还出现“有奶就是娘”的招商引资策略,无视可持续发展要求。其结果是将大量资源配置在产业价值链低端的加工制作、组装环节或生产片段,大型跨国公司控制着上游的研发、产品设计和下游的品牌、市场营销等高附加值环节,并阻碍中国企业向产业价值链两端攀升,将其牢牢锁定在价值链低端。在经济全球化背景下,发达国家生产服务通过服务业FDI、并购和外包等形式迅速输入到中国市场,从而使中国知识密集型生产服务业在产业发展初期就遭遇到激烈的国际竞争和打压,严重抑制了生产服务业内部自我强化机制进入良性循环。

因此,本文将着力分析创新活动对中国生产服务业发展的直接影响,并考虑财政分权及地方政府产业偏好与创新活动之间的交互作用,进而分析地方政府行为如何影响创新,进而影响中国生产服务业发展的内部自我强化机制。

三、实证分析

(一)变量定义与数据来源、说明

由于统计口径的变动,生产服务业国外研究生产服务业的文献中,一般将房地产业纳入生产服务业范畴。但是,考虑到中国房地产业在现阶段主要是满足消费者的住房需求而非发达国家的商用需求,因而本文将房地产业排除在生产服务业的范畴之外。 包括:(1)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2)信息传输、计算机服务和软件业;(3)金融业;(4)租赁和商务服务业;(5)科学研究、技术服务和地质勘查业;(6)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若无特别说明,本文的样本数据均来自2006—2014年《中国统计年鉴》及各省统计年鉴。

1.被解释变量。生产服务业发展程度(PSit),用人均生产服务业产值来衡量我国各省生产服务业的发展程度。

2.解释变量。(1)创新程度(INit)。现有文献主要从创新投入和创新产出两方面来衡量创新,包括研发人员投入到创新活动的有效时间、科技活动经费、科技活动人员从业数量等投入指标,以及专利申请数、新产品销售收入等产出指标(陈晓光,2006;王红领等,2006)。[20,21]这些指标似乎已经成为研究创新问题的基本选项,但是在考虑创新能力形成的滞后性以及衡量创新程度的复杂性时,尤其是试图分析经济发展过程中整个创新活动对生产服务业发展的影响时,上述类似指标能否作为基本选项就值得商榷了。本文尝试采用技术市场成交额来衡量整个经济的创新程度,主要理由有:第一,技术市场的参与主体包括高校、科学研究机构、企业研发部门、技术贸易机构、个人及个人合伙以及政府部门等,其交易额反映了市场上创新供给与需求共同作用的结果。第二,技术市场成交额作为一个结果性指标,综合反映了创新过程中的实物资本投入、人力资本投入以及知识产权保护等多种因素共同作用的结果。第三,技术市场活动本身与创新投入、创新产出之间存在密切的关系,胡凯等(2012)研究发现技术市场成交额与创新产出之间存在显著的正相关关系。[22]因而,笔者认为采用技术市场成交额更能全面衡量整个经济的创新活跃程度。具体来说,用技术市场成交额作为各省创新程度的代理变量。根据前文的理论分析,创新程度越高,生产服务业发展程度越高。用专利授权数作为衡量创新程度的另一代理变量。(2)财政分权(Decentit)。一是财政支出分权(Expenit),用地区预算内收入占全国预算内总收入比重来表示,衡量中央政府和地方政府之间的财政资源分配;二是财政收入分权(Revenit),用地区预算内支出占全国预算内总支出比重来表示。(3)产业偏好(Preit)。一是工业产值比重(Indusit),用各省工业总产值占GDP比重表示,衡量地方政府发展工业的产业偏好;二是非科技活动人员占比(Nscit),用“1-科技活动人员占比”来表示。(4)政府消费行为(Govrateit)。用各省政府消费支出占GDP的比重表示。

3.控制变量。国内外学者对服务业或生产服务业发展的影响因素进行了诸多研究。李江帆(1994)剖析了服务产品性质与服务业发展的演变方向,利用国际数据揭示第三產业发展规律,将服务业发展的影响因素归纳为人均国内生产总值、城市化水平、人口密度和服务输出状况。[23]江小涓等(2004)进一步研究了人均收入、城市规模等因素对服务业发展的影响。[24]之后,不少学者以不同样本进行经验验证,或将这些因素内生化,从更加微观的角度来解释服务业或生产服务业的发展。考虑到生产服务业的知识-技术密集型产业特征,并结合汪德华等(2007)的做法[25],本文选择人均GDP(lnpgdpit)、城市化水平(Urbanit)和教育费用支出状况(Eurateit)作为控制变量。其中,城市化水平用城市人口密度表示,教育费用支出状况用各省教育费用支出占GDP的比重表示。

(二)模型设定

根据前文的理论分析和变量选取,本文建立如下基本计量模型:

lnPSit=β0+β1lnINit+β2Xit+∑mj=3βjMit+∑kl=mβlZit+μi+εit(1)

其中,i和t分别表示各省和时间。Xit表示解释变量财政分权程度(Revenit)和产业偏好(Preit)。Mit表示财政分权程度、产业偏好等政府行为变量与创新程度变量的交互项。Zit表示其他控制变量。

通过考察核心变量创新程度lnINit前系数的符号,可以判断创新程度对生产服务业发展的直接影响。如果系数显著为正,则意味着在考察期间内中国生产服务业发展通过创新具有较强的内部自我强化机制。通过考察财政分权程度、产业偏好等变量与创新程度的交互项,可以判断地方政府行为如何通过影响创新对生产服务业发展产生间接影响,从而分析中国生产服务业内部自我强化机制如何受到地方政府行为的影响。

无论是回归模型(I)还是(II),核心变量创新程度lnINit的系数均为正,且在1%的水平上显著。这表明,创新程度的提高有助于中国生产服务业发展,推动生产服务业自我强化。但是,当考虑财政分权因素后,财政支出分权Expenit 与创新程度lnINit的交互项系数为负,且在1%的水平上显著。可见,考察期内的财政分权显著降低了创新程度对生产服务业发展的推动作用。这是因为,中国特殊的财政联邦主义并不彻底,地方政府财权与事权之间严重不匹配,加上政治锦标赛机制的负面作用,使得地方政府只愿意将财政资源投入在能带来短期增长效应的交通、通信等基础设施领域和大型工业项目中,而不愿意过多关注科学研究、技术开发、设计、商务服务等这些具有长期带动效应和溢出效应的生产服务业领域。由模型(II)可知,财政收入分权Revenit的系数及其与创新程度lnINit的交互项系数均为正,但是并不具有显著性水平,这可能是由于当前“公共池资源”不合理因素的存在,地方政府对具有广泛溢出效应的生产服务业和创新活动缺乏增加投入的动力。

模型(I)和(II)中,地方政府产业偏好Indusit的系数为正,且在1%的水平上显著。这表明,中国正处于工业化中期,生产服务业主要是为工业提供服务。但是,地方政府产业偏好Indusit与创新程度lnINit的交互项系数为负,且在1%的水平上显著。这意味着,中国目前以加工制作和组装为主的工业结构处于全球产业价值链的低端,不利于整个经济的创新活动,抑制了生产服务业发展,不利于形成生产服务业内部自我强化机制的良性循环。同时,政府消费支出占GDP比重的系数显著也为负。这表明,政府规模越大,其消费支出对生产服务业发展的直接“挤出”效应越强。

除此之外,模型(I)和(II)中人均GDP、城市化水平和教育费用支出占比等控制变量的系数均为正,与理论预期一致。但是,教育费用支出状况的系数不具统计显著性,具体原因需要进一步分析。

2以生产服务业细分行业为对象

接下来,为考察创新对生产服务业内不同细分行业的自我强化机制的影响,以各个细分行业人均产值的对数值为解释变量进行回归分析,得到回归模型(III)~(VIII),结果详见表2。

模型(III)~(VIII)中,创新程度lnINit 的系数显著为正的行业是: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信息传输、计算机服务和软件业,金融业,其显著性水平分别为10%、5%和1%。相比之下,租赁和商务服务业,科学研究、技术服务和地质勘查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这三个行业的系数不具有统计显著性。同时结合模型(I)~(II),意味着虽然创新活跃程度有利于中国整个生产服务业的发展,但是创新因素对不同细分行业自我强化机制的直接影响显示出异质性。由模型(VI)和(VII)可知,财政支出分权Expenit与创新程度lnINit 的交互项系数均为负,且在1%的水平上显著。这意味着,在租赁和商务服务业以及科学研究、技术服务和地质勘查业这两个行业中,创新对其自我强化机制的影响更易受到地方政府财政支出行为的抑制。这是因为地方政府在片面追求GDP增长的情况下,只关注短期增长效应的产业,挤出和减少研发、设计、工程咨询、管理咨询、会计、法律等具有长期溢出效应的生产服务业的投入,使得这些知识密集型生产服务业受到显著的抑制。同时,模型(VI)和(VII)中财政支出分权Expenit的系数也显著为负,也表明了地方政府对这些不产生短期增长效应的知识密集型生产服务业具有直接抑制效应。进一步发现,模型(III)、(IV)、(V)和(VIII)中财政支出分权Expenit的系数为正,其中模型(III)和(V)中的系数分别在5%和10%的水平上显著。这意味着,地方政府在经济发展过程中,除了偏好于工业外,在生产服务业内部偏好于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以及金融业,因为在地方政府看来,搞好这两类生产服务业有利于吸引投资,有利于在短期内促进地方工业发展。这同样也是短期化行为所致,并不是因为地方政府充分认识到了生产服务业作为创新源泉的战略推动作用。在这种情况下,地方政府不会过分关注信息传输、计算机服务和软件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科学研究、技术服务和地质勘查业

四、研究结论与政策启示

本文结合地方政府行为,探讨创新因素在中国生产服务业内部自我强化机制中发挥的作用。本文以2005—2013年各省面板数据为样本进行计量检验后发现:(1)国内创新活动对中国生产服务业的内部自我强化机制具有直接推动作用。但是,其直接推动作用对生产服务业不同行业具有差异性,表现为国内创新活动主要对传统生产服务业(即: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信息传输、计算机服务和软件业,金融业)具有正效应,而对知识密集型生产服务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科学研究、技术服务和地质勘查业)的推动效应不明显。(2)财政支出分权与创新程度的交互作用表明,中国财政支出分权总体上不利于生产服务业内部自我强化机制形式良性循环,尤其是知识密集型生产服务业(即:租赁和商务服务业,科学研究、技术服务和地质勘查业)更易受到地方政府财政支出行为的抑制。(3)地方政府产业偏好与创新程度的交换作用表明,地方政府对加工制作、组装为主的工业结构的偏好不利于整个经济的创新活动,阻碍了生产服务业内部自我强化机制的形成,这种阻碍作用在知识密集型生产服务业(租赁商务服务业、科研研究、技术服务业)中表现得更为显著。

一般而言,生产服务部门倾向于寻求外部创新合作,譬如通信服务企业和知识密集型商务服务企业更倾向与大学、技术研究机构以及上游供应商进行创新合作;而金融中介服务企业、支持性的交通服务企业则更倾向与下游采购商进行合作。这种外部创新合作需要建立在较强的内部自我强化机制之上,否则难以产生持续的良好创新效果。发达国家的生产服务业部门不断增加创新投入(如ICT投入),同时加速人力資本积累,使其内部创新能力持续增强,进而补齐了生产服务业部门的创新价值链。生产服务业部门在持续的创新投入和人力资本积累基础上,建立内部自我强化机制并不断提升,意味着解码、吸收、编码新知识的能力增强;同时,利用上游供应商和下游采购商的信息反馈与协调,寻求外部创新合作,通过知识溢出渠道学习外部创新投资的成果,生产服务业部门内部以解码、编码链接来吸收该成果的新知识、新技术,从而使得生产服务业部门的内部自我强化与外部产业关联之间形成一个正向互动的“微型”循环,而不再是简单的黑箱式“片段”或“区段”。因此,结合发达国家的经验,从形成内部自我强化机制着手,本文研究结论对于发展中国生产服务业的政策启示主要有:(1)避免生产服务业的过度低端化。我国目前的生产服务业主要是依赖进口,高端生产服务业发展滞后已经成为影响制造业甚至地区经济竞争力的重要因素,如果不及时重视知识密集型生产服务业的发展,不注重创新源动力和区域创新网络的形成,整个生产服务业可能被发达国家“俘获”从而“锁定”在低附加值的传统服务业上。(2)在大力发展非技术-知识密集型生产服务业以扩大规模和吸引就业的同时,各地需要从战略上考虑加大生产服务业的创新投入,提高创新强度以增强竞争力,使生产服务业成为地区经济产业转型升级和攀升全球产业价值链高端的“推进器”。(3)完善财政分权体制,改变地方政府事权与财权不对等局面。改革转移支付制度,确保地方政府有足够的财力提供着眼于长远发展的生产服务平台和公共服务平台。加快推进政府创新平台建设,大力扶持生产服务型企业的创新活动。(4)针对生产服务企业的知识密集型特点,借鉴发达国家经验,由地方政府承担生产服务企业专业技术人员一定比例的报酬,为创新人才提供良好的经济社会环境。(5)大力发展先进制造业,改变劳动密集型制造业和资源密集型产业比重过大的现状,提高生产迂回程度,从而增加高端生产服务业需求,促使生产服务业外部产业关联机制与内部自我强化机制之间有机互动。

参考文献:

[1]李江帆.第三产业经济学[M].广州:广东人民出版社,1990:421-423.

[2]夏杰长.生产性服务业:打造中国产业升级版的“利器”[N].光明日报,2013-09-06(11).

[3]MACPHERSON A. The Role of Producer Service Outsourcing in the Innovation Performance of New York State Manufacturing Firms[J]. Annals of the Association of American Geographers, 1997, 87(1):52-71.

[4]陈抗,HILLMAN A,顾清扬.财政集权与地方政府行为变化——从援助之手到攫取之手[J].经济学(季刊),2002,2(1):111-130.

[5]乔宝云,范剑勇,冯兴元.中国的财政分权与小学义务教育[J].中国社会科学,2005,26(6):37-46.

[6]邓可斌,丁菊红.转型中的分权与公共品供给:基于中国经验的实证研究[J].财经研究,2009,35(3):80-90.

[7]周黎安.中国地方官员的晋升锦标赛模式研究[J].经济研究,2007,53(7):36-50.

[8]LAZEAR E P,ROSEN S. Rank Order Tournaments as An Optimum Labor Contracts[J]. Journal of Political Economy, 1981, 89(5):841-864.

[9]SCHUMPETER J. Theory of Economic Development[M]. New Brunswick, NJ: Transaction Publishers, 1934.

[10]SCHERER F M. Firm Size, Market Structure, Opportunity and the Output of Patented inventions[J]. American Economic Review, 1965,55(5):1097-1125.

[11]PAKES A,GRILICHES Z. Patents and R&D at the Firm Level: A first Report[J]. Economics Letters, 1980, 5(4):377–381.

[12]BAUMOL W J. Macroeconomics of Unbalanced Growth: the Anatomy of Urban Crisis[J]. American Economic Review, 1967, 57(3):415-426.

[13]COHEN S S,ZYSMAN J. Manufacturing Matters: The Myth of the Post-industrial Economy[M]. NY: Basic Books,1987.

[14]GALLOUJ F. Innovation in the Service Economy: the New Wealth of Nations. Research Policy[J].2002,32(9):1716-1717.

[15]藺雷,吴贵生.服务创新研究方法综述[J].科研管理,2004,25(3):19-23.

[16]魏江.知识密集型服务业与创新[M].北京:科学出版社,2004.

[17]杨广,李美云,李江帆,等.基于不同视角的服务创新研究述评[J].外国经济与管理,2009,31(7):9-15.

[18]王涛,蔺雷.服务创新研究:二十年回顾与展望[J].软科学,2010,24(5): 17-20,36.

[19]顾乃华.转型期中国服务生产率研究[M].北京:经济科学出版社,2008.

[20]陈晓光.教育、创新与经济增长[J].经济研究,2006,52(10):18-29.

[21]王红领,李稻葵,冯俊新. FDI与自主研发:基于行业数据的经验研究[J].经济研究,2006,52(2):44-56.

[22]胡凯,吴清,胡毓敏.知识产权保护的技术创新效应——基于技术交易市场视角和省级面板数据的实证分析[J].财经研究,2012,38(8):15-25.

[23]李江帆. 第三产业的产业性质、评估依据和衡量指标[J].华南师范大学学报, 1994,39(3):1-9,13-124.

[24]江小涓,李辉.服务业与中国经济:相关性和加快增长的潜力[J].经济研究,2004,50(1):4-15.

[25]汪德华,张再金,白重恩.政府规模、法治水平与服务业发展[J].经济研究,2007,53(6):51-64.

猜你喜欢

政府行为创新
发展方式转型期的政府行为的转变
浅谈政府公信力的不足与对策
区域经济合作中政府角色定位
BOT模式中的政府行为如何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