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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职院校管理创新的若干思考

2017-03-17谭想周

中国管理信息化 2017年3期
关键词:高职院校创新管理

谭想周

[摘 要] 高职院校有着自己独特的职能,这种独特性决定了高职院校必须采取“校本管理”的模式,同时,由于高职院校的成分较为复杂,要解决外部压力,也需要均衡内部力量。高职院校管理创新,实际上就是平衡行政与学术,创造自身的品牌,突出特色的过程,创新目的在于真正实现高职院校应该发挥的作用,促进我国教育体系的发展和完善。

[关键词] 高职院校;管理;创新

doi : 10 . 3969 / j . issn . 1673 - 0194 . 2017. 03. 116

[中图分类号] G471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673 - 0194(2017)03- 0210- 02

0 引 言

在当今的经济发展形势下,高职院校必须打破传统高校管理模式的桎梏,采取现代化的管理模式是高职院校在当今的形势下所必需的,因此,不能再以传统的思维进行高职的院校管理,必须进行创新,找到适合高职院校自身发展要求的管理机制,这就需要明确高职院校的独特地位和办学特色,找准高职院校自身的特色。

1 实施校本管理,完善决策权归属

1.1 高职院校独立于政府管理

决策权的归属问题毫无疑问是目前高职院校管理应该思考的一个重要问题,校本管理需要从两方面理解:首先,要求学校逐步控制决策权与管理权,即学校独立于政府系统。其次,要求内部管理决策权下放。在我国,高职院校数量庞大,若要真正考虑到每个学校的特殊性,就必须要淡化政府的统一管理,实现高職院校的自主管理,突出不同院校各自的特色。目前,我国教育体系受到过多的政府干预,使得整个教育体系官场气息过于浓厚,这是我国教育管理的普遍问题,高职院校的管理也无法摆脱这种外部压力过大,政府制定统一的管理政策和行为模式。院校缺乏自主权,无法拥有自身的办学特色和独特的管理机制,最终必然导致体系走向僵化,因此,高职院校管理改革的首要任务,就是决策权独立,让高职院校自己思考发展以及办学的问题,让我国的高等教育朝着市场化、大众化以及国际化的方向发展。现阶段,政府不敢放权很大程度上是因为院校管理水平限制,即畏惧院校自主管理后出现混乱。其实二者并不矛盾,首先,高职院校拥有自主决策权并不意味着政府完全不能插手院校事务,政府对整个教育体系拥有统筹管理的权限,校本管理只是限制这种权限使用的时机,而并非否定其效力。其次,高职院校的运行及管理需要在法律、法规的范围内进行,其管理受到司法系统的限制,并非毫无约束,这也符合我国的依法治国理念,高职自主权当然无法挑战法律的权威。

1.2 内部管理下放决策权

如今的高职院校管理大多实行党委领导下的院长负责制,当然,院校管理需要行政色彩,目前,高职院校的领导决策权绝大多数集中在领导层,而学校教职工、学生等群体缺乏参与,导致学校领导与教育实践脱节,不仅导致决策的执行存在难度,决策的正确性也受到本校教职工以及学生的质疑。高职教育不同于中职教育,也区别于本科教育,它兼具学术性与职业性,教育理念的不同也必然导致管理理念的不同,因此,领导层若无法考虑学校本身特点,便无法管理好学校,而学校教职工身处学校教育一线,熟悉学校运行情况、人才市场需求,也具备相应的专业素养,对于高职院校的管理、决策以及具体执行情况与领导层相比,均有更为直观的体验,学校管理需要一线教育者的参与。而学生占据学校大部分人口,是學校管理的重要客体,让学生参与管理,不仅能够更直接了解被管理者的诉求,便于减少决策的执行难度,而且能够培育学生的管理能力。总之,内部管理权下放,有利于激发学校成员的主人翁意识以及积极性。当然,教职工与学生只是参与决策,且这种参与具备一定的制度和体系保障,并非全体直接决策。笔者认为,应该设置教职工委员会与学生会,虽然目前的高职院校也设置有教职工工会和学生会这两种机构,但并非是学校的正式行政管理机构,也未必能够真正参与决策,只是为执行其他事项而设立的机构,具体内容,下文会详细说明。

2 研究分院校,管理需统筹

2.1 分院系管理

高职院校有其自身特色,既然高职教育既注重专业性又注重职业性,而且偏重职业性,那么分专业教学就是必然的,不同的专业组成不同的院系来组织教学、开展活动。既然如此,高职内部管理也必然无法脱离这种分院系而治的布局,分院系虽然是为了授课和研究的专业化考虑,却也给学校的行政管理带来了便利,实践中,高职院校内部管理也依据这种分院系模式,这不仅符合管理利益,也更有利于效益的突现。分院系相当于划分管理区域,学校管理决策权也在一定程度上下放,既然如此,就存在着院系与校级权力分布的问题,笔者认为,高职院校管理,需要坚持分院系管理,同时也需要校级机构的集中管理。分院系管理之下,各个专业的院系之间相对独立,这类似于本科教育管理,这是教育走向专业化、精细化的必然趋势,不同专业之间的教育方式、课程、学科特点等均有明显的差异,这种差异在管理上也有明显的体现,且由于学术上必须做这样的划分,管理上应用分院系模式也就不足为奇,依据上文提到,高职院校管理既要行政管理,也需要学术性管理,这种分院系而治就是一种体现。每个院系可以有自己的管理模式,在校级管理允许的范围内拥有最大的自主权,能够决定本院系内部的管理事项,各个院系之间一般而言互不干涉,能够自由安排活动,有相对独立的组织和财务运作,这便是分院系而治的内涵,当然,这种独立性建立在学校统一管理的基础之上,院系管理不能逾越校级管理的效力。

2.2 学校统一管理

虽然需要依靠院系进行管理和执行决策,但是,高职院校的运行绝不能放任各个院系之间独立运行和管理,必须要有校级管理层的统一管理和领导,否则便无法形成真正独属于学校的特色管理,也无法形成一个统一的管理制度。这也就是说,分院系而治的基础是一个统一的学校,它具备唯一的领导层、权威的制度和管理章程,独立的监督机制、自下而上的民主机制和参与机制以及自上而下的执行机制。高职院校作为我国的高等教育机构一种类型,也是典型的事业单位,其管理的主要客体是学生与教职工,其管理创新的目的最主要是提高教育水平、提升教职工素质、培育学生能力以及完善学校制度和体系,因此,管理创新绝不能忽略学生与教职工群体,上文已经论述过学校内部管理需要决策权下放,分院系而治是一种体现,统一管理的机构设置则是另一种体现。学校统一管理是高职院校管理的必然要求,但是这种模式也需要民主体现,除了设置统一的领导机构之外,还需要设立民意反映机制与具体的决策下达机构,这种联系校与院的机构设立便是创新之处,笔者认为,设立教职工委员会与学生会是较好的方式,赋予这两个组织校级机构的权力,可以由各系院推举代表组建,这与现行的教职工工会和学生会功能有所不同,其一,权力更大,级别更高,并非是学生或者教师自发组成,而是作为校级机构而存在,其二,组成方式不同,是各个院系推举代表,体现民意,同时也需要校级领导进行审核,双重保障。

3 总 结

高职院校管理不是一个简单的管理过程,为了使基础层面的改革有意义,必须从战略角度出发,找到真正的关键环节,结合长远的考虑研究,作出适合的决策,才能促进高职院校管理的科学发展,实现有意义的创新,促进高职院校的发展。笔者从决策权着手,讨论了内外关系以及内部管理上的决策权归属问题,总结来说,在法律以及政策范围内,高职院校拥有最大的自主决策权,而在校级领导下,院系拥有相对独立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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