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PP下载

论青少年宪法法治教育的目标和实施构想

2017-03-17梁钟毓

学理论·下 2017年2期
关键词:法治意识

梁钟毓

摘 要:在全面依法治国的大背景下,法治教育是全面依法治国战略部署中的重要组成部分,而青少年法治教育对于孩子从小养成学法、懂法,用法律解决问题的惯性思维,为全面依法治国奠定扎实的基础具有重要意义。宪法教育是法治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宪法意识的培养有利于对法治意识的深刻理解,培养宪法意识必须通过宪法教育的普及来进行。宪法教育应当从小开始,宪法教育不仅仅是简单的宪法条文知识的普及,还应该使青少年从小树立法治意识,理解国家、民主、权利义务、人权保障等宪法内涵。而当前的法治教育忽视了对宪法核心精神的教育,在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建设过程中,宪法意识的培养与法律制度的完善同等重要。

关键词:宪法教育;宪法意识;法治意识

中图分类号:D920.4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002-2589(2017)02-0146-02

青少年是祖国的未来和希望,青少年法治意识观念的强弱是一个国家法治化、民主化、科学化程度的重要标尺。从未成年人保护的角度来看,培养未成年人从小树立良好的法治观念,引导学生健康成长为能够承担社会责任和义务的合格公民,进而成为国家的栋梁之才具有重要意义。中国宪法作为我国的根本大法,也经历了历史发展的充分考验和证明,是符合我国的国情,符合我国的实际,更是符合时代进步和发展要求的良法,宪法的这种根本地位也决定了宪法教育处于大背景下法治教育内容的核心地位,

一、宪法教育的重要性

(一)宪法意识与法治意识的关系

良好的法治观念和法治意识是法治的重要组成部分,观念、意識是法律制度良好运行的精神内核,宪法作为我国的根本大法,规定了国家的根本政治制度、根本任务、公民的基本权利义务等,是我国法律体系中的核心,国家的整体法治状况不仅依赖于公民是否具备一般的法治意识,更需要具备一定的宪法意识,宪法意识是法治意识的特殊组成部分,法治意识与宪法意识是一般与特殊的关系,宪法意识是法治建设的必要条件,也是国家人权保障的重要精神动力。

宪法意识是一种社会意识,是人们基于宪法精神和内容而产生的理解、认同等思维情感,是法治意识的核心和基础,宪法意识的基本内容包括初级感性的宪法心理,即对宪法现象直观、具体的意识,还包括系统、抽象的宪法理论,是在宪法心理的基础上产生的对宪法的理性认识[1]。

(二)宪法教育与法治教育的关系

青少年法律素质的培育事关国家未来法治的普及程度,在国家努力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过程中,推进青少年法治教育工作在新时期、新阶段应做出新布局,根据教育部新制定的《青少年法治教育大纲》,我国当前法治教育的重点应该放在宪法教育和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教育上,而宪法教育应作为青少年法治教育的核心,将宪法教育贯穿始终,培养和增强青少年国家观念和公民意识,将权利义务教育贯穿始终,使青少年牢固树立有权利就有义务、有权力就有责任的观念。国家最新的《中央宣传部、司法部关于在公民中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第七个五年规划(2016-2020)》(下面简称“七五”普法规划)也强调了要突出学习和宣传宪法,坚持把学习宣传宪法摆在首要位置。

美国关于宪法教育的结果是非常明显的,他们有专门为儿童准备的人权法案的儿童适用版,省去了法律一般教材的历史背景介绍和法律名词解释,为儿童提供了通俗易懂的解释,例如,该法案的第一条在儿童试用版里是这样讲述的:“国会不能就你的宗教信仰制定任何法律,或者阻止你信仰自己的宗教,阻止你说你想说的话,或者不准你发表你想发表的东西(例如在报纸和书籍中)。国会也不能阻止你和平地集会,要求政府去改变某个事情”。美国的儿童普法教育它不要求儿童理解宪法文本中的有关国家制度等复杂的概念,而是把相对简单的人权修正案告诉他们,提醒他们注意政府和司法机构不该做什么[2]。

二、宪法教育的目标

(一)了解宪法的发展过程,尊重宪法

翻看中小学法治教育读本,关于对宪法的传授大多是我们都熟知的“宪法是我国的根本大法,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这一口号式的定义。这一条文式的教育不利于孩子在法治教育的初期产生宪法心理,所以应该在宪法常规教育中渗透相关的宪法历史发展过程,使孩子从对宪法的感性认识出发,增强宪法意识。理论上来说,有国家才有法律,逻辑意义上,宪法要早于国家产生,宪法的实质内容是国家统治机构及其权限的划分和公民基本权利的保障,限制国家权力的划分是为了更好地保障公民权利。保障公民权利在宪法中居于核心地位。近代宪法的产生是出于西方国家基于对人性弱点的认识而建构的,出于防止权力为害,保障人类的尊严和价值的考虑而建立的,在介绍我国宪法发展历史的同时,可以和英美等国家的宪法发展历史做比较。当然最基本的是培养对国家的基本制度的认识和了解,对公民基本权利和义务的认识和了解,还应该培养对宪法现象进行独立的思考和评价的能力。

(二)促进法治意识的培养

法治意识是公民在特定的社会历史条件下,通过参与法治实践、接受法治教育等方式,基于对法治的功能、原则、价值等知识的正确认知,而逐步形成的理解、认同、信任、支持并捍卫法治的内心立场、观念和信念[3]。它一般不会自发产生,是需要普法教育等有意识的活动去培养产生的,对于从小培养青少年的法治意识,法治观念需要系统的教育过程。在柏拉图的思想中,认为公民守法意识的培育主要得益于教育训练和示范指引。在他的几部重要著作中,都强调了教育训练对于培养治国者和公民的作用,且不厌其烦地对教育训练的方式、内容、管理、人员等内容进行了安排。柏拉图尤其强调儿童游戏、音乐、舞蹈等在说服和训练公民守法上的重要作用。他认为,儿童游戏关乎整个国家的立法和已制定法律的存废,游戏的法律规范对公民守法精神的培养是至关重要的。而音乐、舞蹈中的团队合作和服从大众的特征,很容易使儿童在长期潜移默化的影响中具备守法精神。柏拉图反复强调要在儿童游戏和教育中,通过长期训练甚至强制转化的方式,使他们适应和习惯法律的指引。

三、宪法教育的路径研究

(一)分析法治意识生成的影响因素

公民法治意识的生成是基于法律必要而正确的认知,并最终体现为良好的守法习惯和对法律的内心信任,而对法律的理性认知和守法习惯的培养都必须经过系统的教育训练。远在古希腊,伟大的思想家柏拉图和亚里士多德就已然洞察到从小的教育训练对公民法治意识生成之重要意义。正如他们所说,公民幼年时候在游戏中对规则的体验以及从小在强制教育中守法习惯的养成,都有助于他们成为守法公民。个体社会化的理论也揭示,公民在社会化过程中,必须接受积极正面的教育引导才能形成正常的人格。所以,国家支持和倡议开展普遍的法治教育对公民从小进行法律知识传授、守法精神培育和守法习惯训练是促进公民法治意识生成之重要手段。学校法治教育则应该在国家立法、政策、资金、人员、场地等保障下由学校专业教师有系统地实施,而且在实施中,应将法律知识讲授与法治实践活动结合起来,使孩子在课堂学习、课外活动等环节上均能体验到规则的指引,使儿童在成长过程中逐渐把法律要求内化为自觉行动。

(二)中小学独立开设宪法教育课程之操作构想

1.针对中小学阶段的青少年设立单独的宪法教育课程,以宪法意识的培养为起点,进而培养公民的法治意识。中小学开设单独的宪法教育课可以为青少年养成法治意识提供启蒙作用,独立开设法治教育课,可以促进青少年法治意识观念的生成,长期以来,青少年犯罪的比例居高不下,青少年法治意识观念比较淡薄,近几年来,校园暴力事件频繁发生,未成年人的犯罪问题成为社会关注的焦点之一,青少年中的未成年人由于其自身年龄、阅历、心智成长的特殊性,成长过程有时会出现以强欺弱的现象,我国没有专门的关于校园暴力的法律,只有刑法和预防未成年犯罪的法律,在我国,青少年犯罪无论是重罪还是轻罪都被纳入未成年人司法保护系统,在针对青少年暴力犯罪立法精神上,保护性立法目前占据主导地位[4]。据近两年媒体曝光的有关校园暴力的事件粗略统计,校园暴力事件多发生在中学、小学高年级、大学则较少,减少此种恶性事件的发生,除了加大处罚力度等措施,对准根源的重要手段就是加强青少年的法治教育,特别是明确权利义务及责任的来源问题方面,着重了解权利义务的相对性。引导青少年如何在必要的、合理限度内正确行使权利。树立权利义务相对的观念,对校园欺凌行为要有必要的认知和防范意识。

我国中小学已经普遍开设了法治教育课程,法治教育读本也是按年级各有编排,但是根据中小学线上在售的法治教育读本来看,法治教育读本的主要内容是各个部门法律知识,一般没有把宪法作为特别主要的法律知识进行讲述,建议将宪法教育和其他部门法律教育分开,有主有次,重点应先进行宪法教育。宪法是保障青少年权利最直接有利的武器,在学校开展宪法教育对青少年权利意识的培养有直接的现实意义。

根据不同年龄阶段,制定相应的教育目标,宪法教育应有系统的教育体系,从宪法意识启蒙到宪法内容普及,再到宪法意识外化成为自觉行为,应该为宪法教育的三个不同阶段的教育目标,这三个阶段对应青少年成长的过程,避免教条化生硬的宣读式讲解,要激发孩子的求知兴趣,多引用相关发生于同龄孩子之间、孩子与父母、孩子与老师之前的一些案例作为教学内容,意识教育要寓于知识讲解之中,引导孩子正确评价案件。

小学阶段着重进行相关权利和义务的讲授,知晓公民基本权利和义务的内涵,倡导关注相关现实问题,懂得自我保护。针对小学生心智特点教育目标,增强教学的有趣性和教学方式的互动性。关注小学阶段未成年人群的权利保护。

中学阶段可以引入条文和相关背景渊源进行深层次的内涵教育。甄选相关典型性案例,进行案例情景体验,增强学生感性认识。在教育中,往往片面强调教育青少年守法和预防犯罪,而忽视对学生进行公正、平等、自由、尊严、人权、民主等法治理念的培养,同时也忽视培养学生在日常生活中实现这种生活方式的技巧。

2.明确宪法主要保障公民基本权利,对基本权利的限制也是完成对基本权利的保障。权利应当受到保护,但权利的行使不能超过必要的限度,因为权利是有相对性的。权利的相对性是表达了对他人的尊重,基本权利要受到内在的限制,如言论自由自始就受到不得侮辱诽谤他人、尊重他人隐私的限制[5]。权利还具有社会性,一个公民可能在特定的事项中为了公共利益而权利受限,但他完全可能在另一事项中因为别了的权利受限而受益。所以每一个人都必须承担一定的社会公共责任。对权利限制观念的教育有利于从小树立尊重他人权利的意识。人的本性和自然发展决定了人是社會中的人。

3.在日常学习生活和游戏中渗透宪法意识,营造学校宪法教育的氛围,通过训练专题教育,对学生做出正确的示范指引。教育是一种选择性、不断反复进行知识传递的过程,宪法教育可以通过具体形式对民众心理产生指引导向作用,慢慢促进宪法心理的形成,通过与孩子日常生活有可能接触得到的真实案例定期展开情境性的讨论学习,引发孩子的思考和评价。人权是宪法的核心内容,人权意识即是宪法的核心意识之一。宪法被称为公民权利的宣言书,但是,宪法不应当仅仅只是一本宣言,仅是宣言的宪法将只会是一纸空文,人权意识的培养必须结合纸面上的权利和实践中的权利而进行。我国传统社会一直缺乏人权意识,且人权保障机制比较薄弱。在人权保障条款写进宪法之后,公民的人权意识被逐渐激发出来。这不仅体现在法律职业者对人权理论及其保障机制的研究空前繁荣,更体现在公民更加积极地起来维护他们自身以及他人的合法权益,在对公民的宪法意识的培养中,要强调人权观念,要紧紧围绕生存、发展、民主、自由、平等、正义、和平等这些基本的主题来展开,改变仅仅以公民义务的教育为主线的法治教育方式。

4.完善相应的教学配套设施。积极发展和完善宪法教育的配套设施是我国宪法教育继续向前发展的坚强动力,当前我国中小学宪法教育的顺利开展需要充足的软件措施和硬件措施。软件措施包括专业的师资力量,如法治教师和法治校长的专业人才主抓法治教育。硬件措施包括从小学到中学甚至大学的递进式、系统化的法治教育体系和保障制度、考核制度,以及法治教育实践基地。

法治思维的养成要从宪法教育入手。《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明确提出:“坚持依法治国首先要坚持依宪治国,坚持依法执政首先要坚持依宪执政。”宪法是法治的核心和基础。因此,中小学法治教育要从宪法教育入手并贯穿于整个法治教育体系。要有效遏制青少年犯罪,促进青少年守法,必须注重预防和教育,通过系统的法治教育、长期的法治熏陶,帮助青少年确立守法光荣、违法可耻的行为准则和尊重规则、自觉守法的行为习惯,促进青少年法治意识之生成。

参考文献:

[1]叶海波.论公民宪法意识的培养[J].湖北社会科学,2008(5).

[2]程映红.美国儿童是如何学习宪法的[N].南方周末,2013-03-22.

[3]夏丹波.公民法治意识之生成[D].北京:中共中央党校,2015.

[4]周送青.中美校园暴力法律规则比较研究[J].中国青年研究,2016(1).

[5]焦洪昌.宪法学[M].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2013:367.

猜你喜欢

法治意识
依法治国视角下的公民法治意识培育研究
立德树人要重视学生法治意识的培育
对优化士官学员法治意识培育的几点思考
微文化时代大学生法治意识的现状调查与分析
爱国不能仅凭激情,也要守法明理
大学生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法治意识培育研究
新媒体环境下如何培养与提高大学生法治意识的调查研究
依法治国大背景下中国大学生法治意识培养途径研究
加强青少年法治教育 从源头上遏制校园暴力
大学生法治意识培育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