思想政治教育客体
2017-03-14赵野田张艳红
赵野田,张艳红
(东北师范大学 马克思主义学部,吉林 长春 130024)
思想政治教育客体
赵野田,张艳红
(东北师范大学 马克思主义学部,吉林 长春 130024)
人们对思想政治教育客体的认识存在误区。人们难以突破“思想政治教育客体是人”的思维定式,其实质是对客体概念缺乏彻底的理解,没有形成科学的认知,其最大的认识障碍和误区是将“受教育者”和“教育对象”等同于“教育客体”。人不是教育客体,但教育客体绝不是“人”以外的物或现象。教育作为“成人”之学,归根到底,就是改变受教育者的某种或某些内在的功能性要素,使其更加符合生活和社会的需要。明确思想政治教育客体,对于提升思想政治教育学的科学性和教育实践活动的有效性,具有重要的意义和价值。
思想政治教育;客体;功能;结构;素质;能力
教育客体是一个思想政治教育学科体系的基础理论问题,它涉及教育理念的形成、教育目标的确定、教育内容的选择等等一系列问题的正确解决。明确思想政治教育客体,具有重要的理论意义和实践价值。
一、思想政治教育客体认知反思
自思想政治教育学科确立以来,围绕思想政治教育客体是什么的问题,一直存在不同观点的论争。尽管人们的观点多种多样,但大体可以概括为两种不同的情况:一是“以人为客体”;二是“以教育环境、教育手段、教育目的、教育内容、教育活动等因素为客体”。实际上,上述关于思想政治教育客体的认识是不准确不科学,甚至是错误的;虽然其观点不完全相同或完全不同,但其问题或错误的性质和根源是相同的,即以错误的教育客体概念为依据,选择和判断“谁(或什么)”是思想政治教育客体,在思想政治教育活动指向的具象中确定教育客体。这也是人们在思想政治教育客体问题上长期陷入误区与困惑的症结所在。
客体是对象性的存在物,是主体实践活动指向的对象,对此人们鲜有异议。长期以来,人们习惯将“对象”的外延理解为“物质”“现象”“事物”或“东西”等具体、直观、表象的客观实在。同时,人们也习惯用“主体是人,客体是自然”这一最经典和最权威的表述来规范和指导对思想政治教育客体的认识。在更多情况下,人们只从外延层面机械地理解这里的客体概念——“客体”是人以外的“自然”,或者是“我”以外的人。进而,要么极其尴尬地坚持思想政治教育客体是“人”的主张,要么不得不到人以外的事物中寻觅思想政治教育客体,要么无奈地认为思想政治教育客体认知不能套用马克思的主客体理论。
人既有社会性一面,也有自然性一面。恩格斯指出:“我们连同我们的肉、血和头脑都是属于自然界,存在于自然界的”[1]519。人也是客观的物质存在,是物质世界的一部分,“人”必然是人自己的认识活动的客体,也必然是某些实践活动的客体。“主体是人,客体是自然”是马克思在《〈政治经济学批判〉导言》中讲到物质生产时说的一句话。但我们不应当由此推论,人的其他实践活动的客体也是“自然”或不是“自然”。另外,对于思想政治教育来说,客体是相对于认识和精神实践活动的主体而言的,与物质生产活动的客体显然是不同的,我们既不能说思想政治教育的客体是自然,也不能简单地说思想政治教育客体是人,更不能武断地说思想政治教育只有主体没有客体。
将“人”即受教育者或教育对象,视为思想政治教育客体,这仍然是目前普遍的做法。思想政治教育是培养人塑造人的活动,受教育者是人,教育的“产品”也是人,人是思想政治教育客体,这似乎是理所当然、顺理成章的事情。实际上,“人是思想政治教育客体”是个似是而非的命题,在理论上其逻辑难以成立,在实践上已表现出诸多弊端。
思想政治教育与其他教育一样,固然是一种以人的发展为主旨的社会实践活动,但不能由此推论思想政治教育客体是人。一方面,在“教育是一种以人的发展为主旨的社会实践活动”这个命题里,“人的发展”的重心在“发展”,强调的是人的“发展”。之所以用“人的”来限定“发展”,在于强调教育要使人发展,而不是使物或动物发展。至于教育要发展人的什么,那正是接下来我们要讨论的问题。另一方面,人的发展只能是自主性的,作为客体的人的发展是不可想象的。在教育活动中,人只能成为主体,而不能充当客体。这绝不是为了“安顿受教育者的能动性”*前不久有学者撰文认为:“思想政治教育研究中的主客体争论,起因于如何安顿受教育者的能动性问题”[2]22-23,按照作者的观点和逻辑,只要将受教育者的能动性安顿在客体的概念中,受教育者是教育客体就理所当然、毫无疑义、无可争议了。。人一旦成为客体,就被剥离了主体的自我创造的能力,人的发展也就无从谈起。把人当作客体的教育,最多只能是对动物的训练。
人们难以突破“思想政治教育客体是人”的思维定式,其实质是对客体概念缺乏彻底的理解,没有形成科学的认知,其最大的认识障碍和误区是将“受教育者”和“教育对象”等同于“教育客体”。
“受教育者”和“教育对象”与“教育客体”是既密切相关又根本不同的概念。“受教育者”和“教育对象”具有相同的意蕴,是相对于“教育者”而言的,而“教育客体”是相对于教育主体而言的。教育是“培养人的活动”,是“使人成为人的活动”。这种表述的确有正确性和科学性的一面,即它在陈述和尊重一种事实——教育活动直接指向的是人,不是动物,更不是无生命的物。人们满足于此,也就局限于此,并由此出发走进“思想政治教育客体”认识的误区和教育实践的窘境。思想政治教育作为“培养人的活动”或“使人成为人的活动”,其根本或关键不在于“受教育者”或“教育对象”是“谁”,而在于“思想政治教育客体”是“什么”,即思想政治教育要发展“受教育者”或“教育对象”的“什么”。笔者认为,“思想政治教育客体”是指教育主体“塑造”“改造”“创造”的对象(此“对象”与受教育者或教育对象不是一回事。受教育者和教育对象为现实的具体的直观的生命整体,思想政治教育客体所指的对象为隐性的抽象的存在,这种存在是发生在受教育者或教育对象身上而进入教育主体实践活动领域并与之发生联系的物质现象或精神现象),一个人可以成为受教育者或教育对象,但绝不能成为思想政治教育客体,成为思想政治教育“塑造”“改造”“创造”的“对象”,这至少因为任何教育乃至全部教育从来没有也永远不会从“物质”到“精神”两方面“塑造”“改造”“创造”出一个人来。人的“出生”是产妇和接生婆的事,人的疾病防治是医疗卫生机构及其医务人员的事,这是普遍性的简单的事实。一个人可以成为两种或多种不同教育(或学校、家庭、社会、自我,或学科、专业、课程)的受教育者或教育对象,我们只能说这些不同的教育的受教育者或教育对象是相同的,但我们绝不能说这些不同的教育的客体是相同的。换句话说,不同的教育可能面对同一受教育者或教育对象(即同一个人),但不同的教育一定面对不同的教育客体(即使其受教育者或教育对象是同一个人)。
人不是思想政治教育客体,但思想政治教育客体绝不是“人”以外的物或现象。那么,思想政治教育客体是什么呢?
二、思想政治教育客体是什么?
前面已经说过,人和人以外的自然都不是思想政治教育客体。此外,教育环境、教育手段、教育目的、教育内容、教育活动等因素,也不是思想政治教育客体,充其量它们只能是次级或较低层次意义上的思想政治教育活动的客体。思想政治教育活动根本的、第一位的、终极的目的和价值在于人的发展。无论我们多么重视受教育者的主体性和主体地位,怎样强调人不能充当思想政治教育客体,也没有理由认为思想政治教育存在的目的和价值在人以外的什么事物,也难以设想,一个人从小到大接受教育,是为了发展和完善诸如教育环境、教育手段、教育目的、教育内容、教育活动等自身以外的事物。实践证明,在“人”以外寻找和确定思想政治教育客体,其结果不是陷入谬误,就是徒劳,充其量是收获一系列荒唐。
似无奈,我们不能不将视线转回到“人”自身。但是,我们必须反思和改正过去的错误——只从直观的角度和形式去理解“人”。笔者认为,在认识论的意义上,与教育主体构成教育活动两极的是教育客体,而不是“受教育者”或“教育对象”(生物肉体本身)。而在本体论的意义上,思想政治教育客体的“本体”和“实体”是受教育者的“内在的功能性要素”,而不是受教育者的生物肉体。事实上,古今中外的教育,包括学校教育、社会教育、家庭教育以及学校教育的学科、专业和课程的教育,无不表现为受教育者在教育者(教师)的指导与帮助下,通过自主性学习,生成和发展生活所需要的某种或某些“自身的功能性要素”。从人的活动目的、结果和活动对象变化的角度看,人的社会化、人的培养、人的全面发展等等,也无不表现为作为活动对象的人的某种或某些“内在的功能性要素”的变化、发展和完善。这应该是一个简单的普遍性的事实。因此,笔者认为:思想政治教育就是改善受教育者相应的“内在的功能性要素”的活动和过程;受教育者相应的“内在的功能性要素”就是思想政治教育客体。
受教育者的“内在的功能性要素”首先是一种客观存在,具有先于教育主体的客观实在性,它并不取决于教育主体的活动是否指向它。在教育活动之外,人的“内在的功能性要素”虽然不具有客体属性,但它的客观实在性一丝一毫也没有减少。正是在这个意义上,我们说,教育实践活动只能创造“对象世界”,而不能创造物质世界,即教育实践活动只能使人的某种或某些“内在的功能性要素”成为认识和改造的对象,而不能创造和取消它的客观实在性。作为教育客体规定性的更为关键的内容是与教育主体之间的相关性,即对象性。对象性,是教育客体的本质属性。受教育者的某种或某些“内在的功能性要素”不仅以其客观实在性为教育者的对象性活动提供了前提和基础,更以其与教育者的相关性实现和确证着教育者的本质力量和能动活动。教育者现实的本质力量对受教育者的有效掌握达到什么范围和程度,受教育者就在这个有效的范围内和程度上成为对教育者有意义的现实客体;反之,受教育者在何种范围内和程度上成为对教育者有意义的现实客体,就相应地表明和确证教育者的本质力量对受教育者的有效掌握达到了什么范围和程度。
人是自然和社会、精神和肉体、存在和活动的有机整体。如上述,教育不应也不可能将人的所有性质和方面纳入自己对象性的活动之中。从认识论的意义上讲,思想政治教育的历史实际就是人类认识、改造和完善自己思想、道德和政治等方面“内在的功能性要素”的活动和过程。当然,人并不是一开始就有了明确的人的“内在的功能性要素”以及教育客体概念,也不可能一开始就将自己思想、道德和政治等方面“内在的功能性要素”视为思想政治教育客体。甚至,时至今日,对人的思想、道德和政治等方面“内在的功能性要素”的概念仍然没有一个令多数人满意的简括的表述,人们仍然为确定思想政治教育客体而头痛。但人们舍此而他求,甚至“无”中生“有”地“创造”思想政治教育客体,无益于解决思想政治教育的科学性和有效性问题。当然,自在的客体绝不可能自荐于人,人的某种或某些“内在的功能性要素”也绝非因其客观存在而自然成为思想政治教育活动的客体。回顾思想政治教育的历史,不难发现,不同时代、不同国度、不同阶级、不同形式的思想政治教育,无不围绕和针对“培养人”“培养什么样的人”以及“怎样培养人”这个主旨而展开,其实质无不围绕和针对受教育者思想、道德和政治等方面“内在的功能性要素”而进行。实际上,思想政治教育理论和实践问题无不与人的思想、道德和政治等方面“内在的功能性要素”及其教育培养相关,思想政治教育学的科学性和教育实践的有效性就表现在对人的思想、道德和政治等方面“内在的功能性要素”的认识和态度上。现实生活中,思想政治教育理论和实践中存在的许多问题都直接或间接地与人们对人的思想、道德和政治等方面“内在的功能性要素”没有形成全面的科学的认识,更没有将其视为思想政治教育客体,缺少真正科学的思想政治教育学理论指导教育实践有关。简言之,人们对人的思想、道德和政治等方面“内在的功能性要素”和思想政治教育客体及其相互关系的认识,还缺少应有的清醒和自觉。这也许就是思想政治教育学的科学性和有效性受到质疑和诘难的根源所在。
综上,可以认为,思想政治教育客体,不仅是教育主体认识和实践活动的对象,更是教育主体对象性活动的产物;在现实性上,受教育者思想、道德和政治方面“内在的功能性要素”,就是思想政治教育客体。
三、思想政治教育客体的存在形态
受教育者思想、道德和政治方面“内在的功能性要素”即思想政治教育客体。然而,在现实生活中,思想政治教育客体是以怎样的样态存在和表现的呢?
人是一个具有复杂结构的系统,是一个包含着为完成各种对象性活动任务、用不同方式掌握世界所必需的功能性要素构成的整体。我们可以将人生活所必需的“内在的功能性要素”与现实生活中人们普遍使用的“素质”概念联系起来,统一起来;或者说,人生活所必需的“内在的功能性要素”就是人们常说的“人的素质”。人作为功能性的整体可以逻辑地分解为生理、心理和社会文化三个基本方面。事实上,人的生理的、心理的和社会文化的功能性要素就是人作为活动主体的素质及其功能的内在的根据和构成要素。进而,可以认为,人的素质就是人生活所必需的内在的功能性要素及其结构。相应地,人的素质包括三大类:人的生理性功能要素及其结构构成人的生理性素质;人的心理性功能要素及其结构构成人的心理性素质;人的社会文化性功能要素及其结构构成人的社会文化性素质。我国教育学者班华就曾指出,将人的素质分为生理性素质、心理性素质和社会文化性素质,既符合分类原则也符合人的存在事实和发展规律,是比较合适的。它有很突出的两个优点:“①分类依据统一,即参照素质发展水平进行分类,素质分类与素质发展一致。②这种分类涵盖了各类具体素质,即每一类具体素质可以一个不漏地归属于上述三类中的某一类;分出的各类素质不会交叉重复,不会出现模棱两可的情况。”[3]11
对人的“内在的功能性要素”即人的素质的认识,是更为复杂和困难的事情。基于目前的认识水平和研究成果,我们认为:生理性素质亦可称为身体素质,其基本结构及其构成要素包括:体格;生理机能;体能;适应能力。心理性素质是人比较稳定的心理特征、属性、品质,其基本结构及其构成要素包括:智力因素,由观察力、记忆力、想象力、思维力和注意力等因素组成;非智力因素,由动机、兴趣、情感、意志和性格等因素组成[4]34。社会文化性素质是社会历史文化通过社会遗传、人的社会化在个体身上的积淀和内化,是人智力性活动和非智力性活动的成果和结果,其基本结构及其构成要素包括知识体系和价值观念体系两方面。如此界定社会文化性素质的基本结构及其构成要素的理由和根据有三:其一,知识和价值观念两种成分与生理性素质和心理性素质的构成成分不存在交叉和重合现象;其二,知识和价值观念两个成分性概念之间是横向的并列关系,而不是交叉关系或包含关系;其三,知识和价值观念涵盖了人的智力性活动和非智力性活动的全部成果,亦是各层次社会文化性素质的基本构成成分。人的社会文化性素质又可划分为思想政治(或思想道德)素质、科学文化素质、劳动技能素质、审美素质等。
将思想政治教育客体——受教育者思想、道德和政治方面内在的功能性要素的存在形态或表现样态表述为“思想政治素质”及其构成要素,这只是从事物的内在性和教育成果的“内化”过程这一个角度着眼的。从事物的外在性和教育成果的“外化”过程的角度,又可以将思想政治教育客体——受教育者思想、道德和政治方面内在的功能性要素的存在形态或表现样态表述为相应的“能力”。
一般地,人的能力总是人的生理、心理和社会文化条件综合作用的结果。而人的生理、心理和社会文化条件或要素恰恰构成了人的素质(整体)。人的素质及其构成就是人的能力的内在规定性。能力不是一种观念的、抽象的、人本身固有的东西。人的素质只是人的能力的内在基础,无论这个基础多么强大和成熟,它都不是现实的能力。在活动中,主体人为了克服某种困难以实现某种目的,“动员”“组织”自身相应的功能性要素即有关“素质”,以活动能量、活动强度、活动方式等形式作用于客体。人的素质及其构成要素经过主体的“动员”和“组织”,在活动中发生转化。经过这一转化,人的素质表现为一种现实的、具体的、可感的力量,即能力。活动是人的素质转化为能力的基本的关键的环节,离开活动,人的素质只是内在的功能,充其量只能叫作潜在的能力。也正是在这个意义上,我们才有充分的理由和根据说,“素质”是“能力”的内在基础,“能力”则是“素质”的外在表现,或者说“素质是潜在的能力”,“能力是表现出来的素质”。人的素质有先天禀赋的成分,但主要是后天环境作用、社会教化和个体努力的结果。在人的素质形成、发展、变化以及转化和表现为能力的活动中,社会条件和个体的努力具有举足轻重的意义和作用。
思想政治能力即主体在实际生活中认识和处理思想政治领域中问题的能力。如果将思想政治素质划分为思想素质、政治素质和道德素质,其能力也相应表现为思想能力、政治能力和道德能力,进一步还可以分为提出问题能力、分析问题能力、解决问题能力等。然而,不论我们做怎样划分或表述,从思想政治领域的基本矛盾、核心和本质问题的意义上说,思想政治能力,实际是有关价值的判断、选择、评价和实现的能力。思想政治能力固然也有一个操作技巧和熟练程度的问题,但更重要的或称之为本质特征的是它的立场性和方向性,也就是“为什么人”的问题。因此说,决定思想政治能力性质的因素,是相应素质的构成要素——价值观念的合理与否,而不是知识的多少。进一步说,思想政治能力的培养主要在于价值观念的培育。思想政治能力的培养无视价值观念的培育,无异于缘木求鱼,充其量只能做一些漂亮的表面文章[5]240。
[1] 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20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71.
[2] 刘建军.思想政治教育主客体难题的哲学求解[J].教学与研究,2016(2).
[3] 班华.素质结构·教育结构·素质教育[J].教育研究,1998(5).
[4] 赵野田,等.浅析素质教育的前提性理论问题及出路[J].思想教育研究,2013(7).
[5] 赵野田,等.思想道德素质解构[J].东北师大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14(5).
[责任编辑:哲 文]
A Research on the Object of Ideological and Political Education
ZHAO Ye-tian,ZHANG Yan-hong
(Faculty of Marxism,Northeast Normal University,Changchun 130024,China)
There is a misunderstanding about the object of ideological and political education. It is difficult to break through the mindset that the object of ideological and political education is man,its essence is the lack of a thorough understanding of the concept of the object and the failure to form a scientific cognition. The biggest obstacle of understanding and misunderstanding is to regard “education receivers” as “the object of education”. Man is not the object of education,but the object of education is not a thing or phenomenon that is beyond “man”. As a knowledge of cultivating human,education itself indicates the changes of some inherent functional elements of Education Receivers,in order that they can adapt to the needs of life and society better. To define the object of ideological and political education has great significance and value to improve the scientificalness of the ideological and political education and the effectiveness of its practice.
Ideological and Political Education;the Object;Function;Structure;Quality;Ability
10.16164/j.cnki.22-1062/c.2017.01.024
2016-05-22
教育部2012年度人文社会科学青年基金研究项目(12YJC710085);东北师范大学2015年度教师教学发展基金项目。
赵野田(1954-),男,吉林永吉人,东北师范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部教授,博士生导师;张艳红(1973-),女,吉林伊通人,东北师范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部副教授,博士生导师。
G41
A
1001-6201(2017)01-0156-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