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字数字本义考释及用法区别
2017-03-13高卓
高卓
(辽宁师范大学文学院,辽宁大连116081)
【语言学研究】
汉字数字本义考释及用法区别
高卓
(辽宁师范大学文学院,辽宁大连116081)
随着计算机的发明和数字技术在生活中的广泛运用,人类日益进入一个数字化的时代。因此,人们开始重视对数字的研究。在收集相关语源材料基础上,运用文献研究、多学科综合研究等方法,对汉语数字大小写的发展做一历时性的梳理和用法区别上的归纳。同时进一步推动对数字词语的研究。
汉字数字;大小写;用法区别
一、汉字小写数字本义探源
一、《说文》:“一,惟初太始,道立于一,造分天地,化为万物。”[1]徐颧笺:“造字之初,先有数而后有文。”一二三亖,都用画刻方式表示数字,可以作为指事的符号,也可以理解做象事。古文字数字一到四作为原始符号进行计数,分别用一到四个横画来表示。这一说法是可信的[2]。不论是“结绳计数”还是“屈指计数”或是用小竹棍帮助计数,“一”“二”“三”“亖”的形状都和甲骨文中这四个数字的形状相似,可见它们有象形的成分,但是我们同样不能排除,这四个符号是原始人为了帮助计数而在地上画的符号,所以他们也有指事的成分。
四甲骨文写成“亖”。《说文》:“四,阴数也。象四分之形。凡四之属皆从四。亖,籀文四。”[1]对于“四”的字形比较有代表性的看法有两种:一种认为“四”为“哂”的本字。因为从字形分析,金文四象口上有鼻孔之形,表示喘息之义,古文承袭金文并加以简化,只留下鼻孔。由于借用为数目四,且出现频率高过喘息之义,所以只好给表喘息之义的四字加上一个义符“口”,以示区别。另一种则认为“四”为“泅”的本字。马叙伦《说文解字六书疏正》认为“四”即“泗”的本字,是以象形的手法表示鼻涕的意思[3]。
五,本义应该为交错,之后被借用来表数目之意。五本由积画成数的方式,用五个短横表示数字“五”。后来用相互交错的字形形状代替,并在交错之形其上其下各加一横,更加凸显其错综交叉之义,还可以避免与“乂”混同。《说文》:“五,五行也。从二,阴阳在天地间交午也。X,古文五省。”[1]林义光《文源》解释道:原本五的含义为交午,后来被假借表示数字。二象平行的两个横,而X象相交之形,用二横相交于乂[4]。芳圃《殷周文字释丛》:“X象交错形,二谓在物之间也。当以交错为本义。”[5]所以“五”原本就不是用来指示数目,被借用后,其交织的意义则由“午”来表示。
六,本义应该是指草庐,后来借用来表示数目。商代甲骨文的字形像搭起来的棚。后演变的字形突出了棚舍的棚壁形,就好像是在田野之中临时寄居的处所。它的构造简单,即古文表示的“庐(廬)”。《说文》:“庐,寄也。秋冬去,春夏居。”[1]《诗·小雅·信南山》:“中田有庐,疆场有瓜。”庐、六古音相近,所以产生了借用。受阴阳论影响,《说文》:“六,《易》之数,阴变于六,正于八。”[1]在《周易》中,将阴爻这个卦称为六。
七,原本应该是切断之意,后来借用来表示数目。甲骨文写为“十”,在一横中加一竖划(也有的认为是在一跟棍棒丨上加一长横“一”。)表示将某物切断之义。《说文》:“七,阳之正也。从一,微阴从中斜出也。”[1]丁山《数名古谊》:“七古通作‘十’者,刌物为二,自中切断之象也……考其初形,七即切字。”[6]“七”后来借为数目的,而切断之义则加义符“刀”写作“切”,是“切”的本字。
八,本义是分开、分割,后来借用来表示数目。甲骨文以二画相背,分向张开,象一个东西被分成两半的样子。《说文》“八,别也,象分别相背之形。”[1]段玉裁注:“今江浙俗语以物与人谓之八,与人则分别矣。”[7]当作“分”讲。高鸿缙《中国字例》:“八后世借用来表示数目八九之八,乃如刀为意符作分。”[8]林义光《文源》中认为八属于微韵,而分属于文韵,两字音近,可以通过双声对转。实际上本为一个字。[4]后来“八”字形作为同音假借字被借去表数字,其本义由“分”字取代,是“扒”“捌”“分”“掰”等字的初文。
九,是借用来表示数目。象形字,象人手臂弯曲之形,本字为“肘”。《说文》:“九,阳之变也。象其屈曲究尽之形。”[1]丁山《数名古谊》:“九,本肘字,象臂节形。”人的臂肘可以伸直和弯曲,所以就有了纠曲的意义。早在甲骨文时“九”已经被假借用为数词。还有一种说法,认为“九”象在兽类的尾巴处加“丿”,指出屁股的这一部位。是“尻”的本字[9]。也有人认为其字形象一种类似龙的动物。而“龙”在甲骨文中形体只比“尻”多了触角。古人有云:“有角曰龙,无角曰虬”。九描绘的就是虹龙:一种尚未成神还未升天的龙。
十,本就是一个契刻符号。最初只是一竖笔,金文竖笔中部加肥,后变为一圆点。《说文》:“十,数之具也。一为东西,丨为南北,则四方中央备矣。”[1]对“十”的解释和古代文化息息相关。将测时间的柱子和太阳相对应,渐渐由一横变为一点,非常形象。
由上可知,人们常用的汉字小写数字虽然字形简单,笔画较少,但在造字之初并非全部都是专门用来记数,只有小写数字一到三和数字“十”为原始记数符号,而数字四到九都有其不同的原始本义,被借用来表示数目的。
二、汉字大写数字本义探源
汉字用数字有小写与大写之别:小写为一、二、三、四、五、六、七、八、九、十、百、千、万,相对应大写为壹、贰、叁、肆、伍、陆、柒、捌、玖、拾、佰、仟、萬。宋王观国《学林》卷九“奉万”下云:“古之字画少者易于讹改故以字画多而同音者代之。如一二三四五六七八九十则以壹贰叁肆伍陸柒捌玖拾代之;百千则以伯仟代之;尺则以赤代之;疋则以匹代之;是以万以萬代之也。”[14]由于数字小写书写简单,易于涂改,于是有人从浩翰的中国字中找出相同数目同音的别字,作为数字的大写。它们的本来意义是:
壹,本义为专一。篆文从壶,吉声。壶浑然一体,盛物不外泄,故用以表示专一。《说文·壹部》:“壹,专一也,从壹,吉声。”[1]《左传·庄公三十二年》:“神,德明正直而壹者也,依人而行。”孔颖达疏:“壹者,言其一心不二意也。”《楚辞·九章·橘颂》:“深固难徙,更壹志兮。”屈原见橘根深坚固,取其专一己志之意。后来用作数字“一”的大写。清朱骏声《说文通训定声·履部》“壹,古文本皆作一。”[10]清翟灏《通俗编·数目》:中提到:官府的文书多采用笔画多的数字进行书写,壹贰叁肆这些本义都不是表示数字的,借用来以保证文书不容易被篡改。
贰,本义为相比并,相匹配。金文字形从鼎,从弍,是二个鼎相互匹配的意思,弍也兼表声。由于古文字中鼎与贝相近,于是篆文将鼎讹化为贝。例如:“且鲁赋八百乘,君之贰也。”《说文》:“贰,副益也。从贝,弍声。弍,古文二。”[1]为引申义。段玉裁注:“当云副也;益也。形声包会意。”[7]朱骏声通训定声“贰从贝从弍会意,弍亦声。”[10]《管子·弟子职》:“周还而贰。”尹知章注:“贰,谓再益。”贰还引申指副的、居于次要地位之意。《国语·鲁语下》:“大夫有贰车,备承事也。”韦昭注:“贰,副也。”
叁,是参的分化字,《五音集韵》:“参,俗作叁。”参金文上从三星,下为人,彡表示星光闪耀[11]。在篆文注重整齐化的影响下,金文从三星便讹化为从星,通过隶变后楷书写作曑,俗作參。本指商星。參,《说文》:“曑,商星也。”[1]芳圃《殷周文字释丛》:“曑象曑宿三星在人头上,光芒下射之形。”[5]《诗·召南·小星》:“嘒彼小星,维參与昴。”因为它表示明亮的三颗星,遂借以表示三,并改写作叄。如今简化为叁,代表三的大写。《左传·隐公元年》:“先王之制,大都不过参国之一。”杜预注:“三分国城之一。”
肆,本义为伸展或扩展。《左传·昭公三十二年》:“伯父若肆大惠,复二文之业,弛周室之忧。”杜预注:“肆,展放也。”也有人认为肆本义为杀生陈祭。甲骨文字形以又(手)持一兽(已宰之豕),是用宰牲加以整治之意。隶变后俗作肆。《说文·长部》:“長隶,极陈也。”[1]《玉篇·长部》:“肆,陈也,列也。”《广雅·释诂一》:“肆,杀也。”
伍,原为古代最小的军事编制单位,有“五人为伍”之说。《说文》:“伍,相参伍也。从人,从五。”[1]段玉裁注:“参,三也。伍,五也。《周礼》曰:凡言参伍者,皆谓错综以求之。”[7]《正字通·人部》:“伍,军法五人为伍。”《周礼·夏官·诸子》:“合其卒伍。”郑玄注:“军法百人为卒,无人为伍。”
陆,本义为高平地。《说文》:“陸,高平地。从阜从坴,坴亦声。”[1]段玉裁注:《尔雅·释地》:“高平曰陸”[7]。《左传·定公元年》:“田於大陸。”杜预注引作:“广平曰陸。”陆即指出水面而地势平坦的土地。
柒,同“漆”,本义为漆树。《集韵·质韵》:“漆,或作柒。”《字汇·木部》:“柒,与桼(漆)同。”漆,《说文》:“水出右扶风杜陵岐山,东入渭,一曰入洛。”[1]同用作柒,《墨子·贵义》:“昔者周公旦,朝读书百篇,夕见漆十士。”孙诒让间诂引毕沅注:“漆,‘七’字假音,今俗作‘柒’。”宋陆游《老学庵笔记》卷七:“柒字,晋、唐人书或作‘漆’。”是因为两者音相同的缘故。其后柒专门用做七的大写,它的本义则由漆表示。
捌,本义为无齿耙,后作朳。《说文新附》:“捌,《方言》云‘无齿靶’。从手,别声。”后作“杷”。钱绛《方言笺疏》卷五引郭璞注:“有齿曰杷朳,无齿曰朳”。《急就篇》:“捃获秉把插捌杷。”颜师古注说道:没有齿的是“捌”,有齿的是“杷”,都是用来聚集禾谷的。《广韵·黠部》:“捌,同‘朳’。”元王祯《农书》卷十四:“朳,无齿把也。所以平土壤,聚谷实。”
玖,本义指比玉稍次的玄色美玉。《说文》:“玖,石之次玉黑色者。从玉,久声。”[1]《诗·王风·丘中有麻》“彼留之子,遗我佩玖。”毛传:“玖,石次玉者。”《木瓜》:“投我以木李,报之以琼玖。”
拾,本义为捡取,把地上的东西拿起来。《说文》:“拾,掇也。从手,合声。”[1]《左传·哀公三年》:“无备而官办者,犹拾渖也”表拾取之意。《世说新语·德行》:“饭粒脱落盘席间,辄拾以噉之。”
可以看出十个大写数字本来就有它所代表的具体含义。关于大写数字的起源时间,《岱岳观造像记》为武则天时期所建立的石碑,上面刻写着大写数字。因此,明末清初的学家顾炎武考证认为将数字写作“壹、贰、叁”之类是武后所改及自制字。据文献考证,这些大写数字泛起于高昌郡时代的一些文书中,“玖”字发现的时间最晚,在唐代时期一些文书中可以见到[12]。十个数字并没有在同时期泛起,而是有先后顺序,这说明这种数字的使用过程是一个逐步适应并替代的趋势。
三、汉字数字大小写用法区别
人们为了保证数字传递事物的严密性,确保不被私改,汉语中数字借用普通的汉字在最后形成了多笔字的大写形式,与普通数字一起使用,分别应用于不同环境。但是汉语数字大小写的用法存在着一定的区别。
到了现代社会,人们在使用阿拉伯数字的同时,各类涉及经济的文本,并关系到支付结算的准确和安全的时候,应该标明大写数字。例如当银行、单位和个人填写各种票据和结算凭证、签订合同协议、支付票证、同行流动或固定的支票、记录账目或数字合计时等。书写大写数字时要做到标准化、规范化、不遗误潦草、防止错漏和涂改。《汉字大写数字书写规范》第五十二条具体规定:“汉字大写数字金额如零、壹、贰、叁、肆、五、陆、柒、捌、玖、拾、佰、仟、万、亿等,一律用正楷或者行书体书写,不得用0、一、二、三、四、五、六、七、八、九、十等简化字代替,不得任意自造简化字。”
而小写汉字数字用途主要有:(一)我国社会中,人们通常使用的定型的词组、成语、短语、惯用语、缩略语,或者一些带有修辞色彩词语中的数字,必须使用汉字小写。如:三番五次、九牛二虎之力等。(二)星期、季度的表达及月份、日子使用汉字数字小写。如:星期三,十二月等。(三)中国古代的编年历史纪年、农历、阴历等的表达用数字小写。如:丙寅年九月初九,腊月二十八等。(四)涉及专有词语、规范化简称、正式的通用语需使用汉字数字小写。如:十一届三中全会、五八学社等。(五)相邻数字并列在一起表达概述或带有“几”的约数,应使用小写汉字数字。如七八个、十几人等。(六)特殊时间、特殊节日、特殊表达意义的词组。如十一国庆节、五卅运动等。(七)古籍、参考文献中的数字。2011年的《出版物上数字用法的规定》新标准不再强调倾向于使用阿拉伯数字①GBT15835-1995,出版物上数字用法的规定。。
可以看出汉字小写数字相较于大写数字,承载着除了记数之外,更多的文化内涵以及文学的修饰色彩,它的用途也更为广泛,涉及生活的各个方面。而汉字大写数字最大优点就是涉及经济支付时候的准确和安全严谨性。但由于其笔画较多,书写复杂、难于记忆,在普通场合使用较少。
通过从汉字大写数字的起源入手,把汉字大小写放入中华民族文化之中,介绍了汉字数字大小写的本义及源头,发现数字所承载的更多的文化内涵。最后通过介绍二者的用法区别,对数字的文化意义有了更深层次的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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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王芳)
Numerals in Chinese:Origination and Usage Difference
GAO Zhuo
(School of Literature,Liaoning Normal University,Dalian 116081,China)
The origin,original meaning and usage of the capitalized and lowercased numerals in Chinese are studied.
numeral in Chinese;capital and lower-case form;usage difference
H12
A
1672-8572(2017)03-0114-04
10.14168/j.issn.1672-8572.2017.03.18
2017-03-20
高卓(1994—),女,山西长治人,硕士研究生,研究方向:汉语言文字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