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届六中全会与党的纪律建设探索及现实启示
2017-03-12祝猛昌
祝猛昌
(北京理工大学 北京 100081)
六届六中全会与党的纪律建设探索及现实启示
祝猛昌
(北京理工大学 北京 100081)
1938年召开的中共六届六中全会,在正确分析党的建设面临的形势的基础上,对加强党的纪律建设作了深入的研究和重要的探索。这次会议对当时加强党的纪律建设起到了积极的作用,对目前加强党的纪律建设同样具有重要的参考和借鉴意义。
六届六中全会 中国共产党 纪律建设
1938年9月29日至11月6日召开的中共六届六中全会在党的历史上具有极其重要的意义。这次全会正确地分析了抗日战争的形势,规定了党在相持阶段的任务,为实现党对抗日战争的领导进行了全面的战略规划。同时,为了保证党对抗日战争的领导,全会对加强党的纪律建设作了深入的研究和重要的探索,这对目前加强党的纪律建设具有重要的参考和借鉴意义。
一、六届六中全会与加强党的纪律建设的必要性
从1937年7月7日抗日战争爆发到1938年六届六中全会的召开,期间经历了一年多的时间。在这一年多的时间里,中国的抗日战争形势、中国革命面临的形势和党组织自身状况发生了重大的变化。面对复杂的革命形势和艰巨的革命任务,加强党的纪律建设以保持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显得极其必要。
1.中国共产党组织的迅速发展对党的纪律建设提出了挑战。1937年,七七卢沟桥事变爆发,日本帝国主义拉开了全面侵华战争的序幕。抗日战争的爆发对中国共产党扩大自身的组织提出了迫切的要求。1938年3月15日,中共中央通过了《关于大量发展党员的决议》,其中指出为了肩负起扩大和巩固全民族抗日统一战线以彻底战胜日本帝国主义的伟大而神圣任务,“强大的党的组织是必要的”,“大量的十倍的发展党员”[1]466,成为中国共产党面临的迫切与严重的任务。为了扩大党的组织,《决议》特别强调要打破发展党员中存在的关门主义倾向、打破统一战线中忽视党的发展的倾向,要大胆地向积极的雇农、工人、城市与乡村中革命的知识分子、青年学生等打开大门。对于发展党员、扩大党组织的必要性,在六届六中全会《论新阶段》的报告中,毛泽东也指出:要克服困难并战胜敌人,中国共产党必须扩大自身组织,要向真诚革命,同时信仰党的主义,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并愿服从党的纪律和积极努力工作的广大农民、工人、青年积极分子开门,“使党变为伟大的带群众性的党”[1]645。发展党员、扩大党组织是抗日战争时期党的组织建设的重要工作。
在《关于大量发展党员的决议》的指导下,中国共产党党员人数由1937年抗战爆发后的4万多人发展到1938年底的50多万人,中国共产党的组织和影响力得到了大大的增强。但是,在大量发展党员和扩大党的组织过程中,有阴谋家、汉奸、投机分子等带着不良目的的不良分子趁机加入中国共产党,因此,“扩大共产党的同时防止奸细混入”是发展党组织的重要工作。“大胆发展而又不让一个坏分子侵入”[1]645,这就对加强党的纪律建设提出了必然的要求。
2.党的纪律建设存在的不足也迫切要求加强党的纪律建设。中国共产党是在半殖民地半封建的中国领导新民主主义革命,特殊、落后的国情和各种非无产阶级思想的存在必然会给党的纪律建设带来挑战。1937年9月7日,在《反对自由主义》一文中,毛泽东指出了“自由主义”在党内的十一种表现形式。对于自由主义对实现党的历史任务的危害,他认为革命的集体组织中存在的自由主义是十分有害的,认为自由主义是腐蚀剂,会“使团结涣散,关系松懈,工作消极,意见分歧”,会“使革命队伍失掉严密的组织和纪律”[2]360,造成党的政策不能贯彻到底,导致党的组织和党所领导的群众发生隔离。抗日战争爆发后,清除党内的非无产阶级思想是加强党的建设中的重要工作,但要完全彻底地消灭这些非无产阶级思想是十分困难的,这就必然给党的纪律建设带来挑战。正如毛泽东在《论新阶段》报告中所指出的:中国共产党的马克思主义的修养,“现在较前大有进步,但还说不到普遍与深入”[1]657。党内非无产阶级思想的存对党的纪律建设必然会产生消极影响,“不懂得党的纪律”是党的纪律建设面临的重要问题。正如张闻天在《关于抗日民族统一战线与党的组织问题》的报告中所指出的,“克服客观上、主观上的困难,以求得统一战线的组织工作与党的组织工作的新的进步与发展”[1]666,成为这一时期党的组织工作的根本任务。“培养(党员干部、党的各级组织——作者注)遵守纪律的习惯”、“反对党内压制民主,压制自我批评的倾向”和反对“极端民主化,破坏纪律及无原则的派别斗争”[1]721,对加强党的纪律建设提出了迫切的要求。
3.张国焘叛变革命是六届六中全会强调党的纪律建设的重要原因。张国焘是中国共产党的创始人之一,对中国革命的发展作出过贡献。长征途中,红一、红四方面军会师时,张国焘凭借红四方面军兵强马壮,想争夺中央领导权,分裂红军,结果公然另立中央。分裂活动失败后,1937年3月31日,中共中央政治局作出了《关于张国焘同志错误的决议》,其中指出了张国焘在中国革命中所犯的一系列错误,但是张国焘对党的批评心怀不满,屡屡拒绝挽救。1938年4月2日,张国焘以祭中部黄帝陵为名,不经中央允许,自行跑到西安,拒不听从党中央的劝导,脱离革命队伍。张国焘脱离革命队伍事件发生后,4月18日,中共中央作出了《关于开除张国焘党籍的决定》,4月19日通过了《关于开除张国焘党籍的党内报告大纲》,其中介绍了张国焘脱党的经过、张国焘脱党的历史根源、现实原因以及中国共产党对张国焘脱党的态度等问题。张国焘是中国共产党的创始人之一,也是党的高级干部,党的创始人走向了党的对立面,这件事情的发生在当时产生了巨大的负面影响,加强党的纪律建设显得极其必要。
二、六届六中全会对加强党的纪律建设的重要探索
中国革命面临的极其复杂的形势、党所肩负的重大历史任务和党的建设的现状对加强党的纪律建设提出了迫切要求,建立在对这些问题认识的基础上,加强党的纪律建设成为六届六中全会上党的领导人达成的重要共识。毛泽东指出,纪律是执行路线、方针、政策的保证,没有纪律,“党就无法率领群众与军队进行胜利的斗争”。毛泽东认为必须坚持严格的党的纪律,只有如此才能团结全党并克服新的困难,最终争取新的胜利[1]651。在《关于抗日民族统一战线与党的组织问题》的报告中,张闻天也强调了战争环境下要求巩固铁的纪律的必要性、培养遵守纪律的习惯、党的纪律的内容等重要问题,向全党明确了加强党的纪律建设的重要问题[1]720-721。六届六中全会通过的《政治决议案》也明确指出,用严格的纪律“使党及其各级领导机关达到在政治上和组织上团结得如像一个人一样的程度”[1]758。这些都表明加强党的纪律建设是六届六中全会的重大议题。为了加强纪律建设,六届六中全会作出了重要而深入的探索。
1.通过了《关于中央委员会工作规则与纪律的决定》等决定,为党的纪律建设提供组织规范。为了加强党的纪律建设并且给党的组织纪律建设提供相应的规范,11月6日,中共六届六中全会通过了《关于中央委员会工作规则与纪律的决定》,其中:(1)对中央委员会的地位、议事方法、中央委员会成员组织纪律等问题作了相应规定;(2)对中央政治局的地位、职责、权限、政治局委员的组织纪律等问题作了相应的规定;(3)对中央书记处的地位、书记处会议的召开、权限等作了相应的规定;(4)对各中央局、中央分局的成立、职责、相关组织纪律等作了相应的规定[1]760-765。同日,六届六中全会还通过了《关于各级党部工作规则与纪律的决定》,其中规定:凡是已经取得合法地位的各地党部,并且能够召集党员大会、党的代表会的,依照党章应该召集各级党员大会及代表会,并在各级党员大会或代表会上选举各该级党的领导机关——党的委员会。除此之外,《决定》对各级党的委员会的候选人名单、选举的方法、各级党员大会或代表会选出的委员会与上级党委的关系、各级党委在重要工作人员任命等相关问题上的权限、各级党委会运行的组织纪律等相关问题作了较明确的规定[1]766-769。同日,六届六中全会还通过了《关于各级党委暂行组织机构的决定》,其中对党的各级组织机构的设置等问题作了详细的说明[1]770-773。这些《决定》的通过和实施健全了党的民主集中制原则,对党的团结统一提供了坚实的保证,也为进一步加强和推进党的纪律建设提供了重要的组织规范,具有重要的意义。
2.注重以纪律教育为抓手,推动党的纪律建设。在《论新阶段》报告中,在分析张国焘叛逃革命时,毛泽东指出了党的纪律建设中几个不容忽视的基本原则:个人服从组织;少数服从多数;下级服从上级;全党服从中央。毛泽东认为这些原则是党的民主集中制的具体实施,如果这些原则遭到破坏,那么就是破坏了党的民主集中制,就会给党的团结和统一以及党的革命斗争带来极大的损害。因此,毛泽东认为党的各级领导机关应当根据上述那些基本原则,“给全党尤其是新党员以必要的纪律教育”[1]651-652。他进一步指出,有些破坏纪律的人确实是因为他们不懂得什么是党的纪律,而有些人则是明知故犯,例如张国焘,这类人利用许多党员对党的纪律的无知以售其奸。因此,“必须对党员进行有关党的纪律的教育”[1]652-653,通过教育既使一般的党员能遵守纪律,又使一般党员能够监督党的领袖人物一起遵守纪律,避免再发生类似张国焘事件。加强纪律教育成为这一时期党的纪律建设的重要抓手。
为了把党的纪律教育落到实处,在《论新阶段》报告中,毛泽东提出了加强学习的问题。在《关于抗日民族统一战线与党的组织问题》的报告中,张闻天专门用一节对此问题作了相应的规划,用马克思主义的革命精神与革命方法去教育共产党员与革命青年成为了这一时期党的宣传教育工作的重要内容。理论联系实际、从党员干部文化程度等出发开展教育成为了中国共产党党校教育的教育方针。新党员训练班、中级党校、高级党校等机构的设置以及理论干部的培养与理论人才的搜集等等是中国共产党以教育带动党的纪律建设的重要探索[1]708—711。
3.健全党的纪律监察机构是加强党的纪律建设的重要探索。党的纪律检查、监督机构对党的纪律建设具有长期性、根本性和全局性的影响,是严肃党的纪律的根本保证。1927年中共五大,为了把党的纪律建设落到实处,中国共产党成立党的历史上第一个经过选举产生的党的监察委员会。中央监察委员会由主席1名、委员6名、候补委员3名组成。王荷波是第一届中央监察委员会的主席。监察委员会的设立,在中国共产党的历史上具有标志性的意义,使中国共产党在加强自身纪律建设方面有了坚实可靠的体制、机制保障。此后,由于革命形势的变化,党的纪律监察机构建设遭到了较大的挫折。1933年9月17日,中共中央发布了《关于成立中央党务委员会及中央苏区省县监察委员会的决议》,针对党内存在的违反党章、破坏纪律、不遵守党的决议及贪污腐化等情弊,《决议》指出在中央监察委员会未成立以前,设立中央党务委员会,各省县相应地成立监察委员会。党务委员会及省县监察委员会的职责是:“维护无产阶级政党铁的纪律,正确的执行党的纪律,保证党内思想和行动的一致,监视党章和党决议的实行,检查违反党的总路线的各种不正确的倾向与官僚主义及腐化现象等,并与之作无情的斗争。”[3]29对于党务委员会的领导体制,其中规定:中央党务委员会关于组织和党员个人处分决议须报告中央批准执行,省县监察委员会关于组织和党员个人处分决议之权属于同级委员会。中央党务委员会及省县监察委员会在其职权内进行工作时,得指挥下级监察委员会,党务委员会,或党员执行一定的职务[3]29-30。此后,又由于革命形势遭遇到挫折,党的纪律监察机构的设置和建设又遭遇到了挫折。
六届六中全会上,为了加强党的纪律建设,纪律监察机构的设置和建设成为了重要内容。在全会通过的《关于各级党委暂行组织机构的决定》中,对于纪律监察机构的设置有如下规定:由各中央局决定,在区党委之下,得设监察委员会,监察委员会的职权如下:(1)监督各种党的机关,党的干部及党员的工(作)与对于党的章程决议之正确执行;(2)审查党的各种机关之账目;(3)管理审查并决定对于违反党章党纪之党员的处分,或取消其处分;(4)审查并决定所有要求恢复党籍或重新入党者之党籍;(5)监察党员破坏革命道德的行为。其中还规定:监察委员会的决定,一般须经过当地党委会之批准。上级监察委员会有权改变或取消下级监察委员会之决定。[3]34—35上述《决定》的制定和颁布是抗战时期中国共产党探索自身组织纪律建设作出的重要努力和探索,对规范党的组织机关的运行、严肃党的组织纪律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三、六届六中全会加强党的纪律建设的现实启示
六届六中全会是党的历史上极其重要的一次会议,是中国共产党独立自主地根据中国国情领导中国革命并走向成熟的重要会议,在党的历史上具有重要的地位。这次会议对加强党的纪律建设作了深入的探索,对严肃党的纪律,充分发挥党的组织力、战斗力和凝聚力具有重要的作用,也为目前加强党的纪律建设提供了重要的参考和借鉴。
1.思想上必须高度重视党的纪律建设。党的纪律是党的各级组织和全体党员必须遵守的行为规范、规则,对保证党的团结统一具有重要作用,更是党的组织力、战斗力和凝聚力的重要来源,对实现党所肩负的历史使命、历史任务具有重要的作用。马克思在指导无产阶级运动时曾指出:“我们现在必须绝对保持党的纪律,否则将一事无成。”[4]413这反映了纪律建设的重要意义。在六届六中全会上,不论是毛泽东,还是张闻天等党的重要领导人,对加强党的纪律建设都极其重视,把纪律建设放到了事关中国革命成败与否的关键地位。《关于中央委员会工作规则与纪律的决定》、《关于各级党部工作规则与纪律的决定》、《关于各级党委暂行组织机构的决定》等决定的通过是思想上把党的纪律建设放在党的建设中的重要位置的生动体现,也是六届六中全会给目前党的纪律建设的重要启示。
2.加强党的纪律建设必须高度重视领导干部的带头示范作用。从六届六中全会特别重视党的纪律建设的原因来看,张国焘叛逃革命是重要的、直接的原因之一。由于张国焘是中国共产党的创始人之一,是中国共产党的高级干部,所以张国焘脱离革命队伍的事件的发生在当时产生了极大的负面影响,因此,在党的纪律建设过程中特别强调领导干部在遵守党的纪律建设中的带头作用是六届六中全会特别强调的重要问题。在张闻天看来,“遵守纪律的精神”[1]707应该是挑选和培养干部的标准之一。各级党校、培训的设置等是中国共产党注重领导干部在纪律建设中作用的重要表现。对于必须高度重视领导干部在纪律建设中的带头示范作用,六届六中全会通过的《政治决议案》指出,“六中全会提醒全党同志注意:共产党的团结统一,首先是中央及各级领导机关,尤其是八路军、新四军中党的领导干部,和各中央局及省委的团结和统一”,这是保证抗日民族统一战线向前扩大和巩固的最基本的前提,同时也是争取中华民族抗战伟大胜利和实现建国大业的最重要条件[5]70—71。加强党的纪律建设必须高度重视领导干部的带头示范作用。
3.纪检监察机构是党的纪律建设的重要保障。在六届六中全会对党的纪律建设的探索中,发挥纪律监察机构的作用是中国共产党的重要探索。这次对党的各级组织监察委员会的设置、产生、职权、监察干部应具备的条件等作了相应的说明,反映了中国共产党对纪律监察机构在党的纪律建设中的重要作用具有深刻的认识。从目前党的纪律建设的情况来看,发挥纪律检查机构的重要作用是党的纪律建设的重要内容,必须不断健全和完善党的纪律检查体制,为发挥纪律检查机构在党的纪律建设中的重要作用奠定坚实的基础。
4.开展纪律教育是党的纪律建设的基础性工作。党的纪律是铁的纪律,但是积极、主动地维护党的纪律是党的纪律的根本要求。在《论新阶段》的报告中,毛泽东指出,党的纪律是具有强制性特征的,但同时又必须是“建立在党员与干部的自觉性上面”[1]652,而不是片面的命令主义。要使党员干部积极、主动、自觉地遵守党的纪律,加强学习、教育是必要的基础性工作。对此,加强学习,加强对马克思、恩格斯、列宁、斯大林的理论的学习是毛泽东在《论新阶段》报告中的重要号召。张闻天《关于抗日民族统一战线的与党的组织问题》的报告对于党的干部教育工作的规划同样是以纪律教育带动党的纪律建设的重要表现,对目前加强党的纪律教育仍具有重要的参考价值。
[1]中共中央文件选集(第11册)[M].北京:中共中央党校出版社,1991.
[2]毛泽东选集(第2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91.
[3]中国共产党党风廉政建设文献选编(第8卷)[M].北京:中国方正出版社,2001.
[4]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29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72.
[5]中国共产党党风廉政建设文献选编(第3卷)[M].北京:中国方正出版社,2001.
2015年度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专项任务项目(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新时期党的纪律建设历史及经验研究(15JD710084)”。北京理工大学基础研究基金“改革开放以来党的纪律建设历史及经验研究(20142242006)”。
祝猛昌,北京理工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硕士生导师,法学博士,研究方向:马克思主义中国化与中国革命和建设、执政党建设。
10.16565/j.cnki.1006-7744.2017.10.33
D231
A
2016-12-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