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霍桑《红字》中的象征主义手法
2017-03-12严娟
严 娟
(铜仁学院 国际学院,贵州 铜仁 554300)
纳撒尼尔·霍桑(Nathaniel Hawthorne,1804-1864),美国19世纪浪漫主义文学流派最重要的代表作家之一。他是美国文学史上第一位短篇小说家,也是美国文学史上第一位把心理分析运用于文学创作的作家。1804年7月4日霍桑出生于美国马萨诸塞州的萨勒姆镇的一个没落贵族世家,其先祖笃信清教,他是祖先移民北美后的第五代传人。家族对清教的虔诚使霍桑从小耳濡目染,因而对清教的原罪思想的思索与拷问根植于他的文学创作中,如《重讲一遍的故事》、《古屋青苔》、《红字》、《有七个尖角阁的房子》、《福谷传奇》和《玉石雕像》等。其中最具代表性的是他的长篇小说《红字》。小说于1850年问世,使霍桑一举成名,并为他赢得了“本世纪最伟大的作家”的称号[1]。
小说《红字》讲述了一个发生在美国新英格兰移民时期的故事。女主人翁海丝特(Hester),是一位年轻、善良、美丽、聪慧、能干的女人,独自生活在波士顿。她的丈夫齐灵沃斯(Chillingworth),是一个知识渊博但是长相丑陋、身有残疾的苍老学者,远在阿姆斯特丹。噩耗传来,她的丈夫死于海难。令人震惊的是,这个失去了丈夫的女人居然有了身孕,并生下一个名叫珠儿(Pearl)的孩子,并拒绝说出“奸夫”的名字。就在这时,她死去的丈夫齐灵沃斯奇迹般地回到了波士顿。他惊愕地发现自己的妻子正被人游街示众,胸前佩戴着代表着通奸(Adultery)一词的首写字母的红字“A”。倍感屈辱的丈夫决定自己查出真相,找出“奸夫”。当他觉察到当地受人尊敬的牧师亚瑟·丁梅斯戴尔(Arthur Dimmesdale)有着重大嫌疑时,就以医生的身份,假以治病的借口,接近牧师,悄悄地窥探他,并不断对其施于精神上的折磨。没有在第一时间站出来坦诚自己“罪行”的牧师丁梅斯戴尔,内心无时不刻在承受着道德良知的拷问,心中的罪孽感使他饱受良心的折磨。齐灵沃斯的精神摧残和自己内心的痛苦煎熬最终耗尽了他的生命。临终前,他在爱人海丝特和女儿珠儿的陪伴下,走上示众台,向全镇的人坦陈他就是“奸夫”。失去了复仇对象的齐灵沃斯,伴随着丁梅斯戴尔的死去,也丧失了生存下去的意义。不久之后,他郁郁寡欢而死。临终前,他把自己名下的财产全部赠与珠儿。这笔馈赠,使海丝特能够陪同珠儿去往欧洲,让孩子在那里接受良好的教育并最终嫁给了一户好人家。女主人翁海丝特回到了波士顿,独自一人居住在离镇上很远的一个海滨小茅屋里,直至死去。她的墓碑是一块简朴的石板,上面刻有一道铭文“ON A FIELD,SABLE,THE LETTER A,GULES”(在一片黑的底色上,字母A,为红色)[2]。
一、象征主义
《红字》是美国文学史上第一部象征主义小说。“象征主义”一词源于希腊语symbolon,意思为“一剖为二、各执一半的木制信物”,最后慢慢演变为以一种具体事物去代替另一种抽象事物,即“象征”。象征主义于19世纪中叶初始于法国的文化艺术运动,并于20世纪初期流传到欧美。诗人让·莫雷亚斯在其1886年所发表的《象征主义宣言》中第一次提出这个名称。在文学领域,象征主义手法是指“the writing technique of using symbols.A symbol is something that conveys two kinds of meaning; it is simply itself,and it stands for something other than itself.In other words,a symbol is both literal and figurative ”[3]。也就是说,从文学创作的角度而言,象征手法具备字面和比喻、修辞两种功能,分别传达两种含义:一个是字面的意义,一个是比喻的意义。如同“鲜花”一词:它的字面含义是指散发着芬芳的一种美丽的花卉;而从它的修辞和比喻功能出发,它可以指代“少女”。美国文学史上的另一个著名的作家、诺贝尔文学奖的获得者海明威也是一位运用象征主义手法的大师。在他的小说《永别了武器》(A Farewell to Arms)中,“Arms”有着两层含义:第一个是指“爱人的怀抱”,引申为“爱”;第二个是“武器”、引申为“战场”。小说的标题《永别了武器》隐射了主人翁亨利最初逃离战场(永别了武器),希望在爱人的怀抱中寻求到幸福与慰藉的梦想,最终也会因为爱人的死亡(永别了爱人)而成为泡影。象征主义手法借助于某一具体事物的外在特征,用来表达某种更为丰富的内涵。象征主义手法的优点在于它可以使抽象的事物具体化、形象化,也以可使复杂的概念浅显化、单一化。它所创造的艺术意境能够拓展读者的想象空间,使人产生联想,从而丰富了作品的表现效果。西方主流学术界认为象征主义的诞生是古典文学和现代文学的分水岭。
二、象征主义手法在小说《红字》中的运用
(一)鲜花的寓意
作为美国文学史中象征主义手法运用的大师,霍桑的作品中大量地使用了象征主义的手法。小说《红字》开篇对监狱的环境这样描述:Before this ugly edifice,and between it and the wheel-track of the street,was a grass-plot,much overgrown with burdock,pig-weed,apple-pern,and such unsightly vegetation,which evidently found something congenial in the soil that had so early borne the black flower of civilized society,a prison[2].此处,黑色代表着罪恶、阴暗、肮脏、丑陋;而黑色的花朵则象征着产生于文明社会的监狱。在这样一个阴暗的环境中,与之形成鲜明对比的是a wild rose-hush,covered,in this month of June,with its delicate gems,which might be imagined to offer their fragrance and fragile beauty to prisoner as he went in,and the condemned criminal as he came forth to his doom,in token that the deep heart of Nature could pity and be kind to him[2].那是一丛生机盎然的野玫瑰,枝头上缀满了娇小的蓓蕾。它们是芬芳和妩媚的,是大自然对于那些来此受刑的人所给予的怜悯和善意[4]。如果说黑色花朵象征着黑暗与罪恶,那么美丽的野蔷薇象征着在清教的黑暗统治下,坚强的女主人翁海丝特Hester。她就如这些美丽的花朵一般,即使身处黑暗,却依然倔强地生长,并散发出迷人的芬芳。
(二)红字“A”的寓意
字母“A”在小说中具有非同凡响的作用,它一直贯穿小说的始终,被赋予不同的象征寓意。女主人翁海丝特在小说中首次出场时,胸前佩戴着一个红色的“A”字。“A”是英文Adultery(通奸)一词的首写字母,也或是禁果一词Apple的首写字母[5]。它让人联想起Adam’s Fall(亚当的堕落),也即是“原罪”。根据《圣经》的记载,Adam(亚当)和Eve(夏娃)是人类的祖先,由于偷吃了伊甸园中的禁果,被上帝从天庭贬下凡间。因为祖先所犯的罪,作为其后代的人类生来就是有罪的,也即是“原罪”。海丝特在被判有罪之后,她带着女儿珠儿Pearl离群索居,以给别人做针线活为生。她是一个能干的女人,能做一手漂亮的刺绣活儿。即使是那些镇上有身份、有地位的人为了能够把自己和家里装饰漂亮,也常常不得不悄悄地求助于她。她满怀真心地去帮助身边那些需要帮助的人,即使对方曾经谩骂和羞辱过她。她的善行和真挚改变了人们最初对她的印象,使她们原谅和宽恕了她,她成为人们心中令人敬重的(Adorable)人、慈爱的(Affection)能干的(Able)人。故事最后,当女儿珠儿已经长大成人,海丝特又回到了她们曾经居住的小屋。由于她是经历过大苦大悲的人,镇上的人特别是女人更愿意来求助于她,向她诉说自己的悲哀和困扰;她则耐心地替她们排忧解难;宽慰她们受伤的心灵;给予她们人生的指引。她成为一个“妙不可言的媒介,用一个成功地实现了幸福的生命的最真实的范例,来显示神圣的爱会使我们变得何等幸福!”[4]当她死去之后,她的墓碑上点缀着一个闪闪发光的“A”字。此时“A”的寓意转化为Angel(天使)。由此,女主人翁海丝特这一人物形象完成了从通奸犯(Adultery)到能干的人(Able)、慈爱的人(Affection)、受人敬重的人(Adorable)再到天使(Angel)的演变。除了以上大家公认的对于红字“A”的诠释以外,也有人提出了不同的观点和见解。有的人认为,红字“A”指的是海丝特心目中的爱人Arthur Dimmesdale或者是他们的爱情(Amour);也有的人认为字母“A”代表她理想的信念——“美国”(America)[5]。还有人认为,由于海丝特犯下原罪,在清教徒的眼中她是一个异端(Alienation),被人所唾弃,不得不离群索居(Alone)。更有甚者认为,“A”代表Advance(发展、前行),象征着主人翁人格的不断完善,并预示着摧残人性的清教终将被摒弃,社会终将前行。霍桑不愧为一个象征主义手法的大师。他在小说中并没有直接说明字母“A”具体所代表的含义,而是给读者留下可以肆意去理解和想象的空间。毫无疑问,《红字》是他为世界文学宝库所奉献的一件艺术瑰宝(Art)。
(三)人名Hester,Chillingworth,Dimmesdale和Pearl的寓意
霍桑赋予了《红字》中四个人物的名字:海丝特Hester、丁梅斯戴尔Arthur Dimmesdale、齐灵沃斯Chillingworth和珠儿Pearl不同的寓意。Hester是古希腊神话中的灶神,受万民的尊敬与爱戴。霍桑赋予女主人翁此名,暗示着她将通过自己的善良和努力最终获得大家的宽恕和爱戴。也有文学评论家认为霍桑笔下的海丝特象征着美国梦的永恒的破灭。吴笛认同“在从神性走向人性、从天真走向经验的过程中‘美国之梦’的破灭的成分当然是显而易见的” ,但是,她同时也反驳说“…她(海丝特)象征着美国梦的永恒的寻找。因为透过表层的美国梦破灭的悲剧,我们可以看到,她背负着沉重的十字架,在寻求解脱和自我实现的道路上自强不息,在新世界的荒漠上始终做着新生活的“美国之梦”[5]。齐灵沃斯Chillingworth这个名字中的chilling一词的含义是令人心寒、恐惧的意思。这些词义其实也就是齐灵沃斯这个人物形象的真实写照。他阴险、冷漠,当他怀疑丁梅斯戴尔就是那个可恨的“奸夫”时,他并没有像寻常人那样一击打垮对方,而是伪装成替他治病的医生,悄悄地潜入他的身边,窥视、打探他的秘密,并用阴冷的伎俩从精神上、心理上慢慢地折磨他,直至把对方彻底毁掉。这是一个令人一想起来就不寒而栗的人。牧师Dimmesdale的名字中的dim一词是“暗淡的、悲观的、怀疑”之意。它既象征着牧师悲观、阴郁的性格特点,同时也预示着他暗淡、忧郁的一生。Pearl是珍珠之意。珍珠是纯洁无瑕的,犹如海丝特和和丁梅斯戴尔之间珍贵、纯洁、美好的爱情。她是父母爱情的结晶,是他们的掌上明珠。在自然界中,珍珠是砂砾掉进牡蛎的体内所孕育出来的物质。有病的母体却孕育出了纯洁无瑕的珍珠。她的存在是一个“纯粹的象征,罪孽的活生生的成分,‘红字’的人体形式的体现”[6]。如果说海丝特和丁梅斯戴尔犯了原罪,那么他们的女儿珠儿就是一颗“罪恶之珠”[5]。“她(珠儿)具有清教徒教义所极力否定的一切自然的品质”[7]。“就连她性格中的‘野性’,也反映了海丝特与丁梅斯戴尔之间爱情的自然状态。而海丝特对珠儿的态度则表明了她对所犯‘罪孽’的认识和喜爱”[5]。珠儿这一人物形象蕴藏着多层的含义,无怪乎著名评论家布鲁姆认为,珠儿是《红字》的四个主要角色中最令人震惊、最具备象征意义的人物[8]。
(四)示众台的寓意
示众台(scaffold)在小说《红字》中一共只出现了三次,分别在故事的开始、中间和结束。纵观小说的全过程,文中的四个主要人物大部分情况下彼此都是单独会面,而示众台的三次出现也正是四个主要人物同时登场之时。示众台出现的第一个场景是在小说的第三章“认出”。在这个场景中,齐灵沃斯九死一生、历尽千辛回到波士顿,却发现自己的妻子海丝特抱着和别人所生的孩子珠儿站在示众台上接受审判。而审判者正是她的秘密情人、年轻的牧师丁梅斯戴尔。示众台出现的第二个场景是在小说的第十二章“牧师的不眠之夜”。不堪于长达七年的痛苦和煎熬,丁梅斯戴尔在强烈的悔恨心理的驱动下,在一个人们都已经熟睡的深夜里,悄悄地来到了当年海丝特当众受辱的地方进行忏悔。恰逢海丝特和珠儿在结束了对一个临终病人的守护之后,路过那里。一家人相逢在示众台上。而这一切被暗中窥视他的齐灵沃斯尽收眼底。示众台出现的第三个场景是在小说的第二十三章“红字的显露”。在这个场景中,备受教民钦慕的丁梅斯戴尔结束了他那令人心情澎湃的布道之后,不顾齐灵沃斯的万般阻扰,在爱人和女儿的搀扶下,走向示众台,一把扯掉了胸前的牧师饰带,露出其烙在胸前的“A”字,然后倒在爱人的怀抱中死去。示众台是北美殖民主义时期用来讯问、审讯犯人的地方,是牧师宣扬宗教道德的地方。它是“整个刑法机器的一部分”,“是提高公民道德水平的有效手段”。然而霍桑在小说中批判它“就像法国恐怖主义者使用的绞刑架一样”,是“更违背人的普遍天性、更可怕的暴行”[9]。
美国评论家尼娜认为这三个场景体现了丁梅斯戴尔的心理发展的三个阶段,是他的“情人”身份和“牧师”身份的三次较量。在第一个场景中,丁梅斯戴尔看到自己的爱人海丝特被当众羞辱,尽管内心备受煎熬,但他还是把他的爱与痛苦秘密隐藏,仍然以牧师的身份对海丝特进行讯问和审判。在这个场景中牧师的“神性”战胜了“人性”。第二个场景是牧师和海丝特以及珠儿在示众台上的第二次相逢。在黑夜的掩护下,牧师被扼制的情感迸发出来:“就在他握住孩子手的一刻,一股不是来源于自身、而是来源于他人的新生命的激流,如奔腾湍急的洪水注入他的心,并迅即涌入他全身的血管,好像母亲和孩子正在将自己的生命的热力输入他那半麻痹的躯体。他们三个组成了一条通电的铁链”[4]。在这个场景中,牧师的“人性”战胜了“神性”。然而这次“人性”的展现是在夜幕的掩盖下进行的。牧师真正成功展示其“人性”的一面出现在第三个场景中。在这个场景中,丁梅斯戴尔在经过七年的内心挣扎以后,终于抛开“牧师”的身份,与爱人和女儿勇敢地站在示众台上,向人们显露出他胸前的“A”字,完成了从“神性”到“人性”的升华。丁梅斯戴尔的心理发展过程,也象征着以清教教义为代表的道德标准应该被摒弃,让位于人的自身[5]。
霍桑深信人之初、性本恶。他认为文明社会的万恶之源都来自于人的内心世界;而人的善性,则如同开放在人类荒漠野地里“那丛生机盎然的野玫瑰”[4]。在他的笔下,触犯了清规戒律的罪人不再是罪人;字母“A”也不再是耻辱的象征,它已经完成从最初的含义通奸罪“Adultery”到Able(能干的)Adorable(令人尊敬的)以及Angel(天使)的升华,成为一个道德准则的标志。这个贯穿于全文始终的耀眼发光的“A”字,它是一团熊熊燃烧的火焰,点亮着这个阴暗、冷漠的大地[5],也是人类荒原中生长的一朵红红的玫瑰,美丽而芬芳。
[1]胡荫桐.美国文学新编[M].北京:外语教学与研究出版社,2014.
[2]Nathaniel Hawthorne.The Scarlet Letter[M].北京:外语教学与研究出版社,1992.
[3]李翠亭,李正栓.美国文学学习指南[M].北京:清华大学出版社,1998.
[4]周晓贤.红字[M].邓延远,译注.杭州:浙江文艺出版社,1994.
[5]吴笛.阴暗土地上的辉煌的罪恶——评霍桑的《红字》[M].杭州:浙江文艺出版社,1994.
[6]福格勒.霍桑的小说[M].诺曼:俄克拉荷马大学出版社.1952.
[7]尼娜·贝姆.论霍桑的《红字》[M].波士顿:特温出版社,1986.
[8]布鲁姆.霍桑论集[C].伦敦:切尔西出版社,1987.
[9]李淑惠.《红字》浪漫主义主题的历史见证[D].济南:山东大学,20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