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征地批后实施信息系统”运行存在的问题和对策
2017-03-11辽宁省建设用地事务局王晓峰
文辽宁省建设用地事务局 王晓峰
“征地批后实施信息系统”运行存在的问题和对策
文辽宁省建设用地事务局 王晓峰
为及时掌握征地批后实际情况,切实加强和改进征地管理,确保被征地农民利益,国土资源部下发了《国土资源部关于进一步做好征地管理工作的通知》,明确要求各地要落实征地批后实施反馈制度。为落实建立征地批后实施反馈制度,按照部《关于进一步做好征地管理工作的通知》规定要求,部研究开发了“征地批后实施信息系统”,2012年起在全国启动运行。
系统基本情况
征地批后实施信息系统通过互联网登陆,由县(市、区)以项目为单位在线填报2011年1月1日后国务院和地方政府所有批准用地实施征地的信息。系统中数据自动生成,来源于部“建设用地审批系统”或“省级政府批准建设用地备案系统”。每一季度开始,系统会自动生成本季度应填报的建设用地项目信息,并根据用地审批情况实时添加新的项目信息。填报主要内容为批准用地中完成多少征地面积和已到位征地补偿费金额,以及征地“两公告”时间、安置方式及安置人数等情况。
当前“征地批后实施信息系统”运行存在的问题
1.系统内部数据问题
“征地批后实施信息系统”中“批文管理”的数据与“统计查询”的数据不一致,例如:2011年1月日至2017年9月7日,“批文管理”中批准用地总个数为11808,而在“统计查询”中批准用地总个数为12238。另外,系统生成的批文信息与实际批文信息不一致(批文中批准的是集体土地和国有土地之和,而系统中将国有土地扣除,要求填写集体土地面积,实际工作中国有农用地也给予补偿)给填报工作带来麻烦。
2.填报操作问题
首先,系统网速较慢,并且进入填报页面后进行填报时会出现填报还未完成就已经自动退出系统,原来填报的数据未保存,需要重新登陆页面重新填报。其次,填报的数据不能够导出,致使县级部门在向省、市上报相同数据时还需再次进行填表工作。
3.与其他系统的整合问题
征地批后实施信息系统未和土地利用动态监测监管系统、批准建设用地备案系统等相关系统相关联,致使工作起来不方便。
4.人员问题
省、市、县三级虽然都有专人负责征地批后实施信息系统,但是各地大多数都是1人负责,在负责人员调离工作岗位或者因事请假时其他人因不掌握情况、不了解系统而不能将工作进行及时、有效衔接,很多市县出现了负责人员调离工作岗位后新的负责人员不知道系统登录密码而重新向省级部门索要密码的情况。
对策和建议
1.应加大调研和培训力度,充分了解征地批后实施信息系统在各省的运行情况、存在的问题和各省的建议,对相关人员进行业务指导和培训,使各地能充分利用征地批后实施信息系统做好建设用地监管核查工作。
2.实现“征地批后实施信息系统”的升级或更新改造,针对各省提出的问题,改善系统中有待完善的地方,将系统中前后数据保持一致,增加系统的导出和汇总功能。
3.和其他系统相融合,开发“建设用地全程动态监管平台”。通过开发和完善监管平台,使征地实施信息、供地、开发利用等信息关联,将进出监管平台的各种信息及时记录,通过将卫星影像、在建项目、土地利用现状等多源信息进行整合,实行征地审批、供地审批到项目竣工验收的全过程监管。
4.对负责征地批后实施信息系统的科(处、股)室的相关人员进行业务培训,增加负责征地批后实施信息系统填报的人员数量,保障征地批后实施信息系统填报工作的顺利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