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土地整治从业机构信用建设的思考
2017-03-11辽宁省土地整理中心马红敏
文辽宁省土地整理中心 刘 刊 马红敏
加强土地整治从业机构信用建设的思考
文辽宁省土地整理中心 刘 刊 马红敏
土地整治事业自上世纪九十年代兴起,发展到“十二五”时期已进入到土地综合整治的全新阶段。土地整治的重点由传统的土地开发整理复垦转变为以高标准农田建设为主要内容,土地复垦、土地开发为补充的土地综合整治;土地整治的目标由单纯的以增加耕地为主,逐渐发展到保障粮食安全、促进城乡统筹发展、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等多目标并重;土地整治的责任主体由国土资源管理部门上升为各级人民政府,初步建立了政府主导、涉农部门协作、公众参与的土地整治新格局。土地整治工作内涵的拓展和发展进程带动了土地整治行业从业机构的发展和壮大,土地整治从业机构是土地整治行为具体实施者,关系着土地整治项目质量和长期效益,在土地整治行业的发展进程中发挥着重要的作用。
土地整治行业从业机构发展现状
1.从业机构成长发展情况
结合辽宁省土地整治行业发展和经济社会发展情况,土地整治从业机构发展进程可以简单划分为四个阶段,一是九十年代末到二十世纪初,起步发展阶段,土地整治项目少且以开发为主、规模小,从业机构数量少、人员少,相关政策、行业技术不成熟;二是“十一五”期间,土地整治工作第一个繁荣时期,国家和省级资金投入大、项目规模大,类型以整理、复垦为主,开发相对减少,任务量突增,带来从业机构数量、人员增多,且专业性人才发展迅速,相关政策、行业标准基本成熟;三是“十二五”期间,土地整治的全新时期,项目建设规模和资金投入均相当于过去数年总和,开展了高标准农田建设、农村土地整理、增减挂钩复垦的土地综合整治三个平台建设,任务量骤增,相关政策要求较规范,带来各环节从业机构和从业人员数量不断增加;四是转型阶段,随着辽宁省经济增速下滑,土地整治投入压缩、项目数量减少,土地整治从业机构规模开始缩减,人员也逐渐减少,很多从业机构仅保留部分骨干人员,或者转向其他行业拓展业务。
2.土地整治从业机构规模
随着土地整治内涵的拓展和土地整治工作重要性的加强,土地整治从业机构也随之发展壮大,从上世纪九十年代末全省从业机构十几家,发展到现在几百家企业从事土地整治各个环节的工作,主要涉及勘查测绘、规划和设计、招投标代理、工程监理、施工及整治资金审核等。据不完全统计,目前我省从事土地规划业务编制的机构约100家,土地开发整理规划设计编制的机构约154家,土地复垦方案编制的机构约161家,土地登记代理的机构约68家,土地整治工程招投标代理机构约105家,土地整治工程监理约92家,而施工机构和财务审计机构因无行业规范要求,参与的机构数量无法准确统计,参与土地整治的中介机构队伍数量庞大,加强行业信用建设势在必行。
土地整治从业机构信用管理存在的问题
为了土地整治行业健康有序发展,土地整治管理部门出台了一些土地整治政策文件、规章制度和标准规范,对规范土地整治行业的发展起到积极作用,但缺少对土地整治从业机构的约束和管理,造成土地整治从业机构服务质量降低,影响土地整治项目质量等问题。
1.土地整治从业机构行业信用管理制度不健全
据了解,福建、河南、湖北、湖南、广西等省建立了土地整治行业从业机构信用管理机制,开展了信用评价或考核工作,全国多数省份尚未建立土地整治从业机构信用管理制度,土地整治行业从业机构信用管理体系还未形成,对从业机构失信行为缺乏惩处依据,无法做到奖优罚劣。2012年,辽宁省开展了土地整治行业从业机构信用调查与评价工作,对土地整治从业机构信用管理进行了探索和研究,积累了一定经验,为下一步省级土地整治从业机构行业信用管理制度研究制定奠定了基础。
2.从业机构分布广,涉及业务多,监管难度大
辽宁省土地整治项目遍布全域,项目规模和数量较多,从业机构亦随之分布较广,且省内市县基本没有行业门槛限制,从业机构参与土地整治工作各个环节,涉及业务较多,国土资源主管部门监管难度加大,加之缺乏行业管理的奖惩制度和考核监管平台,使得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在行业信用管理政策制定上缺少依据,操作上没有有效的抓手,对于从业机构失信行为很难采取有效的惩处措施。
3.从业机构参差不齐,难以统一考核标准
辽宁省内土地整治从业机构规模大小不一,有上千人的大企业,也有几人的小公司;从业人员较多,业务技术能力和素质也存在参差不齐的问题;从业机构服务能力有好有差。从业机构情况复杂、千差万别不利于土地整治行业信用考核标准的制定,考核标准制定的高,规模小、起步晚的企业难以通过考核,长此以往将造成大企业垄断行为;考核标准制定的低,势必损害一些大型的管理规范的企业,增加其行业竞争成本。
4.从业机构队伍建设有待加强
省内部分从业机构存在内部管理制度、企业文化建设缺失、自律不强、投机行为明显等问题。从实践看,从业机构队伍建设与土地整治项目建设质量息息相关,特别是项目规划设计、监理、施工等关键环节,规划设计方案合理,监理人员认真履职,施工企业严把施工质量,项目质量才能有保障,群众才能真正受益;相反服务能力差、缺少技术规范、施工偷工减料,势必会造成项目建设质量差,群众不认可,影响项目后期效益和投资收益,造成资金的浪费。
加强土地整治企业信用管理的对策和建议
近几年,国家和相关部门对企业社会信用化建设已逐步成熟,为土地整治从业机构信用建设提供了很好的基础,加强土地整治从业机构信用体系建设,有利于土地整治行业持续规范有序健康发展,是当前规范土地整治行业管理的重点工作之一。
1.建立健全土地整治从业机构行业信用管理制度体系
一是建议出台土地整治从业机构行业信用管理制度,制定统一的考核评价办法,逐步建立褒奖守信、惩戒失信的管理机制,引导从业机构重合同、守信用、保质量、谋发展,做强做大企业本身的同时,保证土地整治项目质量,促进土地整治行业健康发展。二是建立全省土地整治从业机构信用信息管理平台,以土地整治项目为单位,将参与项目各个环节的从业机构情况录入信息管理平台,由土地整治项目的业主单位和项目受益群众对从业机构服务能力、技术能力、信用等进行评价打分并录入信息管理平台,项目验收后,形成该项目从业机构信用评价报告。三是加强从业机构评价结果应用,动态管理从业机构。近年来辽宁省土地整治工作量减少,而从业机构只增不减,大量“空壳”企业、服务能力差的企业充斥在土地整治从业机构队伍中,不利于土地整治行业发展。从业机构信用评价要公正、公平、公开,研究制定优胜劣汰管理办法,逐步淘汰不合格的从业机构。加强信用评价成果的应用,评价结果要切实应用到土地整治工作中,定期面向社会公开土地整治从业机构信用评价结果,为项目建设单位择优选用从业机构提供参考,同时,接受社会公众监督,对中介机构从业行为起到激励和规范作用。
2.加强国土资源主管部门监督管理
国土资源管理部门作为土地整治行业主管部门,必须加强土地整治从业机构的监督和管理,不能任之肆意发展,应采取有效的监管措施,加强对在本地从业机构监督管理,规范从业机构从业行为,促进土地整治行业健康发展,保障土地整治项目建设管理质量和专项资金使用效益。
3.加强土地整治从业机构队伍建设
土地整治从业机构是土地整治工作的实施者,其能力强弱直接关系土地整治工作的质量,从业机构队伍建设十分必要,应依托行业协会等定期组织从业机构技术培训,传授先进的土地整治技术知识,不断地提高中介机构的履职能力和服务水平,保障土地整治项目各环节建设质量。同时,也要加强从业机构党风廉政建设,引导从业机构健康发展,树立土地整治行业良好风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