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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仪礼·士昏礼》的社会教化功能

2017-03-11雷铭

兰台世界 2017年6期
关键词:仪礼祖庙教化

雷铭

(安顺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 安顺 561000)

论《仪礼·士昏礼》的社会教化功能

雷铭

(安顺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 安顺 561000)

婚礼的根本就是“一种手段性的现实”,它在人类社会中“为满足人类需要而存在”,它总是具有某种功能。古代社会,婚礼对子女的教化是双重的。对女子,主要是“成妇礼,明妇顺”,对男子则是“承我宗事”。父母在举办婚礼的前后对子女的谆谆教导,构成了婚礼的社会教化功能。婚礼的举办不仅仅是一种象征性的仪式,还透着浓浓的社会教化之风。

传统婚礼 教化功能 妇礼 妇顺 承我宗事

中国传统婚礼的具体规范、流程、细节与意义,主要见于传世文献《仪礼·士昏礼》与《礼记·昏义》的记载中。通读《仪礼·士昏礼》相关文献,可以强烈地感知,总体而言,婚礼关系着“上以事宗庙,而下以继后世”的种族繁衍[1]1618,担负着家族兴旺的重担。更何况,对于处在结婚年龄的青年男女而言,婚礼“将合二姓之好”[1]1618,使得血缘上互不干联的两个家族从此血脉相连。同时结婚的双方,不仅仅意味着正式步入成年,一个崭新的家庭也将呈现于世人的眼前。故而不仅仅是古代,现代的我们也依然把婚礼视为“终身大事”而风风火火地操办。

礼文化是人类文化的支流,而婚礼则是礼文化的重要组成,并发挥着一定的功能。对于文化的功能,英国文化人类学家、功能学派大师马林诺夫斯基有过精辟的论述。他认为:“文化根本是一种手段性的现实,为满足人类需要而存在”,“文化是包括一套工具及一套风俗——人体的或心灵的习惯,它们都是直接的或间接的满足人类的需要。一切文化要素,若是我们的看法是对的,一定都是在活动着,发生作用,而且是有效的。”[2]90、14如马氏所言,婚礼的根本就是“一种手段性的现实”,它在人类社会中“为满足人类需要而存在”,是风俗也是习惯,世代传承,它总是具有某种功能,“直接的或间接地满足人类的需要”。

“礼,身之干也。”[3]577人生于天地间,若是缺礼少礼,就成了行尸走肉。“鹦鹉能言,不离禽兽。”据说人与兽的区别就在于人懂得礼义廉耻。所以,孔子有言:“不学礼,无以立。”[4]230可见,人之所以为人,学礼懂礼至关重要。礼,之于人的成长有着不可替代的社会教化功能,而中国古代的传统婚礼更是如此。

婚礼“上以事宗庙,而下以继后世”的重要性,决定了古往今来的人们不敢等闲视之。“将合二姓之好”的两家除了为此高度紧张紧锣密鼓的筹办,更少不了对即将步入婚姻殿堂的男女新人的谆谆教导。

“是故妇顺备,而后内和理;内和理,而后家可长久也。”[5]1057“男主外女主内”的传统社会,男子在外追求功名利禄,女子在内治理家务。男女各得其所。在婚礼之中,对女子的社会教化位置突出。相信任何一位在外追名逐利的男主人,都希望自己的另一半是位贤内助。所以“内和理,而后家可长久也。”家和万事兴。而“家和”与否,在古人看来往往取决于是否“妇顺备”。故而新婚之时,少不了要“成妇礼,明妇顺”。“妇顺者,顺于舅姑,和于室人。”[5]1057具体要求就是搞好家庭内部团结,从而上升到“内和理”的高度,使得家庭内部一片安详。

“成妇礼,明妇顺”是女子的必修课。“是以古者妇人先嫁三月,祖庙未毁,教于公宫。祖庙既毁,教于宗室。教以妇德、妇言、妇容、妇功;教成,祭之,牲用鱼,芼之以蘋藻,所以成妇顺也。”[1]1622不管祖庙是否存在,条件允许与否,“成妇顺”皆为《士昏礼》中女性教育的必备。也许正是由于“妇顺”的必要,而一旦不守“妇顺”,就要大祸临头。《大戴礼记·本命》云:“妇有七去:不顺父母去,无子去,淫去,妒去,有恶疾去,多言去,窃盗去”;并且把理由说得冠冕堂皇:“不顺父母去,为其逆德也;无子,为其绝世也;淫,为其乱族也;妒,为其乱家也;有恶疾,为其不可与共粢盛也;口多言,为其离亲也;窃盗,为其反义也。”[6]469无独有偶,这样的“七弃”或“七出”之说,在《公羊传·庄公二十七年》也有类似的表述:“无子弃,绝世也;淫佚弃,乱类也;不事舅姑弃,悖德也;口舌弃,离亲也;盗窃弃,反义也;嫉妒弃,乱家也;恶疾弃,不可奉宗庙也。”[7]77总之,通过对女子“成妇顺”的教化,以达到家庭“内合理”的终极目的,是古代婚礼社会教化的重要功能。

寻常百姓深明“家和万事兴”之道,天子王公也是如此。“古者天子,后立六宫,三夫人、九嫔,二十七世妇,八十一御妻,以听天下之内治,以明章妇顺,故天下内和而家理。”[5]1059读了这则材料,我们似乎明白,“古者天子”拥有三宫六院并非专为满足一己私欲,还有“以听天下之内治”的用意。可以想见,高高在上的天子,也和平民百姓一样,渴望自己的“后院”风平浪静一片兴旺。而这一切无非也要取决于对妇女的社会教化,即“明章妇顺”,以期达到古圣先王所言的“教顺成俗,外内和顺,国家理治”的“盛德”,由小家及大家,以至于天下大治[5]1059。

古代社会,婚礼对子女的教化是双重的。因为“将合二姓之好”,往往是女的来到夫家。在夫家为了“内和理,家长久”,要“成妇礼,明妇顺”。而出嫁前,为了女儿的终身幸福,父母自然也少不了一番发自肺腑的教导,内容也无非是为了“所以成妇顺也”[5]1058,但却多为具体的生活细节和礼仪规范。“教以妇德、妇言、妇容、妇功。”[5]1058教育几乎面面俱到,包括德、言、容、功,即德行、言辞、仪容,以及该做的活计,里里外外,有形的无形的,一应俱全。为此,父母不但身体力行,还郑重其事。如前所引,“祖庙未毁,教于公宫,祖庙既毁,教于宗室。”不管怎样,为了表示此事的意义非凡,“教成”之后,还要举行盛大的祭祀活动“向祖先报告”。“牲用鱼,芼之以蘋藻”,“祭之”[5]1058。总而言之,父母的良苦用心,加上内心所希望的祖宗保佑,“所以成妇顺也”。

对女子的教化是为了“成妇顺”,对男子的教化就是为了“承我宗事”[8]42。在新郎去接迎新娘之前,“父醮子”(平时可能都是子给父敬酒,但此番事大,非同寻常,为了“承我宗事”,父屈尊给子敬酒)。“辞曰:往迎尔相”,并希望“勖帅以敬,先妣之嗣,若则有常”[8]42。而子此时“唯恐弗堪,不敢忘命”[8]42。无论怎样,子谨记于心。

儿子结婚意味着“承我宗事”,为了使儿子将来能撑住家门,迎新前的教导就显得尤为必要。虽然这些话在平时可能就是老生常谈,但为了“上以事宗庙,而下以继后世”,临行之前再次叮嘱。由此可见,为父的良苦用心。

父母在举办婚礼的前后对子女的谆谆教导,构成了婚礼的社会教化功能。使得婚礼的举办不仅仅是一种象征性的仪式,还透着浓浓的社会教化之风。

[1]李学勤.礼记正义[M].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1999.

[2]马林诺夫斯基.文化论[M].北京:中国民间文艺出版社,1987.

[3]李梦生.左传译注[M].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1998.

[4]李学勤.论语注疏[M]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1999.

[5]杨天宇.礼记译注[M].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1997.

[6]高明.大戴礼记今注今译[M].台北:台湾商务印书馆,1977.

[7]李学勤.仪礼注疏[M]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1999.

[8]彭林.仪礼注译[M].长沙:岳麓书社,2002.

10.16565/j.cnki.1006-7744.2017.06.26

贵州省教育厅2016年度高校人文社科研究青年项目“《仪礼·士昏礼》相关文献与注疏研究”(项目编号:2016QN29)。

雷铭,安顺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讲师,东北师范大学历史文化学院中国史专业2016级博士研究生,主要研究方向为秦汉史。

K231.04

A

2016-11-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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