尚力而非命:墨家生死观对当代中国人死亡意识的启迪
2017-03-11陈君杨俊
陈 君 杨 俊
(广州中医药大学人文社科学院,广东 广州 510180)
【文化哲学】
尚力而非命:墨家生死观对当代中国人死亡意识的启迪
陈 君 杨 俊
(广州中医药大学人文社科学院,广东 广州 510180)
墨子“尚力而非命”的观点,强调人们通过劳动和进取获得生存的态度,反对“听天命”的人生态度;墨家道义高于一切、为义可视死如归的生死观,充分展现了我国传统文化的品质;墨家通过信鬼神来实现治国利万民的做法值得肯定,对当代人的死亡意识也具有一定的启示价值。本文从墨家思想出发,具体探讨墨家的生命观、生死观、死亡观,进而探讨其对当代中国人死亡意识的启迪。
尚力而非命;生死观;死亡意识
不同的人,对死亡的认识和理解不同,产生的死亡意识也各异。不同的死亡意识指引着其生命价值理念,影响着人们的行为。[1]春秋战国时期的墨家,生活在战争频频、伦常破坏、礼崩乐坏、统治层骄奢淫逸、恶刑恶赋的环境下。针对人们遭遇的种种死亡威胁,墨家提出了“非命”“义”“明鬼”等有关死亡的思想。墨家有关死亡或生死的思想和观念对当代中国人的死亡意识产生了深远影响。[2]
一、墨家思想概述
墨家的基本思想主要包括以下十点。第一,兼爱。完全的博爱。与儒家的亲亲相对,将父慈、子孝、兄友、弟悌等对待亲人的方式,扩展到其他陌生人身上。[3]第二,非攻。反对侵略战争,因为战争意味着伤人命、损其才,是没有意义的破坏行动;对于胜方而言,其仅仅也只是获得了数座城池与税收,伤害与损失也是巨大的,所以战争是没有意义的行为。第三,尚贤。不分贵贱,唯才是举。第四,尚同。上下一心为民众服务,为社会兴利除弊。还有另一说法,即“上同”,认为天子是百官之首,而百姓听令百官,与上而同,此乃“上同”之意。第五,天志。也就是掌握自然规律。有一说法为天子代天行政,并借由上同的观念推论出人民以天的意志行事。第六,明鬼。尊重前人智慧和经验,有人认为墨家说鬼所为并非迷信,而是希望以神鬼之说使人民警惕,不行邪恶。第七,非命。通过努力奋斗掌握自己的命运。第八,非乐。摆脱划分等级的礼乐束缚,废除繁琐奢靡的编钟制造和演奏。古代音乐费时耗事,花费甚大,于国家并无生产的行为,乃无用之事。第九,节用。节约以扩大生产。反对奢侈享乐生活。第十,节葬。不把社会财富浪费在死人身上。儒家的厚葬方式极耗钱财,守丧需三年,三年过后人极为虚弱,需要人扶才能起行,影响了国家生产力,乃浪费之事。墨子还是一个杰出的科学家,在力学、几何学、代数学、光学等方面都有重大贡献,是当代诸子望尘莫及的。墨家在科学上的成就被众多学者称赞,中华民国首任教育总长蔡元培认为:“先秦唯墨子颇治科学”。历史学家杨向奎称“中国古代墨家的科技成就等于或超过整个古代希腊。”[4]
二、墨家生死观
(一)“尚力非命”的生命观
墨子在《贵义》中指出,“天下不若身之贵也。”他认为,人的身体是其智力和体力的载体,人类的思维,以及物质创造都是建立在其生命的基础上。[5]生命的“存在”是其他一切“存在”的基础。他在《经上》中对生命做出了界定,指出,“生,形与知处也”。即生命主要是由知觉和形体共同组成,只有形体而没有知觉,则表示死亡。同时,墨子认识到人之所以区别于动物本质上在于人能通过自己的劳动来支配和改造自然,从而获得生存;而动物则往往只是依靠其自然属性以消极地适应自然而得以生存。[6]因此,墨子提出了“强力和非命”的生死观点。他在《非命下》中说:“强必富,强必饱,强必暖,强必治,强必宁,强必贵,强必荣;不强则贫,不强则饥,不强则寒,不强则乱,不强则危,不强则贱;不强则辱。”他极力推崇“强力有为”的人生观,认为人的价值取决于其自身勤劳的程度,人只有强力有为,方可以实现“无忧、便宁、饱食、暖衣”,故他非常反对“生死由命、富贵在天”的生命观。墨子在《非命》中对命定论进行了反驳,并提出其非命的观点,他指出,“今用执‘有命’者之言,则上不听治,下不从事。上不听治则刑政乱,下不从事则财用不足。……故命,上不利于天,中不利于鬼,下不利于人,而强执此者,此特凶言之所自生而暴人之道也。”墨子尚力而非命的观点,强调的是人们通过劳动和进取获得生存的态度,反对“听天命”的人生态度。
(二)“义贵于生”的生死观
墨家思想,较重视“义”的价值。墨子认为人的生死应该具有一定的价值标准,认为人可以为了某种标准或目的慷慨地死。同时,墨子还提出了“义贵于生论”的观点,他主张人的生命亚于义的价值。他在《贵义》中提出“义,利也”,其中的利指天下公利,认为人们应该赴汤蹈火、舍弃生命地维护劳动人民的公共利益。因此,他在《墨子》中高度地赞扬了“忘死行兼爱”及“舍生行义”的人。墨子在《非乐上》中强调“利人则为,不利人则止”的“义利”观,认为应该将“爱人、利人”定为人生命中最崇高的宗旨,将“义利”“利人”完全贯彻于自身的行为中。总之,墨子“义贵于生”的生死观,充分体现了其“劳身苦志,以振世之急”的精神。除了墨子本人对“义”的重视外,墨家弟子们也非常认可“义贵于生”的生死观,如《淮南子·泰族训》中记载,“墨子服役者百八十人,皆可使赴火蹈刃,死不旋踵。”再如《吕氏春秋》中对墨家巨子孟胜的记载,其悲壮之死扣人心弦。孟胜曰:“受人之国,与之有符。今不见符,而力不能禁,不能死,不可。”孟胜这种为义可死的精神正是墨子“义贵于生论”的现实行为表现。[7]
(三)“明鬼”的死亡理念
在墨子看来,人死后即变为鬼。墨子不但肯定了鬼神的存在,还通过“三表法”对鬼神存在进行了论证。他在《耕柱》中指出,“鬼神之于圣人明智”,认为鬼神有常人所不及的能力,鬼神比圣人更为明智,具有聪耳明目的超能力。此外,他还主张鬼神对于世人具有赏贤罚暴的功能,对此,他特意例举了“杜伯追杀周宣王”的例子进行论证。[8]由此他指出,如果天下人能信鬼神,天下将会安宁。故他以“明鬼”的死亡理念来震慑世人,以达到治国利万民的效果。所以,墨子的明鬼观念与其说是他信鬼神,不如说他“需要鬼神”。总之,墨家注重鬼神的存在,并敬重鬼神,认为鬼神能致世人以福利,通过鬼神可对世人进行赏罚,这种“明鬼”的死亡理念充分体现了其功利主义的特点。尽管这种相信鬼神的思想存在一定的落后性和局限性,但墨家这种以鬼神来达到治国利万民的做法值得肯定,对当代的死亡意识也具有一定的启示。
三、墨家生死观对当代中国人死亡意识的启迪
对于死亡,有些人会产生焦虑、恐惧、绝望的心理,这主要是由于其存在一种可怕的死亡意识,这种意识透露出哀伤忧愁的情愫,表现为对生命的眷恋和对死亡的忧惧,而有些人则敢直视死亡的存在,坦然面对死亡,因为他们拥有“死后重生”的理念及“死亡超越精神”。总之,每个人都会面对死亡,对于死亡,每个人都有“死亡意识”。
(一)注重现实的生命观
墨家“强力、非命”的生命观告诉我们,生命是客观存在的,它是身体和思维的统一。生命的价值在于人能进行思维和劳动,并不在于“天命”之规定。因此,在当代中国,人们应该充分认识到墨家生命观的重要意义,积极推崇生命的价值,鼓励人们通过劳动创造生命的价值。所以,必须加强生命教育。首先,应该引导人们认识生命,促进人们爱惜生命。生命教育应该重视对人生命的关怀,将生命关怀理念渗透进每个人的思想中。同时必须客观地把握生命存在这一事实,以生命存在与发展为宗旨,为人们生命的生存和发展提供思想资源。因此,必须通过生命教育,积极引导人们认识生命,促进人们爱惜生命,珍重生命。促使人们彼此之间积极关怀,让人们自觉感受到生命的无限温暖,使人们获得生命生存与继续发展的强大动力。其次,引导人们树立积极的人生价值观,激发其生命激情。生命教育应从客观存在的人出发,引导人们了解“人之所以存在是因为其价值”,让人们理解生命存在的本质,以及生命发展的价值和意义。让人们通过精神教育感觉生命的神圣感、道德感、美感。传达理性的人生观念,让人们在生活实践中感悟人生的真谛,并潜移默化地提升其精神境界,激发其延续生命的激情。最后,生命教育应该引导人们不断进取,通过劳动实现自身人生的价值。生命教育,不但要引导人们认识到生命的客观存在性,同时也要引导人们认识到生命具有其自身的价值,而这价值是需要人们通过现实行为进行创作实现的。
(二)提倡理性,运筹“旅途中转站”的死亡意识
墨家“明鬼”的死亡观,不管其是出于功利主义,或是自己相信鬼神,都归根为一种信仰。即让人们相信人死后变为鬼神的观点,这种观点指出死亡只是旅途的一个中转站,人在死后将成为另一种主体而延续“生命存在”。在科技飞速发展的当下,我们早已摒弃了鬼神说,但我们可以通过提倡理性的信仰让人们树立“旅途中转站”的死亡意识。如宗教信仰、宿命论、共产主义信仰,等等。宗教信仰可通过传教使人们树立一种信仰,进而认识生与死。如我国道教追求长生不老,羽化登仙,认为人死后会登仙;再如禅宗,其根据“直指人心,见性成佛”的原则,把遥远的天国移植到了人心中,认为人死后便可升天成佛;而西方的基督教比较执著于彼岸世界,认为人和万物都是神创造的,人生来就有“原罪”,只有相信耶和华和耶稣基督以赎其罪,才可能有来世永生的幸福。
(三)承受非命,明确“社会价值重于个人”的生死观
一个人只有明白死亡才会懂得个人存在的价值,从而积极地发展自己、完善自己。认识死亡的目的在于超越死亡,这正是生命价值的表现方式。所以,要求人们拥有高傲的人生态度,这种态度虽然并不“盼望”死亡,但把死亡当作一种一直渗透到人生过程中的势力,而坦然承受下来。必须按照超越存在的尺度永不停息地实践,使目前的存在对于我们来说更为鲜明。即用现代思维来观照死亡,我们不再为必将到来的死亡恐惧哀叹,而是坦然承受,甚至主动选择。死亡成为了自我人格的完成和升华,具有多重复合内涵。总之,体现生命价值,树立“重社会价值”的生死观,可使人们在死亡面前无畏、理性和坦然。
四、结语
通过以上分析可得出,如果人真正地认识、理解了死亡,将死亡看成自身独有的、他人无法代替的、随时都能发生的客观存在,那么人们将能正确地理解自身的生命,其将成为自由的别具一格的自己,树立有利于自己及社会的活的决心,将死亡因素纳入对生存的筹划中。如此,人们不但会真正领会“曾是”或“曾在”的意义,承担自己的过去,也可把死亡的可能性化为一种本真的生存,使当前的生活在繁忙和沉沦的“无我”困境中解脱出来。
[1]吴珍珍.墨家生死观研究[D].哈尔滨:黑龙江科技大学,2011.
[2]张晓平.论墨家生死观对我国当代生命教育的启示[J].现代大学教育,2011,(1):22-25.
[3]李虹.我国传统生死观对当代死亡意识的影响[D].武汉:华中师范大学,2012.
[4]扬伯峻.列子集释(第一卷)[M].北京:中华书局,1979.147-149.
[5]黄碧燕.吕氏春秋(第一卷)[M].广州:广州出版社,1984.234-236.
[6]黎靖德,王星贤,点校.朱子语类[M].北京:中华书局,1958.354-358.
[7]徐翠兰,王涛,注.墨子(第二卷)[M].太原:山西古籍出版社,2003.128-129.
[8]王岩峻,吉云,注.庄子(第二卷)[M].太原:山西古籍出版社,1999.147-150.
【责任编辑:王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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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73-7725(2017)08-0173-04
2017-06-05
陈君(1966-),女,河北霸州人,教授,主要从事医学与哲学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