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青少年运动员文化教育的缺失与对策研究
2017-03-11郭广辉
周 梅 郭广辉
(1.内蒙古大学体育教学部,呼和浩特 010021;2.湖北水利水电职业技术学院体育部,湖北武汉 430072)
我国青少年运动员文化教育的缺失与对策研究
周 梅 郭广辉
(1.内蒙古大学体育教学部,呼和浩特 010021;2.湖北水利水电职业技术学院体育部,湖北武汉 430072)
运动员的文化教育不仅关系到运动员的全面发展,而且关乎竞技体育和社会的健康、和谐发展,已受到世人的瞩目。作为竞技体育的未来和希望——青少年运动员的文化教育是重中之重,不容忽视。青少年运动员的文化教育和竞技能力,两手都要抓,而且两手都要硬。宏观上,无条件保证青少年运动员文化课教育制度和政策的制定和落实,及其一定的监管力度;微观上,从领导,到教练,到文化课教师,到运动员自身,到训练手段、方式,到教学内容和方法,都要为青少年运动员的全面、可持续发展这一宗旨服务。
青少年运动员;文化教育;缺失;后备人才
竞技体育不仅是身体的激烈对抗,而且是文化科技实力的较量。作为竞技体育的未来和希望——青少年运动员的文化教育不容忽视。运动员的文化素质不高将引发一系列问题。运动员文化教育不仅涉及运动员的全面发展,而且涉及竞技体育和社会的健康、和谐发展,已受到世界关注。2004年,欧盟曾专门委托英国拉夫堡大学体育与休闲管理系组织项目小组对欧盟25个成员国青年运动员的文化教育状况进行调研。结果显示,欧盟各国均非常重视运动员的文化教育,不论从义务教育阶段的中小学校,还是中等专业学校、大专类院校、大学、研究生阶段,普遍重视协调运动员的文化教育与训练竞赛之间的矛盾[1]。
前国际奥委会主席萨马兰奇曾指出:21世纪世界各大洲竞技体育走学院化之路将成为今后发展的总趋势。纵观当今世界体育强国,以美国为代表的一些西方国家可谓“竞技体育走学院化之路”的典范。美国以教育体系为依托,形成从小学、中学到大学紧密衔接的“科训一体化”竞技人才培养模式。竞技体育与教育密切配合,使运动员既有较高的文化水准,又具备职业选手的技术素养,在众多国际大赛上担当重任[2]。作为高水平体育后备人才的青少年运动员关系到我国竞技体育的未来,更应该实施全面、协调、可持续的发展观念。目前对于我国运动员文化教育的研究仅停留在宏观的政策制定上,对提高运动员文化教育的微观研究却少之又少。鉴于此,如何将教育和体育有机整合达到真正意义上的深层次、实质性结合,达到优势互补、和谐发展?如何真正意义上实现运动员自身的全面发展,以及与社会需要的协调一致?是本研究的着力点。
1 研究对象与方法
1.1 研究对象
以我国青少年运动员文化教育的缺失与对策分析作为研究对象。
1.2 研究方法
(1)文献资料法:通过期刊和网站上收集相关青少年运动员文化教育的资料,对与本研究相关的信息进行整理,了解国内外学者对此相关内容的研究状况,并借鉴其中有价值的经验。
(2)专家访谈法:就如何加强青少年运动员的文化教育,进行实地考察,对国家体育总局和地方主管领导、知名体育界人士,一线教练员和文化课教师进行咨询,获得第一手资料。
(3)比较分析法:对我国和国外运动员的文化教育体系进行比较分析,并结合我国举国体制、职业体育的特点,探究出适合我国青少年运动员文化教育的新思路、新方法。
2 结果与分析
2.1 青少年运动员文化教育的缺失将带来的严重后果
在举国体制下的引领下,我国竞技体育在较短时间内虽然取得了令世人瞩目的辉煌成就,跨进了体育强国之列,但也留下了诸多遗憾和不良后果。其中,运动员普遍文化素质不高,一定程度上直接限制了运动员在专业领域的可持续发展,间接制约了我国竞技体育技术的进步和超越,进而制约其可持续性发展。运动员文化教育缺失不仅成为阻碍我国竞技体育发展的棘手问题,而且违背了市场经济对人全面发展的要求,给运动员的二次就业带来了压力。据调查分析,退役运动员就业安置难最重要的原因是运动员的文化素质偏低,专业技能单一。一些退役运动员虽然在国家帮扶下,找到了一条生存之道,但因文化素质偏低,也随时面临失业的危机。市场经济不认谁是金牌获得者,只认谁能带来经济效益。退役运动员的生活得不到保障,分散于社会的各个角落,必将影响社会的稳定和发展。尤其格斗类项目的运动员,一旦退役,因技术单一和文化素质的落后而得不到最基本的生活保障,就有可能走向极端加入非法组织,给国家带来一定的危害。
更为关键的是,我国教练员大部分是由运动员退役转换而来,这直接导致训练科学化进展缓慢。加强青少年运动员的文化教育不仅能提升运动员自身的综合能力和社会竞争力,还能促进我国竞技体育的健康、可持续发展,对构建和谐社会也能起到积极的推动作用。目前,青少年运动员的文化教育已经得到了党中央、国务院的高度重视。2008年9月29日,胡锦涛总书记在北京奥运会、残奥会总结表彰大会上特别强调,“要重视竞技体育人才培养和队伍建设,特别是要加强竞技体育后备人才的培养工作”。青少年运动员的文化教育关乎我国竞技体育发展的未来,是其腾飞的关键所在,已成为国家到地方关注的焦点。从中央到地方,从领导到教练,都意识到了青少年运动员文化教育的重要性,体育研究工作者也都把竞技体育发展的根本归结到运动员的文化教育上。
2.2 导致我国青少年运动员文化教育缺失的原因
2.2.1 教育理念和教育意识淡薄
我国竞技体育采取政府管理模式的举国体制,金牌成为衡量各部门竞技体育实力、教练员执教能力、运动员竞技能力的唯一评价指标,成为教练员晋升的至关法宝。“金牌至上”观念根深蒂固,受陈旧的“从难、从严、从实战和大运动量” “三从一大”的传统训练原则影响深远,使运动员没有充沛的时间和精力进行文化课学习。即使有时间坐在文化课堂上,也是困意难控,学习效果甚是不佳,尤其是自控力不强的青少年运动员,此种现象更为普遍。广东省有关调查结果显示:认为训练课重要的教练员人数占29.8%,而认为文化课重要的只占27.4%;在实际训练中,17.3%的教练员侧重训练课,而侧重文化课的比例仅仅是11.2%;认为两者一样重要的只占到8.4%[3]。此外,运动员自身也没有忧患意识,在训练过程中生活和思想的单一,往往忽视对退役后就业的考虑,因而没有出路问题的忧患意识,也就不会积极学习,不会完善和提高自身的综合文化素质和竞争力[4](特别是年轻运动员)。更为重要的是,我国大多数教练员都是由运动员退役直接转换而来,运动员时期文化教育的薄弱无形中制约着执教水平,为人处事,思想底蕴也会无形中影响着下一代运动员的成长。
2.2.2 教育制度执行力不强
建国以来,我国十分重视运动员的文化教育,针对运动员的文化教育不断出台一系列政策。1956-1965年部分运动队专门设立了体工队文化教育科;1978年提出“优秀运动队向院校化过渡”;80年代初先后组建10余所体育运动技术学校。1985年原国家体委专门出台有关文件规定优秀运动员每周文化学习时间不得少于10~12学时,全年40周,约400学时,规定用于文化教育的经费不得低于运动队全年经费的2%。2007年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布《关于加强青少年体育,增强青少年体制的意见》;2010年国务院颁发《关于进一步加强运动员文化教育和运动员保障工作的指导意见》;同年,国家体育总局再次下发《关于运动员文化教育和运动员保障试点工作方案的通知》。2012年7月3日,国务院在京召开全国运动员文化教育和运动员保障电视电话会议。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国务委员刘延东同志特出席会议并作了重要讲话。刘延东同志在讲话中系统阐述了加强运动员文化教育和保障工作的重要意义,就下阶段工作重点进行了全面部署,强调要突出重点、狠抓落实,力争推动运动员文化教育和保障工作取得新突破。这是建国以来以国务院名义召开的第三次体育工作专题会议。前面还有两次,一次是2002年国务院召开的全国体育工作会议,一次是2011年国务院召开的贯彻落实《全民健身计划(2011-2015年)》的电视电话会议。单从会议内容上看,此次会议是建国以来首次以国务院名义召开的运动员文化教育和运动员保障工作会议,此举充分体现了党中央、国务院对运动员长远发展和切身利益的关怀和重视。2012年7月30日,在举世瞩目的第30届伦敦奥运会举办期间,国家体育总局青少司又再次隆重召开全国运动员文化教育工作座谈会暨第二期国家高水平体育后备人才基地创建工作培训班。伦敦奥运会一结束,我国便全面展开国家高水平体育后备人才基地的创建工作。2013年全国青少年体育工作会议上,加强运动员的文化教育工作特别是青少年体育后备人才队伍的文化教育工作成为了会议的讨论热点。
“体教结合”作为一种对体育和教育均具有同等重要意义的发展模式和理念,既是我国建国以来长期实行的一项重要体育政策,也是一项重要的教育政策,是体育部门和教育部门必须重视和大力推进的一项带有方向性的事业[5]。但实际上推行起来却很难,因一些教练员对体育与教育的关系缺乏全面的认识且存在强烈的功利心理,“体教结合”往往流于形式:“一些运动员同时成了‘大学生’,但往往很少‘光顾’学校,只是到最后拿到一个‘注水’的文凭。体教结合,仍是只‘体’不‘教’,体育、教育两张皮”[6]。曾经打破世界记录的全国举重冠军邹春兰直言:“我现在只有不到小学三年级的文化,连拼音都不会”,最后只能去做“搓澡工”。尽管国家有关运动员文化教育政策一系列出台,但因金牌利益的驱使,体制的不完善,执行力和落实程度的不到位致使我国运动员文化教育情况与政策诉求相去甚远,运动员的文化教育现状尚未得到较好改善。不尽完善的运动训练体制是运动员文化教育缺失的土壤,计划经济体制下体育和教育行政部门“条块分割”的管理体制和两者目标的冲突是运动员文化教育缺失的制度原因[7]。为了竞技体育全面、和谐、可持续发展,为了培养全面发展的顶级运动员人才,我们必须从青少年运动员抓起,从源头抓起,切实提高运动员的文化水平。
2.2.3 我国青少年运动员文化教育的学制存在弊端
长期以来,我国运动员的培养沿用三种训练模式。三线运动员在业余体校进行学习和训练,相当于普通教育的小学和初中。二线运动员在相当于中专的体育运动学校学习,学制三年,相当高中阶段。一线运动员应当接受高等教育,但因学校尚未形成有效对接,进入普通高校接受高等教育相对比较困难。通过体育高考、单招、体育特长招生等方式可以进入高校,但由于文化功底不扎实,能顺利通过文化课考试考上大学的少之又少,大多数运动员都因文化课考试成绩达不到录取线而被大学拒之门外。
2.2.4 课程体系及教学内容的陈旧及与青少年运动员的个性化需求不协调
虽然业余体校阶段文化课内容与普通中小学九年义务教育的内容相一致,但进入中专后,学习内容以体育职业教育的课程为主体,分年级分班级授课,同年级运动员实施相同的教学计划,而没考虑到学习基础、学习兴趣及其年龄特征的不同,统一的教学自然照顾不到运动员的个性化需求,教学效果不是很理想。另外,我国运动员的课程体系改革实施速度比较缓慢,甚者有的沿用当初的课程体系多年不变,固化的课程体系难以满足现代运动员的个性需求。
2.2.5 教练员与文化课教师之间的不协调致使学训矛盾
各级各类体校中,运动员基本都是早晨出早操训练、上午学习文化课、下午训练、晚上学生自习学习文化课。早操后已筋疲力尽,上午文化课学习效果自然不佳。下午再训练,晚上又筋疲力尽,且自学没有明确的目标和内容,只是把运动员约束在教室而已,对于学习并没有起到实际有效的督促作用。一线运动员整天基本都以训练为主,特别临近时基本不安排文化课学习。一个人的精力和体力是有限的,即使抽出一定的时间安排学习,也起不到实际效果。“重运动训练,轻文化学习”的现象早已引起大家的关注,并纷纷献策,研究克服方法,但由于部分教练员存在“急功近利”思想,导致这种现象依然非常严重。
2.3 提高青少年运动员文化教育的具体措施
2.3.1 改变关于青少年运动员文化教育的陈旧教育理念,与时俱进
根据我国竞技体育人才培养的实际情况,鉴于法国的人才培养理念,我们首先要从思想根源上改观,转变“重训轻文”的片面培养理念,倡导全社会牢固树立读训并重的竞技体育人才培养理念。其次,青少年运动员的全面发展不应该仅仅停留在训练与学习上,思想品质更是不可或缺的主要组成部分。针对我国青少年运动员培养的具体特点,牢固树立文化素质、思想品质与竞技能力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的培养理念。最后一方面也是关键的一方面,增强青少年运动员自身的主观能动性,彻底改变青少年运动员的自身理念,使他们切身意识到文化课薄弱将给他们带来的危害,从思想上重视文化课学习,真心投入到文化课学习之中。
2.3.2 保障各项制度在实际中的有效实施
我国长期以来受金牌定英雄的陈旧观念束缚,尽管颁布了较多关于运动员文化教育的政策和法规,但大多数以指导性条文为主,可操作性不强。例如我国上世纪80年代提出“体教结合”政策,与法国的运动员文化教育法规颁布时间基本相同,直至2010年才在国务院层面有关指导性意见,速度相对缓慢。另外,我国运动员文化教育政策在实施过程中多数流于形式,缺乏必要性的考核与监管机制。要想彻底改善青少年运动员的文化教育就要切实深入体教结合,加大介入运动员文化教育的力度,实现教育部门的统一管理。与此同时,还必须依照《关于进一步加强运动员文化教育和运动员保障工作的指导意见》,进一步加强运动员文化教育制度的深入研究。
2.3.3 加强与普通学校教育的衔接和交融,针对青少年运动员训练的特殊情况,灵活安排教学活动
业余体校和体育运动学校的学制游离于我国教育大背景之外,单独运行,教学标准与普通学校不统一,无法衔接。随着我国“体教结合”的进一步深化,虽然有些地区已经将体育系统逐渐把运动员文化教育过渡到教育部门,但仍然缺乏弹性,缺乏灵活性,部分运动员无法跟上教学进度。为确保运动员文化教育质量,应采取学分制,适当延长运动员各阶段的学习时间,实行节假日补课制度,保障学习效果。并且,充分利用远程教育来弥补运动员因各种原因耽误的课程。
2.3.4 改进文化课教学内容,切实提高青少年运动员综合文化素质
制定教学大纲和教学计划时,应该综合考虑青少年运动员的项目特点、兴趣爱好、年龄性格特征等各方面因素,制定不同的课程教学计划。对于培养青少年运动员的业余体校,关键是深化体教结合,使所学知识和技能有助于青少年运动员自身的心理素质成长和全面综合素质的提高,最终实现体教结合过渡到体教融合,逐渐形成自我的培养模式。
2.3.5 调和教练员与文化课教师之间、训练与学习的矛盾
有些孩子因小学阶段文化课学习成绩较差, 学习文化课积极性不高,无奈才走上体育之路。大强度训练后,更不想学习文化,加之学习文化课的过程中成就感较少,且得不到较快凸显,更影响他们的学习兴趣。再者,青少年正处于贪玩阶段, 自控能力较差,缺乏学习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况且,都寄宿在业余体校,得不到父母的监管,很难将文化课学习形成习惯。要切实有效改善我国青少年运动员的文化教育现状,不仅要合理安排时间,而且要提高训练科学化水平,提高效率,减少训练时间,为青少年运动员提供充沛的时间和精力学习文化课。另外,教练员与文化课教师之间加强沟通,只有教练员切身意识到提高运动员文化素质的实质性意义,和文化课教师达成一致,共同对运动员进行督促和监督,使得训练和学习互不影响,甚至起到相互推动的作用,最终才能获得双赢。
3 结论与建议
青少年运动员的文化教育和竞技能力,两手都要抓,两手都要硬。宏观上,无条件保证青少年运动员文化课教育制度和政策的制定和落实,及其相应的监管力度。微观上,从领导,到教练,到文化课教师,到运动员自身,到训练手段和方式,到教学内容和教学方法,都要为青少年运动员的全面、可持续发展这一宗旨服务。从根本上加强我国青少年运动员的基础文化课教育,加强德育建设,最终实现我国青少年运动员的全面、健康、可持续发展,突破竞技体育的快速、良性、可持续发展,乃至全中国的安定和发展。
1 蒋志学,张锐铧,田志宏,尹飞飞.英国运动员文化教育及就业计划[J].体育文化导刊,2005(9):61-62.
2 蒋玉跃,杨东亚,齐伟.美国竞技体育人才培养模式的文化基因[J].体育文化导,2003(5):59-60.
3 汪广茂,宋允清,侯远峰,等. 广东省体育后备人才培养现状与对策[J]. 上海体育学院学报,2003,27(3):59-65.
4 王海潮,王罕翡. 对实行“教体结合”的冷思考[J].体育师友,2008(6):44-45.
5 周映春.基于科学发展观的“体教结合”问题研究[J].北京体育大学学报,2008 (1):85.
6 公兵,王镜宇. 体教结合调研篇之四:国外体教结合有制度保证[EB/OL]. http://news.xinhuanet.com/sports/2005-08/20/content_3379193.htm.
7 王凯珍,潘志琛,王华倬 ,刘海元.我国优秀运动员文化教育缺失的分析与思考[J] .首都体育学院学报.2008 (1):1.
(责任编辑:陈光明)
Chinese Young Athletes’ Lack of Cultural Education and Countermeasures
ZHOU Mei1,GUO Guang-hui2
(1.Inner Mongolian University, Hohhot 010021, China;2.Hubei Water Resources Technical College, Wuhan 430072, China)
The cultural education of young athletes is not only crucial for athletes’ all-round development, but also important for the healthy and harmonious development of competitive sports and society. It has caught the world’s attention and can not be ignored. Both of the cultural education and the competitive ability of young athletes should be given great emphasis. On the macro level, it is necessary to ensure the establishment and implementation of the education system and policy of the young athletes' cultural courses, and to ensure the supervision over the athletes. On the micro level, from the leadership to the coach, to the teachers, to the athletes, training means and methods, the teaching contents and methods, should all serve the young athletes’ comprehensive and sustainable development.
young athletes; cultural education; lack; reserved talents
内蒙古自治区体育社会科学研究项目:“加强我国青少年运动员文化教育促进竞技体育后备人才的全面、可持续发展”(NTS201222)。
2016-10-22
周 梅,女,讲师,硕士,主要从事武术理论与实践研究。
G819
A
1671-8100(2017)01-0110-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