托马斯·纳什的《春》认知诗学解读教学方法
2017-03-11李丽萍
李丽萍
(南京财经大学外国语学院,江苏南京 210023)
1 前言
托马斯·纳什 1561年出生在洛斯托夫特,是英国剧作家及诗人。就在剑桥大学圣约翰学院就读。1586年毕业后他成为了“大学才子”之一,这是一个到伦敦来为舞台和新闻界写作的作家圈子。在英国繁盛阶段的文艺复兴时期,伊丽莎白时代,诗歌的创作创新发展也达到了巅峰。大批量诗歌精品如尤璀璨的明星,绚丽多姿、异彩纷呈的。托马斯·纳什的《春》就在其中,也是一颗闪亮的明星。《春》选自于 1593年他所创作的喜剧《夏天的最后的遗嘱》,我国最早的译文是由著名的诗人郭沫若翻译的。
2 认知隐喻学
隐喻在认知语言学中被认为是一种人类的认知现象和认知活动,是用某一领域的经验用来理解或说明另一类领域的经验活动,不再被认为是语言现象。莱考夫和约翰逊在《人们赖以生存的隐喻》一书中 ,对隐喻的认知功能做了深入全面的阐述 ,他们站在一个全新的视角高度——用认知科学来探讨和研究隐喻理论 ,提出了经验主义认知观、同时建立了隐喻认知理论、从而隐喻理论的基础被奠定了。认知隐喻理论不是把隐喻看成一种现象的语言 ,而是一种现象的认知;是人类抽象思维的最重要的特征之一 ,这样就能够解释人类的大部分抽象思维。日常生活经验中产生的基本隐喻,其结构也很单一。它将为主观经验提供极其丰富的推论结构,与我们的感知运动经验联接起来。我们无法做出选择是在基本隐喻的获得和使用方面。我们会无法避免地获得和使用大量隐喻,只因我们正常生活在这个世界上。复合隐喻却是由不同的基本隐喻连接在一起构成。它本身也可以作为基础构成更为复杂的隐喻。抽象的层次越高,就会产生更多层次的隐喻。
3 托马斯·纳什的《春》的认知诗学解读
3.1 隐喻
本诗大量使用隐喻。春天中的自然万物被作者比作有思想的、有灵魂的人类,人类本身对自己的认识就很清楚,于是习惯以“人”为标准,把他的内部结构形象映射到 “自然万物” 之上,万物这样就有了灵性,拟人化的用法赋予了物具有了人的各种感觉和动作,变得更加有感情。 例如在第一、二节中:被赋予没有生命的“微寒”, 动物“百鸟”和“羊羔”的 sting, sing, frisk, play,这些词本身是人才会出现的动作;第三节中出现代的 “呼吸” 和“轻吻”是用来指人类才会有特的动词,而它们被分别用于到没有生命的植物“雏菊”“田野”。隐喻在诗中的被广泛地运用表达了一个根本的概念,那就是“自然万物”是描写“春天”的万物景象,“自然万物是人”,“人”是指能带给人们富足生活的 “尧舜”, 诗的主题“春,甘美之春,一年之中的尧舜,”被烘托得非常恰到好处,一个栩栩如生、生趣盎然的春天被描写得神韵透彻,就像一年的尧舜一样,给人们带来了甜美和富裕的生活。
3.2 意象
意象不仅能加强诗作的具体可感性和生动形象性,而且还使诗作具有非常强大的艺术感染力,从而丰富了诗作的意境和艺术形象,是诗的灵魂。因此,中外历代诗人的不懈追求就是此意象。
使用味觉意象,在第一诗节中 ,从“芳春到少女们围舞欢唱,”使让读者们好像看到一群美丽的少女们在春天里正在翩翩起舞的听觉意象,第二节中从“百鸟齐唱到耳际荡漾”,写春天给农庄披上了崭新的绿色,羊群们在嬉戏中,牧笛吹奏出悦耳清脆的歌声笛音,鸟儿们一起合唱欢歌,第三诗节中从在“田野写到街巷到荡漾着欢快的歌声”,这些意象的使用使读者如身临其境,好像就在在春天的小河里流淌。
(争鸣声、合鸣声) 音声,(百花、农舍)色彩,(翩翩起舞的少女)形象和(芳春、田野四处飘香)气味等,诗人正是借助这些具体的表象,为读者描绘出一幅生机盎然画卷,生动而又形象的意象使抽象的春便成了具体的! 诗人使用这些意象创造出了优美的意境和新颖奇特的艺术形象,而这些意象也充分有效地使诗作的感染力增加了,读者们反复品味、仔细咀嚼、爱不释手,也给读者留下了非常难以忘怀的记忆。
还有一个很好的隐喻,在诗的第一行中的“春天”属于抽象意象,被比喻为“一年之中的快乐尧舜”。因为“春天”的充满希望和生机勃勃,所以常常被用来象征“青春”, 也是本诗中春天的象征意义所彰显的魅力。
3.3 比喻
《春》这首诗之所以能触动读者们的心弦主要是由于于作者细腻的“人性化”描写。自然即是充满人性的存在可以体现在纳什的诗中。我们在他所描绘的田园牧歌的世界里,人与自然的和谐相处及平等交流随处可以被感受到。这种比喻在修辞学上被称为具体的比喻, 同时这也是一个泛灵比喻,在诗的第一行, 诗人将春天比喻为“一年中的尧舜”,在作者的笔下,那些没有生命的、十分抽象的“春天”,成了具象的且有生命的“君王”。这预示着春天是最美丽的季节,另外万物的生机和快乐也是它的到来带给的。在第三节诗中,拟人化的“雏菊”,它们温情好像正在“亲吻”着人的脚。还有诗中的叙述者与大自然的对话,在诗的最后一行中有体现,诗人用了一个呼语——“春!”。
4 结语
本诗的韵式是 aaab,cccb,dddb;每小节中除最后一行以外,其它的三行是都用的腹韵,也就是说:第二音步的第二个词同第五音步末尾的词协韵。本文从认知语诗学的视角对《春》进行了分析,为了帮助学生更加合理地掌握作品的语言技巧和思想内容、理解诗歌语言所蕴含的意义。在语言意义的构建中诗歌这一方面的释读能起到一定的显著作用。在主流方法方面,也可以对文学的语言的文体分析达到了一定的补充效果。语言学和认知方法的结合,也是对于文学可行的分析方法之一。
当我们对认知诗学对文学作品的全新解读时,它的滥觞将把文学欣赏带到一个入木三分、晶莹剔透的境界,不断地丰富着文学和语言学理论。
[1]董务刚;试论托马斯·哈代诗歌的艺术成就[A];终结与起点——新世纪外国文学研究[C];2002年
[2]吕改改;从格律与韵律谈英诗欣赏[J];赤峰学院学报(汉文哲学社会科学版);2011年03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