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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之则双美,合之则两伤”
——刘知幾文史观再认识

2017-03-11赵梅春

关键词:通通史家文史

赵梅春

(兰州大学历史文化学院,甘肃兰州730000)

“离之则双美,合之则两伤”
——刘知幾文史观再认识

赵梅春

(兰州大学历史文化学院,甘肃兰州730000)

刘知幾通过对文、史流变的考察以及对文士之文与史家之文、文才与史才的辨析,指出史家之文辩而不华、质而不俚、文直事核,体现了历史叙事之美,而文士之文绮扬绣合、雕章缛彩,以之叙事,必定损害史学之实录品格,而且认为文士不懂史学义例、史家撰述宗旨,缺乏史才。因此,他主张文史应该分离,文人不能修史。

刘知幾;文史观;史家之文;文士之文;文才;史才

章学诚曾指出:“叙事实出史学,其源本于《春秋》比事属辞。”①章学诚:《章学诚遗书》,文物出版社,1985年版,第612页。刘知幾撰,浦起龙释:《史通通释》,上海古籍出版社,1978年版,第589页。这表明叙事是历史撰述的基本特征。在中国史学发展史上,较早对史学叙事进行系统研究的史家是刘知幾,其所撰《史通》之《叙事》《言语》《浮词》《书事》《摸拟》《烦省》等篇章,对历史叙事之原则、方法、风格等进行了讨论。魏晋以来,受绮靡文风影响,史家叙事也追逐浮华、雕饰辞藻,严重影响了史学的实录品格。刘知幾通过对文史关系演变的考察,分析了文士之文与史家之文、文才与史才之别,既对魏晋以来之历史叙事进行了救弊纠偏,又指示了今后史家叙事的发展方向。他指出,史家叙事应尚简、用晦,力戒妄加修饰,文人不明史书之大体、载削之指归,难以胜任修史之职。因此,研究刘知幾的叙事理论,不能不涉及其文史观。文学理论研究者已从文学批评尤其是文论的角度对刘知幾的文史观进行了多方面的探讨,这些研究不乏真知灼见,但因研究视野的限制,偏颇之论也在所难免。②张玉璞《刘知幾文史观简论》(《江西社会科学》1993年第12期)、李少雍《中国古代的文史关系——史传文学概论》(《文学遗产》1992年第2期)、邹旭光《刘知幾文史关系论指要》(《南京社会科学》2000年第6期)、周征硕士论文《刘知幾〈史通〉叙事理论研究》(山东大学,2006年)、吕海龙《“文史分合”轨迹述论——兼评萧统、刘知幾文史观》(《上海大学学报》2011年第3期)、吕海龙博士论文《〈史通〉与刘知幾文史观研究》(上海大学,2011年)、吕海龙《论刘知幾的圆融文史观——兼论其对韩愈、柳宗元等古文家的影响》(《文艺评论》2012年第4期)、陈千里硕士论文《〈史通〉的文学研究》(东北师范大学,2015)等,都对刘知幾的文史观进行了论述,指出刘知幾认为文与史经历了从“文之将史,其流一焉”到“文之与史,较然易徹”的变化。但在论及刘知幾对文、史关系的处理时,一些学者则显示出了研究视角的局限性。如张玉璞指出:刘知幾认为,之所以会出现以文为史,文风华靡的现象,是由于文、史分途。挽救的方法只有一个,就是重新提倡、推崇汉以前的文史合一。这种认识,与刘知幾的主张相去甚远。邹旭光着重阐述了刘知幾“文之将史,其流一焉”观,对刘知幾主张的“文之与史,较然异辙”的观点未有涉及。刘知幾虽“幼奉庭训,早游文学”,但对史学却情有独钟。他曾说:“仆幼闻《诗》、《礼》,长涉艺文,至于史传之言,尤所耽悦。”③他曾试图效法孔子删订六经,刊正群史。“其于史传也,尝欲自班、马以降,讫于姚、李、令狐、颜、孔诸书,莫不因其旧义,普加厘革。”所撰《史通》虽“余波所及,上穷王道,下掞人伦,总括万殊,包吞千有”,却是“以史为主”,旨在辨史学之宗旨与流别。“若《史通》之为书也,盖伤当时载笔之士,其义不纯,思欲辨其指归,殚其体统。”①因此,刘知幾的叙事理论,虽与文学有关,但正如文学理论家郭绍虞所言,《史通》不同于刘勰《文心雕龙》,所论只指史籍的文词②郭绍虞:《中国文学批评史》,商务印书馆,2010年版,第120页。。故而,从史学方面探讨刘知幾的文史观,将有助于更深刻地理解其叙事理论③许凌云:《刘知几评传》(南京大学出版社,1994年版)从文辞与史文的角度讨论刘知幾的文史之辨。应该指出的是,刘知幾所说的从先秦到魏晋,文史经历了“其流一焉”到“较然异辙”的变化,不仅仅是指文辞与史文,还应包括文学与史学。正如萧统从文学特性出发,要将史学从文学中摒弃出去一样,刘知幾从史学品格出发,要将文学从史学中排挤出去,所以他要辨文士之文与史家之文、文士与史才之异。文论研究者将文史之辨理解为文学、史学之辨较符合刘知幾之意。。

一、有关文史关系演变的考察与文史边界的认识

逯耀东论及魏晋时期史学脱离经学独立之后的发展时曾指出:“在史学脱离经学独立转变的过程中,又和当时脱离经学并已蓬勃发展的文学结合,形成文史的合流。所以,刘勰认为史学也是文学写作形式的一种,因而于《文心雕龙》立《史传篇》。文史合流至萧统编《文选》才作了新的划分。《文选·序》说明选择文学作品的条件,将记事之书的史学著作摒于《文选》之外,却选择了表现作者个人意识,与文学作品性质相近的史书论赞,划清了文学与史学的界限。”④逯耀东:《魏晋史学的思想与社会基础》,中华书局,2006年版,第219页。在这里,他将《文心雕龙·史传篇》、《文选·序》分别作为史学脱离经学后与文学合流、分途的标志。萧统在《文选·序》中阐述了其选文的标准,以及将经、史、子之文摒弃于《文选》之外的原因。论及史著时,他指出:“至於记事之史,系年之书,所以褒贬是非,纪别异同,方之篇翰,亦已不同。若其赞论之综缉辞采,序述之错比文华,事出於沉思,义归乎翰藻,故与夫篇什,杂而集之”⑤萧统选,李善注:《昭明文选·序》,京华出版社,2000年版,第4页。。这是从文学的角度要求将缺乏文彩、旨在“褒贬是非,纪别异同”的史书予以刊落,仅收录具有文学特色的序、论赞。这表明萧梁时期文学家对文史分途已具有自觉意识。文史分途反映在学术分科中是宋文帝元嘉十五年(438)儒、玄、文、史四科的设立,表现在图书分类上则是史部的形成。对于文史分途,胡宝国指出:“文史分离与经史分离不同。在经史分离中,史学是主动的,它是伴随着今文经的衰落而走向独立。在文史分离的南朝,文学正处于高涨阶段,史学处于被动的地位,当时并不是由于对史学的本质有了更多的认识而将文史分开,实际的情况正像前引萧统《文选·序》中所说的那样,人们是因为越来越认识到文学的特性,所以才逐渐把‘史’从‘文’中排斥出去。换言之,是文学的进一步独立迫使史学不得不随之独立”⑥胡宝国:《汉唐间史学的发展》,商务印书馆,2003年版,第71页。。正因为如此,魏晋南北朝时期的史学深受文学的影响,“史臣撰录,亦同彼文章”⑦刘知幾撰,浦起龙释:《史通通释》,第250、178、123、123页。,史家对文史分途缺乏自觉意识。与此相关联的是,文人修史成为普遍现象,当时著名的文学家如萧绎、江淹、徐陵、庾信、温子升等都从事过历史撰述。

从史学方面来看,刘知幾是较早地对文史关系进行反思并要求厘清史学与文学界限的史家。他认为从先秦到魏晋南北朝,文、史经历了“文之将史,其流一焉”到“文之与史,较然异辙”的变化。他指出:“夫观乎人文,以化成天下;观乎国风,以察兴亡。是知文之为用,远矣大矣。若乃宣、僖善政,其美载于周诗;怀、襄不道,其恶存乎楚赋。读者不以吉甫、奚斯为谄,屈平、宋玉为谤者,何也?盖不虚美,不隐恶故也。是则文之将史,其流一焉,固可以方驾南、董,俱称良直者矣。”⑧刘知幾撰,浦起龙释:《史通通释》,第250、178、123、123页。这是说,像吉甫、奚斯称赞周宣王和鲁僖公善政那样的赞美诗,屈原、宋玉讥刺楚怀王和襄王不道之楚辞,因其不虚美、不隐恶,故而与史著无别,其作者也能与良史董狐、南史媲美。此时文、史一流。但自汉代开始,文风转变,辞赋趋向虚矫。“爰洎中叶,文体大变,树理者多以诡妄为本,饰辞者务以淫丽为宗。”⑨刘知幾撰,浦起龙释:《史通通释》,第250、178、123、123页。魏晋南北朝时期,文学更流于绮靡。陆机《文赋》论及文体时指出:“诗缘情而绮靡,赋体物而浏亮。碑披文以相质,诔缠绵而悽怆。铭博约而温润,箴顿挫而清壮。颂优游以彬蔚,论精微而朗畅。奏平徹以闲雅,说炜晔而谲诳。”⑩张怀谨:《文赋译注》,北京出版社,1984年版,第29页。在刘知幾看来,这种讲求词采、声律、性情之文与“其理谠而切,其文简而要,足以惩恶劝善,观风察俗”之史已分道扬镳。“昔尼父有言:‘文胜质则史。’盖史者当时之文也,然朴散淳销,时移世异,文之与史,较然异辙。”①刘知幾撰,浦起龙释:《史通通释》,第507、507、174、512、180、124、124页。基于这种认识,他要求将文学从史学中摒弃出去,并划清文、史界限。论及沈约《宋书·谢灵运传论》时,他指出:“沈侯《谢灵运传论》,全说文体,备言音律,此正可为《翰林》之补亡,《流别》之总说耳。如次诸史传,实为乖越。陆士衡有云:‘离之则双美,合之则两伤’,信矣哉!”②刘知幾撰,浦起龙释:《史通通释》,第507、507、174、512、180、124、124页。这里所说的“离之则双美,合之则两伤”,出自陆机《文赋》。陆机论及文学作品的剪裁时曾指出:“或仰逼于先条,或俯侵于后章;或辞害而理比,或言顺而意妨。离之则双美,合之则两伤。考殿最于锱铢,定去留于毫芒;苟铨衡之所裁,固应绳其必当。”③张怀谨:《文赋译注》,第34页。这是说,在文学创作中,相互妨碍的文辞应分开;以辞害义者或理不胜辞者应分离,或去其所害之辞,另撰文辞述其理,或去其所害之义,另取义以全其辞,否则会导致两伤。因此,须慎重对待文章的写作,绝不能掉以轻心。在刘知幾看来,《谢灵运传论》讨论的是文学理论,与史学无涉,纳入史传之中,不合体统,而将其置于《翰林》《流别》等文论之列,适得其所。因此,他借用陆机论文辞之言说明文与史各有其特点,亦各有其适用范围,二者并行不悖却不能互相混淆,分离有利于各自的健康发展,合在一起则对二者都会造成损害,即“离之则双美,合之则两伤”。在此,刘知幾实际上是指出了文史分途后应如何对待二者的关系。值得注意的是,被刘知幾摒弃于史书之外的《谢灵运传论》,萧统则将其收入《文选》“史论”类中。在萧统看来,《谢灵运传论》“综缉辞采”“错比文华”,“事出于沉思,义归乎翰藻”,不同于“褒贬是非,纪别同异”之记事之史、系年之书,“故与夫篇什”。刘知幾因《谢灵运传论》的文学性将其排除于史书之外,而萧统则恰是因其具有文学性而录入《文选》之中。尽管他们对待《谢灵运传论》的态度不同,但都认为其属于文学范围,应该与史学分离。

刘知幾要求文史分离,主要是针对魏晋以来史学受文学影响,偏离了史家著史正道这种状况而言的。刘知幾认为,魏晋时期文史已经分途,但史学对此缺乏自觉的意识,步趋于文学之后。“史道陵夷,作者芜音累句,云蒸泉涌。其为文也,大抵编字不只,捶句皆双,修短取均,奇偶相配。故应以一言蔽之者,辄足为二言;应以三句成文者,必分为四句。弥漫重沓,不知所裁。”④刘知幾撰,浦起龙释:《史通通释》,第507、507、174、512、180、124、124页。而盛于梁朝的骈体文亦为史家所效仿。“自梁室云季,雕虫道长。平头上尾,尤忌于时;对语俪辞,盛行于俗。始自江外,被于洛中。而史之载言,亦同于此。”⑤刘知幾撰,浦起龙释:《史通通释》,第507、507、174、512、180、124、124页。结果是,“其立言也,或虚加练饰,轻事雕彩;或体兼赋颂,词类俳优。文非文,史非史,譬夫乌孙造室,杂以汉仪,而刻鹄不成,反类于鹜者也”⑥刘知幾撰,浦起龙释:《史通通释》,第507、507、174、512、180、124、124页。。这说明,文史不分,严重影响了史学的品格。同时,从文学的角度看这种“文非文”之作对文学也是一种伤害。

要对文史进行分离,确定二者的边界是其前提。萧统、刘知幾分别从文学、史学各自的特征出发来确立文史界限,将其进行分离。如前所述,萧统以是否具有文学特性即“综缉辞采”“错比文华”作为区分文史的分界线。刘知幾则以能否做到“不虚美”“不隐恶”作为二者的边界。刘知幾是从文学创作进入史学领域,由文士转为史家的。他曾说:“余初好文笔,颇获誉于时。晚谈史传,遂减价于知己。”《旧唐书·刘子玄传》记载:“少与兄知柔俱以词学知名。”这表明他在文学方面造诣很深,只因喜爱史学,且“耻以文士得名,期以述者自命”,才弃文从史。因此,他对文学、史学各自的特征与差异有深刻的了解和认识。在刘知幾看来,史家撰述必须遵守文直事核、不虚美、不隐恶这一实录原则。先秦的文学作品之所以与史学“其流一焉”,是因为无论是歌颂善政,还是抨击邪恶,都能不虚美、不隐恶。有学者认为,刘知幾文史一流观,主要着眼于文学与史学的功用一致。这只是问题的一个方面,更重要的是,他是从史学的特性来考察文学作品,认为先秦的文学作品与史学著作一样是不虚美、不隐恶之实录,故而“文之将史,其流一焉”。他批评《史记》《汉书》《后汉书》等载入汉代的辞赋,是因为这些汉赋“喻过其体,词没其义,繁华而失实,流宕而忘返,无裨于劝奖,有长奸诈”⑦刘知幾撰,浦起龙释:《史通通释》,第507、507、174、512、180、124、124页。。不难看出,刘知幾反对汉赋入史的根本原因,是其有损于史学之实录品格,难以做到惩恶劝善。至于魏晋以来之文章,刘知幾认为其失有五:“一曰虚设,二曰厚颜,三曰假手,四曰自戾,五曰一概”⑧刘知幾撰,浦起龙释:《史通通释》,第507、507、174、512、180、124、124页。。所谓虚设是指徒有其文、竟无其事,如禅书、让表之类;厚颜指诰誓移檄之文饰词矫说;假手是指由文人代笔的诏敕之文,言行相悖;自戾指所言自相矛盾;一概是指不论所述对象,其说不殊。“于是考兹五失,以寻文义,虽事皆形似,而言必凭虚。”①刘知幾撰,浦起龙释:《史通通释》,第126、126、126、126、126、127、165、149、173页。这样的文章,在刘知幾看来是虚假的,如同凿冰为壁,画地为饼。“是以行之于世,则上下相蒙;传之于后,则示人不信。”②刘知幾撰,浦起龙释:《史通通释》,第126、126、126、126、126、127、165、149、173页。若载入史书之中,必定损害其真实性。因此,他批评撰史者不知鉴别,多载此类凭虚之文,直将史著变成了文集。“而世之作者,恒不之察,聚彼虚说,编而次之,创自起居,成於国史,连章疏录,一字无废,非复史书,更成文集。”③刘知幾撰,浦起龙释:《史通通释》,第126、126、126、126、126、127、165、149、173页。不难看出,刘知幾批评史家将“五失”之文载入史著,是因为其与“不虚美不隐恶”之实录原则相悖,直将史学变成了文学。对于与史“一流焉”的文章,刘知幾并不反对载录。王劭齐、隋二史所取之文章,“文皆诣实,理多可信,至於悠悠饰词,皆不之取”④刘知幾撰,浦起龙释:《史通通释》,第126、126、126、126、126、127、165、149、173页。。他称赞道:“此实得去邪从正之理、捐华摭实之义。”⑤刘知幾撰,浦起龙释:《史通通释》,第126、126、126、126、126、127、165、149、173页。因此,他提出史书载文应“拨浮华,采贞实”。如韦孟《讽谏》之诗、赵壹《嫉斜》之赋、贾谊《过秦论》之篇、班彪《王命论》、张华《女史箴》、诸葛亮《出师表》,以及刘向、谷永之上疏,晁错、李固之对策,山涛之启事等,皆“言成轨则,为世龟镜”,载入史书,“则其文可与三代同风,其事可与《五经》齐列”⑥刘知幾撰,浦起龙释:《史通通释》,第126、126、126、126、126、127、165、149、173页。。可见,刘知幾区分文史,不是从体裁着眼,而是以是否真实反映历史实际为标准。

二、关于文史分途后的史家之文

刘知幾认为文史分途之后,史学应该与文学分离,“离则双美,合则两伤”。然而,他也深知历史撰述离不开文辞的运用,所谓“史之为务,必藉于文”⑦刘知幾撰,浦起龙释:《史通通释》,第126、126、126、126、126、127、165、149、173页。,同时也需要对史文进行修饰,因为“言之无文,行之不远”⑧刘知幾撰,浦起龙释:《史通通释》,第126、126、126、126、126、127、165、149、173页。。他指出:“夫饰言者为文,编文者为句,句积而章立,章积而篇成。篇目既分,而一家之言备矣。古者行人出境,以词令为宗;大夫应对,以言文为主。况乎列以章句,刊之竹帛,安可不励精雕饰,传诸讽诵者哉?”⑨刘知幾撰,浦起龙释:《史通通释》,第126、126、126、126、126、127、165、149、173页。一方面要求彻底分离文史,另一方面又主张对史文进行修饰,这种似乎矛盾的认识,引起了一些学者尤其是文论研究者对刘知幾文史观的误解。吕海龙指出:“既想分清文史,又割不断它们的联系,刘知幾遇到的是一个人类至今尚未妥善解决的问题,也许竟是一个永恒的悖论和难题。面对纷繁复杂的文本和著作,刘知幾从实际出发,还是作出了明智而具有历史性的贡献。他在《史通》中特设《杂述》篇,对纪传、编年二体以外的史述性著作,进行了分类和定性分析。刘知幾在这里醒目地提出了‘偏记小说’的概念,并认为它们‘自成一家’,而且‘能与正史参行’。”⑩吕海龙:《论刘知幾的圆融文史观——兼论其对韩愈、柳宗元等古文家的影响》,《文艺评论》2012年第4期。“他坚持‘文史之分’,但又不能无视许多著作的性质‘文史难分’的客观现象。于是,《史通·杂述》篇便不得不对众多亦文亦史的著作做出评判和阐释。刘知幾的可取之处是承认现状,实事求是。他把众多亦文亦史的著作,即所谓‘偏记小说’分门别类,根据不同内容,给予不同评价,指出它们各有用途,有的可以补史之阙,有的可以增广见闻,有的可以光耀乡贤、美化邦族,即使最不济的街谈巷议、神仙杂说,也可以起到娱己悦人,乃至惩恶劝善的作用。这就使这些亦文亦史的作品取得了存在的某种合法性。”⑪吕海龙:《论刘知幾的圆融文史观——兼论其对韩愈、柳宗元等古文家的影响》,《文艺评论》2012年第4期。吕海龙认为,刘知幾并没有放弃或模糊他的史家立场,只是能够面对文史难分的局面,既坚持“分清”,又不过于偏激绝对罢了。张玉璞则指出:“刘知幾认为,之所以会出现以文为史,文风华靡的现象,是由于文史分途。挽救的方法只有一个,就是重新提倡、推崇汉以前的文史合一。”⑫张玉璞:《刘知幾文史观简论》,《江西社会科学》1993年第12期。刘知幾一方面用“文”的眼光来论史,另一方面又以“史”的眼光来论文。“这就是史学家刘知幾理想的‘文史合一’观:‘文’须以‘史’为体,‘史’须以‘文’为用,即以‘文’的形式表现‘史’的内容,二者相辅而成,相得而彰,事信言文的良史便是为文的极致。”⑬张玉璞:《刘知幾文史观简论》,《江西社会科学》1993年第12期。刘知幾的这种“文史合一”观,“虽有其认识上的错误,没有把使用艺术概况的文学创造与修史加以本质的区别,失之片面性,但对革除六朝浮华文风对唐初文坛特别是史传文的影响,仍不失为一种切实可行的方法”⑭张玉璞:《刘知幾文史观简论》,《江西社会科学》1993年第12期。。张三夕则说:“刘知幾一方面号召文史分家,重史轻文,另一方面又习惯于以文论史,把文体与文风作为史学批评的主要内容之一,实际上使文史混淆不清。”①张三夕:《批判史学的批判——刘知幾及其〈史通〉研究》,文津出版社,1992年版,第149页。其实,刘知幾解决文史分途后不良文风对史学的影响所采取的方法,既不是在史籍分类中设杂述以处理亦文亦史的作品,也不是以文衡史,更不是提倡回到汉代以前文史合一的状态,而是通过对史家之文与文士之文的辨析,使文学、史学各行其道,两全其美,避免文非文、史非史。这并不是说,史学不能或不必讲求文采,而是说史家之文采不同于文士之文采,其必以真实地反映历史实际为前提。郭绍虞曾指出,史家论文之宗旨,一是求其信实,“极笔墨之力,定善恶之实”,二是求其应用。这种认识较为符合刘知幾的原意。②郭绍虞:《中国文学批评史》,第121页。

魏晋以来,在文学的影响下,史学形成了以文衡史的风气,如撰有《宋略》的裴子野“为文典而速,不尚丽靡之词”③姚思廉:《梁书》卷30《裴子野传》,中华书局,1973年版。。萧纲在《与湘东王书》中讥笑其文采不足:“裴氏乃是良史之才,了无篇什之美。”④姚思廉:《梁书》卷49《庾肩吾传》,中华书局,1973年版。王隐锐意撰晋史,被讥刺为“虽好著述,而文辞鄙拙,荒舛不伦”⑤房玄龄:《晋书》卷82《王隐传》,中华书局,1974年版。。刘知幾对这种风气持批评态度,如刘祥《宋书序录》评论诸家晋史时,指责何法盛、王隐、徐广所撰之书未能做到文采飞扬,“法盛《中兴》,荒庄少气,王隐、徐广,沦溺罕华”。他斥之为鉴识不明:“以此诋诃,知其妄施弹射矣。”⑥刘知幾撰,浦起龙释:《史通通释》,第205、205、250、521、124、528、451、510-511、178页。由此,他对史家之文与文人之文进行辨析:“夫史之叙事也,当辩而不华,质而不俚,其文直,其事核,若斯而已可也。必令同文举之含异,等公干之有逸,如子云之含章,类长卿之飞藻,此乃绮扬绣合,雕章缛彩,欲称实录,其可得乎?”⑦刘知幾撰,浦起龙释:《史通通释》,第205、205、250、521、124、528、451、510-511、178页。这里所说的“辩而不华,质而不俚,其文直,其事核”,是沿用刘向、扬雄、班固等赞美司马迁《史记》善叙事之词。《汉书·司马迁传》记载:“刘向、扬雄博极群书,皆称迁有良史之材,服其善序事理,辩而不华,质而不俚,其文直,其事核,不虚美,不隐恶,故谓之实录。”所谓“辩而不华,质而不俚”是指长于说理但不浮华、质朴而不浅俗。文直事核则是指“辩而不华,质而不俚”之历史著作文风端正、真实可信。刘知幾认为这是史家叙事应取法之文。至于含异、有逸、含章、飞藻之“绮扬绣合,雕章缛彩”之文,乃是文士之文,不适宜于撰史。刘知幾指出:“以徐公文体,而施诸史传,亦犹灞上儿戏,异乎真将军。”⑧刘知幾撰,浦起龙释:《史通通释》,第205、205、250、521、124、528、451、510-511、178页。这里的“徐公”指的是南朝著名的文学家徐陵,徐公文体代表文人之文。若以此撰史,必定损害史书的真实性。“夫言并文章,句结音韵,以兹叙事,足验凭虚。”⑨刘知幾撰,浦起龙释:《史通通释》,第205、205、250、521、124、528、451、510-511、178页。因此,刘知幾要求史家叙事摒弃那种“喻过其体,词没其义,繁华而失实,流宕而忘返,无裨劝奖,有长奸诈”⑩刘知幾撰,浦起龙释:《史通通释》,第205、205、250、521、124、528、451、510-511、178页。的文士文风。这样,刘知幾通过区分文士之文、史家之文,确立了史家叙事之文,从而将史学与文学分离了。

学者对刘知幾的误解,应是基于这样一种预设:要将文史分离,就必须摒弃或削弱历史叙事的文学性,杜绝修饰史文。故而当看到刘知幾重视史文修饰时,或以为其重新提倡文史合一,或以为其以文学性作为衡评史书的标准之一。刘知幾曾指出:“史者固当以好善为主,疾恶为次。若司马迁、班叔皮,史之好善者。晋董狐、齐南史,史之疾恶者也。必兼此二者。而重之以文饰,其唯左丘明乎!”⑪刘知幾撰,浦起龙释:《史通通释》,第205、205、250、521、124、528、451、510-511、178页。《左传》被他视为是史学叙事的楷模,既能惩恶劝善,又具有文采。对于《左传》的文采,刘知幾极为推崇:“左氏之叙事也,述行师则簿领盈视,咙聒沸腾,论备火则区分在目,修饰峻整;言胜捷则收获都尽,记奔败则披靡横前;申盟誓则慷慨有余,称谲诈则欺诬可见;谈恩惠则煦如春日,纪严切则凛若秋霜;叙兴邦则滋味无量,陈亡国则凄凉可悯。或腴辞润简牍,或美句如咏歌,跌宕而不群,纵横而自得。若斯才者,殆将工侔造化,思涉鬼神,著述罕闻,古今卓绝”⑫刘知幾撰,浦起龙释:《史通通释》,第205、205、250、521、124、528、451、510-511、178页。。可以看出,刘知幾并不反对对史文的修饰,只是反对违背史学实录原则地妄加修饰。因此,他批评牛弘《周史》“夫以记宇文之言,而动遵经典,多依《史》、《汉》,此何异庄子述鲋鱼之对,而辩类苏、张,贾生叙服鸟之辞,而文同屈、朱。施于寓言则可,求诸实录则否矣”⑬刘知幾撰,浦起龙释:《史通通释》,第205、205、250、521、124、528、451、510-511、178页。。至如“假托古词,翻易今语”“持彼往事,用为今说”等,他认为“置于文章则可,施于简册则否矣”。⑭刘知幾撰,浦起龙释:《史通通释》,第205、205、250、521、124、528、451、510-511、178页。也就是说,文学的修辞,并不适合历史叙事。故而,刘知幾讲求历史叙事之美是以真实地反映历史实际为前提的。

三、剖析文人修史之弊

魏晋以来,以文衡史成为风气,与此相关联的是文人修史成为普遍现象,并延续到唐初设史馆修史。刘知幾指出:“自世重文藻,词宗丽淫,于是沮诵失路,灵均当轴。每西省虚职,东观佇才,凡所拜授,必推文士。”①刘知幾撰,浦起龙释:《史通通释》,第250-251、82、251、81、82、81-82、82、87、87、149-150页。而文人修史必定抛弃史学宗旨,惟炫耀文采是务,如“大唐修《晋书》,作者皆当代词人,远弃史、班,近宗徐、庾”②刘知幾撰,浦起龙释:《史通通释》,第250-251、82、251、81、82、81-82、82、87、87、149-150页。。因此,在区分史家之文与文士之文的同时,刘知幾对文士与史才进行辨析,试图杜绝文士写史,从根源上将文学与史学分离。刘知幾不但从文入史,而且三为史臣,再入东观。学者认为刘知幾反对文人修史,主要是针对唐初史馆修史的现实而言的。这的确是刘知幾反对文人修史的一个重要原因。他在《史通·核才》篇中曾悲愤地指出:因史馆中文士当道,真正的史才反而被遗弃。“假令其间有术同彪、峤,才若班、荀,怀独见之明,负不刊之业,而皆取窘于流俗,见嗤于朋党。遂乃哺糟歠醨,俯同妄作,披褐怀玉,无由自陈。此管仲所谓‘用君子而以小人参之,害霸之道’者也。”③刘知幾撰,浦起龙释:《史通通释》,第250-251、82、251、81、82、81-82、82、87、87、149-150页。但他反对文士修史的最根本的原因,则是因为文人不知“史书之大体,载削之指归”,即不懂史学。刘知幾论及《史通》撰述旨趣时指出:“若《史通》之为书也,盖伤当时载笔之士,其义不纯。思欲辨其指归,殚其体统。”许凌云认为,所谓“‘辨其指归’,就是明确修史目的,主要是劝善惩恶。‘殚其体统’,是严格检验史书的体例”④许凌云:《刘知幾评传》,南京大学出版社,1994年版,第166-167页。。乔治忠指出:“史之指归,即著史的宗旨、目的,《史通》各篇,反复倡言史书应以劝善惩恶为务,强调必当直书实录,亦即所谓的‘辨其指归’。而‘体统’一语,乃指史书体例上的裁制与史文风格、编写手法、语义、称谓等在全书的统摄划一,即清代学者汪之昌所指出的:‘体言乎体裁,统言乎统摄。’史书的‘指归’和‘体统’的问题,也正是《史通》全书论述的主要内容。”⑤乔治忠:《中国官方史学与私家史学》,北京图书馆出版社,2008年版,第375页。从学者的有关论述中可以看出,所谓“史书之大体”应是指史书之体裁、体例与文字表述,而“载削之指归”则是指直书实录、劝善惩恶之撰述旨趣。如史书之序、论,刘知幾认为“夫论者,所以辩疑惑,释凝滞。若愚智共了,固无俟商榷”⑥刘知幾撰,浦起龙释:《史通通释》,第250-251、82、251、81、82、81-82、82、87、87、149-150页。,“史之有论也,盖欲事无重出,文省可知”⑦刘知幾撰,浦起龙释:《史通通释》,第250-251、82、251、81、82、81-82、82、87、87、149-150页。。但魏晋以来文士所撰史书之论,以夸耀文采为务。“其有本无疑事,辄设论以裁之,此皆私徇笔端,苟炫文彩,嘉辞美句,寄诸简册”,“自兹以降,流宕忘返,大抵皆华多于实,理少于文,鼓其雄辞,夸其俪事……及后来赞语之作,多录纪传之言,其有所异,唯加文饰而已。”⑧刘知幾撰,浦起龙释:《史通通释》,第250-251、82、251、81、82、81-82、82、87、87、149-150页。刘知幾认为这样的史论有损于史著的特性与尊严。“夫以饰彼轻薄之句,而编为史籍之文,无异于加粉黛于壮夫,服绮纨于高士者矣。”⑨刘知幾撰,浦起龙释:《史通通释》,第250-251、82、251、81、82、81-82、82、87、87、149-150页。至于序,刘知幾认为,“序者,所以叙作者之意也”⑩刘知幾撰,浦起龙释:《史通通释》,第250-251、82、251、81、82、81-82、82、87、87、149-150页。。然而,“爰洎范晔,始革其流,遗弃史才,矜行文彩。后来所作,他皆若斯。于是迁、固之道忽诸,微婉之风替矣”⑪刘知幾撰,浦起龙释:《史通通释》,第250-251、82、251、81、82、81-82、82、87、87、149-150页。。这表明撰史者,既不明史书之大体,也不知编纂史书之宗旨。所以,他认为文士所撰之史难以称得上是史学著作。“历观古之作者,若蔡邕、刘峻、徐陵、刘炫之徒,各自谓长于著书,达于史体,然观侏儒一节,而他事可知。案伯喈于朔方上书,谓宜广班氏《天文志》。夫《天文》之于《汉史》,实附赘之尤甚者也。必欲申以掎摭,但当锄而去之,安可仍其过失,而益其芜累?亦奚异观河倾之患,而不遏以提防,方欲疏而导之,用速怀襄之害。述史如此,将非练达者欤?孝标持论谈理,诚为绝伦。而《自叙》一篇,过为烦碎;《山栖》一志,直论文章。谅难以偶迹迁、固,比肩陈、范者也。孝穆在齐,有志梁史,及还江左,书竟不成。嗟乎!以徐公文体,而施诸史传,亦犹灞上儿戏,异乎真将军,幸而量力不为,可谓自卜者审矣。光伯以洪儒硕学,而不遇。观其锐情自叙,欲以垂示将来,而言皆浅俗,理无要害。岂所谓‘诵《诗》三百,虽多,亦奚以为者’乎!”⑫刘知幾撰,浦起龙释:《史通通释》,第250-251、82、251、81、82、81-82、82、87、87、149-150页。这里提到的蔡邕、刘孝标、徐陵、刘炫都是以文名者。刘知幾认为,蔡邕建议续作《汉书·天文志》,表明其不明史体,因为《天文志》对《汉书》来说实为附赘之尤甚者,本应去掉,怎能增其芜累;刘孝标善于持论析理,但从其所著《自叙》《山栖志》来看,也难与司马迁、班固、陈寿、范晔等史家相提并论;徐陵有志于著梁史,幸而未成,否则以轻薄的徐公文体撰述,不伦不类;刘炫所著则言皆浅俗,理无要害。刘知幾对这些人士的评价是否恰当暂且不论,但认为他们不知史书之大体、载削之指归,则是没有疑义的。

通过对文人修史的考察,刘知幾认为,文史分途之后,文士、史才也已分道扬镳,能文者未必擅长于史,撰史者也不一定善于为文,兼而有之者凤毛麟角。“故以张衡之文,而不闲于史;以陈寿之史,而不习于文。其有赋述两都,诗裁八咏,而能编次汉册,勒成宋典。若斯人者,其流几何?”①刘知幾撰,浦起龙释:《史通通释》,第250、250、250、529、249页。而文人则根本不懂史学,所撰之史必以“诡妄为本”“淫丽为宗”,直将史著变成文学作品。“是以略观近代,有齿迹文章,而兼修史传。其为式也,罗含、谢客宛为歌颂之文,萧绎、江淹直成铭赞之序,温子升尤工复语,卢思道雅好丽词,江总猖獗以沉迷,庾信轻薄而流宕。此其大较也。”②刘知幾撰,浦起龙释:《史通通释》,第250、250、250、529、249页。通过对萧绎、江淹等文人撰史活动的考察,刘知幾断定文士缺乏史才,没有撰写国史的能力。“然向之数子所撰者,盖不过偏记杂说,小卷短书而已,犹且乖滥踳驳,一至于斯。而况责之以刊勒一家,弥纶一代,使其始末圆备,表里无咎,盖亦难矣。”③刘知幾撰,浦起龙释:《史通通释》,第250、250、250、529、249页。因此,若以文士修史,则必定以文害史。“以元瑜、孔璋之才,而处丘明、子长之任,文之与史,何相乱之甚乎?”④刘知幾撰,浦起龙释:《史通通释》,第250、250、250、529、249页。元瑜、孔璋分别是汉魏著名文学家阮瑀、陈琳的字。在此,刘知幾以其代表文士,认为以文士担任史职,必定引起文史混乱。至于史才,刘知幾认为必须具备才、学、识三长。郑惟忠曾问刘知幾自古以来为何文士多而史家少,刘知幾回答道:“史才需三长,世无其人,故史才少也。三长谓才、学、识也”⑤王溥:《唐会要·史馆上》,中华书局,1955年版,第1101页。。所谓学是指丰富的历史知识,才是指搜集史料、分析运用史料以及撰写历史著作的能力,识指见微知著的洞察能力。刘知幾认为,不具备三长之人难以胜任史职,“不可叨居史任”⑥刘知幾撰,浦起龙释:《史通通释》,第250、250、250、529、249页。。所以,他反对文士修史。不难看出,刘知幾反对文士修史是釜底抽薪之举,即从历史撰述的源头上将文与史进行分离。

综上所述,刘知幾不但主张文史分离,而且通过对史家之文与文士之文、史才与文士的辨析,指明了文史分离的途径与方法,反映出文史分途之后史家自觉的史学意识。

New Understanding of Liu Zhi-ji'View on the Relationship between Literature and Historiography

ZHAOMei-chun
(School of History and Culture,Lanzhou University,Lanzhou Gansu 730000,China)

Liu Zhiji studied the history of the relationship between literature and historiography and analyzed the difference styles of literature and historiography.He also examined the distinction between literary talent and historical talent.He argued that the style of historical works was plainness,but the style of literature was beautiful and complex.If the historian writes historical works in the style of literature,his work cannot convey truth.Liu Zhiji emphasized that there is a clear demarcation between the study of literature and that ofhistory.Literature and history should be respectively studies by critics and historians.

Liu Zhiji;literaryand historical views;style ofhistoriography;style ofliterarycriticism;literarytalent;historical talent

K092

A

1674-3210(2017)02-0051-07

2017-03-18

中央高校基本科研经费资助项目“新史学视野下的传统史学”(15LZUJBWY131)阶段性成果。

赵梅春(1964—),女,湖南邵东人,兰州大学历史文化学院教授,主要从事中国史学史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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