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法治思维解决校园安全问题
2017-03-11◎梁好
◎梁 好
用法治思维解决校园安全问题
◎梁 好
不久前,中国青年报刊登了题为《安全不能有“误区”,学校不是“唐僧肉”》 的文章,作者在文中提到这样一件事:某高一学生周五放学回家,父亲开农用三轮车来接他。两人在路上争吵,学生跳车受伤,不治身亡。几天后,家长跑到学校大吵大闹,要求百万元的巨额赔偿。学校没答应,这名家长就寻衅滋事,大打出手,使校长受伤,导致学校教育教学工作无法正常进行。家长闹事的理由是:学校为什么周六不补课?补课了,我儿子周五就不回家;不回家,他就死不了。
安全工作大于天,校园安全是学校管理的重中之重,没有安全作保障,一切的教育教学工作都无从开展。安全工作事关教育的大局,也关系到千家万户的幸福安康,无论放在何种重要的位置都不为过。做学生生命的保护伞,构筑校园安全防火墙,是学校管理者的应尽之责,也是学校管理的应有之义。
然而,保障学生的生命安全是项系统的工程,校园安全也不能漫无边际,也应当具有明晰的边界。无限度夸大学校的责任,而无视学校的权利,显然,对于教育不公平,更不利于良好教育生态的形成。
学生因为家长原因,出现意外事故,家长不能正视自己的问题,反而跑到学校寻衅滋事,以求获得经济的赔偿。这样的事件,看似荒谬,但在现实教育生活中却并不少见,类似问题,已经成为困扰学校的重要管理难题。学生一旦出现安全问题,不管校内还是校外,不管责任在谁,不管事出何因,只要家长到校园一闹,学校就得出钱理赔,以求息事宁人。正因如此,学校管理者总是胆战心惊,如履薄冰,生怕学生出现任何安全问题。即使是假期,也不能放松对学生的安全教育,逐家逐户家访,进行防溺水教育以及交通安全教育等等,生怕出现安全事故,使得家长以及社会怪罪学校教育不力。
教育不是万能的,学校管理也不可能万无一失。即使学校在安全管理上做了大量的工作,学生也有可能出现安全意外。可是,不论原因事由,一旦学生的安全事故发生,家长都怪之于学校的教育问题,并对学校强加非正当渠道的压力,通过上访、校闹等非法治手段,干扰学校的教育教学秩序,谋取非正当补偿,将让学校管理不堪重负,更让社会的公平正义以及法治精神荡然无存。
谁都不愿意学生安全事故发生,特别是学校。每每遇到类似事件,学校更是无比的痛心。但是,既然发生安全事故,我们就需要正确面对。而理清责任,用法治思维去解决校园安全问题,通过法治的手段处理涉及校园的一切矛盾纠纷,才是正当的渠道、合理的诉求、公正的做法。
教育部长陈宝生在日前召开的全国校园安全工作电视电话会议上指出:要坚持一个提高,做好学校安全工作,要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研究解决影响校园安全突出问题的能力。这样的观点高屋建瓴,对于指导全国校园安全工作具有开创性的现实意义,也为学校处理校园安全问题指明了方向。校园安全,应当建立多方配合的联动机制,切实完善校园安全管控体系,通过法治的的处置渠道,正当合理解决,在保护学生生命安全的同时,减轻学校的安全压力与潜在风险,给予学校良好的教育环境。
(责任编辑:杨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