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于发展视角的金融学改革研究
2017-03-11李超
◎李超
基于发展视角的金融学改革研究
◎李超
发展金融学是中国特色金融理论体系建设的重大突破。本文在前人的研究基础上,以发展观的视角诠释了金融与经济的协调发展,并对发展金融学在国内金融发展实践方面进行了探究。结合科学发展观分别从金融架构、金融创新、金融效率三个方面对国内目前的金融改革进行了研究。
发展金融学 金融改革
一、发展观的演变
发展的概念最初来自于胚胎学,后来随着发展的观念在社会、经济等方面的深入,逐步形成了社会学、经济学等学科,但最初的发展只是被片面的理解为经济增长,伴随着经济全球化、金融全球化、经济金融化的快速发展和不断出现的新问题,人们也在不断总结反思。在中国社会主义现代化进程中,发展观也经历了从单纯追求经济增长到可持续发展再到科学发展观的过程。纵观全球发展,在科学发展观的引导下中国取得的成绩有目共睹,而西方国家在“新自由主义”发展观下出现的一系列发展矛盾依然激烈。对比之下,更凸显科学发展观的“独立自主、以人为本、可持续发展”这些特点,而“新自由主义”发展观的特点是“受制于人、依赖外需、不可持续发展”。显然,科学的发展观更可取。
二、发展金融学相关理论概述
科学的发展思想在金融领域的首次重大运用,应当是金融资源理论的提出。辽宁大学白钦先教授(1998)首次明确社会资源的存在,这一论断意义重大,也为今后金融资源的提出奠定了理论基础。随着发展观念的不断更新,在金融资源理论的基础上,相关领域的研究得到了可喜的进展,主要成果体现在上世纪60年代末提出的可持续发展思想在金融理论中的应用,最初是针对发展中国家经济高速增长的同时带来高污染、高消耗、低效益问题提出来的,针对可持续发展理论的最初指向是发展中国家和生态环境这一狭小领域发展,后来的学者将其扩展为人与自然、人与社会、社会与经济的协调、稳定、有序、有效、和谐的可持续性发展。
结合先前的金融资源观点,金融可持续发展理论应运而生,这是在原有金融资源、社会资源的深刻认识基础之上提出的又一崭新理论。在这之后该领域已取得了很多研究成果,如在这一理论中阐释的开放性、全球性的大金融观,张荔(2000)从金融监管的角度深入研究了金融监管理论的发展变迁对金融、经济发展的影响;对于金融功能观点,谭庆华(2006)论证了金融功能演进与金融发展的关系,通过发挥金融体系的功能可以更好地促进经济的可持续发展。
随着经济、金融的环境在快速的发生变化,原有的理论也需要不断发展。白钦先(2003)首次提出了发展金融学的概念,他对发展金融学作出了如下定义:发展金融学是研究金融是什么和金融与经济的关系是怎样的,即既研究金融本质的演进及发展,也研究经济的发展的科学,其中金融功能是联接金融与经济关系的关节点。发展金融学的研究范围主要涉及金融本质及其演进、金融结构与功能、金融效率、金融发展战略、政策性金融、合作性金融等。在金融效率的研究中,从宏观金融效率和微观金融效率两个层次分别展开研究,最终在金融功能演进的过程中实现统一。同时,由于金融正、负功能效应的存在,尤其是金融全球化、经济金融化背景下,金融的负功能效应带来的破坏力更大,因此金融的系统性风险控制就需要从战略、宏观、国家意识的高度给予足够重视。
三、发展金融学在国内金融改革中的运用
1.发展观在国内金融构架中的体现。金融的发展关键在于路径的选择。回首改革开放的30多年,中国的金融业发展巨大,金融业的机构改革也如火如荼,如商业性金融的股改上市、政策性金融的建立巩固与异化回归、农村金融的快速发展、民间金融的试点改革等等。这一系列的重大金融问题都需要我们采用科学发展的眼光来看待,一国国内的金融总体发展应当依据什么样的指导思想;在这一指导思想之下,一国金融体系的整体架构又是怎样的;在这一整体架构之中,应当如何划分不同性质的金融边界,如何协调他们之间的利益关系,实现金融、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这都需要科学发展观引导改革实践。
通过对发展金融学方法论的研究并结合当前的经济、金融环境,在中国商业性金融、政策性金融、合作性金融“三维一体”的金融架构,能够代表未来金融发展的大趋势。商业性金融由于其自身的逐利本性,会极大的推动金融资源流向盈利能力强或者具有垄断力的部门、产业,这样就导致了金融资源配置的不均衡。紧接着马太效应的产生会加剧这种不平衡,当这种不平衡达到经济、社会所能承受的临界点时,危机的爆发就自然而然了。而发展金融学突破了传统金融思想,通过对金融资源的配置来实现对其他资源的配置。同时,发展金融学从金融功能的角度,并结合科学发展的思想,提出了商业性金融、政策性金融、合作性金融有机统一的“三维金融架构”。这一架构从政策性金融、合作性金融两个层次加强对强位弱势群体的人文关怀关爱,这是一种超越传统的金融发展思想,符合一国长远发展的战略利益。只有这样,才能更好地实现金融、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
2.发展观在金融创新中的体现。需求引导创新,金融领域也不例外。对利润的追逐带来了不断的金融创新,而这背后的危机引起我们对金融创新不断的反思。金融创新的目的除了实现风险分散、利润最大化,还涉及到是否也应当承担一定的社会责任,做到以人为本、以实体产业为本,是否有一个适度创新、科学发展的问题。金融创新是对原有思想、方式的突破,而在这突破性中,由于政府监管不到位,一些扭曲的价值观会带来过度创新、投机,催生大量泡沫,这是对金融资源的严重破坏,显然这种为了“创新”而创新的金融创新,实不可取。在创新的过程中,我们要平衡好市场主体和监管部门的不同利益;平衡好个体风险转移、分散与市场系统性风险集聚的关系;平衡好短期利润与长期利益之间的关系。我们对金融创新的态度,应当是鼓励的,但要避免拿来主义,不断提高符合自身经济、金融、文化背景的金融创新,努力做到金融创新的科学化。
3.发展观在提升金融效率中的体现。在发展金融学中,金融规模的适度性与金融规模增长是否带来金融效率的提高等一直都是热点问题,参考经济学中的规模效应,适度的金融规模和金融规模增长可以促进金融效率的提升和经济的可持续发展;相反,过度的或不足的金融规模和金融规模增长都有碍于金融效率的提升和经济的可持续发展。长期下去,直接影响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对于目前许多国家存在的金融体系效率整体偏低,在相当程度上与其长期以来金融理论界注重金融量性增长、忽略金融质性发展的金融发展思想有关。
发展金融学的科学发展思想认为应将金融发展战略提升到与国家安全战略共同发展的高度,建立金融发展的科学战略规划及内外协调机制,注重金融法制建设,协调发展商业性金融、政策性金融、合作性金融。而如何在金融危机的大背景下抓住宝贵战略时间提升国家的金融发展水平,我们应该从科学的金融构造方式入手。一国金融的发展,应当以自然再构造方式为主,有选择、有针对性的运用人为再构造方式。自然再构造方式有利于原有金融、经济体制的发挥,但泡沫经济也在经济深度繁荣中产生。如何避免这一构造方式带来的缺陷,国家往往采用人为再构造的方式,人为再构造的方式有利于对原有不合理的金融体制进行改革,其对于已经处于困难时期的经济体来说尤为明显。但这种方式的增长和发展是不可持续的,金融发展如何在合适的时间回归自然,再构造方式显得尤为重要。在我国不同的发展时期、发展水平不同的经济区域应该采取不同的构造方式组合。
四、总结
发展金融学是中国特色金融理论体系建设的重大突破,以发展的视角去分析发展金融学在国内金融改革中的运用,对于金融架构、金融创新和金融效率进行分析,突出了金融发展与经济发展的互动协调,这是在金融、经济发展思想领域的重大突破,通过金融发展与经济发展的协调发展实现二者的科学发展。
(作者单位:辽宁大学经济学院)
责任编辑:宋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