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地区的经忏佛乐
2017-03-11天津音乐学院附中300000
阎 续 (天津音乐学院附中 300000)
天津地区的经忏佛乐
阎 续 (天津音乐学院附中 300000)
佛教是一种世界性的宗教,于公元前6世纪创立于印度,大约公元1世纪在西汉末东汉初传入我国。它与西方国家的天主教、基督教、东正教不同,其最大特点乃是最大限度地适应了中国国情与民情,以致逐渐与中华民族传统文化融为一体,与儒、道两教并驾齐驱。其教理、教义、仪轨很快融进中国当地的民俗。反过来,它又以民俗为渠道“弘扬佛法”,在群众中打下深厚基础。长期以来,它与儒、道两家一同成为各种民俗仪式的源泉。
一、经忏的兴衰演变
从历史上看,早年天津有许多寺庙,如白庙、海光寺、草场庵、达摩庵、如意庵、大悲院、挂甲寺、莲宗寺、荐福寺等等,据说仅老城里就有几十座。老天津卫各大小寺院除日常佛事之外,还承办民间各种不同的经忏佛事,这纯属一种对外“应酬”(并非是僧人的自我修持),也是当年寺院和僧人的一项收入。经忏,俗话即念经。道教把经忏称为“经忏朝事”或“办朝事”, 即道士为人荐福消灾、超渡往生时所进行的宗教仪式,包括念经、礼忏、放焰口和做水陆道场等。经,分为音乐经和禅经。忏,分为水旱忏、玉皇忏、三官忏和血湖忏等。早年的经忏活动,尤其是常住寺对外应佛事,本没有固定的价格,全凭请这堂佛事的斋主自觉自愿地给封些“供养”(亦作香资)。一般说来,只有出于“虔诚”而多封的,没有心怀奸诈而少给的。双方出于对神佛的信仰,相互礼敬而揖让。可是到了清光绪二十六年(1900年)以后,民生凋敝,世风日下。特别自1897年戊戌变法主张废庙兴学以来,寺庙的日常生活受到影响,经忏就作为了经济来源的支柱。所以无论大小寺院和经忏口子都在客堂公开挂牌标价,斋主也将以前“请经”二字,改成“讲经”,意为与寺院和口子先讨价还价,然后达成协议。至于念经的经份一般来说都归僧人自己,佛事多的时候,一位僧人一个月能有二十几天在外边给斋主家做佛事。所以单凭这项收入就足够僧人的生活费用了。不过,有的寺院应了佛事,不完全将经份都给僧人,而是要留给庙里20%至30%,以供庙内的各项开支。
根据《燕市积弊》一书记载,清光绪“庚子一役”(1900年后),经忏佛事大涨行市,而且在正式经份价钱之外,附加的零星费用多而且杂。关键的问题是,有的人出家当和尚并不是出于宗教信仰,而是为了解决自身的温饱问题。他们指佛穿衣,赖佛吃饭,并不考虑所作的佛事是否如法。尤其是放焰口一事,四五个小时的连续敲打唱念,既有斋主的“戳活点唱”等“外佛事”掺杂干扰,又有和尚本身的删减缺漏,与焰口的范本根本无法一致。所幸的是“懂行”的主家太少,一般无人追究。
20世纪40年代以来,由于社会经济的大崩溃,祝寿、禳灾、安神的佛事几近消失,仅剩下丧事中的经忏佛事,但也被压缩到微乎其微的程度。不过,千百年传承下来的礼俗与对神佛的信仰还不会戛然而止,丧事中的经忏佛事依然存在。50年代,国家制度及意识形态的改变,对这一民俗活动予以致命的打击。在大气候、大环境越来越吃紧的状况下,经忏佛事这项民俗活动烟消云散、销声匿迹,但近三十年来在民间丧事活动中,经忏佛事又悄然出现。
二、天津的经忏佛乐
史书上有关天津佛教音乐的记载并不多,经忏活动中演奏的这些乐曲,曲名都很难查找。光绪十年(1884年),由张焘编印的专门记载天津地方文献的《津门杂记》曾记叙了津沽举办盛大佛事的场面,“盂兰盆会” “四月庙会”两节中“烧法船、放河灯、铙钹喧闹”、“鼓吹音乐、清韵悠扬”、“香花古乐、悦目怡情”等就是对佛乐演奏的描述。
据考证,在清末民初,天津有寺庙一百三十六座。这些寺庙大多形成于明清两代,多数分布在三岔河口和海河沿岸一带。历史上,天津的寺院庙宇分为南僧庙和北僧庙两类。南、北僧人演唱、演奏的佛曲迥然不同。天津北方僧人过去经常演奏的器乐曲目有《开坛钹》《雁过南楼》《倒提金灯》《行道章》《兰花梅》《十番》《娥浪子》等。
老天津卫很讲究佛事音乐(尤其是放焰口)。天津佛乐使用的乐器有吹管乐器和打击乐器两部分。吹管乐器有:管子、笙、笛子、唢呐,其中管子有大小之分,吹管用的哨片也分大小。打击乐器在佛门称为“法器”,有鼓、钹(大镲)、铙、铬子(铙钹)、小镲、铛子、云锣等。演奏时,管子为领奏乐器,笙伴奏,经常给管子“垫字”。笛子则以加花为主,起到点缀作用。近年来又加入了唢呐来渲染气氛给经韵托腔伴奏,或与唱念经文交替进行。
天津佛教音乐的风格呈现了南北音乐合流的特点。这与津城历史上百姓五方杂处、南北合流的民风民俗是一致的。“出大殡”一节中的佛教音乐为“一路长吹细乐”,它不是一般俗乐,体现出的特点既有“远、虚、静、淡”的禅院风味,又有粗犷、嘹亮的民间气息,佛乐与民间音乐的交融十分明显。
天津的佛教音乐大致可分为三类:一类是带有明显佛教音乐特色的乐曲,如《五方佛》《三宝赞》《金字经》等;另一类是佛门常用、有史书可证的乐曲,如《翠黄华》《一枝花》《傍妆台》《挂金锁》等民间乐曲;第三类是用于佛事表演的代表曲目,如《雁过南楼》《倒提金灯》《行道章》《兰花梅》等。天津佛教音乐之所以在民间广为流传,演变成“民间佛曲”和“民间音乐”,有两个历史原因。清同治9年出版的《续天津县志》说天津“民风尚华侈,而皆好善乐施”、“好财买脸”。家大业大的天津“八大家”和其他豪门富户每逢家中忌日,都要请僧、道“对棚”,在家中放焰口、做阴寿,超度魂灵。一年一度的盂兰盛会,僧人们也要走出佛门在海河中的船上演奏佛曲。
天津的经忏佛乐是历代僧人、民间艺人们实践、积累的一批宗教音乐和民间音乐财富,这些传统音乐是在倾心佛教音乐的专家、学者们多年来的共同努力下才传承下来的,十分珍贵。它既具有佛教音乐的严肃性,又具有天津卫民间音乐的地方特色,是天津民间传统文化的组成部分。这项非物质文化遗产作为传统音乐的一部分应该加以保护,它对于我国民族音乐的传承和发展同样有着重要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