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健康中国2030”规划纲要的几个理念转变
2017-03-10张永光王晓锋
张永光,王晓锋
(1.云南省医学信息研究所《卫生软科学》编辑部,云南 昆明 650031;2.昆明医科大学,云南 昆明 650500)
•软科学研究•
“健康中国2030”规划纲要的几个理念转变
张永光1,2,王晓锋1
(1.云南省医学信息研究所《卫生软科学》编辑部,云南 昆明 650031;2.昆明医科大学,云南 昆明 650500)
以“健康中国2030”规划纲要为研究对象,分析阐述了该纲要“将健康融入到所有政策(HiAP)”、“从影响健康的因素入手”、“关注健康而非关注治疗”、“政府多部门深度参与”等几方面的重大理念转变。
“健康中国2030”;规划纲要;理念转变;卫生事业改革
2016年8月26日,中共中央政治局审议通过“健康中国2030”规划纲要,至此,“健康”被提升到前所未有的新高度。纲要提出,要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牢固树立和贯彻落实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坚持正确的卫生与健康工作方针,坚持健康优先、改革创新、科学发展、公平公正的原则,以提高人民健康水平为核心,以体制机制改革创新为动力,从广泛的健康影响因素入手,以普及健康生活、优化健康服务、完善健康保障、建设健康环境、发展健康产业为重点,把健康融入所有政策,全方位、全周期保障人民健康,大幅提高健康水平,显著改善健康公平。作为今后15年推进健康中国建设的行动纲领,“健康中国2030”规划纲要内涵极为丰富,本文对纲要中传递出的“将健康融入到所有政策(HiAP)”、“从影响健康的因素入手”、“关注健康而非关注治疗”、“政府多部门深度参与”几个重大理念转变,进行了研究和阐述,为各级政策执行者加深对“健康中国2030”的理解和更好地贯彻执行该规划纲要提供参考。
1 将健康融入到所有政策
“将健康融入到所有政策”(Health in All Policies,HiAP)”由1988年的“阿德莱德宣言”首次雏形般地提出,2013年第八届国际健康促进大会主题亦为“将健康融入所有政策”。“将健康融入到所有政策”现已成为国际共识[1]。其基本观点是:引起健康问题的因素与多种社会经济因素有关,仅靠卫生部门无法管控,要求政府各部门(如社会服务、住房、交通、教育、就业、消费者保护与环境)[2]、私人部门和民间团体开展协同合作以解决复杂的卫生问题[3]。
“将健康融入到所有政策”在我国的反面案例是控烟工作。虽然卫生部门努力促进烟草控制的政策出台,也得到各界人士的支持,但以工业和信息化部为组长单位的烟草控制框架公约部际协调小组在控烟问题上的指导思想,是以保护烟草业发展不受损害,还是以保护人民健康为主?是让人民看到烟盒上的图片受到教育,还是担心这样的烟盒会使烟草销量受到影响?这么多年,部际协调小组一直是控烟与反控烟的博弈平台,烟草企业等利益集团通过烟草专卖局等部门,一直占上风,这是中国控烟依然疲软的根由。
“将健康融入到所有政策”是习近平主席作为一个大国高层领导人的政治承诺,也是一项艰巨任务。控烟只是维护健康的一个方面,食品安全、环境保护、慢病防控等都需融入进所有政策。想要逐步实现这一政策,需要一种新的管理模式,即在政府强有力的协调下,政府各级、各部门之间形成联合领导作用,并与社会私立部门形成伙伴关系。另外,还要对我国宏观政策目标,尤其是宏观经济政策目标、管理机制、干部绩效考核标准进行回顾。这些政策目标是否会伤害人民健康?在涉及多部门合作时,卫生部门的意见是否能起到一票否决作用?考核干部时,只要在经济上创造了业绩,导致的环境污染或健康危害就可忽略不计吗?纲要中将健康融入所有政策的理念提出了一种把社会、经济和环境,以及人民健康的目标结合在一起的新模式。
根据国际[4]、国内[5]实践,我国实现这一重大的理念转变,还需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一是建立政府领导下的协调制度,加强政府各部门的联合意识,以调动各部门“将健康融入所有政策”的主动性和经常性。二是建立贯穿政策全过程的健康影响评价体系,以避免政策制定融入健康,而政策执行和政策终结未严格执行初始政策的情况。三是进一步提高健康在经济社会发展中的地位,将所有利益相关者的积极性充分调动起来,主动履行投入、政策、立法等方面的健康责任。四是构建更加正式、有效的健康知识和信息传播渠道,使健康问题的经济社会意义方面的知识和研究成果突破卫生计生系统,对决策层进行头脑风暴,并进入公共政策的决策过程。
2 从影响健康的因素入手
我国经过几十年的经济社会的发展,对居民健康有重大影响的因素已从传染性疾病转变为多种因素。首先,慢性非传染性疾病成为影响居民健康的主要疾病,我国84%的死亡原因是慢性非传染性疾病,78%的健康生命年损失也由慢性非传染性疾病导致,已经接近多数经合组织国家的水平[6]。其次,老龄化快速发展,我国2014年老龄化人口达到2.03亿,占总人口的15%,按这一速度发展,我国会在未来的26年完成英国用了116年的老龄化过程[7]。再次,不合理饮食、行为等因素影响增强,吸烟久控不止、高脂高糖高盐饮食结构盛行、缺乏运动的生活方式、高酒精饮品消费等危险行为以及食品安全、环境污染等因素,成为影响我国居民健康的重要因素。健康因素、健康形势的巨大变革对我国的卫生服务供给体系、健康保障重心提出了更高和更多的要求。但是,我国现阶段的卫生服务供给体系布局还相对滞后、还不足以应对新形势的发展,卫生体系维护人民健康的手段仍然以医疗为中心,中国卫生支出的55%产生用于医院的医疗费用[8]。
政府应以壮士断腕的改革魄力,明确医院功能定位,剪除医院(特别是大型公立医院)的非必要功能,使医院成为“一体化服务”中的一个环节,在基层医疗机构、各级各类医院、疾病预防控制机构以及其他卫生机构之间建立良性互动关系而非竞争关系,共担职责,使用最适宜的预防、诊疗办法和较低廉的医疗费用实现较高的健康水平。要实现这一目标,下述两方面的改革需提上日程:一是政府要为公立医院(特别是大型三甲公立医院)设计合理的激励机制,使医院和医生更加自觉地专注于诊治疑难杂症和对下级卫生机构的技术指导,而不是沉溺于掠取病人、增加服务量、使用更昂贵的诊治手段和药品;二是强基层,即强化基层卫生机构提供卫生服务的能力,改革措施包括加大投入、增加培训,并提高从业人员的收入、地位和积极性等。
3 关注健康而非关注治疗
长期以来,我国卫生事业发展规划更加关注医疗机构数、床位数、医护人员数的增加,以医院为中心的医疗卫生服务体系更关注于提供更多、更昂贵的治疗服务,而非健康结果。2013年中国的医院床位数比1980翻了两番(从119万张增至458万张)[9]。一份针对257万例住院的大样本调查报告[6]发现,其中一组慢病患者中的约10%是不需要住院治疗的。由于激励机制的扭曲,医院和医生存在诱导消费的嫌疑,造成了巨大的卫生费用浪费。美国心脏协会曾有一个生动的比喻:如今的医生都聚集在一条泛滥成灾的河流下游,拿着大量经费研究打捞落水者的先进工具,同时苦练打捞落水者的本领。结果,事与愿违,一大半落水者都死了,被打捞上来的也是奄奄一息。更糟糕的是,落水者与日俱增,越捞越多。事实上,与其在下游打捞落水者,不如到上游筑牢堤坝,让河水不再泛滥。合理、高效的卫生事业体系不能坐着等人得病,而应防患于未然,避免更多人“落水”。
得益于强劲的的经济增长速度,我国卫生总支出2014年(3.17万亿元)比1994年(2200亿元)增长了14倍[2],虽然增长速度高于同期经合组织国家和其他金砖国家,但中国卫生费用对GDP的占比(5.6%)仍低于经合组织国家,处于金砖国家中位数水平[7]。2015年,中国人均期望寿命为76.2岁,比2010年提高1.5岁,仅略高于同期全球的平均增幅(1.3岁)。上述数据说明,我国卫生费用激增的同时健康收益确在减少,也即巨大的投入没有换来健康水平的大幅提高,究其原因,在于我国现阶段卫生服务体系存在低价值服务的风险。
但是在经济新常态下,中国能否继续维持卫生投入的持续增长却不容乐观,由此将产生服务可负担性的问题。一方面我国健康水平亟需提高,另一方面卫生投入却不能保持高速增长,这一矛盾对我国卫生服务体系提出了严峻的变革要求,我国现阶段医改站在了一个走高价值卫生服务体系(以新加坡为代表)还是低价值卫生服务体系(以美国为代表)的十字路口。“健康中国2030”提出的“关注健康而非关注治疗”这一理念转变让我们看到了曙光。
4 政府多部门深度参与
“大卫生、大健康”理念是卫生与健康事业发展的重大创新,改革创新是卫生与健康事业发展的强大动力。树立“大卫生、大健康”理念,跳出卫生管卫生、跳出健康促健康,推动医疗、医保、医药三医联动,健康事业与健康产业有机衔接,全民健身和全民健康深度融合,使健康政策融入全局、健康服务贯穿全程、健康福祉惠及全民。
这些目标的实现,有赖于政府多部门的深度参与。首先,卫生计生部门要通过重构卫生服务供给体系,提供高效、廉价、可及、适宜的预防、保健、治疗等卫生服务;其次,俗话说“病从口入”,必须重视和呼吁基于人的尊严而享有的食品安全权,出于健康考量,民众有权获得充分的、可靠的安全享用食品的权利,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有责任把好食品安全这一关;再次,要想把‘健康中国’落到实处,体育主管部门须将体育运动作为推动健康的一个重要手段,建立起科学合理的生活方式,体医结合,给“健康中国”建设奠定良好的发展基础;第四,环境污染是造成现代居民身体健康问题的重要因素之一,环境质量的提升对建设健康中国可以起到事半功倍的效果,环境保护部门要严格执法、加强引导,营造良好宜居的生活环境,促进健康水平的提高;第五,宣传部门、新闻出版广电部门要将健康教育上升到国家战略地位,通过网络、电视、报刊等途径普及健康知识,塑造全民性的健康生活态势,培养国民健康的生活习惯,提高全民健康素质,增强国民体质。
[1] 袁雁飞,王 林,夏宏伟.将健康融入所有政策理论与国际经验[J].中国健康教育,2015,(1):56-59.
[2] Commision on the Social Determinants of Health(CSDH).Closing the gap in a generation:health equity through action on the social determinants of health[R].Geneva:World Health Organization,2008.
[3] SHANKARDASS K,SOLAR O,MURPHY K,et al.A scoping review of intersectoral action for health equity involving governments[J].International Journal of Public Health,2012,57(1):25-33.
[4] KETAN SHANKARDASS1,EMILIE RENAHY,CARLES MUNTANER,et al.加强“将健康融入所有政策”的实施:基于现实主义的解释性案例研究[J].中国卫生政策研究,2015,8(3):72-81.
[5] 刘维忠,包晓霞.“将健康融入所有政策”期待实质进展[J].中国卫生,2016,(5):658-659.
[6] IHME.Global Burden of Diseases Study:China Profile[EB/OL].(2016-10-11).https://www.healthdata.org/sites/default/files/files/country_profiles/GBD/ihme_gbd_country_report_china.pdf.
[7] KINSELLA,KEVIN,DAVID R.Phillips.Global Ageing:The Challenge of Success[J].Population Bulletin,2005,60(1):5-42.
[8] XU,JIN,QINGYUE MENG.People Centered Health Care:Towards a New Structure of Health Service Delivery in China[R].Washington DC USA:The World Bank,2015.
[9] 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2000-2013年中国和经合组织国家医院床位数变化情况[EB/OL].(2014-03-23).http://www.oecdchina.org/statistics/index.html.
(本文编辑:邹 杨)
Several concept transformation of the “Health China 2030” planning outline
ZHANG Yong-guang1,2, WANG Xiao-feng1
(1. “SoftScienceofHealth”EditorialDepartmentofYunnanHealthInformationResearchInstitute,Kunming650031,China;2.KunmingMedicalUniversity,Kunming650500,China)
This article is focus on the “Health China 2030” planning outline to analyze and expound the following aspects of the distinguished concept transformation such as “Health in All Policies(HiAP)”, “Start From the Factors of Influencing Health”, “Focus on Health Rather Than Treatment”, “Government Multi Sectors deep Participation in” and so on.
“Health China 2030”, planning outline, concept transformation, health service reform.
2016-10-21
10.3969/j.issn.1003-2800.2017.02.001
张永光(1984-),男,云南昆明人,在读硕士研究生,编辑,主要从事卫生科技期刊编辑工作和卫生政策研究。
王晓锋(1972-),男,云南永胜人,硕士,编审,主要从事卫生科技期刊编辑工作和卫生政策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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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
1003-2800(2017)02-0003-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