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习近平党规党纪教育精准性研究*
——基于思想建党的实效性分析

2017-03-10赵国付

关键词:党纪党规党章

赵国付

(淮阴师范学院 马克思主义学院,江苏 淮阴 223300)

习近平党规党纪教育精准性研究*
——基于思想建党的实效性分析

赵国付

(淮阴师范学院 马克思主义学院,江苏 淮阴 223300)

思想建党是马克思主义政党建设的基本原则和根本要求,也是中国共产党不断发展壮大的宝贵经验。当前,党规党纪教育是中国共产党思想建党逻辑思路的进一步展开,为了提升思想建党的实效性,习近平认为需要明确教育的精准视角,即把握好教育主体的引领性和教育内容的恰适性、现实问题的依托性和教育目标的明确性、教育载体的科学性和教育方法的有效性。

习近平;党规党纪;思想建党;精准性;实效性

历史发展逻辑展示和现实实践推演表明,当前的党规党纪教育是中国共产党思想建党自觉性的重要体现和必然趋势。习近平强调:“党要管党,从严治党,就要靠严明的纪律和规矩”[1]118,因为“党的各级组织和全体党员必须严格遵守党的纪律和规矩,这是党的光荣传统和独特优势,也是党不断克服困难和取得胜利的力量源泉和重要法宝”[2]。马克思和恩格斯在无产阶级政党建立的那一刻起已经非常重视党的建设,特别强调要“从思想上锻炼和教育无产阶级革命干部”[3]。习近平认为:“我们党历来重视抓全党特别是领导干部的学习,这是推动党和人民事业发展的一条成功经验。”[4]401新时期,在全党进行党规党纪学习教育是思想建党进一步推进的重要举措。习近平站在思想建党顶层设计的高度认为,党规党纪教育一定要解决好教育的精准性问题。

一、教育主体的引领性和教育内容的恰适性

加强党规党纪教育关键在党,关键在人,实现党规党纪的“学知行”的辩证统一是各级党组织的政治任务,也是每一位共产党员应尽的庄严职责。习近平认为,在党规党纪教育过程中要坚持教育主体的引领性和教育内容的恰适性,正确把握教育主体、教育对象和教育内容之间的关系,方能取得切实的教育效果。

(一)教育主体的引领性

为提高党规党纪教育效果,首先要明确教育主体是各级中国共产党党组织和具有教育条件的相关中国共产党党员,这是提升思想建党实效性之于党规党纪教育最基本的要求。

1.发挥党组织教育保障作用。习近平总书记强调:“马克思主义政党力量的凝聚和运用,在于科学的组织。”[5]又说:“各级党组织都要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认真贯彻执行党章和党内各项制度规定,努力提高党内政治生活的原则性和战斗性”[6]。恩格斯说过:“组织是最重要的武器”[7]。党组织是政治核心,是党规党纪教育的物质基础,是党员依托的组织保障,每一个党组织都要履行好组织党员学习的职责。早在新主义革命时期,毛泽东就指出:“在我们军队中的党组织,也须增加必要的民主生活,以便提高党员的积极性”[8]529,并且民主程度较高的党组织有利于推动党的思想教育工作。在新时期党的自身建设中,习近平同样要求各级党组织要发挥领导核心作用,要有宗旨意识和责任意识,不断推动党的思想政治工作,要把党员思想教育作为重要工作去抓,为了提升党的思想建党的实效性,为此需要积极发挥各级党组织在党规党纪教育中的基础保障作用。

2.发扬党员领导干部垂范作风。习近平强调:“任何一名党员,不论职务高低、资历深浅、成就大小,都必须自觉遵守党内政治生活准则,各级党员领导干部要率先垂范”[6]。可见,各级党员领导干部要有高度的思想自觉性,要把党规党纪的学习作为自己的政治责任、政治要求,坚持以身作则、率先垂范,发挥好党员领导干部带学促学作用。孔子认为君子应“仁者不忧,知者不惑,勇者不惧”。据此,亦可以理解为党员领导干部要修此“三德”,即仁德、智德和勇德。学习党规党纪是党员党性修养的重要方式,党员领导干部不仅自己需要学习,还要示范和引领其他党员积极学习。胡锦涛曾经指出:“党的领导干部特别是我们中央委员会的同志要自觉把学习作为提高素质、增长本领、做好领导工作的根本途径,……努力作不断学习、善于学习的表率。”[9]255新时期的思想建党,需要建立引导党员领导干部带头学习制度,发扬领导干部率先垂范作用。所以,在党规党纪学习中,习近平要求党员领导干部要带头学习和尊崇党规党纪,发扬垂范作风,提高学习效果。

3.践履优秀党员模范榜样。在思想建党实践中,习近平要求党员干部要见贤思齐,把善于和乐于学习的优秀党员作为榜样对照自己。优秀党员能处处以身作则,能在党规党纪的学习中为一般党员树立榜样。毛泽东曾说:“共产党员的先锋作用和模范作用是十分重要的”[8]522。由于每一名党员思想觉悟水平并非完全一样,党规党纪学习的积极性和热情度也不可能完全一样,甚至还出现一些党员领导干部学习态度不端正、学习兴趣不浓厚,缺乏自觉学习和主动学习的现象。相反,那些优秀党员学习热情度一般较高,对一般党员的学习会起到一种示范作用。见贤思齐,学习情况一般的党员同志经常会向乐于和善于学习的党员同志看齐,视他们为学习榜样。习近平一再强调,优秀党员能把学习党规党纪作为必修课,能为“学习党规党纪,学习党的历史,学习革命先辈和先进典型”[10]树立表率。在党员思想教育过程中,习近平曾多次表达对优秀党员干部的称赞,号召广大党员干部要积极地向典型党员学习,向优秀党员学习和看齐,学习他们善于和乐于学习党规党纪的良好习惯和好品质。

当然,思想建党要求学习教育要面向全体党员,不能只局限于部分党员,甚至是违法乱纪的党员。习近平强调,一定要把全体党员都纳入学习教育的范围,使他们养成自觉学习、遵守和敬畏党规党纪的良好习惯,以维护党规党纪的权威性和严肃性。

(二)教育内容的恰适性

明确教育对象之后,要选择恰适的教育内容。不同的党规党纪内涵不尽相同,价值目标不一。党章是全党必须遵循的总规矩。党在长期实践中形成的优良传统和工作惯例也是重要的党内规矩。党纪是中国共产党的规章、制度、准则、条例等行为规范的总称。不同的教育对象和教育目的,在教育内容的选择方面应当具有差异性和体现出针对性。

1.明确规纪严于国法。党内法规是党的制度体系中的核心规范和高级形态,是我党管党治党的重要依据,是思想建党教育的主要内容。习近平指出:“党章等党规对党员的要求比法律要求更高,党员不仅要严格遵守法律法规,而且要严格遵守党章等党规,对自己提出更高要求”[11],“必须系统地学习党规党纪,把纪律和规矩挺在法律前面”[12]。党规党纪教育主要是党性教育而不是一般意义上的公民教育,一定要把它们和党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等区别开来。明了党规党纪严于国法,教育内容才能更具针对性。总之,一般公民只要学好法律,遵守法律即可,但是对党员来说,不仅要学习好遵循好党规党纪,还要主观上明了党规党纪严于国法。

2.练好党章基本功。习近平指出,全党要牢固树立党章意识,真正把党章作为加强党性修养的根本标准,作为党的建设的根本依据,他说:“党章是我们立党、治党、管党的总章程,是全党最基本、最重要、最全面的行为规范。……把全党同志的思想统一到党章上来,自觉按党章行动,具有十分重大的意义”[13]。按照习近平的要求,各级领导干部要把学习党章作为必修课,要在全党形成学习和尊崇党章的良好氛围,要通过党章学习,把党章融会贯通,做到学而懂、学而信、学而用,练好党章基本功。可以说,加强党章的学习和教育,是思想建党的一项基础性工作,在教育过程中要积极引导广大党员干部自觉有效地学习党章,提高党章意识。判断党员干部的思想和行为标准,亦要以党章为基本参照,这是要学好总章程的内在原因。

3.立党内法规于心。这里讲的党内法规是指除了党章外的我们党的准则、条例、规则、规定、办法等党内法规,如《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等等。习近平多次强调,要在全党努力营造守纪律、讲规矩的氛围,并要求党员加强学习,把党规党纪融入到血气之中,实现知规敬规,以规范引导自己的言和行。早在1859年马克思致恩格斯的信中曾经指出:“必须绝对保持党的纪律,否则将一事无成。”[14]齐卫平教授亦坚称:“严明纪律是马克思主义政党的重要特征,历来都是中国共产党自身建设的基本要求。”[15]可以看出,党的规纪教育在党的自身建设中发挥着重要作用,所以习近平强调要“深入开展纪律教育,加强学习宣传教育,使党员、干部增强纪律意识”[16]。通过党规党纪教育,引导广大党员立党内法规于心,把学习、尊崇和践行党内法规视为一种内在的自觉追求和生活方式。

党规党纪具体表现形式有差异,其面向教育对象又不完全相同,蕴含着不同教育目的和教育价值,所以需要实现教育具体内容和教育对象的恰适对接,发挥教育主体的引领性性,重视教育内容的恰适性,方能收到好的教育效果。

二、现实问题的依托性和教育目标的明确性

党的宗旨表现在现实性上就是要为人民群众解决现实问题。习近平强调:“要为民办实事,先要想办事,还要能办事、办成事。”[17]党规党纪教育实效性的提升需要依托社会现实问题的有效解决,需要关注教育目标的实现,彰显出思想建党的实践性和教育目标明确性及其内在的统一。

(一)现实问题的依托性

党规党纪教育,基础在学,关键在做,各级党组织要强化问题意识,突出问题导向,抓住问题实质,党员干部要原原本本地学和持续不断地学,要联系实际学、深入思考学,要知其然,亦要知其所以然。

1.推动党风廉政建设。习近平强调:“反对腐败、建设廉洁政治,保持党的肌体健康,始终是我们党一贯坚持的鲜明政治立场。”[18]81廉政建设,教育为先。党规党纪教育一直密切关注党风廉政建设的重大现实问题和政治问题。邓小平曾经强调:“我们要反对腐败,搞廉洁政治”[19],如果腐败得不到有效惩治,我们就会丧失人民的信任和支持,坚持廉洁政治建设离不开党的思想教育。胡锦涛亦说:“防治腐败,必须既通过教育引导使人自觉从善,又通过制度约束使人不能为恶”[9]46。近年来,腐败问题是我们党面临的重大现实问题,党风廉政建设是党的责任和民心之所向,所以习近平强调,要把党规党纪学习教育贯穿到党的反腐倡廉的实践工作中,以解决党员队伍在思想、组织、作风等方面存在的实际问题,从而展现出党规党纪学习教育的现实价值和意义。

2.促进党内制度创新。习近平认为:“制度问题更带有根本性、全局性、稳定性、长期性。”[4]391制度的特性决定了要用制度管人管权管事,制度建设是提高党的建设科学化水平的重要举措。美国经济学家道格拉斯·诺斯认为:“制度是一个社会的游戏规则,更规范地讲,它们是调节人们相互关系而设定的一些制约。”[20]邓小平也说:“我们过去发生的各种错误,固然与某些人的思想、作风有关,但是组织制度、工作制度方面的问题更重要。”[21]可以看出,制度创新对于党的建设的重要性。党内法规是管党治党、执政治国的重要制度保障,党规党纪教育是推动党内制度创新一条重要途径。习近平强调,加强党内法规教育各级党组织要“认真贯彻执行党章和党内各项制度规定”[6],积极“探索健全党性教育和分析的机制与办法”[18]483。通过党规党纪教育,不断提升制度意识,进而促进党内制度创新和完善,增强思想建设制度内生力。

3.坚守为人做事底线。习近平对在全党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工作指示时强调,要把合格的标尺立起来,把做人做事的底线划出来。立规守纪是共产党人的重要的纪律底线,加强党规党纪教育有利于党员干部促进做人做事底线的坚守。习近平强调:“要立规明矩,把纪律规矩立起来、严起来,使各项纪律规矩真正成为‘带电的高压线’,防止出现‘破窗效应’。要以上率下,……对党绝对忠诚,模范遵守党章,严格按党的制度和规矩办事,……任何时候都不搞特权,都不破坏党的制度和规矩”[22]。在习近平看来,通过党规党纪教育,可以在全党营造守纪律、讲规矩的氛围,做到讲规矩、守纪律,知敬畏、存戒惧,自觉在廉洁自律上追求高标准,在严守党纪上远离违纪红线,弄清楚自己该做什么、不该做什么,能做什么、不能做什么,更好地坚守做人做事底线。

(二)教育目标的明确性

不同的教育对象,需要解决的思想和现实问题不可能完全相同,只有区分好党规党纪教育对象,才能更好地明确教育目标,有效地解决党员面临的思想和行为问题。

1.党性锻造是关键。加强党性修养是做合格党员的基本要求,是衡量党员立场和觉悟的准绳,是党员立身、立业、立言、立德的基石。习近平认为:“党性说到底就是立场问题。”[18]766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从保持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的战略高度,强调广大党员特别是党员干部要自觉加强党性修养,认为党规党纪的学习教育是提高党性修养的重要内容和方法,他说:“党性教育是共产党人修身养性的必修课。……把党章和党规党纪学习教育作为党性教育的重要内容。”[23]。守纪律、讲规矩是评价党员党性的重要方面,所以党性的锻造需要引导广大党员自觉学习、遵守和贯彻党规党纪,增强党规党纪意识,这也正是习近平多次重申的“培养干部,要抓住党性教育这个核心”[4]417的原因之所在。

2.综合素养提升是基础。新时期,习近平多次强调:“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关键在于建设一支宏大的高素质干部队伍。”[1]109党规党纪的学习不仅有利于增强党性修养,还是党员提升综合素养的现实要求。孟子曰:“万物皆备于我。反身而成,乐莫大焉。”[24]孟子在这里强调了人的发展的整体素质观。马克思恩格斯也曾指出:“任何人的职责、使命、任务就是全面地发展自己的一切能力。”[25]330可见,马克思恩格斯把人的素质的全面发展看作自身存在价值和意义。党规党纪是中国共产党执政经验和党的历史文化最深厚的积淀和凝练,是每一位共产党员需要学习的重要素材。在习近平看来,加强党规党纪教育是共产党人提高综合素养的重要方法,也是增强党员领导干部驾驭复杂局面、提高管理和服务能力的迫切需要,就像毛泽东所说:“中国共产党是在一个几万万人的大民族中领导伟大革命斗争的党,没有多数才德兼备的领导干部,是不能完成其历史任务的。”[8]993

3.规范行为是目的。在习近平看来,党规党纪学习教育,基础在学,关键在做,就是要求党员通过自己的学习来规导自己的行为。无产阶级政党坚持理论联系实际、学以致用、学用结合的学习方法和学习态度。马克思曾说:“一步实际运动比一打纲领更重要。”[26]可见,学习党规党纪不是目的,目的是通过学习,提升党员用规矩的尺子规范自己行动的能力。所以,针对党员的党规党纪思想教育,习近平强调要通过学习以“充分调动党员干部干事业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推动形成想作为、敢作为、善作为的良好风尚”[1]125,坚持自觉地把党的规纪看成指引自己实际行动的指南,这也是党规党纪教育的价值目标之所在。

总而言之,在习近平看来,党规党纪教育一定依托社会的现实问题,现实问题的有效解决,思想建党的价值才得以实现。党规党纪教育问题的依托性和目标的明确性两者具有内在的契合性,现实问题决定教育目标,教育目标引导现实问题的有效解决。所以,在党规党纪教育实践中要正确地理解和处理好现实问题的依托性、教育目标的明确性以及它们之间的相互关系。

三、教育载体的科学性和教育方法的有效性

科学的教育载体和有效的教育方法是提升党员干部思想教育效果的重要因素。在党规党纪学习教育过程中,要实现好教育载体与教育方法的有效对接,努力促进两者共融共生、相互依托、相互促进,以增强教育效果。

(一)教育载体的科学性

深入推进党规党纪教育实践活动,需要不断创新和拓展教育载体,提升教育载体的科学性。科学有效的教育载体有利于促进党规党纪教育的实效性。

1.专题教育载体的针对性。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先后开展了“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三严三实”和“两学一做”等一系列针对性较强的专题教育实践活动,不断增强思想建党的实际效果。把党规党纪教育主动融入系列的专题教育实践活动中,针对性地解决党的建设过程中出现的现实问题,不断提升党的思想教育的持续推进力度和实际教育效果,这是习近平思想建党思维的重要体现。专题教育载体的针对性亦体现在教育途径遵循被教育者职业特点,因为大多党员是在职在岗工作人员,所以采取脱产教育、个人自学等多种教育方法相结合的教育模式,同时秉持循序渐进、逐步深入的教育逻辑思维,坚持自上而下的推进方式。此外,专题教育载体的针对性还体现在党风廉政建设实践教育和制度创设两个方面。

2.教育价值载体的明确性。教育价值载体承载着思想建党的理论和实践诉求,体现了党的理论自觉和实践自信,彰显出党的思想教育的社会需要和个体发展的双重性和主客体关系。在习近平看来,党规党纪教育主要是以先进性和纯洁性为价值指向的共产主义信仰信念培育①以及党的政治优势、政治理想与意识形态的提升;以核心价值观为中心、以党性教育为核心和以人民性教育为主旨的宗旨意识培育;以规范行为和引导社会秩序为目的、以艰苦奋斗和勤俭建国的政治本色培育;以家庭美德(家风)、社会公德、为政官德为依托的道德教育;借助违法案例的警示教育平台,推动廉政文化建设,引导党员积极贯彻党的群众路线,不断弘扬党的优良传统,实现以优良党风促政风带民风的政治价值目标指引;等等,都展现出党规党纪教育价值载体的明确性。

3.主题纪念活动教育载体的灵活性。习近平注重把党规党纪教育融入国庆日、建党日等各种具体纪念活动中,以加强党性教育,提升思想建党效果。把党员干部党规党纪教育融入各种相关纪念活动中,体现了思想建党学习教育的灵活性。习近平在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95周年大会上曾指出,每一名党员干部都要“做到心中有党、心中有民、心中有责、心中有戒,把为党和人民事业无私奉献作为人生的最高追求”[27],那么党员干部心中“戒规纪”的确立具有多种方式和途径,其中把党规党纪教育(如在纪念活动过程中穿插党规党纪教育专题教育活动或党课活动)融入主题纪念活动过程是习近平思想建党的重要方法选择,也是习近平推动党规党纪教育工作的重要举措。

(二)教育方法的有效性

毛泽东认为,对于党员的教育要采取适当的方法,“不能采取各种正确的有效的工作方法,那就会立刻影响到工作的成效”[28],不解决方法问题,教育任务就很难完成,好的教育方法可以起到事半功倍的效果。

1.教育方法的创新性。在党员思想教育方面,中国共产党积累了行之有效的教育方法。习近平多次强调,党员干部的思想教育要坚持运用我们党在长期思想建党工作实践中创造和使用的行之有效的传统方法。胡锦涛也曾指出:“要改进教育方式,……提高教育针对性和有效性。”[9]46在党规党纪教育实践中,也要坚持把优良传统教育和时代特征紧密结合起来,创造出新的行之有效的党员干部教育方法,如习近平强调:“既要坚持运用行之有效的传统方法,又要通过改革创造新的方法”[29]。可见,在习近平看来,党规党纪教育方法既要继承,又要发展和创新,要积极回应新时期的思想建党的教育实践要求。

2.因材施教的务实性。任何形式的教育和教学都没有一种固定不变的方法,因为教育对象有差异,教学内容和教学目的就会有所不同,并且每位施教者都有各自不同的教育经历、社会阅历、文化影响和不同的教学风格以及教学个性。所以,在党规党纪学习教育工作中,习近平认为,应该坚持教无定法、无法之法乃为至法的教育思维方式,他说:“教无定法、贵在得法,针对不同对象、不同专题和不同内容,采取灵活有效的培训方式和手段,因人施教,因材施教,增强培训的互动性、实践性和实效性。”[29]可以看出,习近平坚持的“教无定法”是党员党规党纪教育的务实思维方法,体现出思想教育方选择可行性和有效性的统一,具有务实性特征。

3.多种方法运用的灵活性。在党规党纪教育实践活动中,习近平坚持多种方法的综合运用。习近平认为,单一的思想教育方法不利于教育活动的有效开展。前面提及的习近平无法之法乃为至法的教育方法运用思维,也决定了在党规党纪教育过程中可以并用各种具体教育方法,体现出党规党纪教育方法选择的灵活性特点,正如毛泽东所说:“在干部会议中和在工作中,必须教育干部善于分析具体情况,从不同地区、不同历史条件的具体情况出发,决定当地当时的工作任务和工作方法”[30]。思想建党的新时期,习近平要求在党规党纪教育过程中,要针对不同教育对象、不同教育专题、不同教育内容和不同教育目标采取灵活有效的教育方法和教育手段,在教育过程中一定坚持真学真悟、带着问题学和细照笃行学的综合运用,坚持动笔真记和追求领悟真谛具体方法的有效结合等多种方法。

载体的科学性为教育方法的有效性奠定了前提条件。反过来看,好的教育方法对教育载体的选择也具有指导意义。科学的教育载体和有效的教育方法都是提升党规党纪教育效果的重要因素,在教育过程中要把握好二者的特点及其相互关系。

四、结 语

为了提升思想建党的实效性,习近平提出了一系列重要措施,其中加强党规党纪教育是其中之一。学习党规党纪是全体党员的基本功,这个功课不仅要经常做,还要做好。在学习教育过程中,习近平要求一定要把握好教育主体的引领性和教育内容的恰适性、现实问题的依托性和教育目标的明确性、教育载体的科学性和教育方法的有效性的精准视角,这样方可收到好的教育效果。

注释:

① 习近平在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95周年大会上指出:“先进性和纯洁性是马克思主义政党的本质属性,我们加强党的建设,就是要同一切弱化先进性、损害纯洁性的问题作斗争,祛病疗伤,激浊扬清。”党规党纪教育对于提升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具有重要意义,也是其教育的价值指向。

[1] 中共中央宣传部.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读本[M].北京:学习出版社、人民出版社,2016.

[2] 杨 俊.论“党的规矩”和“党的政治规矩”的基本内涵和简明定义: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讲话精神[J].马克思主义研究,2016(6):26-27.

[3] 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8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61:711.

[4] 习近平.习近平谈治国理政[M].北京:北京外文出版社,2014.

[5] 习近平.始终坚持和充分发挥党的独特优势[J].求是,2012(15):5.

[6] 习近平在指导兰考县委常委班子专题民主生活会时强调:作风建设要经常抓、深入抓、持久抓,不断巩固扩大教育实践活动成果[N].人民日报,2014-05-10(01).

[7] 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19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63:284.

[8] 毛泽东选集:第2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91.

[9] 胡锦涛文集:第3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2016.

[10] 两学一做专题解读[M].北京:台海出版社,2016:13.

[11] 中共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中共中央文献研究室.习近平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论述摘编[M].北京:中央文献出版社、中国方正出版社,2015:49.

[12] 《做合格共产党员学习问答》编写组.做合格共产党员学习问答[M].北京:人民出版社,2016:38.

[13] 习近平.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要突出抓好六个方面工作[J].求是,2013(1):7.

[14] 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29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72:413.

[15] 齐卫平.全面从严治党的基本思想和主要特点[J].新疆师范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15(5):16.

[16] 习近平.坚持全面从严治党依规治党 创新体制机制强化党内监督[N].人民日报,2016-01-13(01).

[17] 习近平.之江新语[M].杭州:浙江人民出版社,2007:246.

[18] 十八大以来重要文献选编:上[M].北京:中央文献出版社,2014.

[19] 邓小平文选:第3卷,北京:人民出版社,1993:327.

[20] 诺斯.制度、制度变迁与经济绩效[M].刘守英,译.上海:上海三联出版社,1994:3.

[21] 邓小平文选:第2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94:333.

[22] 习近平.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净化党内政治生态 为全面从严治党打下重要政治基础[N].人民日报,2016-06-30(01).

[23] 习近平:坚持党校姓党根本工作原则 切实做好新形势下党校工作[N].人民日报,2015-12-13(01).

[24] 杨伯峻.孟子译注[M].北京:中华书局,1960:302.

[25] 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3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60:330.

[26] 马克思恩格斯文集:第3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2009:426.

[27] 习近平.在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95周年大会上的讲话[N].人民日报,2016-07-02(01).

[28] 毛泽东选集:第1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91:123-124.

[29] 习近平.做好新形势下干部教育培训工作[N].学习时报,2010-10-25(01).

[30] 毛泽东选集:第4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91:1331.

D26

A

10.3963/j.issn.1671-6477.2017.06.0004

2017-06-08

赵国付(1975-),男,安徽省亳州市人,淮阴师范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副教授,法学博士,主要从事思想政治教育研究。

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一般项目“习近平总书记党员干部思想教育理论研究”(16YJA710031)

(责任编辑 文 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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