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幺与我
2017-03-10邱琳懿
邱琳懿
老幺与我是一处长大的兄弟。
说是兄弟,实际上都是巷弄里的男孩子,仿着金庸武侠小说里的情节,装模作样地拜了个把子,我占着年岁大的便宜,自称老大,老幺年纪最小,我们便“老幺、老幺”地叫着。那时老幺家里得了台数码相机,稀罕得不行,他便拿出来给我们几个看。我们几个依次传了下去,这摸摸,那摸摸,也不敢使劲捏,全都小心翼翼地捧着。
一直吊儿郎当的老幺此时竟也正经起来:“我以后要学摄影。”我玩相机正玩得不亦乐乎,随手拍了幾张,竟觉得一草一木似是活过来一般,泛着最本真的光彩,让我惊叹不已,便回了一句:“带我一个。”
不久以后,巷弄里其余几个孩子都陆续辍了学,辗转去了外地。我和老幺的感情却愈发深厚起来。依稀记得那是一个极明朗的日子,老幺带着我到附近的山上采风。阳光普照,石榴花艳得令人心醉,叶片上的露珠折射出七彩的光晕,柔柔地映入眼眸,小溪涓涓地淌过,空气中弥漫着一层甘洌的水汽,有极美的说不上名字的鸟扑棱棱地飞过。老幺与我忙着调焦距、换滤镜、抓拍,爬山的疲惫似乎一扫而空。将一个个鲜活的瞬间定格下来,以另一种方式延续其生命,就好似一位突有灵感的诗人,又好似一位科学家算出了一项关键的数据,其中的满足感与喜悦简直无法用言语表达。我的心柔软了一下,想着:“这便是我所热爱的,这便是我要去做的。”
高中的学习的确紧张了许多,我和老幺出来聚的次数越来越少,老幺他爸也把相机收了起来。日子久了,那段与相机一起度过的温柔岁月,仿佛也被慢慢淡忘了。老幺不提,我也不提。我们拔高了身量,戴上了眼镜,却也好像把初心遗忘了。
高考分数出来了,我和老幺都考得不错。填志愿时,我的笔悬在志愿表上空半天不落,却还是一咬牙,随大流地填了工科。老幺不顾父母的反对,毅然填了摄影这个颇为冷门的专业。他仍是坚持了他想要的,而我却屈服于生活。从此,我们天南地北,言信寥寥。
后来也见过老幺几次,他愈发耀眼,眸子熠熠生辉。最后一次得到他的消息是在“说说”中,他潜海去拍白鲸,白鲸敏捷可爱,令人欢喜。他穿着潜水服,笑得肆意张扬。
我关上手机重新画起工程图,明天要交呢。
我想我大概永远不会忘记那段明媚的日子,它蜿蜒在我的整个记忆里。
我轻轻地叹了一口气,轻到连我自己都不知是否真的叹过。
点评
面对“不忘初心”这样常见的写作话题,可能许多同学的第一反应就是写一篇议论文来论述何为初心、遗忘初心会怎样、如何才能不忘初心等。但本文作者却别出心裁地采用了讲故事的形式来表达这个主题。而在这个关于摄影、关于童年、关于梦想、关于坚持、关于妥协的故事中,“我”和老幺正代表了对待初心的两种不同的态度,虽然文中没有一句论述初心的话,但在鲜明的对比中,作者却将自己的观点表达得淋漓尽致,发人深省。由此可见,在文体上进行创新,对于有一定写作功底的同学来说,不失为一条为自己的作文赢得高分的捷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