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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高校大学生就业指导的历史、功能与地位

2017-03-09刘永亮伍晨露

关键词:就业指导毕业生制度

刘永亮,伍晨露

(1.淮北师范大学 信息学院,安徽 淮北 235000;2.华中科技大学 教育科学研究院,湖北 武汉 430074)

我国高校大学生就业指导的历史、功能与地位

刘永亮1,2,伍晨露2

(1.淮北师范大学 信息学院,安徽 淮北 235000;2.华中科技大学 教育科学研究院,湖北 武汉 430074)

我国高校就业指导的历史演进受制于大学生就业制度的变迁和发展。在就业制度牵引下,我国高校大学生就业指导先后经历了四个发展阶段,即“萌芽期”“发展期”“稳定期”和“新常态期”。就业制度的变迁对就业指导的功能以及就业指导在高校的地位有着深刻的影响,就业指导的功能逐渐从单一向多元、纵深发展,就业指导在高校中的地位逐渐从边缘走向中心。

就业指导;历史;功能;地位

我国就业制度的发展经历了从1977年恢复高考后“统包统分”到1989年“双向选择”“自主择业”再到2000以后以市场为导向的就业制度,其中经历了双轨制就业体系的过渡。可以说,我国高校大学生就业指导是伴随着不同历史时期就业制度的变迁而发展起来的。从历史发展的维度和制度变迁的视域来看,我国高校大学生就业指导经历了四个不同的时期,即“萌芽期”“发展期”“稳定期”和“新常态期”,不同时期的就业指导具有不同的特征体现。我国大学生就业指导的功能和地位不同时期表现不同,从最初单一的管理功能发展到具有纵深性特征的多元化功能;其在高校中地位也逐渐从高校的边缘走向中心。

一、我国高校大学生就业指导发展历史

早在20世纪20年代,就业指导就开始迈进了高校,其中以清华大学为主要代表。为指导大学生就业,当时清华大学校长周寄枢率先开展大学生职业指导工作,其内容包括邀请名人专家就业演讲、就业趋势预测、学生工作志愿填写指导等;并在1923年成立了职业指导委员会。1925年,庄泽宣教授开创性地编纂了《职业指导实践》。同时,社会各种职业指导机构相继成立,如“全国职业指导机关联合会”“中华职业教育社”“上海职业指导所”等。新中国成立后,高校大学生就业指导并未很好地传承下来,特别在建国初期到改革开放前期,中国大学生就业指导可以说基本处于断层期。1978年改革开放以后,随着大学就业制度改革和发展,大学生就业指导才逐渐发展起来。

1.高校就业指导的萌芽期(1978-1984)

1977年恢复高考以后,国家确立了“统包统分”的高校毕业生分配制度。这种制度是与中国高度集中计划经济体制相一致的。1981年,国务院《关于改进1981年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分配工作的报告》,确定了“在国家的统一规划下,按照一定的比例进行调配和安排”“抽成调剂,分级安排”的毕业生分配的方针。因毕业生主要按照规划进行调配,所有学生都能得到所谓的“铁饭碗”,几乎不存在失业现象。因此,在这种以计划为主导的就业体制下,就业指导的地位及其低弱,高校就业指导工作内容也极为单一,缺少实质意义的就业指导。高校就业机构为毕业生分配办公室,主要负责毕业生的分配和派遣。这一阶段绝大多数高校的就业工作更多地体现了“红娘”的牵线作用,高校的就业指导只有零星的个别院校自发组织,没有统一的自上而下的规章规范和制度要求。

2.高校就业指导的发展期(1985—1999)

1985年《中共中央关于教育体制改革的决定》不仅拉开中国教育改革的大幕,而且也拉开高校大学生就业制度改革的大幕。《决定》提出“要改革大学招生的计划制度和毕业生分配制度。改变高等学校全部按国家计划统一招生、毕业生全部由国家包下来分配的方法”。[1]“毕业分配办法,实行在国家计划指导下,由本人选报志愿,学校推荐,用人单位‘择优录用’的制度。”[1]这一决定打破了中国计划经济体制下的就业制度安排,使大学生开始逐步面向就业市场。1989年3月国务院批转的国家教委关于《高等学校毕业生分配制度改革方案》明确提出逐步将毕业生计划分配就业制度改为社会选择就业制度。1993年,党中央和国务院进一步明确了毕业生“自主择业”的就业制度。这打破了传统就业计划体制,把毕业生开始推向市场。

在这十五年间,伴随中国就业制度的改革,中国高校大学生就业指导工作蓬勃发展。深圳大学、清华大学相继在1987、1988年成立了大学生就业指导机构。1987年,深圳大学率先打破传统就业体制,成立了学生就业咨询委员会和学生就业指导中心两个机构,前者主要职责是讨论、研究学生的就业方案,为学生就业提供咨询,并协助了解大学生的社会表现。后者是毕业生服务工作部门,其职责包括“就业宣传,就业讲座的组织,学校与社会,学校与学生之间的沟通和联系。为使用人单位能及时掌握毕业生的情况,他们并对每个毕业生进行一分钟录相”[2],并且组织供需双方座谈、面试等工作。可以说,这具备了当代高校大学生就业部门的基本职能。1991年,全国高校就业指导中心(以下简称“中心”)的成立,标志着国家把高校就业工作纳入了国家层面,重视程度开始提高。1994年,“中心”召开了第一次毕业生就业指导人员的培训。1995年,出版了《大学生就业指导》,其作为第一本就业指导教材意义重大。同年,国家教委要求全国高校开设就业指导课,《大学生就业指导》在全国高校开始试用。1996年,国家教委正式下文要求高校成立就业指导机构。在国家号召下,高校全面拉开了成立大学生就业指导机构的工作,并确立高校大学生就业指导的基本职责。1997年,全国多数高校启动了“缴费上学、自主择业”体制。我国建国四十多年来“双包”教育体制真正结束,“双自”体制(“自主择业,自主选择”)正式建立。1997年,国家教委确立了“以学校为基础”的毕业生就业市场机制,各省市区政府和高校积极相应国家号召,召开了各种形式的招聘会。同年,“中心”制定了《大学生就业指导教学大纲》,确立全国统一开展就业指导的要求,呼吁把就业指导课纳入专业课程体系,“促成未来的大学生就业指导走上科学化建设的发展道路。”[3]1998年,“全国高校就业指导中心”正式更名为“全国高等学校学生信息咨询与就业指导中心”,由教育部高校学生司司长瞿振元担任主任,体现出国家对大学生就业工作的高度重视以及就业功能多元化的发展趋向。1999年11月,来自全国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40余名大学生就业指导中心主任在武汉召开全国首届就业会议,达成了很多有关就业指导的共识性意见,促进了当时高校就业指导工作。对高校就业工作做了法律规定、制度保障和科学规范。随着法律法规、就业体制、就业制度的确立和完善,我国高校大学生就业指导工作取得了长足发展,各高校就业指导机构普遍设立,就业指导课开始被列入必修课,就业指导职责进一步明确。可以说,我国大学生就业制度在这一阶段成密集型发展,而且很多制度具有历史性和革命性特征,这大大促进了我国大学生就业工作的飞速发展,

3.高校就业指导的稳定期(2000-2010)

2000年,我国毕业生就业制度改革基本完成,我国大学生就业指导工作基本进入稳定期和成熟期。在此期间,政府发布了若干就业指导文件,但主要以保障性和规范性文件制度为主。2002年,教育部发文《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机构及队伍建设的几点意见》,提出“高校必须建立并健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机构,在办公条件、人员等方面给予充分保证。专职就业指导教师和专职工作人员与应届毕业生的比例要保证不低于1:500。保证就业工作所需经费。各高校要结合学校实际,根据就业工作的基本需要,按照毕业生人数确定核拨标准并据此列入学校当年的预算予以重点保证和落实。所核拨的经费要确保用于与就业工作密切相关的就业指导、市场调查、信息交流、供需见面等日常工作和一些大型招聘活动,不得挪作他用。”[4]同年,教育部提出“三到位”和“四化”,即人员、机构、经费到位和全员化、全程化、专家化和信息化的要求,对就业工作进一步进行了规范。2002年2月,教育部、人事部等部门联合发文《关于进一步深化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制度改革有关问题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提出要加大社会急需专业的招生数量,对高校毕业生就业率过低的专业,要减少或停止招生数量。高校就业、招生和人才培养逐渐开始联动发展。此时,就业率成为高校人才培养的质量的表征和招生的风向标,稳定就业率成为每个高校的硬性要求。国家把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列入高校考核的重点,给高校提出更多就业承担。《意见》同时明确了“应届高校毕业生就业招聘会应主要在高校内举办。”[5]因自1999年全国高校扩招以后,大学生就业问题就一直成为了社会关注的焦点,就业市场供求矛盾逐渐突出,尤其结构性失业问题尤为严重。国家要求高校实行就业一把手工程,要求高校向社会公布就业率,要求高校开拓就业市场和举办校园招聘会等。在这个阶段就业率上报、就业派遣、就业指导、就业市场开拓、校园招聘会、基层就业以及不间断地就业会议成为高校就业常规性工作。虽然在激烈的就业市场的竞争下,高校就业的压力很大,但是国家经济体制已经稳定,变革性就业制度较少,因此高校就业指导工作基本处于一个逐步完善期和相对稳定期。

4.高校就业指导的新常态期(2011-)

高校就业指导的转型可以说大致发生在2011以后。其中有四个显著的标志:第一,大学生创业和就业的“双轮驱动”。2007年,胡锦涛在中共第十七次全国代表大会提出实施扩大就业发展战略,促进以创业带就业。2010年教育部发文《关于大力推进高等学校创新创业教育和大学生自主创业工作的意见》,明确规定了在高校开展创新创业教育,积极鼓励高校学生自主创业,以创业带动就业。自此,全国高校把创新创业教育和大学生自主创业工作纳入学校发展的重点。2015年国务院出台“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政策以后,抓创新、促创业、带就业成为高校就业工作的新思想。这一阶段,大学科技园、大学生创业园、创业孵化基地、校内外实践平台等成为就业创业工作的重要内容。“全国高校创新创业50强”“全国毕业生就业典型经验高校50强”及各省市的就业创业评比,琳琅满目。第二,就业关注从“量”到“质”的转变。十八大报告中明确提出实现大学生毕业生更充分和更高质量就业,核心内涵即“稳量提质”,以“质”为主。2010年以前,各高校以提升就业率和保持就业率稳定为工作重点。当然,伴随而来的高校就业水分也成为高校心照不宣的事实。新常态下,大学生有效就业、体面就业成为重要的指导思想。政府在有意淡化就业率,更多地强调就业质量。第三,大学生就业制度化进程加快。在这一时期内,大学生就业创业制度更趋于完善,如为了引导大学生到基层就业,国家切实落实学费补偿、助学贷款代偿、考研加分等优惠政策;对接收毕业生的中小微企业给予政策优惠;为更深入推进大学生创业引领计划,国家加大政策、贷款、公司注册、培训等方面的力度;针对招聘过程中的性别、学历、学校等歧视,国家在法律、法规、制度上做了要求和规范。第四、各高校就业状况更加透明。从2014开始,国家开始要求高校向社会公开就业质量状况。2014年,75所教育部重点大学率先撰写和发布了毕业生就业质量报告。虽然报告质量有待于进一步完善,但报告较好地回应了社会对大学生就业的关注,并对提升高校教育质量有着重要影响。

二、我国大学生就业指导功能的演进

大学生就业指导的功能受国家就业制度变迁的深刻影响。当国家重视大学生就业问题,并通过制度和政策来进行引导时,大学生就业指导功能就会处在相对突出的位置。总体来看,我国就业指导功能是逐渐从单一化走向多元化和纵深化。

高校大学生就业指导中心的雏形是高校毕业生分配办公室,其主要职责是负责学生分配和派遣等技术性工作,虽然具有一定为学生服务的属性,但是主要是作为学校行政管理部门而存在。1989年《高等学校毕业生分配制度改革方案》确立以后,很多高校提出来了就业指导服务的意义,但改革初期计划经济体制的深刻影响还根深蒂固,就业工作仍以管理为主,服务型就业仍处于弱势地位。2000年就业体制改革基本完成,大学生和研究生“就业派遣报到证”改为“就业报到证”。此时,以“服务”为统领的大学生就业指导中心得以确立。各个高校明确了就业指导的基本职责,如“就业信息提供”“毕业生就业市场平台建立”毕业生推荐”“就业技巧指导”“政策咨询和毕业生离校服务”“就业指导课程”等,就业指导工作的功能逐渐开始多元化发展。

近年来,就业指导显示出纵深发展趋势,就业指导开始向专业培训、就业创业培训延伸,就业指导机构逐渐成为了一个集教学、管理、培训、服务于一体的综合机构。就业指导工作不仅包含了职业指导而且容纳了生涯辅导、创业指导、大数据指导等,就业指导开始走向综合化发展,并逐步实现了“专业化、信息化、多样化、个性化、国际化”。各高校基本建立一支专业化程度高的就业指导队伍;校园就业相关的软硬件条件趋于完善;大学生就业实习实训基地更具针对性和多样性;校企合作更为密切;学校与社会人力资源机构配合越加密切。个性化职业技能指导也逐渐成为高校重要的就要指导内容。学生的个体差异使其在学业、就业、职业的能力和愿景各具不同。就业指导中个性化、多样化的指导服务也成了高校重要的就业指导的重要工作。学前职业体验也成为新的就业指导内容,[6]在招生环节,高校就有意识地向考生介绍专业、职业、就业之间的关系,既有助于学生志愿选择,也拓展学生未来职业空间。

三、大学生就业指导在高校地位的提升

就业指导在高校中的发展具有很强的制度导向性。1985年以前,中国实施“统包统配”的就业政策,就业岗位充足的状况下,就业指导意义显得无足轻重,只是个别高校提出了大学生就业心理准备的概念,此时就业指导尚处于高校外围。1989年,国家提出毕业生“双向选择”“自主择业”的就业制度,1993年此制度最终确立。当时就业市场竞争低,就业岗位足,大学生就业选择多,而且新制度尚不完善,国家分配在一定程度上还在延续,因此高校就业指导处于零星的无序状态,即使有些高校有就业指导机构,基本以就业咨询为主,就业指导工作的体系和规范尚不健全。此时,高校大学生就业指导工作极少受到政府和高校的重视,其在高校中的地位极其边缘化。

2000年就业制度改革基本完成,就业指导逐渐成为高校法定责任和义务,大学生就业指导的地位逐渐开始发生转变。尤其在近10年来,以市场为导向的就业制度确立,高校开始逐渐从卖方到买方,就业率的高低和就业质量的优劣成为衡量高校办学水准的硬性标杆,“高校毕业生就业的数量、质量直接关系到高校作为‘生产者’的信誉,也关系到高校的生存和发展。”[7]就业市场激烈竞争以及经济发展的客观需求也使得高校不得不开始重视大学生就业指导工作,提升大学生就业竞争力成立高校的迫切需求,所有高校都意识到了就业指导的重要性。很多高校建立了“学业-就业-职业”的良性互动机制,把学业能力、就业能力和就业指导摆在平等重要的位置。有学者提出,就业指导已成为沟通通识教育与专业教育的桥梁。[8]大学生就业指导应该既是通识教育内容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专业教育目标实现必不可少的实现路径。可见高校大学生就业指导工作已成为大学教育内容重要组成部分。随着就业指导机构愈加完善,就业指导内容的充实,高校就业指导科学化、专业化、综合化和系统化,高校大学生就业指导的地位也逐渐由高校的边缘走向中心。

结 语

我国大学生就业指导经历了从萌芽期到发展期、稳定期,一直到今天的新常态,也逐渐从就业指导的零散状态走向完善和系统;时至今日,高校大学生就业指导工作走到学校服务管理工作中心,成为高校核心工作之一,成为检验学科设置、教学质量及人才培养质量高低的标杆。当然,新常态下,我国大学生就业呈现出诸多新特征,高校在就业指导工作上面要学会自我调适,适应新常态下国家、市场和社会的新要求。

[1]中共中央关于教育体制改革的决定 [EB/OL].(1985-05-27)[2016-05-27].http://www.moe.edu.cn/publicfiles/business/htmlfiles/moe/moe_177/200407/2482.html.

[2]张问敏.深圳大学破除毕业生统一包分配制度[J].中国劳动科学,1987(5):48.

[3]马艳芬.从边缘到中心:大学生就业指导的演进历程及重要转变[J].河北师范大学学报:教育科学版,2009(3):108-112.

[4]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机构及队伍建设的几点意见[EB/OL].(2002-12-30)[2002-12-30].http://www.moe.edu.cn/publicfiles/business/htmlfiles/moe/s3265/201001/80096.html.

[5]关于进一步深化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制度改革有关问题的意见 [EB/OL].(2002-03-02)[2017-03-02].http://www.moe.edu.cn/publicfiles/business/htmlfiles/moe/m oe_441/200501/5510.html.

[6]于兆国.加强职业体验就业指导 提升高职学生的职业能力[J].中国高等教育,2014(23):40-41.

[7]李雄,田力.论我国高校就业指导的制度建构[J].职业技术教育,2016(15):55-60.

[8]郭园兰,钟秋明.通识教育视域下的高校就业指导误区及对策[J].现代大学教育,2011(5):105-110.

责任编校 秋晨

G647.38

A

2095-0683(2017)04-0128-04

2017-03-24

安徽省2017年高校优秀青年人才支持计划重点项目(gxyqZD2017089)

刘永亮(1978-),男,山东蒙阴人,淮北师范大学信息学院讲师,华中科技大学教育科学研究院博士生;伍晨露(1994-),女,安徽安庆人,华中科技大学教育科学研究院硕士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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